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产品风控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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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风控流程图
私募基金产品风控流程
风控流程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受理
一、申请受理
融资方向公司申请融资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融资条件的,发给其融资申请表。
企业应按《融资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同时按照《融资业务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一)客户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
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法人代表、征信授权委托书;
申请融资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
贷款卡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
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
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二)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签名确认。
项目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材料的种类和容进行删选和添加。
二、尽职调查
调查环节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初审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申请企业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结论,即调查报告。
初审结束后,经过项目总监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出具初审意见.调查环节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容:
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和调查报告。
(一)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的信息来源除了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银行、财税、供应商、上下游客户和供电供水等处获取;对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补充,发现的漏洞、疑点列为下一步实地调查的重点;
(二)实地调查
项目通过风控部评审后,确定可以可以承做的,可以进行实地调查。
1、风控中心确定一名风控经理、法务经理与项目经理同时进行实地调查,申请金额超出分公司授权围,公司主管业务的业务负责人、法务经理和风控经理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2、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3、实地调查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4、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
(三)综合分析
1、综合分析是在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得出分析结论,并最终形成尽调报告。
综合分析的要点包括:
分析、判断融资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
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
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
(四)尽调报告
尽调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容,并填写《立项申请表》(附后)
1、融资方的背景情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
3、产品销售及市场预测分析;
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5、借款用途计划及还款来源;
6、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7、抵押担保措施;
8、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尽调结论。
第二章审批
一、借款项目审批流程
(一)借款业务审批流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审核→风控专员→风控经理→项目风控评审委员会评审→融资方面签借款合同→落实借款条件→合规 部审核→放款→贷后管理→按时还款直至结清;
(二)风控部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合规部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查财务数据独立给出额度意见。
并按照公司授权执行否决权;
(三)合规部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四)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给评审会有权终审人签字终审。
二、项目风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
(一)评审会即项目风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报批项目和复议项目的审批;
(二)评审会组成:
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运营总监、合规部经理、产品部经理、风控部经理、风控总监、总裁、董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等。
(三)评审会召集程序:
1、评审会召开前一天,风控部将会议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项目部必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纸质或电子文本发至评审会成员,以便评审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3、评审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召集人(风控部、总经办)请假。
若参会的评审会成员人数未达评审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
风控部应另行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审会成员;
4、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控经理报告风险调查评估情况;
5、与会评审会人员质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与风控经理答疑;
6、与会评审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7、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风控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评审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总裁、董事长享有一票否决权;
8、评审会的会议纪要及表决结果视为档案的一部分必须进行归档。
三、复议
(一)复议项目指公司规定无须上评审会审批的项目,审批未获通过,业务主管提出复议申请的项目;或是已上评审会,但由于调查资料欠缺或抵押物不足,但资料齐全后尚可考虑审批的项目,此复议项目在评审会上直接由评审委员决议;
(二)复议由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申请,风控部组织并召集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风控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
(三)对于评审会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能提起复议。
(四)提交给评审会的复议项目业务申报书应简要说明前次的审批意见,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信息;
(五)同一笔项目最多只能复议一次。
第三章放款
放款环节包括签订合同、落实抵押措施、贷款放款审批、出具放款通知书。
一、放款审批流程:
项目经理申请→项目部审批→风控部审批→合规部审核合同→总裁或董事长签字→项目经理和合规经理落实抵押措施→划款通知书申请→风控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同意放款。
二、签订合同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程序如下:
(一)、合规部统一拟定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等,公司核准使用后统一由合规部出具;
(二)、需要当事人(包括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企业等)签字盖章时,须由项目经理和风控经理必须同时在现场面签;
(三)、若融资主体或担保人要求对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进行变动的,风控经理应立即向风控总监汇报,并经合规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变动;
(四)、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件在交由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前必须经合规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加盖法律审核印章。
三、落实担保措施
(一)对于提供担保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以其合法有效、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提供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作担保,担保金额应大于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能重复抵/质押,根据审批情况,可同时采用一种或几种担保措施。
不允许有纯信用风险敞口;
(二)担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是在必要的法律手续齐备后,于放款前由项目经理与风控部共同跟进办理。
业务量较大时,风控部可指派专人进行集中办理登记、公证等事宜;
(三)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放款环节中止继续进行;
(四)如最终经风控部确认担保措施无法落实的,由项目经理重新修改融资方案,重新报批;
(五)抵、质押物的抵、质押值计算,原则上应以我司签约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给出的书面正式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净值为计算依据;
(六)借款主体所有股东、高管及财务主管必须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七)担保措施的具体要求:
1、抵押对抵押物的总体要:
足值、可变现、且变现能力强,我公司对抵押担保的具体要求有:
A、持有红本房地产证的商品房抵押的,应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
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100%;B、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绿本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褐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房地产,仅作参考;C、以机器设备抵押,必须是产权明晰、价值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设备,购置发票齐全,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应按有关规定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D、以车辆抵押,要求产权明晰,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营运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抵押公证;E、以船舶抵押,必须权属清晰,购置手续完备,成新率在70%以上,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规定到海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F、对于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除了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外,还应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期限为担保期限加上六个月延长期之和;G.承诺抵押、包票留置、海关监管设备等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动产不得以抵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
质押
A、对易保管、易变现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存货可作质押,但必须采用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的形式,担保额不超过质物评估净值的50%,其价值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评估确定;
B、应收账款质押。
付款方经考察核实必须是诚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必须由融资方、担保人、付款方签署正式的三方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形式的三方协议),付款方必须书面承诺按时将应付款打入担保方认可的账户,担保方应对该账户进行实质性的监管,以保障借款及时归还;
C、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企业必须是国际、国或当地知名企业、行业的龙头企业或可预见的具有良好发展前瞻性的企业。
股权质押企业必须经过出借人或担保方的批准认可,在款项未能按时归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及担保方能够通过参股的方式实现其质押权益;
D、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到股票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由第三方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卖出止损点,保障质押人权益;
E、特殊情况须经投委会同意;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采取质押作为担保措施:
(A)质押物不能满足足值、可变现和变现性强的特点;(B)不能够找到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托管、监管或者仓管;(C)难以在质押期间完好保存;(D)质押物及其凭证难以辨认真伪;(E)质押物难以准确的以货币衡量其价值;(F)其他信息不对称因素。
第四章贷后管理
一、首贷检查
信贷资金发放后的15个工作日之进行,特殊产品应结合贷款支付方式、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融资方提款时间,合理安排首次贷后检查时间。
二、日常贷后检查
融资方日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融资方销售网络,资金管理方式等信息,融资方现金流产生的主渠道及资金控制方式,可结合融资方回访、需求挖潜、产品营销、融资方转介绍等工作一并开展。
三、预警信号
(一)客户管理层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化的信号
1、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行为异常;
2、财务计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