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形符与字义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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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字形符与字义的关系
泰山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形声字形符与字义的关系
系别中文系
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03级3班
班级03级3班
学号20030086
指导教师齐焕美
泰山学院教务处印制
2007年6月
目录
中文摘要…………………………………………………………1
英文摘要…………………………………………………………1
一、形符的形成……………………………………………………2
(一)为区别假借而添加的形符
(二)为区别同源而添加的形符
(三)为区别声混而添加声符,原字退化为形符
二、形符有表意作用………………………………………………2
三、形符表意的局限性……………………………………………5
(一)形符意义变异………………………………………………6
(二)造字之初形符选择不科学…………………………………7
(三)形符变形或位置特殊………………………………………7
四、结语……………………………………………………………7
注释…………………………………………………………………8
参考文献……………………………………………………………8
形声字形符与字义的关系
于丽媛
摘要:
形声字作为汉字的主体,其构形系统代表着汉字构形的总体特征。
本文从形声字形符的形成入手,对形符与字义的关系作详细论述。
一方面,形符有提示形声字字义的功能;另一方面,形符表意又具有很多局限性。
关键词:
形声字形符字义作用局限性
Abstract:
ThepictophoneticcharacterstookthemainbodyoftheChinesecharacters,itsconfigurationsystemrepresentstheoverallcharacteristicoftheChinesecharacterconfiguration.Thisarticleobtainsfromthepictophoneticcharactersglyphsymbolformation,makesthedetailedelaborationtotheshapesymbolandthemeaningrelations.Ontheonehand,theshapesymbolcanpromptpictophoneticcharactersmeaning;Ontheotherhand,italsohasmanylimitations.
Keywords:
Pictophoneticcharactersshapesymbolmeaningfunctionlimitation
汉字是现存文字体系中唯一一种表意体系文字,因而汉字的研究极具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
“汉字的命运”已经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然而,不明了汉字的历史及其发展演变规律,不弄清汉字的性质和特点,不对汉字的构形作出科学的探讨,则无法从理论的高度把握汉字的发展,也就很难使汉字学走上真正的科学轨道。
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中曾指出:
“文字学本来就是字形学,不应该包括训诂和声韵。
一个字的音和义虽然和字形有关系,但在本质上它们只是属于语言的。
”[1]以字形为中心,汉字的构形系统则显得尤为重要。
形声字作为汉字的主体,其构形系统必然代表着汉字构形的总体特征。
而形符是形声字类聚标志的子系统,最能体现汉字的表意性。
因而,形符的研究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形符的形成
形符的产生与形声字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许慎《说文解字·叙》中指出: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2]在这里,“事即事类,就是以事类建其名目,如江河以水为形符。
”[3]这样,根据形声字的来源就可以把形符的产生方式分为三大类:
(一)为区别假借而添加的形符。
汉字由于假借的大量运用,致使一字表多词,表义模糊使假借无法精确地记录汉语,于是在原有字的基础上添加表义符号,这是形符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
例如:
“箕”本作“其”,后由于假借为人称代词,为避免混淆,在原字基础上加竹字头以示区别。
(二)为区别同源而添加的形符。
古汉语中,有些多义词分化孳乳造成同族词之间的同音混淆。
为区别字义,使字与词之间关系明确,有相当一部分字在母字基础上加范畴符号独立构成,这里的范畴符号即形符。
这类分化字在意义上常常是相关联。
例如:
“支”有歧出义,分化为“肢”(表体之歧出)、“枝”(表树木之歧出)、“岐”(表山之歧出)等。
再如“清、晴、精、睛”等等。
(三)为区别形混而添加声符,致使原字退化为形符。
由于字形近似或字体简化常使许多字在形体上发生讹误。
这类字在原字的基础上加音符以区别,使原来的字变为形声字。
这样,在新产生的形声字中,原字就由字退位到字的构件———形符。
例如:
“齿”原是象形字,后加声符“止”,原字变为形声字。
二、形符有表意作用
从汉字发展的历史来看,汉字造字法经历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的发展变化过程。
其中形声是一种最能产的造字方式,形声字的产生使汉字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表意文字过渡到表意兼表音,形成了汉字发展的新阶段。
可以说,形声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构字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形声字从甲骨文发展到现在已经历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所占比例从甲骨文的20%增加到了现在的90%以上,可见形声造字法具有相当强的生命力。
那么,为什么形声造字法的生命力会如此强呢?
我们认为除了它具有表音功能之外,还有一个优于其它造字法的特点:
形义统一,以形达意,见形知意,也就是说字的基本形体与形符是有联系的,是统一的,从字的基本形体可以了解字的意义,这是形声字造字法能产性高而易于被接受的一个原因。
形声字是由成字构件添加在已经构成的汉字上造成的,形符和声符是组成形声字的两大构件。
其中形符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区别同声符字,但形符的确定又不是任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规律性,即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形义统一的原则。
这一造字规律和原则就使得造字者在造字时要根据所记录的字的意义来选择与该字有一定联系的已成部件作为形声字的形符。
因此,形声字的形符独立运用时的意义就与形声字的字义构成了某种意义关系,形成了形声字不同于其它造字法的一大特点:
形符的示意功能,即形符具有体现形声字意义的功能。
形符的示意功能表现为形符的某一义项与由它构成的形声字的字义之间的联系,可以提示该形声字的字义。
同时,由于形符只给形声字的意义划定了一个大的范围,它与形声字意义之间的关系就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形声字并不确切地表达形声字的具体意义。
例如:
“手”作形符时,在字的下面写作“手”(挚),在字的左面写作“扌”(抓)。
此时“手”作义符表明跟它组成的形声字是与手有关的概念。
由此可以看出造字时不是简单地根据形符来造字,而是根据字义需要来选择与字义有联系的形符,从而造出字,所以字义与形符义之间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关系。
(一)字义与形符义为同义关系,可以互为解释。
这种字义与形符义之间的联系是最紧密的。
如:
船:
舟。
形符“舟”:
船。
爸:
父亲。
形符“父”:
父亲,爸。
眼:
目。
义符“目”:
眼。
因为造这种字局限性比较大,选字要求高,既要求形符义与字义能互相同义,又要考虑声符,另外对同一种事物造几个指称的字又不合乎经济的要求,所以这种字造得最少。
(二)字义与形符义为同类关系。
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完全同类且字义与形符之间体现部分—全体关系,如:
仆:
古代养马驾车的奴隶。
“奴隶”与义符“亻”所表的意义为人类,是同类,且“奴隶”是属人这一全体中的部分,人是全体总称。
裘:
皮衣。
与形符“衣”所表义为同类,且“裘”为“衣”中一部分。
枫:
枫树。
与形符“木”所表义属同类,“枫”属“木”表义中一部分。
以上这类关系的形声字还有很多,如“氢、氧、氮、仔、仨、梅、杨”等。
再如:
趾:
脚趾。
形符“足”,义为“脚”,“趾”为形符“足”义的一个部分。
弦:
弓弦。
“弦”为义符“弓”义的一部分。
轴:
车轴。
“轴”为形符“车”义的一部分。
町:
田界。
“町”为形符“田”义的一部分。
另一种是字义与义符义的同类关系不明显,而字体与义符义体现部分—全体关系。
如:
圃:
种菜、花果或草木的园地。
义符“口”义为园地的边。
“圃”当然包括了园地的四边,字义是形符“口”的全体,义符“口”为“圃”的一部分。
(三)字义体现一种行为动作义,而形符可以是施动主体义、处所义或者工具关系义。
1.字义与形符是行为动作——施动主体关系。
例如:
偎:
紧紧挨在一起。
“偎”这一动作是由“人”发出的。
2.字义与形符是行为动作——受事对象关系。
如:
馘:
(繁体:
耳+或)割下耳朵为功劳特征。
“耳”为“馘”的受事对象。
“馘”的动作是对着“耳”的。
羞:
进献食物。
“羞”为行为动作,“羊”为“羞”这一行为动作的受物对象。
再如:
娶,“女”为“娶”的受事对象。
3.字义与形符义是行为动作——工具关系。
如:
赈:
用物品赈济。
义符“贝”义指贝壳,古代时贝壳类为交换物品,曾作“钱”用,所以“赈”为动作,“贝”为“赈”所凭借的工具。
扔:
用手投掷。
“扔”这一动作所凭借工具是“扌”所表义“手”。
这类字较多,如:
“扒、、托、扣、吸、吃、喝、跑、洗、、逃”等。
以上三类从字义作为行动动作的角度来看,由于与具体的行为动作所发生联系的范围较广,与行为动作施动者、受事者、工具都可能有联系,因此在造这类字时,造字者根据字义注重的角度不同而会选择多种关系的义符形符来造字,可选范围较大。
因此,这类字比较多。
从以上这些形声字的字义与形符义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人们在造形声字时并不是胡乱编造,而总是要根据一定的规则来造字,这一规则就是形义结合的统一性。
而这些多种多样的形义联系有紧有松,联系越紧密越直接的,相对来说选择形符的范围就越狭窄,这类字也越少;而联系越松散的,就会有越多的可联系的事物,造字者的选择自由度就大,这类字也就多些。
但不管从什么关系来说,“形”与“义”的结合都是有联系的,这些联系最终的目的就是达到形义统一,以形达意,见形知意。
由于形符是形声字的表意部分,所以说,区分、标指该汉字所记录的语素的意义类属就成为形符的主要职能。
粗略地说,形符相同的形声字,在字义上或多或少地都与形符所标示的事物或动作行为、性质状态有关,即同形符的形声字属于同一个意义范畴。
例如:
用“木”作形旁的字(槐、榆、枫、林、材等)一般都与树木有关。
形符的另一个作用是帮助区别同音字。
当一些形声字读音完全相同、所用音符也相同时,形符就成了区别这些同音形声字的主要手段。
如读音同为kang的字有“抗、炕、伉”,音符相同,都为“亢”,只有通过形符的区别才能将这三个字区分开来。
正是由于形符具有标示字义、区别同音字的功能,因而有可能利用形符的表意作用来教学汉字。
如:
利用形符区别形似字、同音字,利用形符类推作用推导字形字义等等。
如辨析“踢、剔、惕”的字形、意义和用法,就可以充分利用形符的表意功能,“抬腿用脚撞击”要用足,因而是“踢”,“从骨头上把肉刮下来”要用刀,因而是“惕”,“小心谨慎”要用心,因而是“惕”。
再如“捞、涝、唠、痨、唠”,可以通过形旁了解其意义类属。
另外,在形声字大系统中,形符作为要素之一,除了上述功能以外,还有其独特的作用。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
形符加强了形声字的系统性。
系统性是指在形声字中每个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通过自身形体特征与其它字之间组成各种各样的字群。
形符是形声字系统性的主要标志。
同一个形符的字,表明字所属的词具有某种共性,在词义上有相似和相关之处,形成以这个形符为中心的特有的语义场。
例如:
以“水”为形符的字“江、河、海、湖、波”等都是和水有关的。
可见,形符使形声字的内部形式可以彼此整齐对应,形成一个个内部同异关系一目了然的聚合体。
正是由于形符这种鲜明的类聚性,为归纳汉字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前提。
东汉时期的许慎,创造性地分汉字为五百四十部,“据形系联,不相杂厕”[4]使纷繁复杂的汉字有类可归。
这五百四十部大多有形符充当,这是对形符类聚性最早的也是最有价值的应用。
后来,南朝顾野王所纂《玉篇》立五百四十二部,梅膺祚所纂《字汇》立二百一十四部,清代的《康熙字典》及后来的《中华大字典》、《辞源》等都采用了二百一十四部。
我们必须承认,现行部首与汉字形声字的形符亦不能等同起来,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本质的差异,但无法否认二者之间在某种程度的交叉性。
三、形符表意的局限性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发现,以形求义,是字义探求的主要手段。
但我们又必须看到,形符在表意的同时又带有很多的局限性。
这种局限性的表现以及原因又是相当复杂的。
(一)最重要的也是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便是形符的意义变异。
一旦形符的意义发生变异,其表意作用必然会受到限制。
这是形声字形符表意作用受到局限的最主要原因。
从意义变异方式的类型来看,可以借用传统文字研究中的两个熟语“引申”和“假借”来概括。
形符意义的引申,是指某些形符在充当某一合体字的表意字素时,是它充当独体字所表示意义的合乎逻辑的发展延伸。
如“十”作为独立字形,表示的只是一个数字的意思;而当其充当合体字的表意字素时,所表意义则会发生种种变异:
“博”字从十尃声,其本义是“大通也”[5],可知“十”具“大”义;“”字从十声,其义为“词之矣”[6],这里的“十”自然又表示“集”义。
这里的“大”“集”两个意义都是“十”作为数字意义的引申。
形符意义的假借,是指某一文字符号在充当某字的形符时被借用而表示与其原本意义无关的意义。
如“豆”,甲骨文象器之形,这是其本意。
早出从豆的合体字(如“登”)中之“豆”多从其本意。
而“豆”后被借去表示一种叫“菽”的作物,由此,后起合体字(如“豇、豌”)中之“豆”便多用其假借义。
那么,作为表意字素的形符为何会产生意义变异呢?
这当然同人们的思维、联想有关,而决定人们思维和联想的又往往是某种物质、文化现象。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影响形符发生意义变异的正是那些作用于人们观念意识的种种物质文化现象。
1、特定的物质条件。
例如“糸”,本谓“细丝”,而用作形声字形符以后,又多表颜色,如“红”、“绿”、“绛”、“紫”等。
究其原因,自然与纺织漂染业的发展及先民服色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又如“贝”,本质一种水生物,而用作形旁时又多表示钱财,这正是先民多以贝为钱的缘故。
2、一定的科技发展水平。
如前面所提到的“十”,充当形声字形符时,之所以会有“大”“集”等变异意义,乃是十进位计数制的产物。
3、特定的社会意识观念。
如“女”,本义指女子,而充当形声字的形符以后,却往往表示人类的恶劣品质:
“奸”、“婪”、“妒”等等。
这显然是父权统治之下鄙视妇女的社会观念所致。
当然,导致形声字形符意义发生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语言文字的内在运动规律来看,以下因素也起到一定的影响。
4、由于文字交际职能的客观要求,对构字单位必须有一定的数量及笔画限制,而形符意义的变异许多正是适应这种趋势而产生的。
倘若形符意义始终不发生变异的话,汉字的数量乃至汉字笔画的繁难程度都会相应增加,这样下去势必会严重影响到汉字履行其书面交际任务的职能。
5、汉字形义联系的宽容性特点,也对形符意义的变异产生直接的影响。
前面已经讲到过,汉字字形的直观意义与它最初所表达的意义(或者说是本义)的联系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两者完全一致的直接联系,另一种是两者具有种种差异的间接联系。
而在汉字中,后一种所占比重远远超过前者。
既然文字的形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出发而产生联系,那么形符的形义联系对这种传统进行认同,从而发生变异就具有了可能性甚至必然性。
6、字义的变异也是引起形符意义变异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形符的意义在构字过程中发生变异同文字在交际过程中产生字义演变,两者之间其实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前者发生在造字之时,而后者产生于文字造成以后的用字过程中。
当然两者之间也可能不发生相互影响,所以不能在两者之间划等号。
(二)限于造字之初人们的认知水平,某些形声字形符的选择本身就不够科学,这就导致形符表意不确切。
例如:
“鲸”以“鱼”为形符,“思”“想”以“心”为形符都是不科学的。
有时,不同意义类属的字还会使用同一个形符,如“蛾”属于昆虫类,以“虫”为形符;而“虹”并不属于昆虫,却也以“虫”作为形符。
反过来,也有不同形符表示同一个意义或意义类属的,如“说”“讲”和“叫”“喊”都用口发出动作,却使用了不同的形符。
(三)形符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汉字字形发展演变的影响,有些形符或者发生了变形、或者位置比较特殊,已经不好辨认,这也给形符表意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
例如:
“辨”,从刀辡声;“恭”,从心共声。
作为形符的“刀”和“心”都已经变形,不好辨别。
再如:
“疆”,从土彊声,形符在左下角,位置特殊,不易认知。
四、结语
形符表意由明确向抽象的转变,是形符职能确立的重要体现,它加大了形符选择的自由度,使之可以进行多角度的类推。
但另一方面,这种抽象化趋势也给形符表意带来了一定的局限,使得形符与字义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见形知意那么简单了。
总而言之,注重对形符特殊性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加深对汉字形义联系复杂性的认识,有助于字义研究走上更加科学的轨道。
注释:
[1]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4月.P4-P5。
[2]许慎.《说文解字·叙》(简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页。
[3]陈梦家.《中国文字学》.中华书局.2006年7月.P99。
[4]许慎.《说文解字·叙》(简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三页。
[5]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2月.P50下。
[6]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2月.P51上。
参考文献:
刘志基.《试论汉字表意字素的意义变异》.《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8月.第1版。
王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1版。
张斌.《新编现代汉语》.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
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2002年7月.第3版。
王力《古代汉语》第一册.中华书局.1995年5月.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