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浅谈人与自然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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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课程论文
题目浅谈人与自然的关系
姓名苏晓勇
学号2120120499
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
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013年4月25日
北京理工大学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浅谈人与自然的关系
浅谈人与自然的关系
摘要:
在自然辩证法中,人的本质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而自然,在广义上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等范畴同义,包括人类社会;在狭义上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通常分为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
被人类活动改变了的自然界,通常称为“第二自然”,或“人化自然”。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
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
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所以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人与自然,社会,科学发展
前言:
经过9周的时间,我们在刘丹鹤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对自然辩证法这门课程的学习。
经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也借这个机会,在这里谈一谈自己通过学习这门课程的一些感受,谈谈自己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看法。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它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
自然辩证法是科学技术哲学主要内容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哲学学科。
它是自然科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产物,因而具有文理交叉或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的特性。
因此从自然辩证法的角度看待与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非常客观与必要的。
只有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清楚,使两者之间能和谐共处共同发展,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他我们人类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文明,所以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正文:
一、人与自然是辨证统一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统一的。
《庄子•齐物论》中说: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人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存在,天地万物与人,同为自然整体的一部分,相互之间存在着感应的关系。
人与天地万物感应,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制约。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
“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
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与此同时,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
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
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
二、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历史发展
马克思不仅把实践概念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石,而且将实践概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实现了自然与社会历史的统一,构成为辩证的、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人与自然相统一学说,即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与自然环境之统一学说。
因此,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理解和把握自然界及其与人的辩证统一就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环境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
对此,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也是赞同肯定的。
正如施密特所说:
“马克思的自然观与其他各种自然观的区别,首先在于它的社会历史的特征。
”至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自然环境理论和社会历史理论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因而,马克思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的社会历史特征与它的实践特征是内在统一的,这在理论上,体现了马克思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的本质特征;在实践上,揭示了人与自然统一的现实基础。
第一,马克思在批判黑尔格等人的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用人与自然在社会实践中历史的辩证统一的唯物主义自然环境理论,克服了人与自然在“绝对精神”中统一的唯心主义自然观,抛弃了人与自然分离与对立的机械的非历史的抽象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使辩证的、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登上了王座。
大家知道,费尔巴哈在反对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过程中,虽使唯物论重新登上了王座,但没有克服旧唯物主义满足于抽象的自然与抽象的人的对立,都主张与人分离的自然以及与自然分离的人。
因此,费尔巴哈自然观的最根本的缺陷,就是与历史观的分离,使他的自然界是没有历史的自然界,解释自然时是唯物的,当然是机械性、直观性的,解释历史时是唯心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他必然“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因而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必然是唯心主义的。
我们看到,在费尔巴哈的思想框架内,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唯物主义的机械性、直观性和唯心历史观是一致的。
这就使得费尔巴哈自然观必然割裂了自然文化发展与社会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认为两者是没有关系的,这实质上是把自然界排斥于人类历史即人类的社会实践过程之外,把自然界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也就是把历史从自然界中排除出去。
这样,费尔巴哈也就不可能看到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历史发展对改变外部自然界的作用与影响以及由此出现的自然界的属人的变化。
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道出了费尔巴哈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分离与对立;与之相反,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环境理论与社会历史理论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历史发展中辩证统一的,现实的自然界是被社会历史所中介过的,而不是游离于人类历史即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之外的异在。
社会历史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
第二,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在社会实践中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与相互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因而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不同的人类历史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远古时代,人和其它动物一样只能拜倒在自然面前听命于大自然的摆布,成为自然的奴隶,人们用神话的方式来表达对自然的看法,形成人类童年时期的“自然宗教”。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
这种“自然宗教”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原始的,朴素统一的关系。
“这种自然宗教或对自然界的特定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反过来也是一样。
这里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自然界和人的同一性也表现在:
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人对自然界低水平的能动作用与低水平的社会形态形成了一种统一,一种狭隘的同一性,两种狭隘关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很重视实现的自然界在近代工业实践中的具体生成问题,认为近代工业表示了自然界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的近代水平,是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近代水平。
我们可以这样说,人对自然界近代水平的能动作用与近代水平的社会形态也是形成一种统一性,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
“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当然,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视角确证不同社会历史阶段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的不同表现形式,是要揭露近代工业在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造成的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向人们指明要从特定的人类社会历史条件出发来认识与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必然选择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
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
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
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
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
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
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四、结语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最近这段时间北京经常出现的“雾霾”和时不时“来访”的沙尘暴。
恩格斯曾预言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他写道: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是的,正当人类几乎是毫无顾忌地,疯狂地向自然索取、向自然宣战、向地球倾泻、对资源滥用并加以挥霍之时,人类受到了自然界的报复。
我想,北京的雾霾和沙尘暴就是对恩格斯语言的最好写照。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大力倡导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观念。
人类是自然之子,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泽,人类的生存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
必须抛弃“人类中心主义”这一类有害的观念。
人类对大自然决没有“予取予夺”的绝对自由支配权。
我们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维护大自然的平衡与和谐。
要把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尊重的理念和原则纳入到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之中,坚决遏制人类“暴殄天物”的纵欲无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