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99178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62 大小:55.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市地方标准.docx

广州市地方标准

广州市地方标准

 

《装配化装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6日

前言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函》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集成设计;5生产供应;6施工安装;7质量验收;8使用维护;9BIM应用。

本标准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邮寄到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406室;邮编:

510310)。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员:

参编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1总则

1.0.1为规范装配化装修工程的实施,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水平,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广州地区装配化装修工程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及使用维护。

1.0.3装配化装修工程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1.0.4装配化装修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本规程为与国家和地方执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吻合,统一以装配化装修进行定义。

 

2术语

2.0.1装配化装修assembleddecor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工业化装修建造方式。

2.0.2内装部品infillcomponents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构成建筑装修体的装修单元模块化部品或集成化部品。

2.0.3装配化隔墙、吊顶和楼地面assembledpartitionwall,ceilingandfloor

由工厂生产的,具有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且满足空间功能和美学要求的部品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隔墙、吊顶和楼地面。

2.0.4装配化墙面assembledwallfinishing

在结构墙体或隔墙上采用装配化安装,起到保护和装饰建筑墙体的内装部品。

2.0.5装配化厨房assembled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6装配化卫生间assembled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7 模块化公共卫生间modularpublictoilet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的满足便溺等功能要求的基本单元模块化部品。

2.0.8装配化门窗assembleddoorsandwindows

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满足使用功能,用来围护或分隔室内空间的模块化门窗单元。

2.0.9材料级产品material-levelproduct

不能独立形成部品的装修材料及零配件。

2.0.10部品级产品part-levelproduct

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

2.0.11系统级产品system-levelproduct

由部品级产品及材料级产品组合搭配、满足特定使用功能的产品。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装配化装修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装配化装修深化图纸应明确部件的选型和关键技术参数。

3.1.2装配化装修应进行综合策划,统筹考虑项目需求、技术选择、建设条件与成本控制要求。

3.1.3装配化装修的标准化设计,应遵循模数协调,采用快装连接方式,实现结构与装修、管线分离。

3.1.4装配化装修的部品应满足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要求,满足制造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要求,实现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3.1.5装配化装修的施工图纸设计深度应考虑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和现场安装要求。

3.1.6装配化装修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适用性、可变性的要求。

3.1.7装配化装修的架空层宜进行抗菌防霉处理。

3.1.8装配化装修应满足部品日常维修、维护和更新的要求。

3.1.9装配化装修应采用绿色施工模式,减少人工、能耗和建筑垃圾。

3.1.10装配化装修宜采用智能化技术,提升建筑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和环保等性能。

3.2材料与部品

3.2.1装配化装修工程应优先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3.2.2装配化装修工程所用材料、部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3.2.3装配化装修工程所使用材料、构配件、部品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的规定。

3.2.4材料与部品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对于用量较大的辅料材料也应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3.3室内环境

3.3.1装配化装修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

3.3.2装配化装修宜在设计阶段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3.3.3装配化装修工程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3.4BIM技术的应用

3.4.1装配化装修设计宜采用协同设计的方法,通过BIM等信息化技术对各专业技术相关内容进行整体优化。

3.4.2装配化装修宜依托BIM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

3.4.3装配化装修BIM应用应满足相关模数标准,实现BIM模型中构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4集成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装配化装修设计流程应分为技术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四个阶段。

产品选型及集成宜在技术策划阶段进行,并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

4.1.2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及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条文说明:

1标准化设计是依据国际或国家规范以及相关产品设计规定而制定的标准化手册来设计产品,产品应符合工业化生产、批量化生产及安装的要求。

2模块化设计是将各种具有独立功能的模块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构成多个不同系列的产品,以满足使用功能需求。

3通用化设计是指不同类型的产品或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应使用可以替换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通用部品及零配件,通用部品及零配件设计应统一结构、连接方式和构配件规格尺寸,在产品设计时宜直接选用通用部品及零配件,避免重复设计。

4.1.3装配化装修设计应满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要求。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4.1.4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采用干式工法为主、宜采用系统级定制产品。

条文说明:

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表4.0.1、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表4.1.2,装配式建筑评分表规定“干式工法楼面、地面≥70%”的评价要求,装配化装修应以干式工法为主,楼地面可采取薄贴法等其他工艺。

4.1.5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采用可逆性设计,选用可替换、可互换的部品及零配件,便于维修及检修。

4.1.6装配化装修设计应说明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

条文说明:

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包括型号、规格尺寸、参数、性能等。

4.1.7建筑原结构基面应满足装配化装修的要求。

条文说明:

1建筑原有结构基面的强度、尺寸、平整度应满足装配化装修的要求。

2防水防潮区域,建筑原有结构地面应做好防水措施;如装配化装修的预埋件或连接件需要安装在建筑原结构基面时,应安装预埋件或连接件后再做防水措施;隔墙底部应设置混凝土反坎,高度不小于200mm。

3公共建筑厨房原建筑地面、墙面应平整无装饰面,地面应满铺防水层,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宜小于1200mm。

4卫生间原建筑地面、墙面应平整无装饰面,地面应满铺防水层,墙面干区防水层不宜小于1800mm,湿区防水层高度宜做到吊顶位置。

卫生间原建筑地面、楼板底、基面应根据装配化装修卫生间地面的完成面,预留支撑及设备安装需要的空间。

4.1.8装配化装修设计应符合抗震连接安全要求。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等。

4.1.9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其他有害动物及防霉防菌、防潮、防尘、通风等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有效措施。

4.1.10装配化装修设计应满足无障碍、可变性的要求,应按使用功能要求进行适老性设计。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

4.1.11装配化装修设计宜满足不同场景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等。

4.2装配化吊顶设计

4.2.1装配化吊顶宜采用快装式吊顶系统,吊顶内宜设置可敷设管线的架空层。

4.2.2装配化吊顶与楼板底净空高度超过1500mm时,应采用集成转换层,应使用钢结构系统。

4.2.3装配化吊顶宜采用金属龙骨,饰面板应采用美观,防火、防潮、防蛀的成品。

4.2.4装配化吊顶周边应设计收边龙骨,并应预留合适的容差间隙;主龙骨排布应与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设备的位置协同设计。

4.2.5装配化吊顶宜集成机电末端设备。

条文说明:

为满足使用功能及装饰效果的需要,各类机电末端设备宜按照规范安全要求,在吊顶设备带内集成,大型空间吊顶宜由多个设备带集成。

4.2.6装配化吊顶宜在双向不大于3000mm范围内设置活扣,便于检修更换。

条文说明:

本条中的吊顶活扣设计是为了保证吊顶更换方便,具有检修功能。

4.2.7装配化吊顶承载力应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连接构造应稳定、牢固。

条文说明:

当采用整体面层及金属板类吊顶时,重量不大于1kg的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等设备可直接安装在面板上;重量不大于3kg的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等设备应安装在龙骨上,并有可靠的固定措施;重量大于3kg的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等设备应直接吊挂在建筑承重结构上,相关规范及标准:

《建筑室内吊顶工程技术规程》CECS255:

2009、《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等。

4.2.8装配化吊顶内部与楼板底之间有防火要求的连通空间应设计分隔,分隔与楼板、梁、墙、柱之间以及所有穿过分隔的设备管线的缝隙都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条文说明:

装配化吊顶内部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可以采用防火隔墙的做法,一般是用于装配化吊顶与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防火设施的协同设计,防火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要求。

4.3装配化楼地面设计

4.3.1装配化楼地面宜由可调节支撑、基层衬板和饰面材料组成;宜具有满足设计要求调整架空层高度的功能,架空层高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结合管线路由进行综合设计。

4.3.2装配化楼地面应采用平整、耐磨、抗污染、易清洁、耐腐蚀、防蛀的材料,防水防潮区域的地面还应满足防水、防滑等要求。

4.3.3装配化楼地面承载力应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连接构造应稳定、牢固。

条文说明:

放置重物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1地面可承受的集中荷载应大于3kN,可调节支撑的允许使用荷载应大于5kN;可调节支撑应与基层可靠连接;设置检查口及预先设计放置重物等的部位,应适当加密可调节支撑,参考相关规范及标准:

上海市《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范》。

2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相关规范及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4.3.4装配化楼地面基层衬板应根据饰面材料、设计荷载、抗变形能力等要求来选用。

4.3.5装配化楼地面系统宜独立设置,与周边墙体宜采用柔性连接。

4.3.6装配化楼地面系统宜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

4.4装配化隔墙和墙面设计

4.4.1装配化隔墙和墙面宜采用结构、设备管线、隔声、防水、防火、装饰等一体化设计,并与门窗、楼(地)面、吊顶、家具与收纳等协同。

4.4.2装配化隔墙宜采用轻质条板隔墙或龙骨隔墙等,隔墙与主体结构宜采用以干式连接为主的可分离方式。

条文说明:

装配化隔墙的设计宜采取隔墙与主体结构可分离方式,实现户型与室内空间的可变性,满足二次装修和适老化改造的需要。

4.4.3装配化隔墙与墙面的设计应采用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方式。

条文说明:

装配化隔墙应采取多种措施实现设备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如隔墙设置夹层,或隔墙与墙面之间设置内空层,或采用预埋管线盒的专用墙板和预制构件等,也可以结合踢脚线、装饰线脚、专用管线设备槽带进行敷设管线、开关、插座等方式。

4.4.4有声学要求的装配化隔墙应采用隔声、吸声、减噪的措施。

条文说明:

酒店旅馆、医院、学校、图书馆、剧场、会议室和设备房等有声学要求场所,应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要求进行墙体声学设计,如采用满足隔声要求的墙板、填充岩棉的轻钢龙骨隔墙、双层或多层复合构造的隔墙和墙面等,开关、插座、管线穿墙时应采取密封隔声等措施;墙面采用冲孔吸音挂板或疏松材质吸音板材等;振动管道穿墙采取减隔振措施等。

隔声量和吸声系数指标应通过隔墙系统检测并提供报告。

4.4.5防水防潮区域的装配化墙体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条文说明:

在防水防潮的区域,应在装配化墙体的底部设置强度不低于C20,高度不小于200mm的反坎作为挡水垫墙,且垫墙顶部高于楼地面完成面不宜小于100mm。

装配式墙体应进行防水层处理,防水层高度不低于1800mm。

4.4.6有防火要求的装配化墙体和墙面,应满足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要求并通过型式检验。

墙体与墙体之间、墙体与结构之间、门窗洞口以及所有穿墙设备管线的缝隙都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处理。

条文说明:

有防火要求的装配化隔墙和墙面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要求。

4.4.7装配化隔墙宜采用带集成饰面层或饰面挂板的轻质墙体,饰面层或饰面挂板优先在工厂内完成并在现场装配。

条文说明:

装配化隔墙与墙面应进行一体化设计,工厂化定制生产,可在工厂进行集成,亦可在现场以干式连接方式进行集成。

满足定制化、集成化、工厂化和装配化要求。

4.4.8装配化隔墙宜直接安装在结构地面上,如采用安装于装配化楼地面上方式,楼地面应能承受隔墙及其附着物的荷载要求,并应满足变形、震动和隔声的要求。

4.4.9装配化隔墙与地面相接部位宜设踢脚或墙裙,便于检修更换。

条文说明:

本条中的踢脚或墙裙设计是为了保证墙面更换方便,具有检修功能。

4.4.10装配化隔墙与吊顶的连接部位宜采用收边线角、凹槽等方式进行处理。

4.4.11龙骨隔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根据隔声性能等要求,设备设施安装需要明确隔墙厚度,同时应明确各种龙骨和板材的材质、规格型号,有A级燃烧性能要求的部位应采用金属龙骨。

2龙骨隔墙填充材料宜选用A级防火材料。

3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隔墙内侧,应采用防水防潮措施;应重点对门洞口、隔墙根部加强防水处理。

4隔墙上需要固定或吊挂重物时,应采用专用配件或加强背板或在竖向龙骨上预设固定挂点等可靠固定方式。

5龙骨布置应满足墙体强度的要求,高度超过4m的隔墙,龙骨强度应进行验算,并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

6门窗洞口、墙体转角连接处等部位应加设龙骨进行加强处理。

7饰面板与龙骨之间宜采用机械连接设计。

条文说明:

龙骨可采用轻钢、经防火处理的木材及其它金属材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部位应采用金属龙骨;面板宜选用纸面石膏板、防火木质人造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纤维增强水泥板等,但不应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蛀处理的植物纤维装饰板材;龙骨隔墙宜选用岩棉、矿棉或玻璃棉等A级不燃材料作为隔声和保温填充材料。

4.4.12条板隔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建筑设计要求,结合隔墙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宜选用能满足安全、隔声、防火要求的轻质条板隔墙。

条文说明:

采用轻质条板隔墙,宜选用复合夹芯条板、轻质空心条板、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复合空腔板等

2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和条板隔墙的使用部位,选择单层条板隔墙或双层条板隔墙。

条文说明:

装配化轻质条板隔墙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的要求,60mm及以下厚度的条板不得单独用于单层隔墙。

对于防火隔声要求不高,层高3米以下部位,在增加骨架或其它辅助构造时60mm以下厚度的条板也可采用。

单层条板隔墙用做分户墙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做户内分室隔墙时,厚度不宜小于90mm。

双层条板隔墙的每层条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两板间距宜为10mm〜50mm,可作为空气层或填充吸声、保温等功能材料。

对于双层条板隔墙,两侧墙面的竖向接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200mm,两板间应采取连接、加强固定措施。

3当条板隔墙需吊挂重物和设备时,不得单点固定,并应采取加固措施,固定点间距应大于300mm。

用作固定和加固的预埋件和锚固件,均应作防腐或防锈处理。

4.4.13装配化墙面设计的分格尺寸和模块组合应能满足装修整体效果,宜与原材料的规格尺寸协调,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材料消耗。

条文说明:

装配化墙面设计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原则,目前市场上常用的墙面基材有纤维增强水泥板、高强纸面石膏板、防火木质人造板、竹木纤维板、蜂窝铝板等,多为标准规格板如2440×1220mm,如设计墙面尺寸规格与其不协调,会降低出材率,增加额外成本和损耗。

4.4.14装配化墙面设计应在原结构尺寸、装修做法尺寸和装修完成面净尺寸中考虑容差尺寸,以此调节墙面与天花、楼地面、相邻墙面衔接位置的现场公差、生产公差和安装误差。

条文说明:

装配化墙面安装属于后序工程,需对前序工程产生的误差进行纠偏,因此,设计时必须考虑容错尺寸,以此调节前序工程的偏差,容纳装修工程中产生的偏差。

4.4.15装配化墙面应按防变形的要求进行设计,宜选择变形率较低的基材,配件连接应牢固安全。

4.5装配化厨房设计

4.5.1对于改造的装配化厨房宜按原建筑设计的结构管井、给排水、电气,燃气位置进行设计,满足原建筑预留管道要求的对接标准。

4.5.2装配化厨房吊顶、地面架空层,墙面内空层应采取内部分隔措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

条文说明:

架空层,内空层的内部分隔措施:

如金属网、栏杆、隔板等,可减少有害动物的活动范围,降低有害动物种群的环境容纳量。

4.5.3公共建筑装配化厨房地面应防滑,不积水,应按不同区域的使用功能设置地漏或排水沟,地面应有向地漏或排水沟方向倾斜的泛水坡度;排水沟应敷设在架空地板内,与地面连接牢固;排水沟设计应标准化,模数化,拆装方便,接口卡槽处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4.5.4装配化厨房家具及设备应集成设计,空间布置、管线敷设应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家具尺寸应符合人体工学。

4.5.5装配化厨房墙面应按悬挂式家具及设备的受力点,设置符合荷载规定的构造措施。

4.5.6装配化厨房墙面应满足防水防渗的要求,墙面与家具连接部位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宜选用防霉密封胶。

4.5.7装配化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防水的材料;墙面、天花、家具应采用容易清洁、防火、防水、防潮、耐腐蚀、耐高温、无毒、无污染的材料。

4.5.8装配化厨房排烟、通风、空调系统设计应满足防异味、防潮、防菌、防高温等标准的规定,电气及燃气系统的布置应满足安全要求。

4.5.9装配化厨房应按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进行分类设计,使用功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相关规范及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JGJ/T477、《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JG/T219、《住宅整体厨房》JG/T184

4.6装配化卫生间设计

4.6.1装配化卫生间内装部品,作为集成卫生间的内装模块,其部件和接口应采用标准化设计,并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协同。

条文说明:

装配化公共卫生间的设计除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活动厕所》CJ/T378、《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和《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J/T467等的有关规定。

集成卫生间应重点处理好以下部位的接口设计:

设备管线接口;卫生间边界与主体建筑之间的收口;卫生间的防水底盘与壁板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具有防渗漏的功能;壁板和外围护墙体窗洞口衔接应进行收口处理并做好防水措施;卫生间的门框门套应与防水盘、壁板、围合墙体做好收口和防水措施;卫生间门口与周围墙体收口处理与内装风格统一。

4.6.2装配化卫生间设计应根据模数协调及标准化设计合理安排如厕区、洗漱区、淋浴区的位置,且宜采用干湿区分离设计。

条文说明:

装配化卫生间的平面设计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功能分区,且宜采用如厕区、洗漱区、淋浴区以及更衣区(电器区)分开设置的“四式分离”或如厕区、洗漱区、淋浴区分开设置的“三式分离”。

卫生间原建筑墙面应根据装配化卫生间的干湿分区要求做好防水层。

干区防水层宜不小于1200mm高,湿区防水层宜做到吊顶位置。

4.6.3装配化卫生间设计内墙面应采用光滑、便于清洗的不透水材料;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不透水材料;门及隔板应采用防潮、防划、防烫材料;密封胶宜选用防霉密封胶。

4.6.4装配化卫生间使用功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洗手台、镜子、洁具龙头、卫浴五金配件等宜采用标准化产品,且布置应符合人体工学。

4.6.5装配化卫生间的建筑结构与装修部件之间应设计保留安装间隙,当间隙处安装机电管线时,缝宽应大于25mm;装修部件应预留孔洞及预埋件,便于构件与设备之间的连接。

4.6.6装配化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

卫生间原建筑地面应根据装配化卫生间地面的完成面高度,预留支撑及设备空间,并做好防水措施。

条文说明:

卫生间原建筑地面应防滑和便于清洗,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4.6.7装配化卫生间宜设置防水底盘,防水底盘与挡水应一体成型,墙面宜安装在底盘挡水内侧,使淋浴水顺墙面由底盘排走。

条文说明:

防水底盘、壁板和顶板的安装应牢固,所用金属型材、支撑构件应经过表面防腐蚀处理。

4.6.8装配化卫生间地面应设置挡水措施。

卫生间地面坡度应向水沟或地漏找坡,禁止冲洗水流向室外。

4.6.9装配化卫生间应合理布置灯具、通风及电器设备,以满足光照,防潮、防异味、防寒防热、防腐蚀、防霉、防蚊蝇等各方面的要求。

4.6.10室外装配化公共卫生间设计应考虑防雷、等电位点联接、防火、保温以及耐久性。

4.6.11装配化公共卫生间的平面设计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