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路桥专业桥梁工程实训手册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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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路桥专业桥梁工程实训手册终稿
路桥专业2011级
桥梁工程实训手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矿业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3年4月
注意:
若因客观情况限制只能联系到道路施工等非桥梁实习工地,本标准参照执行。
《桥梁工程施工实训》标准
一、实践教学的作用地位和目的意义
为了巩固课程所学知识,进一步加强感性认识,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实践应用,在桥梁工程课程基本内容讲授完毕后,安排为期9周的《桥梁工程生产工艺实训》。
该实习通过施工工地实地操作、现场参观、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桥梁工程施工工艺、生产管理、质量检测等基本内容,进一步巩固课堂所学理论知识,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和顶岗实习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二、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
1、识读桥梁工程施工图
掌握桥梁工程施工图的识读方法,能正确识读桥梁工程的施工图。
2、桥梁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掌握桥梁工程施工准备的内容和要求,能组织实施桥梁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3、桥梁基础工程施工
掌握桥梁基础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4、桥梁墩台工程施工
掌握桥梁墩台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5、拱桥、梁桥和斜拉桥的施工
掌握拱桥、梁桥和斜拉桥施工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6、桥面附属设施的施工
掌握桥梁附属设施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三、实践教学各项教学内容的具体时间安排
实践教学学时:
第11至19周,共9周。
四、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及评分方法
实习结束,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劳动态度,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收集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实习单位的考核意见和实习答辩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凡不及格者没有补考机会,不能拿到毕业证书,须参加下届学生实习并实习成绩合格后方能换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及格论处:
1、出勤不足。
2、没有按大纲完成全部实习内容。
3、学生在实习中造成一定事故,对学校形象有一定影响的。
4、在实习过程中违反纪律,擅自回家者。
5、在实习过程中打架、酗酒、赌博者。
6、实习报告抄袭、作假、敷衍者。
7、实习过程中不服从老师和施工企业安排者。
《桥梁工程施工实训》任务书
一、桥梁工程生产工艺实训的目的
桥梁工程施工生产实训是通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的讲课、操作演示和具体的指导,每位实训学生的亲身实际的操作,掌握桥梁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施工方法和要求,能进行质量检测、评定和验收。
进一步加深和巩固桥梁工程的理论知识,掌握施工现场的操作技能,为下一步学习和顶岗实习打一基础。
二、项目及具体内容
1、识读桥梁工程施工图
识读桥梁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施工详图等。
2、桥梁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桥梁工程施工准备的内容和要求。
3、桥梁基础工程施工
桥梁基础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4、桥梁墩台工程施工
桥梁墩台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5、拱桥、梁桥和斜拉桥的施工
拱桥、梁桥和斜拉桥施工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6、桥面附属设施的施工
桥梁附属设施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三、指导教师及实习(实训)分组
1、指导教师:
沈建康、杨时秀、刘颀楠、芦军、王红英、盛超。
2、实习分组:
实训小组
人数
项目
指导教师
备注
第一组
52
桥梁工程实训
沈建康、盛超
路桥11-1
第二组
51
桥梁工程实训
王琛艳、王红英
路桥11-2
第三组
49
桥梁工程实训
芦军、刘颀楠
路桥11-3
第四组
31
桥梁工程实训
盛超、沈建康
路桥11-4
第五组
33
桥梁工程实训
杨时秀、芦军
路桥11-5
四、桥梁工程生产实训时间及进度安排
桥梁工程生产实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备注
1
2013年4月27日
实训动员、安全教育
西阶梯
2
2013.05.06~2013.07.05
进驻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工艺实训、写实习日志、编写实践报告
3
2013年9月
实训答辩、考核
五、桥梁工程生产工艺实训成果
1.实践成果文件
实践结束时,每个学生必须提交以下成果文件材料:
(1)实习日志:
采用学校统一的实习日志本。
主要记录实习内容、技术与管理要点等,重点记录现场资料和自己的业务收获。
(2)实践报告:
原则上按照实践大纲要求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
在实践过程中编写草稿,可回到学校进行整理(采用学校统一的实践报告本,组成依次为:
封面、目录、报告正文、实践体会、封底。
),实践报告要求使用自己的语言,并且条理清楚,语言精炼,重点突出,具有一定的思考深度和专业水平。
(3)实习用相关表格:
A4纸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封面—实践成绩评阅表—实践鉴定表—实践审批登记表—实践登记表——师徒合同—企业师傅登记表—双周报表—实践情况汇总表——封底。
注:
实习用表装订册封面见附件15
2.实践成果答辩。
实践结束后学校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进行答辩。
答辩由学生汇报和回答问题两部分组成:
⑴学生汇报:
10分钟。
要求制作成PPT,重点汇报技术措施及论文,以及实践情况。
⑵回答问题:
校企指导教师联合提问具体工程施工问题及成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
六、实习要求
1.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积极,主动地完成毕业实习所规定的全部任务。
实践前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实践动员报告后,方可进行实习。
2.学生在进入工地后,立即填写实践登记表,签订师徒合同,填写企业师傅登记表,并在实践开始两周内,邮寄或发送指导教师。
实践登记表必须经过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盖章后,实践方可生效。
3.实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院、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应严格按照进度进行实习,不得无故拖延。
4.学生要依照实践大纲内容及指导教师的要求,自己合理安排实践成果文件编写计划,做到边实践,边编写。
5.实践过程中,每两周填写一份实践双周报表,并集中在每月的1-3日发到指导老师或网站中。
6.学生必须以技术员的心态和身份进行实践。
做到勤观察、勤咨询、勤记录、勤思考、勤练习,努力提高解决施工技术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7.所有实践成果文件必须独立完成,按规定时间完成个人需要撰写的毕业实习成果内容。
抄袭他人成果内容、不按要求或未完成全部内容、缺勤时间达三分之一、在实习中造成一定事故,影响学校声誉者及以上者,毕业实习成绩定为不及格。
8.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完备的实践成果材料后,方准许参加答辩。
桥梁工程实训质量标准
为了明确学生顶岗综合实践的目标和标准,引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提高实践的质量,根据毕业岗位实践大纲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岗位实践质量标准
评定项目
质量标准
考核方式
识读桥梁工程施工图
掌握桥梁工程施工图的识读方法,能正确识读桥梁工程的施工图。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桥梁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掌握桥梁工程施工准备的内容和要求,能组织实施桥梁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桥梁基础工程施工
掌握桥梁基础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桥梁墩台工程施工
掌握桥梁墩台工程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拱桥、梁桥和斜拉桥的施工
掌握拱桥、梁桥和斜拉桥施工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桥面附属设施的施工
掌握桥梁附属设施的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能进行质量控制、检测、评定和验收。
导师考核
实践报告
实践答辩
桥梁工程实训成绩评定办法
为了明确实践的目标和任务,引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提高实践的质量,并科学评定实践成绩,根据桥梁工程实训质量标准及实践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内容
实践成绩由实践态度成绩、实践导师考核成绩、实践成果文件评阅成绩和实践答辩成绩等部分组成。
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
实践成绩组成与权重
成绩组成
权重
企业考核成绩
30%
成果文件成绩
20%
成果答辩成绩
40%
实践态度成绩
10%
实践计算成绩与等次换算表
实践计算成绩
实践评定等次
≥85
优秀
75~84
良好
70~74
中等
60~69
及格
<60
不及格
二、评定办法
1.企业考核成绩(30分)
企业实践师傅根据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实践态度和业务收获,进行考核评定,并由师傅填写实践鉴定表。
指导教师按照规定计算得分。
⑴各鉴定项目依照优秀5分、良好4分、中等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的标准进行计算,取各项的平均值(乘6)即为企业考核得分。
⑵没有企业盖章者,各项鉴定结果至多只能评定为合格标准。
⑶多个企业实践,取各企业的鉴定得分平均值。
2.成果文件成绩(20分)
学校指导教师依照实践质量标准评阅实践笔记、实践报告、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技术(管理)论文等成果文件,并评阅计分。
实践成果文件评阅表
成果文件
评阅标准
评阅得分
实践日记
(5分)
1.按时、按量独立完成;2.细致观察、深入思考、收获明显。
实践周报表
(5分)
1.按时、按量完成记录;2.重点突出、实践内容充实、收获较大。
实践报告
(10分)
1.按时、按量独立完成;2.符合实践大纲和质量标准;
3.编写规范、准确。
成果文件评阅得分(20分)
3.实践答辩成绩(40分)
由队长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答辩,评定办法及成绩评定标准见下表。
实践答辩成绩评定表
评定项目
评定标准
评定得分
陈述汇报
(10分)
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提问质疑
(30分)
1.能够按照大纲和质量标准要求,正确、全面回答问题;
2.回答问题反映实习成果文件为独立思考,独立编写;
3.对施工技术(管理)有独到见解,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创新能力。
答辩得分(40分)
4.实践态度成绩(10分)
由实践指导教师根据实践表现,依照下述原则,酌情评定记分。
⑴实践过程中,每更换一次预就业企业,扣除2分。
⑵各类材料、表格,缺交一项,扣除5分;每迟交1项,扣1分。
⑶实践期间没有主动同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扣3~5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直接确定为不及格:
⑴实践成果文件中,抄袭他人或现场资料,在答辩中,多数不能说明清楚内容依据者。
⑵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包括擅自己更换实践企业)一周及以上,或请假时间超过总实践时间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⑶违反安全规定,出现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法纪法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⑷因擅自调整实践地点或不及时提供准确的通讯方式,而导致指导教师联系不上(一个月以上)者。
⑸企业鉴定,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或被企业退回者。
6.特别说明
以上四项考核中每一项都具有一票否决制,即任一项得分低于60%者,该次实习记为不及格。
矿业与交通工程学院实践实训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正常的实践秩序和实践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明确管理责任,使毕业岗位实践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的组织领导
1.实践在教学副院长的指导下,由系主任组织有关系专业负责人安排落实。
2.按专业成立实践队,系主任原则上指定专业负责人为专业实践队长。
3.实践指导教师由专业所在系指定。
可根据需要将学生分成若干实践小组,由该组的指导教师负责本组学生的实践组织工作。
4.实践企业应为学生指派企业实践师傅,具体指导学生的实践技术工作。
5.实践期间,由教学副院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实践检查。
二、实践的准备工作
(一)实践计划安排
系主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实践大纲及实践计划的要求,在实践前一个月对实践的指导教师、实践企业与地点、实践内容与成绩评定办法、实践安全与管理等内容,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研究安排,并由向教学副院长汇报具体结果。
(二)实践资料准备
1.专业实践队长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大纲、实践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践手册》(包含实践计划、实践任务书、实践指导书、实践安全指导书、实践管理办法、实践成绩评定办法等教学文件)。
2.《实践手册》等文件,应该在实践开始前一周发至每个学生,并组织学习贯彻。
3.其他实践资料、实践用品,以及交通等具体问题,由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学生落实,并在实践开始之前完成。
(三)实践地点落实
1.实践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落实实践企业和现场。
学生到企业(或自己联系的企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2.实践现场必须在实践开始前落实到位。
实践内容必须满足实践大纲规定的要求。
对因学生就业岗位工作的需要,造成实践内容与实践大纲不一致时,指导教师应向系主任汇报,并为学生制定具体的实践任务书、指导书、成绩评定办法。
3.实践开始后一个月内,实践队长组织指导教师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岗位实践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7),分报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管理副书记。
(四)实践动员会
1.实践开始前必须以专业为单位(或联合)召开实践动员会。
分别对实践的性质目的、业务要求、实践安全、实践纪律和就业指导等内容进行全面动员。
2.动员会由系主任统一组织。
教学副院长、所有指导教师、所有实践学生必须参加会议。
会议必须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
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学生,由指导教师补开会议。
3.动员会后,由实践队长组织所有指导教师和所有学生,对具体的实践内容、计划以及安全、纪律、业务、成果等要求以及成绩评定办法等进行具体布置。
(五)实践手续办理
1.学生到预就业企业(或自己联系的企业)实践,必须签订预就业协议(或正式就业协议、劳动用工协议),并严格按规定办理完所有手续,具体为:
①填写实践审批登记表(附件2);②填写企业实践导师登记表(附件4);③签订师徒合同(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完成以上三项工作后方可进行实践。
所有材料由指导教师归类装订,妥善保管。
2.学生个人必须购买“实习生意外保险”以后,方可安排实践工作。
实践开始前,各系主任配合学院分管副书记、相关专业辅导员,组织学生购买保险。
三、实践的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负责本组学生实践期间的安全、纪律、业务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2.指导教师在实践开始时,必须协调企业,为学生落实现场企业实践师傅。
3.指导教师按计划组织每个学生的实践工作,并及时填写实践日志。
实践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深入岗位工作,解决现场技术和管理问题。
4.指导教师必须对实践学生进行考勤,并认真做好记录。
对失去联络(或各种原因脱离岗位工作)二周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向教学副院长和学生管理副书记报告,并由教学副院长组织研究处理。
5.实践中,牢固树立“责任重大,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始终保持与企业、学生的联系,掌握每个学生的实践安全、业务、思想、生活等状况,解决具体问题,并在实践日志中做好联系记录。
(1)对在本市区内实践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每周到实践现场1次以上,指导实践。
(2)对市外实践的学生,指导教师定期和学生、企业导师进行电话联系(每月不少于2次)。
(3)实习中,系主任根据情况组织指导教师到现场巡查指导。
6.教师因故不能进行实践指导时,必须依次向系主任、教学副院长请假。
请假超过二周以上者,专业所在系必须事先安排替代教师。
7.系主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实践工作会议,总结问题,布置工作,提出安全、业务、纪律等方面的要求。
8.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践企业的联系,建立良好合作关学院,收集现场信息和资料,帮助企业解决技术与管理问题,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9.专业实践队长负责实践经费的管理,并在规定的经费计划内合理开支,杜绝浪费。
注:
实践巡查指导申请表、巡查情况表及巡查统计表见附件11、附件12及附件13。
四、对学生的实践要求
1.学生在实践工作前必须认真学习所有实践指导文件、企业有关管理制度、现场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等,并严格执行。
2.学生在实践期间必须服从实践指导教师和实践导师的安排,同时执行学院、实践单位、实践队有关制度规定。
对有冲突的地方,须通过指导教师报请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经研究后协调解决。
3.按照实践指导文件规定的内容、进度和要求进行实践。
并按时填写“毕业岗位实践双周报表”(附件4),准时发至(邮寄或网络传送)指导教师。
4.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实践地点。
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由学生提出,经过系主任批准,并重新办理的实践所有手续后,方可以实施变更。
5.学生必须始终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对擅自变更地点、失去联系或没在规定时间与指导教师联系者,按旷课处理。
6.保证实践出勤,实践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确有特殊情况者,须按照学院《实践教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的手续,同时向企业和学校请假。
7.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毕业岗位实践。
实践期间也不得从事规定实践内容以外的工作。
因参加学校组织的市级以上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实践者,须事先向学院里提出申请,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免修部分或全部实践内容。
8.实践结束时,必须按照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返校。
返校前,必须请企业导师填写“毕业岗位实践鉴定表”(附件5),并加盖企业公章。
9.实践结束后,学生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上交实践日记本、毕业岗位实践成果(包括实践申请登记表、师傅登记表、双周报表、实践报告、实践鉴定表,规定的其他成果文件等)等材料。
五、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实习师生的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等)安全,保证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进行,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1.实践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自己所指导的每个学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2.每个教师和学生必须以“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各类实践教学活动。
当实践活动与安全产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严禁带着安全隐患进行实践。
3.实习前,实习队长必须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全体指导教师和全体实习学生必须参加。
系主任必须到会(实践动员会,教学副院长必须到会)对实习安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实习教师要在实习日志上做详细的记录,实习学生要记入实习笔记。
对缺勤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组织补课。
4.系主任要组织教师讨论本专业各类实践及其过程中的安全细则要点,制定出措施,并在实践活动前贯彻到每个学生。
对毕业岗位实践,必须组织安全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参加实习。
5.学生必须熟悉实习岗位有关安全规定。
需要下井或进入其他施工现场实习时,实习队长应在进入工地前,必须请现场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做安全报告,对全体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包括自己联系安排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住在校外的集体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跟住在实习地点,并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现场。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须向教学副院长请假,并做好相应安排后,方可离开。
7.对相距较远的分点实习,指导教师应将学生分成实习小组,指定若干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为安全负责人。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其指导和管理,明确其责任和任务。
安全负责人周要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安全情况,对重大安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立即汇报。
8.对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学生必须持单位接收实习的证明及“安全保证书”(两者须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并办理完规定的手续后,方可实习。
9.实习企业安排学生出差去外地完成有关工作时,必须具有该单位的书面有效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外出的时间、地点、安全保证等),经过指导教师、系主任、教学副院长批准签字,并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单位证明由实习指导教师保管。
10.实践期间,指导教师要突出安全指导。
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和学生安全意识状况,并及时发现实践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学生通报指导。
(1)对集中实习、校内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深入实习现场,及时掌握安全情况,随时对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
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实习队会,重点强调安全问题。
(2)对分散的实习、实践,指导教师要通过巡视、电话和网络等渠道,保持与企业师傅、学生之间的联系,把握现场施工及其安全状况,反复耐心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指导。
11.实践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果断采取措施。
对重大隐患及事故,要立即终止实践活动,并及时向院、校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对实习中违反有关安全要求的师生,应从严从快处理。
12.教学副院长定期(一般在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活动较多等期间)组织系、室对各实践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工作。
13.指导教师要对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详尽记录(各类会议、安全考试、安全措施贯彻、检查联系记录等),并保管好所有安全管理资料。
在实践结实后交教学秘书存档。
14.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活动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
六、实践成绩评定
1.在实践结束后,全体学生返校,由专业实践队长组织实践答辩,并按《实践成绩评定办法》评定实践成绩。
2.就业企业要求学生在答辩期间继续顶岗实践的,须由企业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系主任组织制定相应的成绩考评方案,并将学生名单、成绩评定方案等报学院院长、教务处,经过批准以后方可实施。
3.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践成绩直接确定为不及格。
(1)实践旷课一周以上,或现场检查脱岗;
(2)因违章、违纪而被停止实践,或企业不出具实践结果鉴定意见;
(3)出现违反社会治安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
(4)不按时报交实践双周报表四次以上,或实践成果报告缺失一半以上;
4.学生因病(须持有校医院或地方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假、事假缺勤时间累计达毕业实践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记实践成绩。
七、实践收尾工作
1.实践结束后三周内,专业实践队长将下列实践资料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其余材料由专业所在系保存。
(1)教师《实践手册》、实践日志;
(2)学生实习日记本,学生《实习报告》各三份;
(4)实践答辩和成绩评定资料;
(5)实践总结报告;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等其他材料。
2.专业实践队长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实践经费的报销。
3.教学副院长组织全员实践专题汇报会,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创新特色、典型事迹、突出收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并组织完善实践教学文件。
注:
实践学生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实践具体流程见附件08和附件9。
2012年12月20日
路桥专业实践安全指导书
实践安全关系到每个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和学校的声誉和工作程序正常运行。
因此,每个参加实践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警钟长鸣,认真细致学习安全和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和纪律规定,保证实践工作顺利进行。
1.实践开始前,必须参加实习动员会,并认真记录,领会有关安全、纪律和业务要求,实践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学校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