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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docx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针对《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根据《公参暂行办法》编制简本,现呈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2规划概况

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清新区下滨江片区的禾云镇与龙颈镇交界处丘陵地带,紧邻清连高速公路和省道S114线。

2007年6月8日,禅城、清新县两地政府签订了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合作协议,两地政府将联手引导佛山市禅城区有搬迁意愿的企业特别是陶瓷行业优先选择清新,建立生产基地,实现共赢。

2009年2月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粤经贸涵[2009]146号)。

工业园总规划面积4.512km2,其中首期1.62km2,二期2.91km2。

首期范围已于2008年12月1日通过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粤环审[2008]485号)。

根据《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规划》(以下简称《二期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1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7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1.87km2。

规划末期二期发展总人口1.7万人。

工业园二期产业选主要以新型建材(陶瓷)为主导产业,辅以发展陶瓷配套产业(浴室柜、五金制品、陶瓷原料)等行业。

二期范围内现有已建和在建企业中,工业企业主要为建筑陶瓷生产企业,以及一家稀有稀土金属合金制造业,属于陶瓷产业配套行业,其产品可用于陶瓷生产釉料。

园区未来不再引入新的陶瓷生产企业,现有陶瓷生产企业在已经批复的用地范围内,未来将再建部分陶瓷生产线。

其余剩余用地用于发展陶瓷配套产业,主要是佛山市浴室柜联盟企业。

工业园二期的排水体制采用完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禾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对于园区二期燃气工程,二期近期由工业园统筹,各企业自建煤气发生分站,自制水煤气、水煤浆作为临时燃料为生产供热;远期待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到达清远后,工业园建设天然气站,以天然气作为气源,为入园企业进行集中供应燃料。

规划到2014年7月份,园区内所有陶瓷生产企业均配套脱硝设施,同时确保除尘设施的稳定运行,以实际陶瓷生产企业废气全面达标;产业园规划逐步提高陶瓷生产线使用天然气的比例,规划到2015年,产业园所有陶瓷生产线均改用天然气,不再使用水制煤气。

产业园规划各陶瓷生产企业均建设合理容量的三级沉淀池和应急缓冲池。

产业园规划对禾云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改造方案,在现有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基础上,增设三级深度处理,主要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并配套膜处理(微滤+微滤);规划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容积为5000m3的事故应急缓冲池;规划建设园区中水回用设施,将禾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回用于陶瓷生产线。

图21产业园二期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2工业园二期功能分区图

3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次规划符合上层产业转移战略、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划、广东省、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北山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清远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等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

4区域环境现状

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底泥、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均良好,主要污染物均在标准限值内,区域生态环境总体较好。

根据2007年历史监测结果和本次补充监测结果(2014年),分析可知:

1、地表水:

滨江河水质出现好转,监测项目均满足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禾云河水质有所恶化,但保持稳定,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可能和禾云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导致。

2、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SO2和的日均质量浓度污染指数变化不大,但NO2的日均质量浓度污染指数2014年有明显的增加,与本园区开发建设后水煤气等燃料废气的排放有一定关系;相对于2007年,PM10的日均值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主要由于园区随着不断的建设,陶瓷等行业产生工艺废气颗粒物较多。

3、土壤:

各项监测指标值发生较大变化,园区建成后,土壤的pH有所降低,重金属的含量除汞外,均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陶瓷企业的投产,扬尘增加是土壤中重金属的主要来源。

4、底泥:

首期园区建设前后禾云河汇入滨江河前500m处底泥环境中监测指标值发生较大变化,重金属的含量除汞、铜外,其他指标均有所增加,但禾云河汇入处下游2000m处由于距离较远,重金属前后的变化相对不明显。

5、地下水:

首期建成后,只有氨氮有明显的增加,但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其他指标变化不大。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

园区排污对禾云河与滨江河水环境影响较小。

然而,园区在运营期间,必须考虑今后可能出现事故时的应急措施,避免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造成下游水体水质污染的恶性事故。

2、大气环境影响:

两种燃料情景燃料废气及各产业工艺废气正常排放条件下,产业园二期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均可接受。

陶瓷生产企业改用天然气后,二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将有显著减少,可以有效改善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建议产业园二期工业用地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现状无常住人口。

3、声环境影响:

交通道路规划退缩距离并结合绿化建设能保证道路两侧区域符合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能有效地防止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应加强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应严格按照《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指导厂区的建设,对生活区的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减振处理,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能降到最低。

4、固废影响:

按园区现状及规划的处置方式,陶瓷企业产生的废坯、漏粉、回用水沉淀压滤泥均回用于生产线,陶瓷废品现状及未来以加工回用为主,陶瓷配套产业的一般工业固废均进行回用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园区内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同一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工业危险固废由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通过这些处置方式,园区固废一来可以按相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同时,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尤其是陶瓷废品,该类废物产生量很大,对环境影响较大,园区以加工回用的方式处置该类废物,可以有效的进行回用处置。

因此,园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主要含水层为块状岩类裂隙水,富水性贫乏,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规划区域地下水功能区为地下水源涵养区,周边没有将地下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情况,此外,规划区域也无集中式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地下水环境不敏感;通过对规划建设影响分析,规划区上部地层淤泥土层及粘土等可有效防护污染物向地下水中的渗漏,正常工程防渗条件下,规划区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但应加强规划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防止规划建设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规划区上部存在较厚的淤泥质土层及易压缩性土层,且厚度较厚,极易诱发地裂缝、地面沉陷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在规划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或地质灾害评估,选取合理的地基持力层,禁止将重污染设备、装置持力层直接作用于上部淤泥土层及粉质粘土层,防止地面沉陷等灾害诱发的水环境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

产业园二期建设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整个生态系统仍基本处于良性状态。

总体而言,本规划的实施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整个生态系统仍基本处于良性状态。

7、社会经济影响:

产业园二期的建设为清远市清新县新增大量的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有益于当地和谐社会的构建;规划实施将推动本区域工业产业的发展,可以提高清远市清新县的工业化水平和质量,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

同时,规划区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另外,规划区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妥善安置,改善其居住和生活条件。

因此,规划区开发建设的正面社会经济效益较为显著。

因此,总体而言,产业园二期的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之内,且随着污染治理措施的改进、清洁能源的使用、资源综合利用的进一步深化,园区二期的建设对区域环境有一定的程度的改善作用,对环境及社会经济有一定的正面效应。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进一步提升中水回用率。

禾云污水处理厂除主要用来接纳产业园生活污水外,同时还接纳处理禾云镇区的生活污水。

根据本次评价水平衡分析,在生产期,陶瓷生产线仍有进一步使用中水的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中水会用率,削减入河水污染物量,节约水资源,评价建议除回用产业园的生活污水外,尽量回用处理后达标的禾云镇生活污水。

2、严格控制陶瓷行业发展规模,优化产品结构。

评价要求严格控制产业园陶瓷生产线数量,总数不得超过规划设定的70条,以与区域水资源供应能力、天然气供应能力、大气环境容量相匹配。

优化产品结构,建议抛光砖生产企业应尽量配套抛光线,以提高成品抛光砖的比重,降低产品中砖坯产品比重,增加产品的产值和附加值。

从而在减轻陶瓷生产对区域资源、环境压力的同时,提高园区的工业产值和效益。

3、制定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的保障措施,确保园区陶瓷企业尽早使用天然气。

评价建议产业园制定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的保障措施,对使用天然气的陶瓷企业实施合理的价格补贴;严格要求未来新建陶瓷生产线必须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禁止再建设使用水制煤气的陶瓷生产线;重视天然气管线的建设,尽早建设完成西气东输清远气门站到园区天然气站的天然气管线工程,保证天然气供应能力;结合《印发<清远市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51号)的要求,制定园区内企业清洁能源替代时间表,以尽早实现园区煤改气目标。

4、建议适当完善园区规划,以便于园区对企业的管理和建设。

由于目前部分生产企业发展边界已经超出了园区现有规划边界,不利于园区管理以及配套设施的合理建设。

建议本次评价后,适当修编园区二期规划,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完善规模边界,并以此适当完善各类基础设施的专项建设方案,提高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园区的建设。

7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水污染防治措施

7.1.1节约用水,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

1、节约用水

(1)提倡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尽量做到少用水,少排水。

(2)推荐居住采用节水用具如节水龙头和低流量花洒,开发水管阀门强制安装节水型阀门,减少水的跑、冒、滴、漏。

2、中水回用

园区结合开发引进中水管网系统,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回用。

根据园区的发展特点,结合园区用水情况,中水主要可回用于市政设施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广场用水、冲厕用水、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3、雨水利用

(1)地面雨水利用。

在规划区内推广雨水贮留渗透计划,可有效地补充涵养地下水、复活泉水、改善环境生态条件。

利用雨水贮留渗透的场所一般为公园绿地、庭院、停车场和道路等。

采用的渗透设施有渗透地面、渗透池、渗透管、渗透井、透水性覆盖、调节池和绿地等;在城市草坪下、马路边建雨水池,用于绿化和水面景观,利用雨水浇灌能促进城市生态保护。

(2)大楼雨水利用。

在大楼中设置雨水池,用于冲厕所、洗车,避免“屋外雨水滴答流,室内自来水哗哗冲”的不合理现象存在。

同时,可考虑将收集后的雨水排入中水系统进行简单处理,扩大处理后雨水的应用范围。

(3)河网雨水利用。

在规划区建设中保持河道、池塘的面积,设置水面景观,降雨时拦蓄水量,减轻下水道压力,实现城市节水与城市防洪的双赢。

7.1.2生产废水治理措施

本转移工业园主导行业为新型建材(陶瓷工业),陶瓷工业生产废水污染物单一,主要产生在球磨、制釉工序、釉线工序和抛光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少量石油类,在收集废水的中沉淀池添加絮凝剂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可全部回用,可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该废水处理工艺成熟,已在佛山禅城区生产废水治理实现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上广泛运用。

转移工业园另拟引进的佛山浴室柜联盟企业,主要是浴室柜、五金等陶瓷配套生产行业,经调查分析,这些企业用水量很少,且生产过程中水大多可循环回用,少量需要排出的水帘处理设施废液作为危废委外处置,则不会有产生和排放生产废水。

7.1.3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1、污水处理厂规模

根据首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园区首期废水量为2911.5m3/d,本次二期工程废水量为4063.4m3/d。

禾云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根据现状实地踏勘,污水厂实际处理规模约为3000m3/d,可知规划实施后污水处理厂规模能够承载园区的排污。

2、污水处理厂进水条件

园区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较严者后进入禾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根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实际情况,确定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主线为一级物化处理(物化法)+二级生化处理(A2/O)+三级深度处理(人工湿地+膜处理(微滤+微滤))。

4、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设计必须达到地表水Ⅲ类,才可外排至禾云河进而进入滨江。

5、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本环评建议按照首期环评中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工艺进行改造,即污水从微曝氧化沟二沉池自流出来,经穿孔管布水后进入人工湿地系统,通过人工湿地系统中植物与土壤微生物的共同作用下,进一步降解剩余污染物,尤其是利用植物对氮、磷的吸收作用,可以有效降低水中氮、磷含量。

污水在人工土壤渗滤床内得到净化的同时,部分被植物吸收利用,排入过滤池后流入清水池,在清水池里投加二氧化氯进行消毒,消毒后中水作为杂用水回用,另一部分继续经过膜处理(微滤+超滤)后回用于生产或外排禾云河,主要污染物水质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一部分补充回流到处理系统中,剩余污泥在污泥贮池浓缩后用带式脱水机脱水。

为了避免磷的释放,在污泥贮池中设曝气管,保持池内处于好氧状态。

6、污泥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污泥处理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通过减量化处理,易于运输、贮存和消纳;通过稳定化处理,消除臭味;通过无害化处理,杀灭病原菌和病毒微生物等有害物质;通过资源化使污泥进入生态系统良性循化。

污泥的处理,应采用厌氧消化、好氧(或厌氧)、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或采用干法、焚烧等方法进行减量化。

7.1.4中水回用

根据本环评拟定二期工程排水方案,生产期间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回用于生产;随着禾云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实施,处理工艺和中水管网、泵站的建设,生活污水部分经禾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中水管网全部回用于陶瓷生产线,部分使用槽车回用于园区内绿化与道路冲洗等;非生产期间,鉴于非生产期延续时间较短(35天),且留守员工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少,只有448m3,本环评建议非生产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使用污水厂事故应急池作为中水回用暂存池暂存该部分尾水,待园区恢复生产后继续回用于生产中,则园区污水实行零排放。

禾云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按照能够容纳规划实施后污水处理厂的总处理规模(8526m3/d)的半天的处理量,则建议污水厂事故应急池容积为5000m3。

7.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7.2.1对现有陶瓷行业的废气防治措施

1、喷雾塔废气治理措施

(1)以水煤浆为燃料

园区内企业对以水煤浆为燃料的喷雾塔烟气多数采用干式-湿式联合工艺进行治理。

该工艺目前在陶瓷行业应用成熟,除尘脱硫效率高,除尘效率可高达98%以上,利用碱液脱硫,效率可达80%以上,喷雾塔烟气经上述工艺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2)以煤气为燃料

各企业大多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的二级除尘装置对其进行治理,拟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的工艺,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一般≥98%。

2、辊道窑废气治理措施

辊道窑烟气将通过管道引至燃煤气的喷雾塔烟气处理系统,其尾气中的颗粒物也将同喷雾塔尾气一并通过旋风+布袋二级除尘装置集中治理后排放。

7.2.2对未来进驻的陶瓷行业的废气防治措施

1、喷雾塔废气治理措施

(1)以煤气为燃料

对于未来入驻企业,喷雾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防治措施与已建企业相同。

对于引进的企业实行喷雾塔脱硝方案,认采取改性SNCR技术,即改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

(2)以天然气为燃料

2015年3月后,本项目将最终采用更为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

各喷雾塔将继续沿用使用临时燃料时所上的除尘措施,处理后的烟(粉)尘将达标排放。

2、辊道窑废气治理措施

对于未来入驻企业,辊道窑无论使用煤气还是天然气,其产生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与已建企业辊道窑相同,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3、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1)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原辅材料的选择工作,建设原辅材料密封仓及运输管道,加强生产工序的除尘效果,加强管理。

(2)氟化物污染治理措施

①禁止在陶瓷生产中加萤石(CaF)和氟硅化钠(NaSiF)作为助熔剂,禁止使用含氟釉料。

②加强陶泥含氟质检,严禁使用含氟较高的陶土,制定陶土含氟最高允许标准;禁止使用原煤作燃料。

③因脱硫除尘装置同时具有除氟作用,必须保证脱硫除尘装置正常运行,如发生脱硫除尘装置事故,须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检修。

④考虑陶土含氟,在烧成过程有可能产生氟化物,在烟气导流口部位增加一集气罩,并对此处收集的含氟废气进行水吸收处理。

⑤各烟气排放口安装氟化物在线监视装置,如监测到超过标准的氟化物排放,应立即在脱硫除尘装置中加入足够的氟化物中和的碱性物质如氧化镁、氧化钙等进行中和,必要时应停产检修。

⑥禁止生产马赛克等所有需添加含氟辅料的产品生产。

7.2.3对未来进驻的陶瓷配套行业污染物防治措施

根据前面规划污染源分析章节内容,产业园二期引入的陶瓷配套行业主要包括家具制造、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洁具等)、化学制品(陶瓷墨水)等,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工艺废水,包括工艺粉尘、TVOC等。

据调查,佛山禅城金属制品行业主要有不锈钢加工、小型机械制造等,不锈钢加工打磨工序会有金属粉尘废气产生,主要是配套除尘器对粉尘予以收集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外排粉尘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家具制品、塑料制作及陶瓷墨水生产过程中的拼板粘胶、加热塑化、喷涂等工艺中会有TVOC、甲苯二甲苯等机废气产生,一般可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或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二级净化,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最终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另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可用布袋除尘装置或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燃料燃烧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角度来看,推行和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天然气,按油料化、气体化、电气化方向发展,走控制大气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

清新县是酸雨控制区,辅助原料应符合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的相关要求。

7.2.4小结

对于产业园,需要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尽量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同时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机废气等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园区布局,并且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知,园区营运期采取的大气防治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工业噪声防治措施

园区引进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噪声,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减低车间噪声。

例如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转速容器和低噪音机械、设备,在适当位置设置隔音、吸音设备等,以尽量降低生产噪声,确保生产过程的声状况满足环境保护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外通用设备,例如各种泵、发电机等,应放置于适当地点,远离人群密集区,减低噪声对人的影响;对于个别噪声特别大的设备,则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方法,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要求。

另外,建议建设单位在引进企业时,在敏感点周边应尽量不布置产生噪声大的工业企业,且企业周边至少要保证15m左右的卫生防护带,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要求。

2、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居民区车辆噪声的控制应在居民住宅建设规划时考虑把居民住宅建在远离交通主干道的地区,并在不同的功能用地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7.4固体废物管理处置措施

1、处置目标

园区内所有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应达到100%。

2、固废运输系统

工业、生活和危险废物的运输由专门的固废收集运输中心承担,产业转移园内设置中、小型的垃圾转运站若干个,最终由收集中心将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3、固废处理处置方案

(1)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对于无害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可采用以下途径进行处置,见表71。

表71无害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行业类型

固废类型

处置措施

陶瓷生产行业

陶瓷生产产生的废坯、漏粉、回用水沉淀压滤泥

回用于陶瓷生产线。

陶瓷废品

回填;加工成粉料回用于陶瓷生产线;加工成建筑材料回用于铺路等。

陶瓷配套行业

稀土合金制造产生的废渣

企业自处理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废塑料、废金属等边角料

回收利用、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处置

园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进入禾云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进行卫生填埋。

(3)严控废物处置

园区产生的严控废物为禾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目前由于没有合适的具有严控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暂时委托清新县清西环卫服务中心定期清运,并进行卫生填埋,已经尽可能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委托到具有严控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污泥,以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具有危害性大、难以回收利用等特点,应作为固体废弃物控制的重点对待,严格按环发(1998)89号文关于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97]177号文关于《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实施。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要全面推行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排污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性的账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要根据其毒性性质进行分类贮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推放场地,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禁止将其与一般固体废弃物混杂堆放。

园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置。

制定和完善各种配套管理条例,尤其应注意经济手段的运用。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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