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3322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docx

建筑师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页注册建筑师考试doc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六)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七)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十一)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二)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按如下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一)采取公开和邀请招标方式的,推荐1至3名; 

(二)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各投标文件未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以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数票产生3名或3名以上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

评标委员会重新对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后,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四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评标结束后15天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开排名顺序,并对推荐中标方案、评标专家名单及各位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三十五条 推荐中标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主要包括:

 

(一)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十。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应当控制在经审批的可行性报告规定范围内。

 

国家制定的设计收费标准上下浮动20%是签订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依据。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招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其签订的合同效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对设计合同不予备案,并依法予以处理。

 

招标人应在签订设计合同起7个工作日内,将设计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对于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设计方案,招标人应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

 

(一)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补偿标准。

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

 

(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应给予每个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并在投标邀请函中明确补偿标准。

 

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设置不同档次的补偿标准,以便对评标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设计方案给予适当鼓励。

 

第三十九条 境内外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设计收费,应按照同等国民待遇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中采用投标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

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着作权(版权)。

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

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

 

第四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总投资超出预算的,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对设计单位追究责任。

但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仅承担方案设计,不承担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二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取得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的诚信管理。

在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取得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取得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的诚信档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和无故否决依法按规定程序评出的中标方案。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国家和地方建设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

 

第四十五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筑工程进行设计招标时,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上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