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货款收付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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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货款收付剖析

第六章国际货款收付

第一节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工具

注意区分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

一、汇票(Billofexchange,Draft,bill)

(一)含义:

v《英国票据法》

▪汇票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v《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5.10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汇票的当事人

1、出票人(Drawer):

出口商或者出口地银行

2、受票人(Drawee)或付款人:

进口商或者开证行

3、收款人(Payee)或受款人:

与出票人通常为同一个人,或者出票人指定的银行

(三)汇票的必备:

内容:

缺少规定事项的,汇票无效

1.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3.出票地点和日期

4.付款期限   5.一定金额的货币   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7.收款人名称  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汇票的收款人(抬头)通常有三种写法:

(1)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Payee)

PaytoABCCO.only

(2)指示性抬头(Toorder):

可以背书转让

PaytotheorderofBankofChina(最常见)

PaytoBankofChinaororder

(3)来人抬头(Tobearer)

Paytothebearer/holder,(很少使用)

汇票的付款期限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①见票即付:

Atsight

②见票后××天付:

At30daysaftersightofdraft

③出票后××天付:

At30daysafterdateofdraft

④提单日后××天付:

At30daysafterdateofB/L

⑤指定日期付。

(四)汇票的种类

1、银行汇票(Banker’sDraft)和商业汇票(TradeBill)

2、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和光票(CleanBill)

3、即期汇票(SightDraft,DemandDraft)和远期汇票(TimeBill,UsanceBill)

4、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acceptancebill)和银行承兑汇票(Bank’sacceptancebill)

(五)汇票的票据行为

注意:

票据行为的当事人、票据行为的具体动作

v1、出票(Issue)

包括两个动作:

(1)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

(2)将汇票交给收款人

v2、提示(Presentation)

(1)含义:

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

(2)提示的两种情况:

a)远期汇票提示要求承兑

b)即期汇票或已到期的远期汇票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

v3、承兑(Acceptance)

(1)含义:

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到期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

(2)动作:

a、写成——写明“已承兑”(ACCEPTED)字样并签字

b、交付-交付给持票人

v4、付款(Payment)

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

付款后,这张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解除。

v5.背书(Endorsement)

含义:

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是指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名,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v6.拒付和追索(Dishonor&Recourse)

拒付也称退票,包括拒绝付款和拒绝承兑

二、本票

(一)含义

本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在即期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

二、本票的内容(必备内容)

v

(一)写明“本票”字样

v

(二)无条件书面支付承诺

v(三)确定的金额

v(四)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v(五)出票日期

v(六)收款人名称

三、本票的种类

1、商业本票(PromissoryNote)。

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远期本票不需要承兑

2、银行本票(Cashier’sOrder/Check)。

银行多签发即期本票。

三、支票

1、含义:

2、内容

•写明“支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

•出票日期、地点

•出票人及签字

3、支票的种类

根据支票的支付方式不同

现金支票(未划线支票)

转账支票(划线支票)。

v前者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v后者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讨论--以下骗局是否可能出现

王某接到一个短信:

内容是中了大奖,奖金20万现金,联系电话等等。

这明显是个骗局,王某没有理会。

过了一会手机响了,一个小姐问:

先生你收到中奖通知了吗?

王某说收到了,小姐又说:

请把你银行帐号告诉我们,我们把奖金汇给你。

王某一想给你个帐号看你玩什么把戏,王某在工商银行有个熟人,于是就给她一个工行帐号。

十分钟后,手机又响了,小姐说:

先生你的奖金已经存进你的帐户里了,请你查询一下。

同事用电话银行查询,果然多了20万。

 30分钟后南方小姐来电话,带着哭腔说先生对不起,由于我的疏忽忘了抵扣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了,20万的20%也就是4万元,现在公司让我个人赔偿,请您把4万所得税汇回来好吗。

 同事一想也有理,也有可怜小姐之心,就找到在工行的熟人,让他查一下,工行的熟人一查,是用其它行的支票汇过来的,虽然钱到帐,但当天入不了帐,也就是说20万今天取不出来,如果对方今天撤票,20万就没了。

王某大惊,差一点4万就没了。

果然下班前那笔汇票撤销了。

案例相关知识

1、如果汇出行尚未汇出,客户要求撤汇,汇出行应当给客户办理;

2、如果汇出行已汇出,汇入行尚未入帐,客户要求撤汇,二行之间协商沟通一致,也可以由汇入行退汇(汇出行是无法再撤汇的);

 3、如果汇入行已入帐,那么汇出客户不能撤汇。

第二节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顺汇:

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汇款)

逆汇:

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相反(托收、信用证)

一、汇付

(一)汇付(remittance)的基本概念

又称汇款,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金额,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汇付方式的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买方。

2、收款人(payeeor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

3、汇出行(remitting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bank)

又叫付款行或解付行。

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的联行或代理行。

(三)汇款的种类

1、电汇(T/T)(telegraphictransfer)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2、信汇(M/T)mailtransfer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邮信函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凡金额较小或需用不急的,用此种方式比较合适。

3、票汇(D/D)banker’sdemanddraft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

二、托收

(一)托收定义

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在于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二)托收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

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客户,通常是出口人。

(2)托收银行(Remitting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Bank)。

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进口地银行。

通常是托收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受票人)。

通常为进口人。

(5)提示行(PresentingBank)。

向付款人作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需要时的代理。

在托收业务中,如发生拒付,委托人可指定付款地的代理人代为料理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事宜,称为“需要时的代理”。

(三)托收的分类及流程

1、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

实质要件:

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跟单托收的条件

(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

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at…daysaftersight)

(2)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

案例解析

1、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证寄由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

后来得知 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证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付什么责任?

分析:

托收银行不负任何责任。

理由如下: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为实现委托的指示,托收银行可选择委托人指定的银行或自行选择或由别的银行选择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别的银行寄给代收行。

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文件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报、电传、或电子通迅系统在传递中的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动、内乱、战争或其他所不能控制的任何其它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 义务或责任。

所以,在本案例中,托收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义务,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代收行倒闭致使委托人货款无法收回且单据也无法收回,不负何法律责任。

2、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货给香港G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同意G公司指定香港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公司收取货款。

五天后,所装货物安全抵达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公司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

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公司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拒绝付款。

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并说明理由。

分析:

M公司应通过中行要求香港汇丰银行付款。

这是因为,香港汇丰银行在未经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允许G商凭信托收据先行提货,这种不能收回货款的责任,应由代收行(汇丰银行)负责。

三.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

(一)含义:

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开证行(issuingbank,openingbank)

通知行(advising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议付行(negotiatingbank)

付款行(payingbank)

其他:

保兑行(confirmingbank),承兑行(acceptingbank)

(三)收付程序:

1.订立合同

2.申请开证

3.开证

4.通知

5.交货取单、议付

6.索偿、偿付

7.付款赎单

(四)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本身:

号码、日期、金额、当事人等

2、单据:

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3、货物: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包装及合同号码等

4、运输:

起运地目的地、装运时间、分批转运等

5、其它:

特殊条款、寄单指示、索偿办法等

(五)信用证特点

1.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如果申请人倒闭,开证行是否要付款?

(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合同和信用证不符,按合同办还是信用证?

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会怎么样?

(六)信用证的种类

1、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3、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5、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

信用证案例一

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女上衣1000件,合同规定绿色和红色上衣按3︰7搭配,即绿色300件,红色700件。

后国外来证上改为红色30%,绿色70%,但该出口公司仍按原合同规定的花色比例装船出口,后信用证遭银行拒付。

问:

(1)为什么银行拒付?

(2)收到来证后,我方应如何处理?

【分析】

(1)信用证项下要求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否则银行不予议付。

本案中装运单与信用证不符,所以银行可以拒付。

(2)卖方应于收证后立即通知开证人改证,绝不能置信用证于不顾而单凭合同规定行事。

信用证案例二

国外贸易公司从我进出口公司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1月30日前开出L/C,2月5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L/C,有效期至2月10日。

后由于卖方不能按期装船,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L/C有效期延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

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问:

(1)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为什么?

(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分析】

(1)银行有权拒付。

据《UCP500》规定,L/C虽是根据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独立于买卖合同。

银行只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

本案虽合同条款改变,但L/C条款未改,故银行只按原L/C条款办事,2月17日超出了原L/C的有效期,故银行可以拒付。

(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卖方也可要求修改信用证。

信用证案例三

A公司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

问:

C银行可否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绝付款?

理由何在?

【分析】

C银行不能拒付。

理由如下:

(1)根据《UCP500》的规定,L/C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保证,银行是首要付款人,只要受益人提交全套合格单据,银行就必须付款,不能以开证申请人倒闭为由免除付款责任;

(2)不可撤销L/C未经受益人同意,开证行不能单方面撤销;(3)货物灭失的风险也不应由A公司承担,因为CIF合同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

四、银行保函

(一)基本概念

保函(LetterofGuarantee,L/G)

是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

(二)当事人

1、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

委托人的权责是:

2、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

3、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

三、种类

有条件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

投保保证书

履约保证书

还款保证书

五、备用信用证

(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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