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及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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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及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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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安勤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责任范围
第二条主要职责
第三条岗位职责
——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保安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保安礼仪
——仪容仪表
——礼节礼貌
第二条保安工作守则
——工作态度
——工作纪律
第四章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第二条外来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第三条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
第四条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第五章每日安全事项巡逻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每日巡逻的内容
第二条每日巡逻的要求
第六章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第一条火警事故
第二条员工打斗事件
第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第四条意外事故
第七章勤务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的制度
第二条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条守卫室室管理办法
第四条保安五条禁令
第八章保安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治安巡逻、交通查纠、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甲方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各班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甲方管理者联系。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六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章保安勤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责任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厂区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配合甲方完成公司各类接待勤务等临时任务。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厂区交通安全、门卫、治安巡逻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厂纪厂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厂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査处治安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
3.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每日负责不定时地查岗及查夜,不定时巡视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5.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5.1保安仪容仪表;
5.2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3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4查纠车辆违章行为;
6.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交通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甲方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尤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5.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要求站岗。
5.1站岗期间,每半小时换一次岗〔雨雪天不站岗)。
5.2站岗要端正,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在岗台上的执勤保安不得下岗、蹲岗,随意走动,不能东倒西歪、说话打闹,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动作,非遇紧急情况不得走下岗台。
5.3对于公司领导车辆,在保安队员视野5米之内时,必须行举手礼。
保安员应立定向左右转体90度,并执行车辆左直行手势,在车辆即驶过时敬礼。
5.4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
6.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7.保安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配合主管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
9.保安应该负责警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10.保安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培训,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三章保安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保安礼仪
(一)仪容仪表
1.仪表要干净、整洁,没有异味;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2.服饰要干净、整洁无污渍;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
3.整体精神面貌要求:
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二)礼节礼貌
1.站姿
1.1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
1.2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1.3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幵。
1.4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脚右搭左等。
2.坐姿
2.1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男士双腿间距可容一拳。
2.2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敬礼
3.1举手礼。
要领:
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礼毕时,将手放下。
3.2注目礼。
要领:
面向受礼齐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齐,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礼毕时,将头转正。
第二条保安工作守则
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待单位员工或来访人员的态度:
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章门禁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1.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未经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不得进入厂区。
3.被公司开除或辞退者,拒绝进入。
4.员工于上班时间外出,没有员工外出假条者,不得出厂。
5.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6.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不得出厂。
7.所装货物与货单不符者,不得出厂。
8.货物出厂无货单出门证者或者虽有货物出门证但无财物公章(或签字)者,不得出厂。
第二条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外来人员需入厂洽谈业务的,应在警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公司部门同意方可入厂。
2.来宾车辆进厂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3.货运车辆进入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入厂手续,保安方可放行。
4.拉运货物车辆出厂时,应出具物品出门证,并有公司财物公章,保安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厂。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五章每日安全事项巡逻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每日巡逻内容
1.厂区院墙内外及厂区设备、器材、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地检查,发现和消除盗窃隐患;
2.厂区内不安全隐患、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及消防器材设备状况检查;
3.厂区主要地点(包括院墙)照明设施、监控设施的检查;
4.厂区内正常秩序、车辆出入的限速的检查,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
5.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或公安机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6.异常事件的处理。
第二条每日巡逻的要求
1.交接班时必须双方联检巡逻,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巡逻时必须两人,并携带好警具、照明等相关巡逻用具;
3.白天每3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4.做好巡逻记录,详尽记载巡逻时间、路线、场地等;
第六章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第一条火警事故
1.若发现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使用附近区域灭火器将火源熄火;若使用火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火时,应立即通知上级部门领导;较大火灾,要立即向119火警报案,在上级部门领导的指挥下,集合人员参与灭火救援。
2.进行火灾现场警戒,指挥员工向安全地区疏散。
3.火势熄火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护好现场,以供后续调查处理。
第二条员工打斗事件
1.发现员工打架斗殴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3.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4.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第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保安管制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3.通知上级部门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认清来者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査处理的依据。
5.将状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保持联络,视情况必要时通知派出所协助。
第四条意外事故
1.外来员工打架闹事,保安人员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出现其他意外事件(如准治安事件、工伤、员工急病等),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勤务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互敬军礼,按时交接班。
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
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交班人员应将班时发生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
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4.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
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5.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队长(队员〉之问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7.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8.交接人员应负责打扫守卫室及责任区卫生。
第二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部门、公司领导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守卫室管理办法
1.守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禁止在守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甲方公司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2.保持守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守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保安器械要由队长负责安排专人保管,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
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第四条保安五条禁令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开除;
2.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4.严禁外出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予以开除;
5.保安人员违反上述禁令的,对保安队长予以纪律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其直接主管引咎辞职或予以辞退。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八章保安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针对保安工作特殊性,结合甲方单位实际,制定并实行本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扣1分,罚款50元,严重违纪或因工作疏忽、失误造成甲方财产严重损失者予以清退。
一、考核办法
1、对于保安队员的考核,由甲方保卫部实行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实施扣款或其他处分。
2、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1分,考核人民币50元,并连带考核保安公司500元。
3、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予以清退。
2、保安警容、着装、接待不规范,不按时站岗、站姿、行礼不符合要求,每查处一次扣2分。
3、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白天),每查处一次扣2分,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
4、交接班制度、警卫室管理办法未执行到位,或责任区卫生不合格,每查处一次扣2分。
5、干与工作无关事情或夜间睡岗、守卫室熄灯,每查处一次扣5分。
6、酒后上岗每查处一次扣20分,保安队长承担连带责任。
7、工作中以上有打骂、搜身、触犯个人隐私权等违法行为,每查处一次扣15分,保安队长承担连带责任。
8、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或来客每投诉一次,每发生一次扣1分;
9、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0、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10分;
11、未经许可放入外来人员,或许可后对外来人员没有进行检查、登记入厂,或对公司开除、辞退人员放入,或异常现象未向上级报告,每查处一次扣1分;
12、物资出厂门,没有有效出门证放行,每查处一次扣2分;
13、车辆出厂时,未检查驾驶室、后备箱,每查处一次扣2分;
14、门外车辆无序,或发生阻塞现象,或不按顺序私自放车,每查处一次扣3分;
15、巡逻不认真,应检查场地(部位)疏漏,每查处一次扣5分。
16、厂区内不安全隐患、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及消防器材设备状况检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每查处一次扣5分。
17、巡逻记录不真实、记录不完整,或无文字记录,每查处一次扣10分。
18、其他临时任务配合不及时,态度不认真,或相互推诿的,每次扣3分。
第九章附件
第一条本制度及绩效考核细则为试行方案,如有未尽事宜,以通知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条本制度及考核细则经公司审核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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