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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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为努力提高我县非煤矿山行业监管水平,改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09号)及《关于印发昭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昭市安监管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布置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18日、11月15日相继召开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总结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阐明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全面安排布置了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并针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后,我局又及时主动与公安、国土、环保及各乡镇等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狠抓跟踪督办,强化现场监管,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主要是采用“三步走”、“两配合”的方法。
“三步走”的第一步,就是由局长、副局长分别带队,深入到全县130家非煤矿山企业,从持证情况、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各方面逐矿进行全面检查,除现场立即整改完毕的隐患外,对所有隐患和问题全部予以登记,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载明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
通过全面排查,使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现状做到了胸中有数,工作上有的放失。
第二步,由各乡镇安监站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到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我局矿监股则巡回检查强化督办,对隐患较重,问题较多的企业,有的是重点督办,有的则责令其停产整改,对个别企业还由县安委办公室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了督办通知书,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
第三步,企业整改完毕后,报乡镇安监站初审,再由我局现场验收。
我局在现场验收过程中,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求其继续整改。
同时,对有条件开展中深孔爆破的企业,还要求开展中深孔爆破。
“两配合”的第一配合,就是得到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
即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到期的企业,公安部门一律停止审批供应火工品,必须由安监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其确实按要求整改的,由我局出具书面文件并限定火工品数量后,公安部门再予以审批。
这一配合不仅有效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安监部门的执行力。
第二配合,就是取得中介公司的支持配合。
因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都必须搞安全评价,因此我局就借换证东风,要求开展安全评价中介公司的工程师至少有一名工程师长期驻守我县,配合我局现场检查,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有效地弥补了我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的问题。
在中介部门工程师的现场指导下,许多长时间以来一直无法根治的隐患得到了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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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
1、尾矿库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通过专项整治,我县仅有的郭家村硫铁矿尾矿库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善了环评。
对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于9月通过了市安监局的验收。
2、推行“台阶式”工作面进展良好。
专项整治以前,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采工作面“高边坡”、“一面墙”,甚至“掏采”等现象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较重。
通过治理,这些不安全的开采方式基本得以杜绝,开采工作面“台阶”已初步形成,开采面坡角放缓,只要坚持把这项工作抓下去,就能完全淘汰不安全的开采方式,能逐步达到“分层剥离、台阶开采”的水平。
3、推行机械化铲装作业效果明显。
通过专项整治,我县65%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了机械化铲装作业,改变了以往采用人工装运石料的方式,不仅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也更好地改善了安全生产作业环境。
4、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推行开始起步。
专项行动以前,企业受投资压力、技术力量及销售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均不愿意实施中深孔爆破。
开展专项行动后,局领导亲自带头深入企业,通过和为玉算细帐、比安全系数、比经济效益等方式的交心谈心,打消业主顾虑,放心投资。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察,目前我县已有两家企业购买了实施中深孔爆破的设备并开展了中深孔爆破,效益良好,在同行中形成了较好的影响。
相信这项先进而安全的技术会逐步在全县普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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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趋于完善。
今年,县政府为我局改善了办公条件,使我局有了地方设立专柜。
为此,我局严格按市局《方案》要求,逐矿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基本实现“一企一档”。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完善建档工作,让档案发挥最大的管理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几个月的专项整治,我们在取得一些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还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我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致使一些应该及时开展的工作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
当然,我局已将目前在人员和装备上的实际困难书面做了请示,县委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
正在着手研究解决我局人员和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
二是非煤矿山行业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还未完全形成“分层剥离、台阶开采”的生产现状。
三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延期手续的办理工作较为迟缓。
四是许多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
五是从业人员安全常识不足,冒险蛮干现象时有发生。
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积极想办法进行解决,一定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使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教育局关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汇报
××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汇报学校、幼儿园的许多安全隐患都与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因此,11月18日“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督导工作汇报会”后,我市确定了以加大交通管理力度为切入点,结合交通整治“白日会战”,开展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指示,我市教育系统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定了针对性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徐英杰、书记王咏才为组长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立了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将此项工作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后,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人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地教育局、各学校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各县(市)、区教育局都明确了一位副职领导为责任人,负责本次交通整治和指导学校开展护导教育等工作,各市直学校都明确了一位校领导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开展教育、护导、举报等工作。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市教育局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部门协调,共同整治,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类学校结合德育工作,结合生命安全教育,结合自我保护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引导,使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良好的校门交通安全环境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接送孩子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在整治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类学校都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积极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有力的配合了本次交通整治工作。
2、加强学校内部交通安全整治,确保校园内部交通安全。
学校门口实行交通管制,要求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学校用车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安全,对严重违章肇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加强对出租校舍、场地的管理。
各有关学校对学校校舍、场地出租情况进行了清理,
杜绝将学校场地出租给无证无照经营户。
4、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门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本单位(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尤其是学生宿舍在校外的学校,要与交通警察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起联防共防机制。
各学校门口值勤护导的教师不仅要做好学生进校、离校时的护导工作,还要配合交警、交通协管员做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发现门口存在交通安全问题或对劝说不听的乱设摊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同时,各学校还积极配合市交管部门提出的整顿省会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安全出行的7项举措,设置了家长等候区、落实了斑马线、警示牌等各种标志。
目前,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建立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为及时反馈交通整治的成果,我们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将本地区、学校的整治情况报告教育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对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通过几个月来的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学校、幼儿园门卫对车辆、人员出入管理不严格,登记措施落实不够好;上下学学校护导教师有时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时有时不能按照指定位置等候;一些学校对治安隐患的排查还不够深入,整治后仍有反复;对本次交通整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发生反弹。
二是进一步加强门卫和护导教师的管理,使门卫和护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市教育局2004年12月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中医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消防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区中医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
**院长副组长:
**副院长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办公室职责:
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领导组及上级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火灾消防安全责任各部门各科室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使全体职工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各部门各科室要针对部门实际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查处违规使用电器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用电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对前期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督促按规定期限加快整改进程;对难以整改、久拖不改的,依法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是逐步建立微型消防站,要整合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建成微型消防站,提升医院消防工作力度。
三是坚决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要紧盯共和国成立7O周年庆祝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加强对主要活动场所、重点区域以及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防范和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广泛开展冬春火灾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医院微信群、张贴防火横幅和冬春防火提示以及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火灾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医院行政和业务办公楼(房),重点是医院的门诊楼、住院楼、中药房、煎药房、针灸理疗科。
(二)排查重点1.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排查摸底,掌握科室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评估本科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四)总结考核阶段对各科室消防安全防控任务完成情况及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做好全市卫计系统和全区消防安全督查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法。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三)群防群治。
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
要加强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落实责任。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将实行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五)加强信息反馈。
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区中医医院2019年4月17日
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新乐市卫生局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和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卫生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尤其是防止暑假污水倒灌引起的饮水污染事件、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学校饮水卫生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供水单位,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供水单位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扎扎实实搞好整改,保证学校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市寄宿制学校
三、工作内容
依据相关法规法律的要求,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1、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等供水单位是否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是否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有效齐全。
3、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等供水单位卫生设施的卫生情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4、是否建立健全供水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是否建立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档案。
是否取得有效的水质检验报告,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6、自备水源周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水源周围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
大口井井口应高于地面50厘米,室外管井井口应高于地面20厘米,并密闭加锁。
7、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周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蓄水池周围1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蓄水池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水箱盖是否加锁;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是否加防护网。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搞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大事来抓,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合理调度人力资源,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各学校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自查,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9月6日。
自查表一式两份于9月7日前交市教育局安全法规科(自查表附后)。
农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上报,市直、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
2、卫生局联合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全市学校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查,指导各单位进行整改和落实各项制度。
专项活动中,对发现问题的学校责令限期改进,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3、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生活饮用水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到有检验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的检验工作,服从卫生监督机构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09〕4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掌握供水单位现况,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安全、卫生的饮水供给为目标,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镇饮用水卫生状况。
通过专项整治,使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出厂水抽检合格率达88%以上,二次供水单位建档率达100%,有效防止水性疾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镇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所有二次供水单位,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学校、大中型工厂企业及酒店二次供水设施。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牵头,联合卫生、规划建设、经贸、教育、公安、财政、外经、供水等部门组成的道滘镇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卢耀辉(副镇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
叶小燕(教育办副主任)成员:
叶锡鎏(道滘医院院长)
叶广华(规划建设办副主任)卫润江(经贸办副主任)吴灿辉(外经办副主任)王建平(财政分局副局长)吴金玉(供水公司经理)梁焕昌(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定宇(医院防保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道滘教育办(电话:
81332303),统一组织实施全镇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镇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培训及供水规划等工作,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道滘医院负责组织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对全镇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负责全镇供水单位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的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规划建设办负责全镇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道滘医院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公局负责对干扰、阻挠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财政分局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经贸办、外经办、教育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做好企业、学校、住宅小区内供水单位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4月10日—20日)
根据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集中培训阶段(2009年4月21日—5月25日)
对镇内供水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镇内供水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与责任人签订安全供水责任书。
(三)全面开展、积极推进阶段(2009年5月26日—9月20日)道滘医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情况,对已登记建档的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工作。
(四)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21日—3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人员、经费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协调推进,综合治理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全镇实际,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饮用水安全的各项目标。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大力协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加强协调和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管理,严格供水供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供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