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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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1.建设监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施工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含义是什么?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实施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是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
3.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和相关服务活动应遵循什么原则?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
4.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5.什么是监理基本工作?
基本工作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条件中约定的22项监理工作: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d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实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工程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照规定用于工程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6.什么是监理的附加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1.1.7条: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包括监理的22项基本工作和相关服务约定的工作。
第1.1.8条: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它是由于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和范围发生变化,而增加的监理人的工作。
它涵盖了原示范文本中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8.什么是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9.监理在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的主要工作是?
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阶段服务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
监理单位应安排原项目监理人员完成此项工作。
(2)在保修阶段,监理人员应定期回访。
(3)对相关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和记录,要求施工单位修复,并实施监督,合格后予以签认。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第二节监理从业人员
10.监理工程师必备素质包括哪些方面?
由于建设监理设计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科多、专业广,对职业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比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由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
监理工程师要有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要有组织、协调能力;还应掌握并应用好合同、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
11.什么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人员。
12.在工程监理中,监理工程师的义务是什么?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履行监理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保证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职业水准;
(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字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8)不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或者执业;
(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13.总监理工程师的定义和职责是什么?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职责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部分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定义是什么?
不能带行总监理工程师哪些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定义和职责是很么?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其职责如下: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16.监理员的定义与职责是什么?
监理员是指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其职责如下: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三节项目监理机构
17.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般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表A.0.1的格式。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事先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场地。
1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监理机构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
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19.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哪些监理准备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应尽快完善监理部的工作条件,主要是:
(1)配备必要的建立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办公及通信设施、生活设施和必须的监理检测设备、工具、器具等;
(2)配备必需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图集;
(3)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
(4)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20.更换监理人员有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规定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d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有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规定: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应当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d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h书面通知承包人。
21.相关规范和文件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设施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3.1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
项目监理机构宜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兵营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宜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条件第3.3节: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第3.3.1条: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得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无偿使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件第4.1节: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四节监理规划及建立实施细则
22.什么是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3.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作用是什么?
(1)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
(2)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
(3)是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4)是监理单位考核检查所属监理工程的依据和存档的资料。
24.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是什么?
(1)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
(2)监理大纲、监理合同及设计文件;
(3)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
25.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有何要求?
(1)监理规划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
(2)监理规划应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
(3)监理规划应制定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4)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7d完成编制和审批手续报建设单位;
(5)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服务,应将相关服务内容列入监理规划。
26.监理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与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27.监理规划应列入哪些主要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监理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4)测量放线复测制度;
(5)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认可制度;
(6)建设工程施工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7)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8)旁站监理制度;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制度;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2)工程计量认可制度;
(13)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4)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
(15)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16)工程索赔审签制度;
(17)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度;
(18)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9)安全隐患、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21)监理指令签发制度;
(22)监理月报制度;
(23)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管理制度。
28.监理规划的编审程序有何规定?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3)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有重大变化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修改规划,并按原审批程序完成后报建设单位。
29.监理实施细则的定义、编制依据、主要内容是什么?
监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0.什么情况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时间、审批、修改有何规定?
对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在实施建设工程建立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补,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五节建设工程监理风险管理
31.何谓风险管理?
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识别、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措施进行处理。
风险管理是一种主动控制,即主观上做到有备无患,客观上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32.风险的种类即产生原因?
风险的种类有:
(1)政治风险:
如政策法规变化、政变、社会动乱;
(2)经济风险:
如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合同中经济条款有缺陷;
(3)自然风险:
如地震、水灾、风灾、火灾;
(4)技术风险:
如勘察设计错误、施工方案错误、采用新技术失误。
风险生产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是指风险种类中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等无法控制的因素;主观原因主要是指风险种类中的技术风险,以及因监理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不足,指令和审查错误等可控因素。
33.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风险管理包括:
(1)风险识别:
通过收集整理调查已经出现过的风险,建立风险清单;
(2)风险评价:
通过对风险清单分析评价,结合实际更准确地认识风险,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清单分析评价,结合实际更准确地认识风险,球顶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
(3)风险对策:
从防范风险处罚采取的如转移、回避、自留、损失控制等风险管理对策和具体措施;
(4)损失衡量:
确定风险损失数量的大小。
总之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目标实现。
34.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具有存在的客观性与发生的偶然性特征,这是因为:
(1)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
(2)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完美;
(3)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有局限性;
(4)社会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高。
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可能有:
(1)行为责任风险,如失职行为对工程造成损失;
(2)工作技能风险,如知识、经验不足造成判断结论错误;
(3)资源不足风险,如必要的法规、强制性标准、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不足造成失误;
(4)职业道德风险,如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谋求私利损害工程;
(5)管理风险,如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机制及项目监理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各职责不明确,互相不服气、拆台、闹矛盾、不团结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监理工作
35.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1)监理机构内部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及内部管理制度;
(2)根据编写依据,编制监理规划、旁站监理方案(监理规划要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d前报委托人);
(3)熟悉工程设计文件;
(4)核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审查质量、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7)审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服务的实验室;
(8)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建立审查意见;
(10)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准备情况,符合开工条件时签发工程开工令;
(12)参加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36.项目监理机构如何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两项工作,应按先交低后会审的次序进行。
设计交底由委托人主持,在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全面介绍设计思想的基础上,对新结构、新材料、重要结构部位和易被施工单位忽视的技术问题进行设计交底,并提出确保施工质量的具体技术要求。
图纸会审在设计交底之后,由委托人主持,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仔细阅读核对完图纸的基础上由设计单位回答提出的问题。
施工单位要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并整理编写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交由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各方会签并盖章。
37.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38.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项目组织机构应进行那些审查?
(1)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审查:
具有符合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审查;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数量审查,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
(5)劳动力配置审查:
1)工程配置是否符合工程特点;
2)各工种工人的级别等级比例是否得当;
3)特种作业人员有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9.项目监理机构如何审查分包单位?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表B.0.4的要求填写。
40.项目监理机构如何进行开工报告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以满足开工要求;
开工报审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表B.0.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令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表A.0.2的要求填写。
4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内部基础资料有哪些?
(1)监理合同(副本);
(2)监理企业对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及授权;
(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职责分工;
(4)已经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第二节质量控制
42.监理质量控制的任务是什么?
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过程、产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