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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

 

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

 

项目名称:

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嵩县殡仪馆

 

法人代表:

杨喜民

 

编制单位:

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丛健

 

项目负责人:

从健、王学栋

 

参与人员:

王学栋、张明、姜凯

王晓利、张靓莹、周静伟

李通、王文轩、朱启智、

张鹏、王明亮

 

 

附件:

1、《投资估算表》

2、《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3、《嵩县民政局改扩建嵩县殡仪馆的请示》

4、《嵩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

5、嵩县殡仪馆改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6、嵩县殡仪馆改建工程项目位置图

7、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占地坐标图

8、项目地理位置图

9、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

1.1.2项目地点

依据《嵩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嵩县殡仪馆位于嵩县大坪乡卞家岭村、大坪村,总用地面积14667㎡,其中场馆占地面积9412㎡,场馆净用地面积7917.5㎡,道路占地5255㎡。

1.1.3承办单位基本概况法人代表:

杨喜民

嵩县殡仪馆始建于2002年,总用地面积14667㎡,建筑面积3377.3余平方米。

隶属于嵩县民政局管辖的自收自支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嵩县辖区亡故人员的遗体接运、冷停、殡仪服务及火化任务。

现嵩县殡仪馆是在1999年设计的,嵩县辖区由于殡仪服务场所

相对设备陈旧,服务设施不健全,城乡群众的丧葬活动均在家中院子

举行丧葬仪式,城镇职工也没有丧葬活动场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

发展,导致人们对殡葬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和谐殡葬是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殡仪馆作为目前殡葬服务的主要提

供者,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亲民、为民、利民”政策上具有不可

 

替代的作用。

1.1.4项目前期情况说明

1、项目前期情况

嵩县殡仪馆原有办公楼一栋,骨灰间、殡仪馆大厅、火化中心、

守灵厅各一处,公厕一处。

由于年久失修,建筑物房顶漏雨严重,

墙体内外粉刷层脱落,个别房间出现雨天倒水现象。

2、后续情况说明

由于嵩县殡仪馆年久失修,建筑物房顶漏雨严重,墙体内外粉刷层脱落,个别房间出现雨天倒水现象。

致使项目无法满足辖区居民正常使用。

鉴于项目的特殊性质,为使其能满足辖区居民的需求,发挥重要作用,项目主管单位—嵩县民政局在2018年5月向嵩县人民政府就项目改建的具体情况提交了请示。

现根据县领导批示意见,对原有设施进行改建。

1.1.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改建项目:

原有办公楼、殡仪馆大厅、火化中心、守灵厅、骨灰间、门卫室、

公厕等内外墙、天棚、地面砖、屋顶及装修;

630米围墙及大门两处;原混凝土路面及广场;

 

室外管网;室外电气及车位16个;

(2)新建项目: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房2060m2;

墙体彩绘;绿化;机井;

(3)新购设施设备:

骨灰安放设施房内部设施;火化炉。

主要建设内容详情如下表:

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

序号

建设名称

备注

1

新建嵩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房(五层)

2060m2

2

原有办公楼735.5m2、殡仪馆大厅576.7m2、火化中心935m2、守灵厅153.6m2、骨灰间108.5m2、门卫室35m2、公厕33m2等抹灰层及地砖、吊顶铲除,外墙真石漆,内墙面砖贴至顶,(防滑)地砖地面,吊顶,线路改造,设施改造。

真石漆外墙,面砖(乳胶漆)内墙面,地砖地面,吊顶,线路设施改造2577.3m2.

3

办公楼735.5m2、殡仪馆大厅576.7m2、火化中心935m2、守灵厅153.6m2、骨灰间108.5m2、门卫室35m2、公厕33m2室内装修

室内装修2577.3m2

4

围墙、大门改建(铲除原涂料外墙,修补原残破墙体500米,防水乳胶漆外墙,外墙面墙体彩绘1000m2.)

2.5米高围墙630米,大门两处

5

混凝土路面(5255m2)、混凝土地面(1992.5)改建

6

广场铺火烧石

1000m2

7

室外管网电气

7917.5m2室外管网设置、电气设置

8

车位

16个

9

绿化

4800m2,景观两处

10

打机井一眼

180米深,含设备

11

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房室内设施

一套

12

新购火化炉一套

70万(专项资金)

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见后投资估算表。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6)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

(7)《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8)《殡仪馆等级标准》;

1.2.2相关规划

(1)《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

(2)嵩县民政局提供的用地范围平面图

1.3研究范围

本报告的重点对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的实施原因、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环保及节能、投资估算、实施进度和招标方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和论证。

1.4主要建设条件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

在建设场址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环境的相

对安静,位置、交通、通讯等各方面条件便利,力争最大限度地满足

其功能的发挥而不扰民。

经与嵩县各有关单位协商,并对嵩县乡镇总

体规划进行了研究,确定在原址上进行改建。

该场址属于大坪乡卞家岭村和大坪村所有,项目用地不存在土地

隶属关系,不存在土地纠纷关系,少占用耕地面积。

符合场部总体规

划的要求。

该场址地域空旷,位于X048县道上,交通便利。

本次工程是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新建项目少,基本维持原有地貌,

在有必要处理的地方进行处理。

1.5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7个月。

1.6投资估算

本次项目工程费1317.26万元。

占总投资的76.58%。

工程建设其他费

336.88万元。

占总投资的19.59%。

包括:

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

工程监理费等。

预备费65.86万元。

占总投资额的3.83%。

项目总投资172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720万元。

资金

来源采取上级民政部门资金扶持的方式解决。

1.7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嵩县殡葬设施的档次,增加完善服务项目及功能,使殡仪馆成为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殡仪服务场所。

有利于完善嵩县配套功能,推进殡葬服务水平,改变百姓的丧葬习俗,倡导精神文明。

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嵩县殡仪馆的设施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治丧需要,使嵩县的殡葬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提出的背景

1.国家殡葬改革50年取得的成就

我国的殡葬事业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伴随着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发展起来的。

1956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身后实行火葬的签名活动,拉动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序幕。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殡葬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丧俗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殡葬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殡仪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体现在:

(1)殡葬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殡葬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我国殡葬改革大体分为倡导和法制两个阶段:

1956年到1984年,是殡葬改革倡导阶段。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由倡导阶段进入依法管理阶段。

1990年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实施《殡仪馆等级标准(实行)》、《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1997年7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国殡葬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随后,各地陆续出台有关殡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计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和标准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基本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配套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有力地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进行。

(2)实行火葬成效显著,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逐步得

 

到推广:

2005年以来全国平均火化量450余万具,火化率保持在53%左右,我国东部地区、大中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的火化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为国家节约了宝贵的土地、森林资源,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丧葬费用。

与此同时,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得到大力推广,并逐渐为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和接受。

各地以建立骨灰堂、楼、廊、塔、墙、亭等骨灰存放设施,将骨灰寄存作为主要处理方式:

同时积极创新和推广树葬、草坪葬、鲜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

(3)土葬改革区逐步实现了遗体安葬公墓化:

自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按照规定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划分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各地积极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加快土葬改革区内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墓地、遗体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倡导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土葬方式。

截止2010年,全国共有530多个为土葬服务的殡仪馆(站),300万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公共埋葬点,200多个经营性遗体公墓。

(4)丧俗改革稳步推进,美观新颖的丧葬礼仪和祭奠方式异彩纷呈:

殡葬礼俗改革一直是殡葬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制止丧葬活动中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现象,各地一直对丧俗改革的宣传引导非常重视。

通过各级民政部门、殡葬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和宣传、媒体积极引导以及“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祭奠方式的出现,目前,在大中城市和部分农村地区,花圈、花篮、黑纱、白花基本取代迷信丧葬用品和披麻戴孝,遗体告别、开追悼会等这些在城市被普遍采用的祭奠形式正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丧葬礼仪和和祭奠方式越来越文明现代。

(5)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方式在创新中发展:

殡葬服务单位基本实现了多层次、多元化服务,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近十年间,殡葬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约50%的殡仪馆进行了更新改造,一批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的殡葬设备被引进。

殡仪馆正朝着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方向发展。

在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的同时,殡仪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开,投资和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服务方式逐步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地殡仪服务单位基本做到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上墙公示,保障了丧户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6)标准科研能力明显增强,标准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民政部积极推动殡葬科研机构及殡葬设备生产企业开展殡葬基础理论研究、产品研制与开发、学术交流和标准化工作。

研制出一批先进的殡葬科技产品,并陆续编制《燃油式火花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检测方法》(GB13801-92)、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19053-2003)、《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GB19254-2003)等标准,此外殡仪车、防腐、整容、冷藏设备的科研与生产,已形成专业化、系列化的生产规模。

殡葬行业的标准化体系逐步形成,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7)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明显提高:

伴随殡葬行业多层次服务体系的形成,殡葬从业人员现已达到9.1万人并呈现出学历高、专业性强等特点,殡葬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社会

 

地位也在逐步提高。

2005年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始启动,2007年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这些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殡葬从业人员结构、加快殡葬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还经常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地提高了殡葬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项目建设形势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其功能是,使人们在殡仪活动中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提倡文明、健康、进步的殡仪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实现意义。

嵩县殡仪馆是为政府行使公共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依据近几年嵩县辖区及附近区域每年死亡人数与嵩县总人口的比值所得,嵩县辖区自然死亡率为6‰。

嵩县辖区现有人口64万人,按死亡率为6‰计算,每年约有3840人死亡。

每月约有320人死亡,每具停放2天,按立体方式计算,每天就有10.8具遗体在办丧事。

还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

因此,嵩县殡仪馆建设符合国家三类馆建设标准。

目前,周边县已经建成了符合国家三类建设标准的殡仪馆。

近年来,百姓通过人大、政协委员提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督促殡葬改革,呼吁加快殡仪馆扩建步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等政策精神,都明确强调殡葬

事业的公益性“强调政府主导,制定完善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一个窗口,是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环节。

殡仪馆在我国又是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起到移风易俗,精华心灵,升华人们的思想境界的作用,是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此外,殡仪馆是特殊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是实现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社会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丧事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人民群众殡葬市场的需求日益显现化,提高殡仪馆服务水平的需求日益强烈。

因此,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应早日建成,早日投入使用,使其达到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3.1项目场址

改建地点位于嵩县殡仪管位于嵩县大坪乡卞家岭村、大坪村,总用地面积14667㎡,其中场馆占地面积9412㎡,场馆净用地面积7917.5㎡,道路占地5255㎡。

3.2场址条件

3.2.1气象条件

嵩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季风盛行,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夏季多雨,秋季凉爽,冬季寒冷。

各项指标如下:

极端最高气温:

44.2℃

极端最低气温:

-18.2℃

全年平均气温:

14.8℃

年平均相对湿度:

69%

年平均降雨量:

601mm

最高气压:

1019.8mb

最低气压:

947.3mb

年日照最高:

2313.6h

年日照最低:

1847.1h

平均年日照:

2291.6h

日照率:

52%

年主导风向:

东北风,西北风

 

最大风速:

20m/s

良好的气象条件使工程施工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

3.2.2工程地质条件及地震

(1)工程地质

场地附近不存在全新活动断裂,不存在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震陷、采空区、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性良好。

(2)根据“河南省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区划标准,该区域建设工程按7度设防。

3.2.3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改建场址位于嵩县大坪乡卞家岭村、大坪村,总用地面积14667㎡,基本没有建筑物,周围是大片的旱地,收成较低。

项目场址的周边没有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避让的区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没有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加工企业、居民居住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殡仪馆选址的相关要求。

3.2.4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所在场地位于大坪乡卞家岭村、大坪村,在X048县道边,交通较为

便利。

3.2.5公用设施及社会依托条件

改建场址目前的基础设施,即保障安全及功能服务的道路、照明、

环卫、排水、消防等设施,能够保证本项目运行的需要。

供电:

本项目为特殊行业,因此,保证供电非常重要,当地供电部门对其单位是一级供电。

交通:

本项目西侧道路南北贯通,可确保今后道路畅通。

供水、排水:

原址殡仪馆的地下管网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随着本项目的实施,管网衔接后会更加完善。

电信等弱电项目:

随着电信事业快速发展及普及,各种管线已经到位,建设中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使用。

因此,拟建场址周边公共设施规划完善,可以确保项目的实施。

3.2.6环境保护要求

殡仪馆原火化设备是采用燃油式火化机,本项目建成后火化燃料将改为天然气,同时,全部配备尾气销烟除尘设备,使脱硫效率可达90%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指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2.7施工条件

1.材料:

本项目建设所需主要建设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木材等,均非紧俏物质或产品,可从当地建筑市场或生产厂家直接购进,能够保障供应。

项目周边没有学校和居民小区,不需要采取扰民措施。

2.水电:

本项目施工场地宽阔,目前正在使用的水、电均能满足施工要求。

3.交通:

本项目西临X408县道,所以施工道路可确保通畅。

 

3.3结论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嵩县对此项目建设非常重视,由于该项目是无可或缺的民生工程,其建设切实关系到更好的服务于广

大人民群众。

嵩县人民政府及县领导明确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大力配合项目的建设工作。

因此,有县政府的支持、有相关部门的积极推进配合,以及改建场地的实际建设条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四章工程建设方案

 

4.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项目所在场地位于大坪乡卞家岭村、大坪村,在X048

县道边,交通较为便利。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实施情况,本次建设内容包括:

(1)改建项目:

原有办公楼、殡仪馆大厅、火化中心、守灵厅、骨灰间、门卫室、

公厕等内外墙、天棚、地面砖、屋顶及装修;

630米围墙及大门两处;原混凝土路面及广场;

室外管网;室外电气及车位16个。

(2)新建项目: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房2060m2;

墙体彩绘;绿化;机井;

(3)新购设施设备:

骨灰安放设施房内部设施;火化炉。

主要建设内容详情如下表:

 

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

序号

建设名称

备注

1

新建嵩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房(五层)

2060m2

2

原有办公楼735.5m2、殡仪馆大厅576.7m2、火化中心935m2、守灵厅153.6m2、骨灰间108.5m2、门卫室35m2、公厕33m2等抹灰层及地砖、吊顶铲除,外墙真石漆,内墙面砖贴至顶,(防滑)地砖地面,吊顶,线路改造,设施改造。

真石漆外墙,面砖(乳胶漆)内墙面,地砖地面,吊顶,线路设施改造2577.3m2.

3

办公楼735.5m2、殡仪馆大厅576.7m2、火化中心935m2、守灵厅153.6m2、骨灰间108.5m2、门卫室35m2、公厕33m2室内装修

室内装修2577.3m2

4

围墙、大门改建(铲除原涂料外墙,修补原残破墙体500米,防水乳胶漆外墙,外墙面墙体彩绘1000m2.)

2.5米高围墙630米,大门两处

5

混凝土路面(5255m2)、混凝土地面(1992.5)改建

6

广场铺火烧石

1000m2

7

室外管网电气

7917.5m2室外管网设置、电气设置

8

车位

16个

9

绿化

4800m2,景观两处

10

打机井一眼

180米深,含设备

11

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房室内设施

一套

12

新购火化炉一套

70万(专项资金)

4.2规划设计依据

1.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现行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国家相关规范

4.3设计理念

1、坚持“为逝者服务,更是为生者服务”的设计宗旨。

殡仪馆应力图创造一种能使生者心情放松的氛围,因此建筑外观不应设计的太沉

重,太神秘,加重生者的心理压抑感。

2、现代殡仪馆建筑应表达出宁静、平和的建筑格调。

殡仪馆所纪念的是社会中普通的个体,祭拜对象往往都是自己的亲人、朋友,他们

需要一个宁静、纯净的空间来回忆与逝者曾经经历过的种种,来追思他们之间或深或浅的情愫,思索一些关于生命、人生的问题,于是,这种需求就赋予了殡葬建筑一个新的性质—追思逝者、净化心灵、冥想生命的空间。

4.4场地规划

本设计对东侧的新建公益性骨灰存放处部分进行规划设计。

对已建成大厅、守灵厅及职工楼、办公楼的主要建筑物进行整修,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如绿化、硬化、管网、照明、铺砖等。

由于殡仪馆建筑的特殊性,其流线功能分区显得尤为重要,本设计把工作人员流线、治丧家属人员流线、祭奠人员流线以及殡仪车流线这四大流线分开设置,做到分区明确,互不交叉。

办公区与丧葬区分离。

4.5室外工程设计

1、道路

拟采用混凝土路面及部分广场,面积约7247.5㎡。

结构层做法由下至上依次为:

素土夯实、300厚三七灰土、100厚碎石、220厚混凝土。

2、广场

拟采用火烧石铺面,面积约1000㎡。

结构层做法由下至上依次为:

素土夯实、300厚三七灰土、150厚

C20混凝土、30厚1:

3干硬性水泥砂浆、火烧石。

3、围墙彩绘

墙体彩绘1000M2。

4、绿化

绿化面积约4800m2,景观两处。

具体由二次专业设计单位设计。

5、设施

室外采暖、给水、供电及车位16个;

180米深机井一眼,含设备。

4.6建筑及装修设计

1.新建单体建筑设计

由于现有主体建筑殡仪楼及火化楼的风格已确定,其他配套新建建筑,风格与其保持一致,颜色与其统一,立面采用真石漆。

本项目新建单体建筑共2060㎡,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房。

2.大厅及守灵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1)设计理念及风格定位

坚持服务于人的设计理念,融入新式殡葬文化为设计原则,打破传统观念,通过空间序列的组织、体量和尺度的控制以及造型和意境的建构,使各功能区明显分开,创造一种宁静、祥和的氛围,让生者与逝者在宁静祥和的环境中作最后的告别。

本设计以建筑美、环境美、功能美营造人生后花园安详又不失庄重的气氛,充分体现人生终点的尊严和以人为本,寄托哀思怀念人生的设计理念。

(2)不同部位设计

 

前厅作为对内外的重要出入口,强调一种完整和谐的风格延续,拟通过干挂花岗岩在形式色彩上和建筑外墙相互呼应。

天花拟采用轻钢龙

骨石膏板吊顶。

墙面柱面采用花岗岩,地面运用花岗岩和深色石材拼花相结合。

各告别厅墙面应达到声学要求标准,采用米黄色玻化砖与深色吸音板灵活穿插结合,满足了使用过后便于打理,保持空间的干净整洁。

天花设计以井子梁的形式借用石膏板造型与灯箱搭配。

地面采用地板砖,使空间整体呈现大方、庄重、典雅、整洁。

走廊作为各告别厅与火化间及停尸房等的“廊道”联通空间,天花板以排列有序的线条灯槽,体现层次感;地面采用地板砖,墙面采用彩色玻化砖。

办公楼正立面采用玻璃幕墙。

4.7结构设计

1.设计依据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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