医疗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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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试行)
一、依据和目的
为落实《中国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遵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一次性处理)、专人回收、集中处置的原则,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和总务科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三、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医疗废物包括:
1、感染科门诊、感染科病房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
2、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
按国家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四、医疗废物的分类
1、各临床与辅助科室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及处置间。
3、非利器性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中;利器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的容器中,并在容器外粘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包装袋或容器。
4、对污染力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用双层包装袋。
5、盛装非利器类废物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等情况不得使用,包装袋外有标识。
6、使用中发现破损、渗漏应立即更换或再套装一个包装袋,不得将破损的包装袋作为普通垃圾遗弃,破损的包装袋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理。
包装袋外,标有废物种类、科室、日期、签名。
五、医疗废物的收集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标准的包装物或容器,认真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2、医疗废物容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3、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损伤性废物:
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标准锐器盒,禁止使用替代品。
5、检验科产生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6、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投入排放处理系统,进入城市管网。
7、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医疗废弃物应当适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口。
8、放入包装袋或容器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等废物不得取出。
9、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装满3/4袋后,进行有效的封口,紧密、严实,包装袋外注明废物种类、科室、日期及封口者签名(使用统一标签),不得堆放在地面,放置科室规定的暂存点收集桶,由后勤保卫科专人回收统一处理。
10、各科室产生的生活垃圾装满3/4袋后,进行有效的封口,包装袋外注明科室、日期,卫生员及时送往生活垃圾处,由有关部门处理。
11、各科室管辖的门诊诊室均要有医疗废物登记本,不管产生的医疗废物多少,都要日产日清,由后勤保卫科专人回收至暂存点,严格进行交接并签名。
12、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六、医疗废物专人回收运送
1、后勤保卫科指定专人负责回收与运送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回收医疗废物。
2、回收运送人员必须将各科室产生医疗废物按时收集运送到暂存点,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包括周六、周日,不得滞留在科室。
3、回收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按照分类装入中转箱,周转箱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标识。
4、回收运送人员应检查包装袋的完好和密封性,确认包装容器没有超量盛装(不得超过包装物容量3/4)后进行封装,与科室医务人员进行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收集登记本》上记录。
6、回收运送人员在收集、运送或搬运中发现包装物或容器密封不严、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好相应的消毒处理。
7、回收运送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的锐器盒和包装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
拒绝收集没有密封的包装的医疗废物。
8、回收运送人员收集运送结束后,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帽子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收集运送工具使用后立即消毒,保持清洁,放入暂存点,不得放置在其它场所。
10、回收运送人员统计每月回收的医疗废物总重量及分类重量,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院感办。
七、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器械:
输液器、注射器、针头、采血针、帽子、口罩、尿布垫、手套、纱布、棉签、棉球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分类处理(输液器、注射器、手套等用后毁形),装入黄色包装袋,密封后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回收后交高昌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2、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吸氧管、导尿管等,患者用后,用塑料袋包装后再装入黄色包装袋,密封后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回收后交高昌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3、手术切除的标本、感染性疾病的胎盘等病理性废物,分解后再装入黄色包装袋,密封后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回收后交高昌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4、检验科用后的一次性的培养基、采血器、大小采样器、采血针等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应当用双层表装袋密封后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回收后交高昌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八、个人防护
1、各科室医务人员整理医疗废物时必须戴手套,整理利器性废物借助持物钳,不得直接用手接触医疗废物。
2、后勤保卫科对从事医疗废物回收运送等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靴等。
3、回收运送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过程中,戴胶皮手套,坚持洗手(每到一个科室检查和称完重量后,交接签名前洗手)。
4、使用后的一次性防护物品(包括手套、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九、人员培训
院感办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回收运送工作人员和科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随机培训。
十、医疗废物监控兼职人员职责
1、负责督导院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回收运送等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督导院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回收运送等过程中个人防护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回收运送、监管工作人员和科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5、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和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点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
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重并登记。
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点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做好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暂存点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12、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备查。
十二、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素。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
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下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十三、医疗废物处置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性文件的规定。
2、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操作规》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减少或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在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时应做好执业防护,穿工作服、戴长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靴、戴口罩、帽子。
医疗废物处理完成后立即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清双手。
4、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泄露应及时更换盛放容器,并对污染区域彻底消毒处理。
5、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及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如发生刺伤、擦伤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伤员情况进行预防接种。
6、发生医疗废物职业暴露后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预防性治疗前应留取血样进行相关抗原、抗体的检查,并向院感办报告备案,院感办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
7、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十四、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将医疗废物分类装入周转箱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专职运送人员回收医疗废物时与科室工作人员做好交接,交接记录本双签字。
2、暂存点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垃圾收集不合理或者包装破损、渗漏,有权拒绝接受。
3、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来院接受医疗废物时,暂存点工作人员也要与其进行详细交接,按项目填好联运单。
4、交接医疗废物时,工作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5、医疗废物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十四、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对全院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登记工作。
2、在进行以上的处置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
3、医疗废物的专职管理人员应每日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地,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流程运送至医院部指定的医疗废物点进行分类贮存。
4、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5、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运送医疗废物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7、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五、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上、下午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十六、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和路线
1、全院医疗废物回收运送工作,由后勤保卫科回收运送人员统一回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负责废物的保存,清理和卫生工作。
2、回收围:
(1)各病区、产房、手术室、门诊静脉室、检验科、妇科门诊、病理科、口腔科门诊、耳鼻喉门诊、放射科、胃镜室、感染科门诊等要求日产日清;
(2)供应室、B超室、高压氧室、皮肤科门诊等无血液、体液产生的废物每周五回收一次。
3、回收时间和路线:
(1)上午完成回收任务及路线:
①病房南楼:
三科、二科、五官科、四科、中医科、一科、感染科病房、感染科门诊;
②病房北楼:
外二科、外一科、手术室、产科、产房、妇科、人流室、儿科、急诊科、ICU;
2、下午完成回收任务及路线:
①手术室、产房、人流室、血透室和感染科病房;
②病理科、口腔科门诊、耳鼻喉门诊、检验科、门诊静脉室、产科门诊、妇科门诊、胃镜室、放射科等全部回收任务;
③周五下午:
皮肤科门诊、高压氧室、B超室、供应室。
十七、处罚
1、各科室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绩效挂钩,责令限期整改,预期不改加倍扣分。
2、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存在问题,罚款由问题科室全部承担。
3、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没有进行交接登记、签名的罚50元/天。
伪造和模仿他人签名罚20元,同时扣科室绩效分。
4、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没有按时回收,造成科室滞留医疗废物投诉的,给予100元罚款。
5、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没收所得的,所得超过5000元给予5倍罚款,所得不足5000元,处以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7月修订
医疗废物流失、渗漏、扩散或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医院危险废弃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我院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对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处置,能够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为了防止在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有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医院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查向东
副组长:
培军
办公室主任:
侯保民
成员:
振兰、熊鹰、王卫霞、马国富、徐红、胡洁。
监督管理:
院感办
发生意外事故时,由医院废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组成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实施,按事故类型进行报告并填写报告书。
重大事故调查小组由医院废物处置领导小组担任;小型事故调查小组由后勤保卫科、院感办、事故发生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医疗废物贮存地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3、医疗废物回收工作围和职责
4、医院垃圾处置流程
5、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流程
6、各科医疗废物与回收人员交接记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记录等。
7、管理要求:
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格分类收集、规包装、专人回收、密闭转运、定点存放、集中处置原则,按流程做好每个环节的处置要求。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检测、制度
1、重大事故:
及时向地区卫生监督所、CDC报告。
2、小型事故:
紧急处理后立即向院主管领导报告。
3、工作:
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对事故涉及的人员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做好工作。
每一个得到信息的部门和个人均应严守秘密。
四、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发生废物丢失时→立即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报告保卫科、院感办→接报后现场调查:
丢失的时间、原因、丢失量、废物种类等→针对丢失原因→提出防措施→科室加强管理→填写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事故级别→向主管院长报告→重大事故向地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发生污染环境时→现场污染控制:
立即隔离污染区域或被污染人员,立即采取有效去除污染的措施→同时报告后勤保卫科长、院感办→接报后立即到污染事故现场堪查、定性,→重大事故通知医院废物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实施→按事故类型进行报告→依法处理:
根据事故发生类型和造成的后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医院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部通报处理决定→结案归档:
填写《查处环境污染事故终结报告书》。
3、处置损伤性废弃物的人员不慎发生刺伤时→紧急局部处理→确定污染源→确定污染种类→确定随访调查时限→确定是否需要治疗→填写《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
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流程
专职人员上岗:
着工作装、穿工作鞋、戴卫生手套(检查有无破损)→检查周转箱→检查回收车→携带接物登记本→按回收线路→到科室→回收时:
检查利器盒盖是否紧密、袋口是否封闭严密并打死结,有无标签→称重→双方记录并签名→放入回收车→回收车满(车盖要严密)→返回暂存点→将废物放入周转箱,加盖保管→回收完毕→接物登记本定点放置,清洁回收车并定位放置→脱手套,洗手。
医疗废物暂存点废物→每2天用周转箱运至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后索取医疗废物处置联单→做好登记(联单存档)→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运送车清洁消毒→与中心换取清洁周转箱回院→清洁暂存间→灭四害(喷洒杀虫剂)→暂存间空气消毒→登记本每天小结,每周、每月总结→次月第5日前将医疗废物总量报表报院感办。
医院垃圾处置流程
诊疗活动产生废弃物
↓↓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贴警示标识)
↓↓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
↓↙↘
(黑色包装袋)(黄色包装袋)(利器盒)
↘↓↙
垃圾袋/盒2/3封闭袋口
(日产日清)
↓
打死结(用捆扎带)
↓
填写标签各项容
↓
贴标签
↙↘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
↓↓
运送到市政垃圾箱专人专车回收
↓
交接记录
↓
集中于医疗废物暂存点
(回收车每日清洁、消毒液擦拭一次,做好记录)
↓
医疗废物每二天
↓
专车运送至高昌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运送车在处置中心清洁消毒处理)
↓
做好交接记录
↓
医疗废物暂存点清洁、消毒,无四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