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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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docx

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批准:

郑吕高

审定:

张炳良

编制:

孙军焰

 

黄岩供电局防汛办公室

二00七年一月

 

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黄岩电网应对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电网遭受台风灾害时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防台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汛期和台风季节电力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灾害和抗灾救灾期间重点防汛地区和政府机关、防汛防台指挥部、气象部门、部队、医院、新闻机构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排涝设施的供电,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黄岩区洪涝台灾事件应急指挥预案》、《台州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

在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部署、应急抢修(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局属各部门在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台风袭击期间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1.3.2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在防汛防台工作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防汛防台工作要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材,台风登陆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以人为本,确保应急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1.3.3高度重视原则

台风来临时,全体干部、职工要把防台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各级干部职工要迅速到岗到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

1.3.4保证重点原则

在发生大汛和台风大范围损坏输、变、配电设备事件时,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必要时以牺牲局部利益为代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优先考虑对黄岩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3.5预防为主原则

电力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基本方针,坚持“台风登陆前防,登陆时避,登陆后抢”的基本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2汛情分级及电力设施损坏预警

根据黄岩区防汛指挥部防汛防台指挥调度信息及汛情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分级,共分五个汛情等级。

2.1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一级汛情“

”通知。

台州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热带风暴)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市。

2.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二级汛情“

”通知。

台州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正向我市方向迫近,沿海风力可达9-11级,内陆风力7-9级,我市可能普降暴雨或局部有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10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

电力线路可能出现少量线路跳闸中断。

2.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三级汛情“

”通知。

台州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紧急警报,我市将遭受较强台风影响或正面袭击,沿海分力12级以上,内陆风力可达11级。

台风将在浙江沿海登陆或东经123度以西转向北上或台风在福建北部至温州沿海登陆后对我市影响很大,我市可能普降大暴雨或局部特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15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

电力及通信线路可能有较为严重毁损、可能有一定数量的线路倒杆,较多电力线路跳闸中断。

四级汛情“

”通知。

台州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将遭受强台风袭击,内陆风力可达12级以上,相当与1997年11#、2004年14#、2005年15#强台风,我市可能普降特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20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300毫米。

可能出现大部分交通中断,电力及通信线路大面积倒杆、跳闸中断,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损坏,部分电网分裂瓦解。

紧急防汛期“

”通知。

台州市气象部门预报我市将遭受特强台风袭击,并伴有普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可能24小时雨量超过300毫米,或过程雨量普遍在400毫米以上。

可能出现电力及通信线路严重倒杆、中断,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损坏,黄岩电网全面分裂瓦解。

可能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等极端情况。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3.1.1按台风、汛情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五级。

3.1.2预案启动后,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指挥部设在局大楼11楼防汛防台办公室,并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

3.1.3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当接到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或各级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紧急通知,立即按预案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在各级地方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和台州局防汛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救灾支援工作。

3.2指挥等级

3.2.1当发生一级预测汛情“

”时,主要由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2.2当发生二级预测汛情“

”时,主要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

3.2.3当发生三级预测汛情“

”时,主要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

3.2.4当发生四级预测汛情“

”时,主要由局长或书记坐镇指挥,设立临时指挥机构。

3.2.5当进入紧急防汛期“

”时,重大的抗灾、抢险、救灾工作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设立临时指挥机构。

3.3一级汛情“

”响应

3.3.1当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一级汛情(台风消息)时,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做到有备无患。

3.3.2局办公室密切关注台风信息和未来动态定期在局域网上发布,全局职工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各单位、专责部门合理安排各自管辖的电力设施的检修、基建施工、运行工作及运行方式。

3.3.3加强变电所、生产场所、输配电线路的值班和巡查力量,检查各变电所室外设备机构箱、端子箱、检修电源箱等各类箱门,以及各个生产区、生活区门窗,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关紧,确保变电所所用电、直流系统、排水系统完好。

3.3.4各部门检查抢修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是否完好足够。

3.3.5检查路灯设施是否完好,高杆灯及时降落。

3.3.6对在台风情况下,可能危及输变电设施的杂物、临时工棚等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政府帮助进行处理。

3.3.7配合做好地方防台抢险应急电源的保障工作,落实重要用户的保供电措施,尤其要关注政府机关、防汛防台指挥部、医院、气象台、新闻媒体等重要用户的保供电。

3.4二级汛情“

”响应

3.4.1当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二级汛情(台风警报)时,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成单位(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立即到岗值班。

3.4.2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向各部门发布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3.4.3积极和当地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保持联络。

3.4.4办公室密切关注台风进一步动态。

3.4.5对正在施工的工地要暂停施工,做好防汛防台安全措施。

重点做好重要变电所和输电线路的巡查,无人值班变电所增配人员。

3.4.6准备好抢险物资,组织好抢修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3.4.7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尽可能使系统处于全接线运行。

3.4.8进一步落实重要用户的保供电措施,监督检查重点保供电的电力用户电力设施完好。

3.4.9做好重要输配电线路特殊区段的巡查。

3.4.10做好或加固线路防风拉。

3.4.11进一步检查重点部位房屋、排涝设备、变电所进所道路、电力通信网和自动化系统等是否完好。

3.4.12如果汛情继续发展,召开防汛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全面部署防台抗洪救灾工作。

3.5三级汛情“

”响应

3.5.1当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三级汛情及以上(台风紧急警报)时,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成单位(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立即到岗值班。

3.5.2总指挥进岗,不定期地召开会商会和防指成员全体会议,部署抗台抢险工作。

3.5.3局防汛防台指挥部进一步向各部门发布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3.5.4积极和当地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保持联络。

3.5.5抢修队伍到岗到位,应急发电机(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3.3.6没有防汛防台指挥部命令不得擅自组织抢修。

3.5.7发生电网事故时,由调度按《2007年黄岩供电局调度室防汛防台预案》指挥电网事故的处理。

3.5.8加强电网调度(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和变电所值班力量,无人值班变电所应改为有人值班(或值守)。

3.5.9保障电力通信网和自动化通道通畅。

3.5.10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经过情况、受灾情况和抢修恢复情况,各部门负责人每小时向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汇报。

3.5.11后勤物资保障系统要保证防汛防台必需物资随需随供。

3.5.12视灾情严重程度,请求或接受公司系统兄弟单位、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军分区的支援。

3.5.13局工会组织力量了解职工及家属情况,帮助解决一线抗台人员的后顾之忧。

3.6四级汛情“

”响应

3.6.1由局主要领导主持,随时组织汛情、电力设施毁损情况分析会,研究抗台、抢险、救灾措施,发布命令。

3.6.2指挥部根据灾情严重程度,请求上级、政府、军分区的支援。

3.6.3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的抗台工作,进入抗台救灾第一线,同时要确保自身安全。

3.6.4调度部门根据相关预案,进一步调整电网在特殊情况下的运行方式,如:

重合闸保护的退出、保护设定临时定值、对沿海特殊线路的预先拉停等。

3.6.5当出现变电所全所失电时,为防止长时间断电造成变电所直流电源过放电,除保留部分通讯电源外,拉掉其余回路直流电源,以便灾后恢复操作。

3.7紧急防汛期“

”响应

3.7.1对于重大汛情,由局主要领导主持,随时组织汛情、电力设施毁损情况分析会,研究抗台、抢险、救灾措施,发布命令。

3.7.2当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的极端情况时,各地现场指挥、各自为战,此时上级下派的工作组可以代表上级指挥部现场指挥。

3.7.3紧急防汛期工作重点是全力转移、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3.7.4请求或接受公司系统、兄弟单位、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军分区的支援。

3.8信息报送与发布

3.8.1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在每天上午11:

00和下午16:

00(具体报送次数根据台风实际情况增加),定时汇报本部门防台举措落实情况、受灾受损情况和抢修修复情况等信息。

指挥部汇总数据后上报市局和区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

3.8.2预案启动后,每天由局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编写并发布“黄岩电网防台简报”,简报内容包括防台救灾工作情况、电网情况等,简报同时报送给黄岩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台州局防台防汛指挥部。

3.8.3台风经过后,局属各部门立即统计设备、设施受损情况,汇报局防汛防台办公室。

局防汛防台办公室将设备、设施受损情况书面汇报市局防汛办公室,同时向区防汛防台指挥部汇报灾情。

3.8.4当停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由局办公室负责,通过95598系统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的信息。

3.8.5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做到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注意事项。

3.8.6做好新闻宣传,加强与地方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记录、报道防台抢险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各部门将宣传材料报送局办公室。

3.8.7新闻发布程序按黄岩供电局对外新闻发布要求执行。

3.9应急恢复

3.9.1台风经过后,总指挥根据事态的控制情况,宣布进入现场恢复阶段。

指挥部向各部门发布投入电网抢修工作的紧急通知。

3.9.2电力设施抢修保障系统,按照“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恢复用户供电。

3.9.3各部门要组织好信息传递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切实掌握各级电网受损情况和抢修恢复情况,并及时报送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由指挥部统筹安排抢修救灾工作。

3.9.4现场工作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抢修工作要严格执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台风灾后抢险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3.9.5应急恢复同时,要做好损坏资产的现场取证工作,为灾后统计、理赔工作打好基础。

3.10应急结束

台风过境,降雨基本结束,总指挥接到市防汛防台指挥部或市局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警报解除命令,同时接到现场指挥或负责人的临时应急恢复结束和情况报告,并且黄岩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主要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电网负荷恢复80%以上,此时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4应急保障

4.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4.1.1对历史上的重点易出险的输配变电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每年3月份,修试、变电、线路工区、中心供电所、调度室对可能受到汛、台影响地段或地区的设备进行重点巡查,对可能造成输配电、变电、通讯设备和设施重大破坏的大水淹没、山洪、泥石流、容易受冲刷的地段进行排摸,做到心中有数。

4.1.2当出现新的灾情、险情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4.2应急队伍保障

4.2.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的义务。

每年的5月10日前,由各相关部门将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名单报局防汛防台办公室,并覆行工作职责。

4.2.2每年6月1日至10月20日为我局防汛防台的防范时间,各级防汛防台小组成员必须到职到位覆行职责。

4.3物资与车辆保障

4.3.1各有关部门根据防汛防台的实际需要,在汛、台期前检查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补充防汛防台物资,并将检查情况和需要补充的物质报告防汛防台办公室。

4.3.2台汛期前,由局防汛防台办公室组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各专业组负责对各部门的防汛防台物资准备进行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并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检查中发现欠缺的物资,由物资供应部门购置,在4月底完成实施。

4.3.3物资需求部门的欠缺物资必须在5月初台汛季节来临前到位。

4.3.4局属各部门车辆优先保证防台抢修用车需要。

4.4通信与信息保障

4.4.1日常情况下,由局办公室与黄岩区、台州局防汛防台指挥部联系,及时准确地接收到有关汛、台信息。

4.4.2在防汛防台应急情况下,由局防汛防台办公室接收各级气象台的信息,以利于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和变化动向。

4.4.3局在台汛期前完成防汛防台通讯录的编制。

4.4.4必要时,由调度所准备好多种联络方式的通讯设备,各类人员在汛台期不得无故将通信设备关闭,确保能随时保持联络。

4.5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4.5.1汛台期前,由局防汛防台办公室组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对各部门的防汛防台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4.5.2由主管科室制定检查发现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由相关部门实施整改,并将无法实施整改的情况报告防汛防台办公室,同时重点进行监视。

4.5.3由综合部对房屋、建筑物不牢固及渗漏问题进行加固、修缮,并为可能受洪水冲击的变电所现场准备防汛、防涝物资。

4.6应急培训、训练和演练

4.6.1由人事科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对全局员工实施防汛防台知识和本预案的培训。

4.6.2必要时,应进行防汛防台的演练,演练方式可采取:

个体(班组)、部门及全局系统联合防汛防台演练,提高各级防汛防台应对能力。

4.6.3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汛、台期特殊气候条件,结合本单位防汛防台演习要求,按照防汛防台预案的要求进行,检测防汛防台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

5各单位在防汛防台应急处理中的职责

5.1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5.1.1负责贯彻执行地方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和市局的命令和指示,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局汇报输变电设备受灾情况和停电范围。

5.1.2统一领导黄岩电网防汛防台应急处理工作。

5.1.3负责对公司防汛防台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5.1.4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5.1.5签署防汛防台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5.1.6协调各抢修部门之间的关系和任务。

5.1.7做好抗灾时期的职工和职工家属的慰问和安置工作。

5.1.8有权对在防汛防台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

5.2防汛办公室职责

5.2.1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预演,负责本局范围内防汛防台应急抢修工作,确保台风、汛期电网安全运行。

5.2.2负责组织对全局防汛防台设备及系统的定期检查,协调解决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中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公司防汛防台能力从设备技术作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方案。

5.2.3负责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防汛组织、物资准备、措施落实情况,掌握防汛防台发展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5.2.4了解和汇总黄岩电网输变电设备受灾情况,提请防汛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和终止防汛防台预案。

5.2.5落实局防汛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5.2.6监督落实各部门实施防汛防台预案,进入应急状态。

5.2.7掌握黄岩电网输配变电设备抢修和供电恢复情况,指导各部门的应急抢修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单位在抢修过程中的出现的重大问题。

5.2.8宣布启动和终止防汛防台预案。

5.2.9及时向上级和各部门通报供电恢复和应急抢修情况。

5.2.10参与应急处理的善后工作。

5.3主要成员部门职责

5.3.1生技科职责:

检查、督促生产设备的防汛防台准备情况,根据防汛防台进入的不同状态和不同时期及时调整检修、停电计划和运行安排。

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运行、抢修中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理。

5.3.2安保科职责:

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安监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防人身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加强对受灾地区抢修工作的安全监督和重点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

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

5.3.3调度室职责:

应掌握电网当前运行状况,就停电范围、社会影响、应急调度措施等情况向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确保重点防洪抗台地区和单位的供电,配合抢修下达相应的调度指令,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保证电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供电;抢修完毕后做好恢复供电指挥调度工作;负责通讯、调度自动化设备设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负责本部门防汛防台运行、抢修、值班人员的组织和调配。

及时统计上报电网运行情况。

5.3.4变电工区职责:

应及时向防汛办公室、调度所等部门汇报输变电设备受灾情况,采取临时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加强易受灾变电所的值班力量,台风前检查变电所及周围环境,服从调度指令,迅速进行配合抢修操作和恢复供电操作。

及时上报灾情和损失情况。

5.3.5修试工区职责:

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24小时值班,组织蹲点小分队,在接到抢修指令后应马上组织好抢修队伍,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准备好充足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器具,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变电设备抢修工作。

做好发电车发电机的保养和管理工作。

5.3.6线路工区职责:

落实好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组织好抢修队伍并准备好抢修物资和车辆,加强线路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同时要确保巡视人员自身的安全。

接到抢修指令后应根据事故的情况,结合当地气象灾害报告分析线路设备可能遭受影响的严重程度,立即组织应急抢修人员。

台风、洪水过后必须对所管辖线路进行特巡,并及时消缺。

及时上报灾情和损失情况。

5.3.7中心供电所职责:

落实好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组织好抢修队伍并准备好抢修物资和车辆,做好应急照明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工作,加强线路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同时要确保巡视人员自身的安全。

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危及变电所、送电线路安全的大棚、简易厂房拆卸和加固。

接到抢修指令后应根据事故的情况,结合当地气象灾害报告分析线路设备可能遭受影响的严重程度,立即组织应急抢修人员。

台风、洪水过后必须对所管辖线路进行特巡,并及时消缺,确保排涝和恢复生产用电。

做好防汛防台临时照明和排涝用电线路设备的架设工作和事后的及时清除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协助用电科对进水受淹居民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必要时切断电源以保安全,转移居民在返回前由对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灾情和损失情况。

5.3.8用电科职责:

编制确保防汛防台期间重要用户、政府、排涝设施及连续生产及一旦断电将产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单位、居民生活等用电方案及应急措施,并与重要用户保持密切联系。

防汛防台前要检查重要用户电气设备、自备电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3.9信息工区职责:

负责防汛防台期间信息网络的异常处理。

5.3.10物供科职责:

在汛期前根据各部门防汛需求采购足量的防汛物资,做好应急抢修物资、材料保障工作,做好所属仓库的防涝工作和必要时的物资转移抢救工作以及油库的安全,负责安排防汛防台期间供应仓库人员的值班。

5.3.11综合部职责:

做好应急抢修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变电所开关室、控制室、通讯机房、局大楼的防漏工作,努力提高变电所和各单位的抗台排涝能力;负责大楼配电房的防水及应急电源的维护。

5.3.12农电科职责:

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农村人身防触电事故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3.13办公室职责:

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台风信息和未来动态定期在局域网上发布,组织宣传报道工作,深入抗灾第一线,充分利用报纸、录像、照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防汛防台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的报道,以鼓励广大职工的斗志。

通过宣传使我局的抗灾工作得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做好应急抢修车辆、发电车保障工作,负责安排防汛防台期间驾驶人员的值班。

5.3.14基建科职责:

当全局输变电设备受灾情况严重,线路工区和中心供电所的抢修力量不足时,基建科应根据局防汛办公室的指令及时组织抢修队伍赶赴现场进行输配电设备抢修工作。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局属各部门根据本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汛防台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指挥网络,并上报局防汛办公室备案。

6.1.2本预案由局防汛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解释,并每年在台风季节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滚动修编。

6.2绩效评价与奖励

发生四级及以上汛情和每年10月底由局防汛防台办公室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总结,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局防汛防台办公室提出,经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上报并执行。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黄岩电力系统防汛防台指挥网络

2、黄岩电力系统防汛防台指挥网络通讯录

3、黄岩电力系统抢险队伍统计表

4、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图

5、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现场安全网络图

附件1:

黄岩电力系统防汛防台指挥网络

(一)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指挥部

总指挥:

张炳良

副总指挥:

林土方(常务)、包琦伟、陈宏远

成员:

顾一民、何文婷、孙军焰、陈辉、林海斌、黄仁伟、胡敏、范利华、徐赞农、

章群兵、胡志高

(二)黄岩供电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机构

1、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

孙军焰

成 员:

陈辉、黄伟、杨悠悠、牟融、蔡珂、陶欣蔚

2、电力调度保障系统

负责人:

胡敏、黄伟、林琦、王建福、毕荣富、王莺

3、电力设施抢修保障系统

负责人:

陈鹏、朱学军、池广富、伍丽萍、戴嵘、薛飚、许跃建、赵加华、杨从地、

叶先军、胡志高、佟明辉、李朝晖

4、重要用户供电保障系统

负责人:

范利华、黄伟、李永灵、孙季方、张浩、叶翔、叶建军、陈宝林、林可、

汪江泳、邵胜、蔡琪平、牟同康、陈丛锝

5、物资、保卫和后勤保障系统

负责人:

徐赞农、黄仁伟、章群兵、卢佩玲

附件2:

黄岩电力系统防汛防台指挥网络通讯录

序号

单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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