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手 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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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班主任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科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教职成2007年4号文)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

  第四条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五条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第九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十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学生在校内参加教学实习,学校和学生本人或家长是否签订书面协议,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

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履行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和实习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年4号文)明确指出,“根据教育与生产力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加大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力度,学校决定对三年级学生在完成校内的学习、实践、技能考证之后,安排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为完善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强化有关部门管理职责,规范顶岗实习工作,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1.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宋远前校长任组长,邵宗平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务科徐乃青科长、政教科杨豪堃科长、招生就业办易景排主任,机械汽车部曾基明主任,电子信息部黄敬棠主任,财经商贸部施燕冰主任,文化艺术部何耿民主任,七位成员负责具体实施。

2.顶岗实习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处主导地位,实习单位发挥重要、关键的作用。

3.、政教科、教务科、招生就业办、各专业部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担负各自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

4.聘请实习单位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工作鉴定等工作。

5.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进行实习跟踪管理。

二、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政教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督促学生在顶岗实习前交纳三年的学杂费;对不符合顶岗实习条件(欠学杂费、违纪)的学生进行甄别;教育和督促学生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指导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的管理,掌握学生的动向和联系方式;通过班主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学生每月的顶岗实习手册的记录情况(有实习单位意见和公章);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受处分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对私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被辞退的学生,不再推荐实习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2、教务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中项岗实习教学的要求,拟定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包括整个顶岗实习阶段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和经验交流;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有从事企业工作经历及对企业较了解的并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工作,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反馈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给相关部门,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每月到实习单位检查指导一次;协调安排各教研组与实习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3、招生就业办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负责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劳动纪律、安全知识、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妥善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推荐学生实习;负责学生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4、顶岗实习学生的职责:

(1)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2)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经推荐被实习单位录用的学生,必须实习三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顶岗实习。

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学校指导教师和招生就业办同意,并取得原实习单位的同意和谅解,未经同意离开实习岗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4)认真做好顶岗实习工作记录,至少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一次,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实习总结,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三个月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毕业。

三、顶岗实习成绩考核评定

1.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双重指导,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双方考核制度。

考核分两部分:

一是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总结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顶岗实习作为教学计划中必修的课程,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2.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实习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学生必须携带教务科统一印刷的顶岗实习手册,并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实习总结,实习总结按照《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顶岗实习总结撰写规范》撰写、打印,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总结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同时,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每学期写一份学生实习情况总结交教务科。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将学生实习成绩填写进顶岗实习手册中。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增强我校师生的顶岗实习安全意识,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部门职责

  1、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顶岗实习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2、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3、学生顶岗实习开始之前,教务科须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政教科、班主任应积极动员、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发现校外顶岗实习工作有安全隐患的,招生就业办应及时与单位交涉。

  5、招生就业办、教务科应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对校外顶岗实习生进行巡查管理,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掌握信息,协调好校企关系。

及时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学生安心顶岗实习。

  6、教务科、政教科应与顶岗实习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了解所学技能、知识应用程度,做好学生安心顶岗实习的思想工作。

当学生与单位之间存在矛盾时,招生就业办、政教科要及时稳妥的进行处理。

第二条 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顶岗实习开始之前,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须参与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实行首问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处理结果。

  3、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学生意外情况,学生离岗离职情况,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

  4、完整掌握实习生的去向信息,明确告之私自离岗性质的严重性,调动或变更单位必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以私自离岗旷课处理。

5、教育顶岗实习生注意交通安全、餐饮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生活安全等各项安全。

6、每天进行岗位巡查、宿舍巡查,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纠纷。

第三条 顶岗实习学生守则

  1、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顶岗实习学生离开学校通过用人单位面试、顶岗实习,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并给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留下固定联系方式,并按规定每周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情况。

3、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4、不得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确因联系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不准参加传销活动或变相传销活动;不要参加与自己身体条件不适宜的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不准酗酒、不准赌博、不外宿,不食用陌生人赠与的食物,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用电规定;所有活动均应注意安全。

若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要采取自救和求救措施,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并将事故情况向班主任或政教科汇报。

6、顶岗就业实习学生若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条 顶岗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

第五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实习生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班级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实习单位

实习内容

工作岗位

企业指导教师

实习期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实习单位

实习内容

工作岗位

企业指导教师

实习期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学生个人实习计划

(主要从制定的目标、达到的效果、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写)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

(实习生填写)

实习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性质、规模、组织机构、生产的产品或主要经营范围)

顶岗实习总结

(顶岗实习总结,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主要过程、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要求字体宋体五号,行距固定值20,首行缩进2字符。

不够可另附页。

 

实习考核

实习现场鉴定意见

等级

项目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敬业爱岗

吃苦耐劳

团队合作

岗位技能

综合评价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企业指导教师:

年月日

实习作业鉴定意见

等级

项目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实习记录

实习报告

综合评价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校内指导教师:

年月日

顶岗实习鉴定意见

顶岗实习综合成绩

 

专业部主任

(专业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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