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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乡镇妇联调研报告

乡镇妇联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我市妇联工作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市委要求,市妇联分组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妇联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听取了基层单位对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基层妇联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引领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发[2013]54号)文件,为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1、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牢固树立组织建设重在基层的意识,紧跟基层党建步伐,按照“夯实基础、拓宽领域、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不断巩固、调整、完善、规范基层妇联组织,有效实现了以妇女组织的覆盖带动妇女工作的覆盖。

全市13个乡镇(园区)、230个村和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组织。

逐步拓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教育、卫生、政法、税务、人社、民政等44个行政事业单位成立了妇委会,形成与机关其他群团组织资源共享、人员互动、阵地互用、互联共建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工作融入到单位各项工作中。

在巩固基础阵地的同时,着力抓好“两新”领域的妇女组织组建工作,在女性较集中的企业基本建立了妇女组织。

2、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不断充实。

市妇联严格按照妇联《章程》规定,要求各乡镇(园区)妇联和市直单位妇委会按时进行换届。

在换届前,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配齐配强妇联干部队伍。

目前,全市13个乡镇(园区)妇联共配备妇联主席13名,45岁以下占46.2%;大专以上学历占92.3%。

44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年龄也大都集中在40岁至45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93.8%。

230个村和社区均配有妇代会主任。

妇联干部配备率达100%。

村(社区)两委中女委员配备率达100%。

3、基层妇联阵地建设不断完善。

全市建成15个基层妇女维权站(点)、14个家庭矛盾调处站、16个家庭暴力投诉站、

10个婚姻家庭个人调解工作室。

乡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妇女儿童之家”阵地达到了百分之百的覆盖。

积极探索推进在村、社区、企业建立“家长学校”工作。

4、基层妇联组织整体工作水平普遍提高。

多数基层妇联组织能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

按照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蕾儿童行动、贫困母亲救助、两癌筛查救助、创业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促进了妇联工作的和谐发展。

同时,能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以家庭文明推进社会和谐。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基层妇联工作发展不平衡。

在经济基础好,党委、政府较为重视的地方,妇联干部的配备、任用、报酬等待遇就落实得较好,妇联工作就开展的较有成效。

反之,妇联工作就不能有效开展。

由于基层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刚性要求,导致一部分干部对妇女工作认识不足,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虚”的工作,甚至错误的认为妇联工作就是搞点文娱活动、救助几个贫困儿童和妇女,基层妇联工作有时处于“边缘化”状态。

2、妇联工作创新不足、吸引力不强。

当前,妇联组织的工作环境、对象、内容都发生了新变化,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出现了新调整,妇女流动加速,思想观念多元,利益诉求多样,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然而由于一些基层妇联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还停留在过去的阶段,不能适应这些变化的要求,导致基层妇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状况,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有所下降。

“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还相对滞后,许多地方虽成立了多个种、养殖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一些妇女骨干在其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些协会、合作社中成立妇代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的还不是很多。

3、妇联干部人手紧缺、兼职过多。

由于行政编制的限制和乡镇区划调整等原因,妇联专职干部逐年减少,基层妇联干部兼职已成为普遍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

市妇联现有工作人员6人,每人对应扬州市妇联两个以上的部室,对上级妇联布置的工作常常是应接不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

基层妇联干部大多一人身兼数职,除本职工作外,普遍兼任计生、党务、驻村等多项繁琐的工作,有的乡镇虽然配备了1-2名妇联副主席,但往往是挂个职位,工作仍以其兼职为主,并不直接参与妇联日常工作。

造成妇联干部时间不够用、精力跟不上,常常顾此失彼,被动应付,工作有时流于形式。

甚至有的基层妇联工作成为“副业”,出现“专职不专用,兼职不得用”的怪现象。

些村妇委会主任由于兼职计生工作投入较多,甚至造成部分群众认为“妇联就是抓计划生育的”。

加之部分基层妇联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懂得把妇女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导致工作效率不高,职能难以实现,形成了“无为无位”的尴尬局面,妇联的重要地位也就无从体现。

4、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

妇联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影响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基层妇女干部交流提拔相对较慢,影响妇联队伍的活力。

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一般偏低,75.3%的村(居)妇代会主任的收入为村(居)主要干部收入的80%以下,有的甚至不到村(居)主要干部收入的50%,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基层妇联普遍缺少基本工作经费,好一点的乡镇通过实报实支的方式解决,少数乡镇甚至连妇联基本办公经费都难以保证。

**发[2013]54号文件中规定的“按照所辖区域妇女的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的要求,在许多乡镇还末能落实。

导致了基层妇联无法顺利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对策与建议

1、坚持依靠党建带妇建。

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带五同步三共”,“五带”即带班子: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换届同步进行,干部配备同时考虑,班子建设一起要求,纳入管理。

带队伍:

各级党组织继续把妇联干部和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重视对妇联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

带组织:

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不断拓展和健全妇联组织网络。

带发展:

依托党建富民工程、“双强”建设等,不断推进“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基层妇联组织“双带”等活动,引领和推动妇女群众发展致富。

带活动:

借助党建主题活动,深化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激发组织活力;借助党的基层组织阵地,争取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基层妇联工作和妇女活动阵地,增强组织实力。

“五同步”即计划同步制定、任务同步部署、项目同步实施、工作同步检查、绩效同步考核。

“三共”指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

2、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要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坚持重心向下、面向基层,把社区和乡村作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努力夯实基层妇联组织的基础。

创新组织形式,在巩固村妇联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并推广“妇代会+各类妇女团体”的新型基层组织网络体系。

在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妇女组织,加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不断拓展横向基层妇女组织,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二要进一步发挥“联”字作用,加强与各方面女骨干、女专家、女能手、女人才的沟通合作,搭建与各类女性社团组织的交往联系平台,集合更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工作,为更多妇女提供服务。

三要努力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手段联系

妇女、服务妇女、推动妇女工作常抓常新的能力,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网站、微信、微博,大力发展网上妇女组织;四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在密切联系、多办实事、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倾听呼声、了解需求、体察妇情,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议事,主动建言献策,尽力帮助她们排忧解难,代表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切实以良好的作风树立妇联组织新形象,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扩大妇女工作影响力。

3、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

目前,妇女工作任务繁重,对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已显得十分迫切。

一是加强妇联干部配备。

建议给设在市妇联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单独定编并适当增加编制,或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的方式聘用专职妇女儿童工作人员。

乡镇可按妇女人口规模设置妇联主席职数或增设妇联工作人员岗位,也可考虑学习工会系统做法设置社会化妇联工作者岗位。

二是加大现任妇联干部培训力度。

研究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合理流动。

各级组织部门在选拔干部时要不忘考核妇联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充实妇联干部,确定后备干部时不忘培养妇联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妇联干部,加大市妇联中层干部和基层妇联干部交流、提拔使用的力度,把妇联作为培养、锻炼和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保持妇联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4、建立考核督查机制。

2013年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对妇联工作的意义要求、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下一步市委能加大对**发

[2013]54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给妇联组织“压担子”、“下任务”,规范工作考核,量化工作指标,切实采取措施,实行“软”工作“硬”考核。

严格执行“妇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的考核要求,提高基层妇联工作地位。

【篇二: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维权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近几年来,吴桥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协调社会力量,在关注妇女生活,畅通妇女维权渠道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全镇妇女维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1、妇女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镇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法律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妇女维权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妇女的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得到落实

多年来,镇妇联坚持以“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为抓手,鼓励广大妇女就业、创业。

不断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和优秀妇女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积极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妇女选择性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适合女性的创业培训,推出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使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3、新型男女平等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

目前,社会对“男女平等”这一概念已基本形成了“经济权利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相结合的新型平等观念,妇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

妇联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镇广大家庭中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使整个农村社会不断趋向于稳定和谐。

4、弱势妇女和贫困得以更多关爱

针对困难妇女、病残妇女、离婚妇女和老年妇女等弱势妇女,政府在解决好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妇女就业等问题的同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各部门积极开展关爱贫困留守活动,深入开展“春蕾计划”“春风助学”等工作,持续不断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助学活动,保障了贫困弱势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的落实。

二、当前妇女维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

妇联的来信来访中大部分涉及婚姻家庭问题,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

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

许多妇女独自留在家中,对于丈夫在外经营情况、夫妻有多少共同财产,也一概不知。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

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来妇联信访的居高不下,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百分之四十几。

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三是离异农村妇女的责任田成为实际上的“空头支票”。

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于保护妇女责任田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该规定往往被忽视,很少给离异妇女划分责任田的,这些妇女常常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土地。

离异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也常受制于村规民约,得不到保障。

2、探视权难以保障

此类案例主要表现在离婚夫妇身上。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离异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权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因婚姻法对探视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小,离婚妇女对子女的探视权往往难以保障。

3、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还偏低

受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性参政意识薄弱,且女性的竞争起点低,与男性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即使现有阶段,有政策性条例保护,但受压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女性人大代表、女性政协委员、女性进村“两委”均存在排挤现象。

4、妇女在人身上、婚姻家庭上等出现不平等现象。

由于受传统文化和区域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无论与城市女性相比,还是与农村男性相比,妇女总体受教育程度还较低。

在生活模式上,多是丈夫外出创业或打工,妻子留在家照顾老人小孩。

随着这种客观原因上的分居家庭增加,婚姻家庭问题不断增多,离婚、家庭暴力、重婚、包二奶、养情妇等现象增多,严重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文化层次较低、经济收入很低的家庭里,妇女的地位还相当低下,除了参加劳动、服侍丈夫、子女外,几乎没有自由支配家

庭事务的权利;一些来自外地、丈夫的夫权意识特别强烈的家庭里,妇女更是苦不甚言。

5、落后的传统观念、文化科技水平偏低影响着妇女潜能的发挥

受所谓“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女人,不能抛头露面”“船艄不能上前”等落后的传统观念影响,致使一些很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在社会生活、政治活动中缩手缩脚,不能像男人那样大胆参与;在创业经营中,也不敢像男人一样放开手脚,一些本来可以有所作为的妇女,不能很好的发挥潜在的能力。

在家庭生活中,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是附属关系、是依赖关系,因此,面对夫妻矛盾,妻子总会以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来约束自己,不敢大胆地争取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化科技水平偏低也影响着妇女能力的提升。

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低,造成农村妇女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严重阻碍了妇女发展。

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农村年轻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妇女大批向城镇转移,在家的大多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妇女,这些妇女缺乏创业致富必需的文化技术素质,创业热情不高,只能从事收入低、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

6、弱势妇女维权亟待进一步推进

由于受农村机构及条件的限制,目前少数家庭常年患病的妇女、老年单身妇女的维权工作仍有较大难度。

长年患病妇女受歧视、虐待,老年妇女居住条件差、单身老年妇女再婚权得不到尊重等现象依然存在。

少数离婚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甚至基本生活还得不到保障,有的仅母亲一人承担,有的靠爷爷奶奶抚养。

有的丈夫失去家庭责任感,好逸恶劳、债台高筑、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妻子靠打工收入维持着母子(女)的基本生活。

上述各类弱势妇女和虽然为数不多,但对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三、进一步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对策

1、要在维权观念上有新定位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妇联责无旁贷,但光靠妇联远远不够。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卫生、司法及财政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树立“妇女优先”观念,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全方位的有利条件,改善维权环境。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动员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发挥妇女维权志愿者作用,推进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

在企业、社区建立外来姐妹维权驿站、心理倾诉驿站。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促进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的改善,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2、要在构筑服务平台上有新机制

一要畅通诉求渠道。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开通维权热线、设立咨询投诉接待室等,搭建广大妇女诉求表达的公共平台。

二要完善维权网络,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健全司法保护网络,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成立110家庭暴力救助报警中心,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强化依法维权。

三要健全维权救助网络,将维权触角拓宽到各部

门、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为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服务。

四要健全组织网络,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支持、各级妇联协调推动、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妇女维权工作向纵深开展。

3、要在强化学法执法上有新举措

一方面要加强对妇女同胞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是妇女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有力措施。

妇联要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引导妇女同胞转变观念,特别是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和普法教育,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关键是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

应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视察力度,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等应及时制止,及时保护妇女的权益,使违法犯罪的行为受到严惩,并使其他人员受到教育,形成人人都关心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

4、要在建设和谐家庭上有新办法

要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积极推进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综合应用宣传、教育、文化、法律等手段,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进一步关注弱势妇女生存、健康与发展问题。

利用元旦、春节、“三八”节、母亲节等契机,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进一步做好妇女健康普查工作、爱心助学活动。

【篇三:

县妇联干部情况调研报告】

县妇联干部情况调研报告

县妇联干部情况调研报告

为适应当前妇女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妇联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我县妇女工作创特色、上台阶,近期,县妇联组织调研组,深入6个乡镇及30个县直单位,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对妇联干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了解当前妇联干部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提高妇联干部素质、更好发挥妇联干部作用进行有益的思考。

一、基层妇联干部情况

此次调研涉及6个乡镇及30个县直单位,各单位妇联干部配备率100%,其中:

40-50岁妇联干部18人,占50%,30-40岁13人,占36%,30岁以下5人,占14%;第一学历为高中的7人,占19%,中专20人,占56%,大专7人,占19%,大学学历2人,占6%;党员人数28人,占77%;科级妇联干部5人,占14%。

她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让她们知法、懂法、用法。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倾心维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基层妇联干部围绕“家”字做文章,大力开展“卫生整洁家庭”、“文明和谐家庭”、“廉洁家庭”等各类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妇女同志的参与积极性,培育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妇女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倾力帮扶。

妇联干部对本单位及辖区内生活困难的家庭及贫困妇女儿童积极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尽全力进行帮扶。

经各级妇联干部多方联系,3月,固城店镇五年级贫困女童韩爱霞得到石家庄长城医院救助;6月,城关中学贫困女童**得到**县高速路收费站的资助。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在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素质、更好发挥妇联干部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兼职较多,精力不足。

80%以上的妇联干部在单位身兼多职,一般来说妇联基本工作能够完成,可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深入地拓展服务、创建特色。

(二)专门的业务培训较少。

近年来,对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虽有所加大,但专门的业务培训较少,部分妇联干部对新形势下妇联职能理解不够,对妇女工作业务了解不多,自身素质无法跟上工作的发展要求。

(三)妇联干部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

妇联干部整体年龄偏大,此次调研中40-50岁妇联干部18人,占50%;妇联干部学历水平偏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9人,仅占25%。

通过座谈,我们了解到:

有些妇联干部热衷于做生意赚钱;有些妇联干部过于注重外在穿着打扮不注重提高自身涵养等,致使工作能力不强,制约自身的成长进步。

三、对策及建议

(一)领导重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

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单位党组织建设统筹安排,切实帮助妇联组织解决活动场地、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重视底子薄弱的乡镇及县直单位妇联建设,在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二)加强指导,丰富妇女工作内

市、县妇联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对乡镇及县直单位妇联的指导和督查,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涵、拓宽工作覆盖面。

县直单位及乡镇妇联要高标准定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立足基层、依托家庭、凝聚资源、拓展服务”的原则,多做妇联所能、妇女群众欢迎的工作。

(三)注重培训,提高妇联干部素质。

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重点突出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职能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等技能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适当提高乡镇、县直单位妇联干部待遇。

对长期从事妇联工作并获得过省、市表彰的基层妇干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对兼职较多的妇联干部应在经济或政治上适当提高待遇,如增加外出学习机会,或享受适当工作补贴等。

(五)探索建立多渠道女性交流互助平台。

通过建立妇联妇联干部交流平台、妇女互助qq群等形式,帮助她们拓展视野、增进友谊,变“他助”(单纯靠妇联组织帮助)为“自助”(发动妇女同志互学互助),推动妇女工作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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