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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制度汇编

教研室的基本工作职能

(1)提倡“教学相长”的教学风气,制定好每学期的听课、评课制度,每学期每人听课5次以上。

(2)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搞好课件制作和网上课程建设。

(3)搞好听课情况督查、教学情况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加强理论课和实验课教育教学研究,及时进行归纳与总结。

(5)搞好教材建设,选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教材或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教材和电子教材。

教学参考资料配套齐全。

(6)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实验报告及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要求,没有教案就不准上讲台讲课。

(7)督促教师搞好课后巡回辅导,上好习题课。

(8)搞好各门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出卷、评卷和试卷分析工作。

(9)协助教务处、国资处、心理学实验室,搞好心理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招标、验收工作,及时将所购仪器用于学生的实验教学和教师科研中。

(10)在完成教学工作之余,组织、鼓励、督促老师们积极进行科研工作。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与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

2、负责任课教师的初步选定工作、负责选择教材。

3、带领本室教师申报科研课题,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负

责在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证的培养培训。

4、带头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听课和观摩教学,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及课外指导、试卷制作等工作;检查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确定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结果作出初步评价。

6、提出教师进修的建议意见。

7、确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8、会同系领导联系、确定实习基地,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实习方案,检查实验、实习情况。

9、负责向系主任或分管主任总结汇报本室业务工作。

10、完成系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搞好教学和科研,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人员应按时、认真的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并纳入活动考勤记录。

二、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分配,积极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和实验课教学工作。

三、为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应自觉钻研业务,做好校在职和脱产进修的计划。

校外进修或读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教研室统筹安排后报系、学校审批。

四、教学、科研是教师的两项基本任务。

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科研工作。

教授每年发表论文两篇,讲师以上教师每年发表论文至少一篇。

五、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和和实验室建设。

并做好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六、配合校、系的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个人所承担的教学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七、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为教研室的发展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教育科学系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第一条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教师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积极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贡献。

第三条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量。

同时轮流担任班导师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天领取教学计划表、成绩册、各种学生考核表,按要求拟定出教学计划,在开学的第二周内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系主任批准、签字。

系主任对教师的教学进度要及时检查,期中和期末新课结束前二周各检查一次。

对未按教学进度授课、未完成教学计划的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第五条教师要熟悉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自学能力,因材施教。

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学,积极采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六条教师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在课堂上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违者一经发现,上报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七条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教师迟到或早退超过十分钟,计旷课一节,十分钟以内,两次计旷课一节。

第八条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串课。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事先报告系主任,由系办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同意方可调课。

教师在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

教师在授课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及其他活动,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批准,方可准假。

教师出省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报学院领导同意。

教师事假和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按职工劳动管理条例办理手续。

对无故旷课的,必须按时补课,扣除该课课时费及系内补贴,还要报学院处理。

第九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

任课教师在晚自习应下班辅导答疑,期中和期末考试期间,要经常下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带领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和见习。

每位教师在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见习和实习带队工作。

因年龄偏大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应在校内承担实习生的备课和试讲工作。

第十一条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制度。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系主任不少于8节。

听课要有笔记,评课意见要中肯。

听课的笔记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并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

系里将视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三条实验教学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实验课题和课时。

第十四条每次实验课前,实验课指导老师必须做好预备实验,认真解决预备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情况。

第十五条新入学的学生首次实验前,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讲解有关规章制度。

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十六条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

实验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但对差生要耐心指导),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指导,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结束时,教师应对实验数据进行审核,并检查实验设备。

第十七条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实验报告。

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安排重新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第十八条学生在实验课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实验教师必须及时写出损坏情况,叫学生签字,并写出报告及处理意见交实验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批后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存档,以便学生毕业时赔款,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九条实验课内容要饱和,3课时的要上满135分钟,2课时的要上满90分钟。

对动手能力最强的顶多提前15分钟出场;实验教师迟到、早退、旷课等与理论课一样对待;实验教师要负责本学期所用实验室的卫生和仪器保管保养等工作。

第二十条所有任课老师和我系学生都要接受双向考核。

每次上课前,教师必须清查各班实到人数并登记;上课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听课情况,对违纪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予以登记;班干部每次课要负责登记教师和学生的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学生违纪两次计旷课一节;每次实验学生要签名;教师要记录学生迟到和早退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每旷课一节扣1分

 

教研室考勤、考核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教研室全体成员工作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

2、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

3、教研室要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做好教师考勤记录;

4、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5、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6、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系领导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教研室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各基础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促进对教学的全程性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要将教学日历和教案交教研室研究讨论后,方可实施教学。

2、对新任教师和新开课教师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讲稿教案等要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实施。

3、教研室平时要随机或有针对性地抽查教师的教案和课堂教学情况,保证教师教学全过程的规范、有序。

4、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论文、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

5、教研室可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有针对性的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

6、对每一教学环节的质量检查要作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做好记录。

7、教研室对教师平时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要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

 

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系实训、实习教师的管理,提高其全面素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院的教学制度,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按照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或其他人员在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行为。

3.掌握相关的实训、实习理论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独立解决实训、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4.做好实训、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备齐教学文件,在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过程中,强调学生的职业素质训导和操作技能训练。

5.认真批改实训、实习报告,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训、实习成绩,记录实训、实习教学情况。

6.实训、实习课程完成后,配合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做好实训室、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包括按要求填写各种实训、实习表格。

7.加强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检查,加强与实训、实习单位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实训、实习教师在实训教学的全过程中,即要向学生讲授技能技术知识,又要贯彻进行思想品德、劳动观念、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以及职业道德等全面素质教育。

注意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9.在实训、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实训指导老师要对本次实训、实习教学作出书面总结,交系部审阅后存档。

 

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研室学期前须根据学校系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好一学期的教研活动,学期末写好教研室工作总结。

二、每两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

三、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研讨课程建设问题,探索教学规律。

四、教研室教师要相互讨论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分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情况。

八、教研活动要详细记录,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领导改进工作。

九、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教学档案。

 

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

一、科研工作的管理

由教研室任总体负责,教研室秘书,协助工作。

二、科研工作的内容

1.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

2.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

3.负责教研室下一年度的科研工作规划。

三、在研课题的管理

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年度考核,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科研基金的申报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

五、学生科研工作指导

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

凡申报院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学生,应在半年内撰写出综述、科研设计及科研进展计划,经指导老师审查和教研室同意后,在系里做开题报告,否则不准予申报。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全程指导,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指导材料和成果。

六、科研论文

1.督促教师发表科研论文,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积极带头撰写并在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

2.要求教师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3.积极鼓励和支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的申报。

七、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在教研室内部举行学术活动,如教授、博士学术讲座、教师在研科研课题讲解、学生科研进展报告、疑难案例讨论分析等。

八、完善教研室的科技档案的管理

在已基本建立了科技档案的基础上,加大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计算机管理,内容包括,每年各种基金的申报及中标情况,成果及成果奖,学生课题情况及答辩论文,在国内上各级杂志上论文发表情况,进修人员的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等。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一、组织形式: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

1、教研室主任每两周听课1次。

2、教研室老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

三、听课方法:

1、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听课记录表》,听完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研室。

2、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被评课教师不参与评课,评课后填写《评课记录表》。

3、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习题课、实验实习课、复习课等。

听课前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

 

教研室备课与试讲制度

一、备课

1.备课的基本要求。

(1)明确授课目标。

了解具体要求,弄清本门课程目标和总体培养目标的关系。

(2)钻研教材,储备知识。

深入了解教材的内容,明确其中的重要理论、要点、难点,吸收更多新知识,使之应用自如。

(3)了解学生要求,加强教学针对性。

包括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水平,先行课的学习与掌握情况。

(4)选择与设计合适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2.备课的顺序

(1)总体备课。

是根据专业总体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本门课程作总体计划。

(2)单元备课。

是在总体备课的基础上,按教材单元或课程制订的计划。

(3)课时备课。

即编写教案或讲稿,教案是上课的具体方案,不论新、老教师均要严肃认真编写。

编写讲稿是教师深入、具体地组织教学内容,也是教师自己思维的具体化过程。

二、试讲

试讲主要用于新教师培养性讲课,老教师开设新课程及教师调动中的教学水平测试。

主要在教研室同行面前试讲,并认真评价,经过评价不合格者,应检查重新备课,进行在试讲。

三、课堂讲授

1.要明确授课的目的性,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不同课程的基本要求,确定本课的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

2.要保证讲课内容的科学性,以确凿的材料为依据,讲清学科内容和科学理论。

3.坚持讲授的思想性,在内容、举例、语言及动作上都要考虑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

4.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

5.讲究讲授的艺术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学生思维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养成。

教案编写基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系教师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精心设计和组织好每一章节的授课内容和进程,编写好所任课程的教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教案编写的总体要求

1、教案要体现是教师经过教学设计,以授课单元或章节为单位编写的具体教学方案,反映教师授课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技能。

2、编写教案应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在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结合教师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形成的教学风格,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点和才华,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任课教师第一次讲授的课程应写出详细教案。

3、要注意教案和讲稿(或讲课提纲)的区别,讲稿是丰富和内化教案中的具体要求并实现这些设想的实质内容和书面台词,要充分考虑如何实现教案中所要求达到的教学目的和效果。

讲稿应根据学科的发展以及该学期任课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必要的更新和修改。

二、教案编写的形式和内容

1.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年级,学年、学期,任课教师,编写时间。

2.以章为单位编写授课教案。

三、每章教案编写的具体内容:

1.本章的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

2.本章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3.本章教学方式(手段);

4.本章各节学时分配;

5.本章的讲课提纲(或电子教案);

6.本章的思考题及习题等。

五、由于课程类别、教学内容的差异,教案书写的具体格式不作统一的规定,但必须包含上述主要内容

关于规范试卷批改、试卷装订的规定

根据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和教务处的要求,现将试卷批改、装订的要求规定如下,请各教研室和相关教师遵照执行。

一、试卷批改要求

1、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必须由各教研室采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3、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4、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批改;

5、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要有题首得分,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2)每道小题的批改:

除选择、判断、填空题等的小题外,其它小题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标记正分;

(3)答错题和未答题要记“0”分;

(4)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5)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有评卷人和负责人至少两人签名;

(6)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7、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8、阅卷结束后,各教研室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9、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10、由系教学主任负责本系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

11、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出现的新问题,由系部统一研究解决。

二、试卷装订要求

1、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空白试卷;

(3)命题双向细目表;

(4)命题审定单;

(4)学生原始成绩单;

(5)试卷分析表;

(6)考场情况登记表;

(7)试卷的评分细则及参考答案;

(8)所有考生答卷。

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

2、学生课程成绩若含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要单独登记,并书面说明所占比例,随期末考试试卷一起装订;

3、试卷封面标定的应考学生数与装订的学生答卷数(未考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试卷上标注“缓考、旷考、免考”或“缺考”等字样)及学生成绩册上的学生数三者必须严格一致。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制度

1.要求教师应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促进教学质量的改进;

2.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在学期排课前向系教务办提出本学习使用多媒体设备的申请,并提供有关课件的设计制作准备情况的说明;

3.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说明操作。

如遇到问题,请随时与教学管理技术人员或教务部老师联系。

教务部已对各班班长、学习委员等进行过培训,同学也能帮助解决常见问题。

5.最方便的是使用U盘,各教室均有U盘接口;3.5寸软盘也可;光盘不是很方便,部分教室的电脑较陈旧而不能启动,如必须使用光盘,请提前试用检查;直接带笔记本电脑的教师,请连接专用投影仪接口,并按下转换按钮即可使用。

6.关机和关电源,请按照桌上说明执行。

7.用后,将钥匙牌还回教学科或教学质量管理科,并签名备案。

8.如需晚上或周末时间上课,请提前与教务办和教学科联系。

如有其他问题或事宜,请随时联系教务办,我们将热忱耐心为您服务。

 

关于教师教风建设的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我院“抓教风促学风”的精神,特对我系教师的教风作如下规定:

1、每位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前按教学大纲要求拟订好教学计划,教研室主任对自己所在教研室的所有教学计划必须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重写。

2、认真备课,每次课都要有详细的教案。

3、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不得随意改动,除节假日外,授课进度与教学计划上的进度相差不得超过两次课。

4、教师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自己随意调课,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通过教务处和系办批准。

5、教师授课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能旷教。

6、教师对自己所教的课要下班辅导,随时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

7、认真批改作业,作业份量要足够,难度较大的本科课程(如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和选修课程等)平均每次课至少布置二道作业题。

担任本科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五次,担任初等教育教学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对每个学生批改的作业不得少于十次。

8、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抓好学风。

每次上课要把缺席的人数报系办,发现有不认真听课的要及时制止。

系办检查时,若发现课堂上有三个以上打瞌睡的学生和有影响其他学生听课的行为,要对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登记。

9、教师要保证教学质量,期末考试后期评学生及格率达不到50%的,该教师该年度职称考核定为不称职。

10、实验课的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并对学生每次实验情况进行登记,期末要对实验报告进行整理,并及时交系办存档。

11、系办随时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其结果作为教师教学等级评定、教学酬金发放和职称考核的依据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特重申和制定以下几项规定:

1、每天上、下午一、二节课,凡属自习课时间,严禁打篮球、踢足球和从事其它文体活动。

2、任课老师每一单元上课结束要清点到课人数,安排班级考勤员清查缺课学生人数及名单。

考勤员在单元课时(两节课或三节课)内任何时候查到缺席的,均以缺一个单元课时计。

班级考勤员必须每天上完课后将缺课学生的名单报到系办。

3、学生上课迟到由系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查,负责清查的同志要掌握课程运行表,上午和下午各提前10分钟到岗,要登记好人数和名单。

4、由专人负责清查上课学生到课情况,并检查、督促班级考勤员每天报送考勤表,如报送的考勤结果与系掌握的出勤情况不一样,而又提供不出缺课人员的名单,则上述缺、旷课人员的处罚由考勤员承担,同时从综合测评学生干部加分中每次扣除0.5分。

5、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迟到3次,按缺课1学时计(超1/2课时的按1课时计),累计缺课达到规定学时者,按第39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

(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者,给予全院或全系通报批评的处理;旷课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超过50学时者,应勒令退学。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一个学期不享受奖学金。

6、凡是大班上课的,1班或3班坐1-5列,2班或4班坐6-10列。

7、出勤情况每天登入教务工作或学生工作日志,一周汇总一次,每周星期一通报一次,并把通报分发到班导师和班级,由班长通知学生本人,班主任必须找缺课学生谈话。

8、为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必须狠抓考风考纪,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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