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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集中区医院
危重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接听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并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及时记录转诊医院、地址、患儿病情,不得推诿病人。
2、接转诊电话后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在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出车。
3、转诊医生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的医生承担。
4、转诊护士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
5、转诊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6、转诊结束后,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定期检查,以备所需。
7、转运途中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
8科内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护士培训。
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
1、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者及产伤、颅内出血、HIE
2、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喂养不耐受,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
3、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
4、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
5、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
6、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7、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
8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诊断、
治疗和换血。
9、情况不好,有原因不明,诊断不清。
新生儿转运制度
(1)出生体重v2500g或孕周v37周。
(2)严重的出生时窒息,复苏后处于危重状态。
(3)严重的呼吸窘迫、频发呼吸暂停需要辅助通气。
(4)出生后发绀且氧疗不改善,休克或有先天性心脏病。
(5)先天畸形需外科手术治疗者。
(6)严重感染,神经行为异常,频繁惊厥,严重黄疸需换血、急性贫血、频繁呕吐、腹泻、脱水等。
一、转运方式:
医院救护车转运
二、转运设备:
(1)转运救护车
(2)新生儿急救复苏箱(包括所有新生儿急救用药及复苏设备)
(3)新生儿注射泵
(4)氧气瓶、空气瓶、吸痰器、吸氧管、吸痰管、听诊器等
三、转运人员:
(1)司机
(2)儿科医师:
熟练掌握新生儿转运的各项操作及规章制度。
(3)儿科护士:
熟练配合医生进行各种转运抢救工作。
四、转运前准备:
1、转诊医院的工作:
(1)向接受医院联系及报告患者病情。
(2)对患者做转运前病情稳定的处理。
(3)与家长谈话,告知转运的必要性、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经济
负担,完成转运单的填写及家长知情同意书的签字。
五、转运途中的监护及救治:
患儿上车后妥善固定放置,如颠簸严重,最好由护士抱于怀中,
以防振荡损伤,注意监护以下生命体征:
1.体温:
调节合适箱温,必要时抱于怀中保暖。
2•呼吸:
保持呼吸道通畅,建立有效的呼吸。
3.循环:
持续监测血压,观察肤色、皮温等。
必要时建立静脉通道,维持血压稳定。
4.观察并记录患儿转运途中情况变化及处理。
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
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
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
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
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
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