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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

中国××集团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落实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要议事和管理日程,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责任制的落实。

要做到:

组织责任落实;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考核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1.集团公司党组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针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针对集团公司系统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教育;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分、子公司党委(党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

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基层单位党委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

在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以及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的具体要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

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向集团公司纪检组和分、子公司纪检组报告工作。

党总支部在所在单位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其要求,组织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

并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提出建议。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纪检组)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组织协调职责。

1.集团公司纪检组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集团公司党组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工作。

2.分、子公司纪检组是集团公司纪检组的派出机构,按照集团公司纪检组和同级党组的要求,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3.基层单位纪委在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同级党委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的具体职责是:

组织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工作,确定需要组织协调的事项。

组织纪检(监察)会议,布置工作、提出要求和落实责任制;

督促检查同级党组织、经营班子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要求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经营班子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及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汇总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向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组织协调事项以及专项(专题)活动完成情况。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级经营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连带责任。

1.企业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具体职责是:

按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改进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职务行为;

接受上级和同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改进工作。

在自己负责管理的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

支持同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在部署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工作。

3.企业内各部门,尤其是建立党组织的部门,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工作特点,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第七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加强监督工作。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员工的监督,对提出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并认真改进。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是:

1.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工作规则以及源头治理有关规章制度。

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维护党员、员工民主权利,落实党内监督和员工监督。

切实解决党员、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各级领导人员作风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全面加强领导人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4.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纪委)和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种专项工作和活动。

建立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廉洁文化。

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并取得实际效果。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的廉洁意识。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杜绝违反党的纪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行为。

严肃查办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尤其是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7.加强效能监察,针对企业的关键岗位,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决定(指令或决议)、规章制度开展监督检查。

8.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完善纪检组织和纪检办事机构(或设置专职人员),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完善纪检监察基础管理工作。

9.开展创新活动。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点。

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结果负责。

对其考核的要点是:

1.是否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细则办法或任务分解,建立健全“实施纲要”文件体系。

2.是否召开专题会议(或专题议案)听取纪委(纪检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决议。

3.是否召开纪检监察会议或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是否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述廉、议廉、评廉,“三必谈”,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廉洁从业承诺等方面的活动。

5.是否针对纪委(纪检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

6.党委(党组)、经营班子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人员责任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行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7.是否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和创建廉洁文化活动。

8.是否按规程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是否妥善处理党员、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稳定。

9.是否建立完善的纪检组织和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基础工作、信息管理、调研工作程序或规则是否落实。

10.在深化改革方面是否按照规定或决议开展有关工作,并有创新举措;是否积极开展或参加集团公司组织或布置的工作。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考核方式。

每年末,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统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包括:

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考核汇总、责任追究等方面。

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统一部署对所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汇总、评价和责任追究,并将考核汇总情况报告集团公司纪检组。

基层单位党委、纪委自行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集团公司主要负责:

组织对分、子公司的考核,抽查基层单位以及集团公司直管的基层单位;检查、复核上报的考核汇总情况以及有关表格;分析存在的问题;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审议汇总考核报告,向上级部门提交有关报告;决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3.分、子公司主要负责:

组织对所属单位的考核;审议汇总考核报告,向集团公司纪检组提交考核报告;决定或按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决议,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向集团公司纪检组提交的考核报告内容包括:

考核汇总报告以及考核汇总统计表;被考核基层单位工作总结以及考核自评统计表。

上报材料应装订成册。

考核汇总报告包括: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考核组织方式及考核评价;未考核单位原因;建议和意见;责任追究提议(或决议)。

4.基层单位主要负责:

组织自行考核和评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以及填报考核自评统计表;准备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以备检查考核;提议和执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年度为考核期。

每年6月基层单位要进行中期自查,各分(子)公司要督促和抽查,并汇总工作报告(附基层单位工作总结),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组。

第十二条考核主要以实证材料为主,可以结合企业情况,采取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原则是要切实了解实际情况,作出可靠评价。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值每年由集团公司纪检组具体设定。

一般情况下,未完成或未实施主要考核项目,应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问题,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基本结案或受到刑事处理的,给予企业直接降至D或E级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规违纪案件,基本结案或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给予企业降级处理。

第十五条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及格,并给予有关人员党纪处分以及组织处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7.违反党内监督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十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及格,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对责任党组织进行改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可以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优秀称号,其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可以向上级推荐有关先进荣誉,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检组负责解释。

附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统计表

 

附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统计表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1.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是□否□

2.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细则办法是□否□

3.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任务分解是□否□

4.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文件体系是□否□

制定文件□份

当年修订文件□份

当年新制定文件□份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纪检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是□否□

2.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形成决议

是□否□

形成决议决定□份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否□

签订责任书□份

4.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否□

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

检查次数□次

检查比重□%

提出意见□条

提出警示□人

追究责任□人

经济处罚□人

6.建立廉政档案是□否□

三、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1.举办廉洁从业培训班是□否□

□次□人

2.实行廉洁从业承诺制是□否□

□人

3.实行廉洁从业抵押金是□否□

廉洁从业抵押金额□万元

抵扣抵押金额□万元

4.实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是□否□

□人

5.上缴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人次

□万元

6.实行“三必谈”是□否□

任职谈话□人次

诫勉谈话□人次

廉政谈话□人次

7.实行领导人员收入申报是□否□

□人

8.实行领导人员有关事项报告是□否□

□人

9.对廉洁从业进行监督检查是□否□

发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项

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项

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组织宣传教育计划是□否□

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是□否□

3.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场次

受教育人数□人

4.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亲自讲课或做专题报告是□否□

□场次

5.在企业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是□否□

刊登文章□篇

6.将廉洁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是□否□

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场次

7.撰写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论文经验介绍是□否□

发表文章□篇

五、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1.主体制度

制定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是□否□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办法是□否□

制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是□否□

制定企业效能监察办法是□否□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是□否□

制定《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是□否□

制定党内监督制度是□否□

2.辅助制度

制定落实国资委《关于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是□否□

制定厂务公开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是□否□

制定“三重一大”操作程序制度是□否□

制定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是□否□

其他制度是□否□

()

()

六、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

1.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立项□项

提出监察意见(建议)□条

做出监察决定□项

取得经济效益(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发现案件线索□条

2.专项检查

确定经营管理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并制定监督规范程序或建立联系点(联系会议)是□否□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监控是□否□

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信息平台是□否□

专项检查□项

提出检查意见(整改措施)□项

3.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全过程监督招标活动□项

提交招标监督报告□份

联合签发招标制度、文件等□份

全面掌握招标信息是□否□

制止违法招标□项

提出招标监管意见(建议)□项

发现案件线索□条

督促完善招标管理办法□项

招标采购金额□万元

其中物资招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金额□万元

七、信访及案件工作

1.信访工作

接到信访件□件

已处理完毕信访件□件

接待来访人员□人次

编写信访接待分析报告□份

2.案件工作

实行案件报告审批程序是□否□

实行“一案两报告”是□否□

立案调查□项

其中结案□项

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人

其中纪律处分□人

组织处理□人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纪检监察机构

按照“三同时”原则建立纪检监察机构

是□否□

设有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否□

设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人

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是□否□

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人

交流纪检监察人员□人

2.信息管理

撰写信息□条

其中上报信息□条

上级采纳信息□条

建立信息平台是□否□

报送纪检监察总结(包括年中、年终)是□否□

3.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办法是□否□

档案资料齐全是□否□

4.教育培训

参加纪检监察人员在职教育□人

参加纪检监察人员培训□人

5.调研工作

选择调研课题□个

组织调研活动□次

完成调研文章□篇

九、深化改革,源头治理

1.规范与“多经”企业关系

用合同制、招标制规范与“多经”企业经济关系

是□否□

主业领导人员在“多经”企业兼职是□否□

主业领导人员在“多经”企业取酬是□否□

2.加强合同管理

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审查经济合同是□否□

审查经济合同□份

查证不合法、不合理合同□份

金额□万元

3.加强对领导人员(聘)任用管理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聘)任用领导人员

是□否□

公开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是□否□

任前公示是□否□

任用领导人员经过纪检组织审查是□否□

4.加强资金管理

实行资金统一管理是□否□

发现账外资金□万元

纠正账外资金□万元

处理有关人员□人

5.加强对不良资产监督

帐销案存不良资产□万元

监察处置□万元

收回资产□万元

处理有关人员□人

6.厂务公开及转变作风

按规定厂务公开是□否□

公开项目重大决策方面□项

职工利益方面□项

公开方式职工(代表)会议□项

单位媒体□项

领导人员深入基层(班组)是□否□

解决问题□项

领导人员接待员工来访是□否□

7.发生群体事件是□否□

8.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或活动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或活动□项

主体承担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活动□项

主笔承担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文章□项

9.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布置的活动

开展()活动是□否□

开展()活动是□否□

开展()活动是□否□

上报开展有关活动资料□份

十、创新工作

1.开展创新工作或活动是□否□

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

2.制定创新性的制度办法是□否□

()

()

 

备注:

创新性的工作、活动、制度、办法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及系统内其他单位、企业外部均未规定和实施的,或有规定和实施的,但是本单位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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