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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管理制度.docx

见习管理制度

TWI-08-20见习管理制度

TWI-08-20-1见习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TWI-08-20-2见习学员的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TWI-08-20-3见习学员带教考核制度

TWI-08-20-4见习学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TWI-08-20-5见习老师管理制度

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见习是我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见习管理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规定适合在我公司工作的见习人员。

第二章录用见习人员基本要求

1.上海户籍,年龄在18-35周岁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青年。

2.外省市户籍,本市高校毕业,毕业1年内没有就业的在沪人

3.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一般大三、大四的学生)

4.没有学历及专业限制。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

6.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录用程序

1.见习人员通过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见习手续。

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见习结束后根据见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再次组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2.本公司录用员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体检报告,一寸照4张。

第四章见习人员时间及工作待遇

1.凡来我公司的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六个月。

2.根据公司工资制度,见习人员在见习时间内除了享受政府补贴外,公司按照见习合约规定另外给予补贴,如政府有新的政策出台,公司再做相应的调整。

第五章管理规定

1.见习人员必须接受公司三次以上培训,上岗前必须经过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安全培训,见习期间所在岗位技能培训,和见习结束前的工作考核及总结。

2.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果见习人员不适合我公司的见习岗位,我公司有权终止见习。

见习管理制度

3.用人部门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要明确带教老师,制定相应的带教计划,并发放给各个见习人员。

同时还要特别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见习人员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露。

不得擅自带走公司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设备等。

4.用人部门相关人员必须做好见习人员的考勤记录,每月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5.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佳的见习人员,用人部门可向副总经理书面申请取消见习资格,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理中途退出手续。

6.见习人员必须按照见习计划参加见习,见习结束后完成见习小结。

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中途退出见习,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终止见习。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见习时间者,也要主动办理相应的见习延长手续。

7.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见习外,其他时间所发生的一切活动与本公司无关。

8.见习人员如在见习期间发生意外人身意外伤害,可按对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9.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我公司不建立劳动关系,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实习期间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与见习学员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动态及生活状态。

.

11.实习结束后,用人部门需对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作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见习期间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考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立用工关系。

第六章见习人员离职

1.见习人员见习期满提出离职必须在见习结束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用人部门递交见习结束申请,向用人部门负责人说明,见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职手续。

2.见习结束后,由见习人员所在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的鉴定。

3.见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终止见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经(副)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2.本规定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文件编号:

TWI-08-20-1

版次:

第1版

见习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见习学员尽快适岗位,现结合我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见习基地所有见习学员。

3、管理规定

3.1见习学员考勤制度

3.1.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班:

8:

00

下班:

17:

20

午餐和午休:

1小时

,即早上上班考勤一次,下午下班考勤一次。

,下午17:

20之后;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电脑及网络故障未考勤的学员,当天须在恢复正常后在考勤页面填写“情况说明”栏,并由带教老师点击确认当日的出勤状况。

,根据其每日基本工资扣除迟到时间的工资。

每月迟到超过3次,则作为旷工处理,扣除相应的迟到时间的标准工资的3倍工资。

早退,根据其每日基本工资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见习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3.2请假制度

,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

00通过电话向带教老师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

天数

人员

2天(含)以下

3天(含)以下

4天(含)以上

学员

带教老师

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

注:

如因带教老师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带教老师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人事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若事后也未提供相关证明的则按事假调休处理。

,由本带教老师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通知本人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2.8假期规定

文件编号:

TWI-08-20-1

版次:

第1版

见习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a.休假:

经过主管同意,可申请休假,但一次性休假不可超过5天,全年

累计不超过12天。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共同判断是否给予批准。

休假期间不享受见习补贴。

b.无事先申请或未被批准的休假连续超过3天将被解除见习合同。

,并呈报给区见习管理单位。

3.3加班: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加班。

如果因为业务要求需要加班,应该事先填写加班工作申请并且取得上司批准,或如果上司不在办公室,口头告知上司,并且事后需要得到上司的签字确认;否则不计为加班时间。

加班津贴支付依据政府相关政策:

平日加班,按见习生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周日、周六加班,首先应选择调休,不能调休的,按见习生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休假节日加班,按见习生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文件编号:

TWI-08-20-2

版次:

第1版

见习学员的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1.新进学员培训

1.1.新进学员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进学员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学员不能上岗。

1.2.人事负责对新聘学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1.3.新进学员所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学员岗前培训,由其带教老师负责组织对新学员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1.4.新进学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

1.5.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培训

人员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负责部门

新进学员

企业文化培训

一天

人事部

员工手册

规章制度

公司部门介绍

安全教育

部门岗前培训

7天—30天

各部门

在岗学员

技能提升

新法律法规

根据情况所定

人事部

岗位培训需求

各部门

业务技能

专业技能

1.6.在安排好工作并得到主管同意后,可以选择参加跨部门技能培训

  

见习学员的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1.7.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①人力资源部应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通知受训单位。

  ②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或电子档发放完成,以便带教老师上课时学员已收到教材。

  ③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带教老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带教老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④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⑤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⑥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座谈会,与带教老师一同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⑦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⑧培训测验成绩列入考核标准。

 

见习学员带教考核制度

1.考核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2.具体考核内容:

2.1.包括公司制度和工作职责,请带教老师根据学员具体表现填写见习学员考核评价表,该表将作为学员录取与否的重要指标。

2.2.包括培训心得、培训考试、实际动手能力及相关技能考核作为学员的考核之一。

2.3.包括员工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的考核及部门领考对其综合评价。

3.考核方式占比:

3.1.日常出勤、5S表现考核占比10%;

3.2.日常工作表现考核占比20%;

3.3.技能考核占比:

30%;

3.4.职业道德考核占比:

10%;

3.5.沟通能力考核占比:

5%;

综合考核评分两次成绩均高于70分则予以录取,若第一次考核分数高于90分则予以提前录取。

若第一次考核分数低于60分将慎重考虑取消其见习资格。

4.奖励与纪律:

4.1.对于行为表现好的见习生,公司可以考虑给予不定形式的奖励

4.2.对于违反公司行为准则、保密协议、见习合同或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要求外服终止派遣。

5.要求见习成员第一个写见习心得报告,三个月写见习小结报告,六个月写见习总结报告。

6.

文件编号:

TWI-08-20-4

版次:

第1版

见习学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1)人身设备安全管理:

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2)进入车间安全管理;员工进入车间按公司路线图行走,禁止进入红色危险区;非本岗位员工不可擅自到工作区域内。

(3)进入车间劳防用品配戴管理:

员工进入车间需配戴相应的安全劳防用品(如工作帽、口罩、耳塞等),禁止穿露脚趾的凉鞋或拖鞋上班。

(4)消防安全管理:

每年两次对学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学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5)防盗安全管理:

公司宿舍门禁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学员不得在集体宿舍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宿舍(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6)用电安全管理:

学员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下班应切断办公设备、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7)学员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文件编号:

TWI-08-20-5

版次:

第1版

见习带教老师管理制度

1.带教老师条件:

1)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技能等级评为A级。

2)专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技能等级评为A级。

3)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技能等级评为A级。

4)专业单位授予以的资格,并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2.带教老师应认真填写其带教学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3.带教老师要关心学员的工作适应情况,并定期对其带教学员进行面谈,了解其想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若学员无故缺勤,带教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5.在工作上带教老师应给予学员认真的指导,并按照培训计划教授学员专业知识,以期达到带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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