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33619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1.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docx

纺服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

纺织服装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于纺织工程专业)

一、培养目标

1.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2.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3.5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28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

1.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

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

基础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自然辨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2)学位课:

要求不低于10学分。

(3)选修课: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2.入学前是大专学历或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2~4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3.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4.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

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2.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

3.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10000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1学分。

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

5.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

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

6.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及指导小组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研究生在培养实施计划中制定的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查成绩可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计。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第三学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包括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开题情况,实验操作能力等)、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选优汰劣。

对于学习成绩差、缺乏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安心学习及其他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习,按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六、选优机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且有意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提出申请,经学院与学校考核通过,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

七、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学术上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自己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

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4.学位论文应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其中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毕业时间要求:

(1)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两年毕业:

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SCI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2)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两年半毕业:

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可以申请两年半毕业。

②、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前2名),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申请时填写学位申请书,向校研究生处申请论文答辩。

3.研究生处接到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审核未通过者,允许其在三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一次。

论文评审的有关工作,均由答辩秘书根据《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4.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评定,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5.论文答辩或学位评定不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可申请再答辩一次。

6.研究生若暂时达不到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的要求,可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但不能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达到了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要求,可向学院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定。

本方案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于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一、培养目标

1.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2.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3.5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28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

1.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

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

基础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自然辨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2)学位课:

要求不低于10学分。

(3)选修课: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2.入学前是大专学历或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2~4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3.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4.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

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2.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

3.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10000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1学分。

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

5.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

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

6.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及指导小组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研究生在培养实施计划中制定的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查成绩可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计。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第三学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包括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开题情况,实验操作能力等)、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选优汰劣。

对于学习成绩差、缺乏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安心学习及其他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习,按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六、选优机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且有意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提出申请,经学院与学校考核通过,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

七、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学术上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自己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

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4.学位论文应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其中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毕业时间要求:

(1)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两年毕业:

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SCI(EI)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②、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CSCD(CSSCI)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

(2)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两年半毕业:

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②、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前2名),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有CN、ISSN刊号)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③、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中获奖(前2名),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有CN、ISSN刊号)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申请时填写学位申请书,向校研究生处申请论文答辩。

3.研究生处接到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审核未通过者,允许其在三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一次。

论文评审的有关工作,均由答辩秘书根据《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4.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评定,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5.论文答辩或学位评定不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可申请再答辩一次。

6.研究生若暂时达不到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的要求,可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但不能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达到了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要求,可向学院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定。

本方案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于设计艺术学(服装)专业)

一、培养目标

1.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2.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3.5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30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7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

1.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

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

基础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自然辨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2)学位课:

要求不低于12学分。

(3)选修课: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2.入学前是大专学历或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2~4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3.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4.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

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2.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

3.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10000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1学分。

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

5.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

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

6.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导师及指导小组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研究生在培养实施计划中制定的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查成绩可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计。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第三学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包括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开题情况,实验操作能力等)、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选优汰劣。

对于学习成绩差、缺乏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安心学习及其他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习,按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六、选优机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且有意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提出申请,经学院与学校考核通过,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

七、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学术上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自己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

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4.学位论文应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其中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毕业时间要求:

2.毕业时间要求:

(1)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两年毕业:

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SCI(EI)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②、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CSCD(CSSCI)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

(2)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两年半毕业:

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②、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前2名),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有CN、ISSN刊号)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③、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中获奖(前2名),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有CN、ISSN刊号)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申请时填写学位申请书,向校研究生处申请论文答辩。

3.研究生处接到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审核未通过者,允许其在三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一次。

论文评审的有关工作,均由答辩秘书根据《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4.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评定,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5.论文答辩或学位评定不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可申请再答辩一次。

6.研究生若暂时达不到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的要求,可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但不能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达到了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要求,可向学院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定。

本方案从201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

纺织服装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于制浆造纸工程专业)

一、培养目标

1.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2.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3.5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28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

1.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

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

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

基础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自然辨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2)学位课:

要求不低于10学分。

(3)选修课: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2.入学前是大专学历或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2~4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3.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4.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

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2.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

3.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10000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1学分。

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

5.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

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

6.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