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29940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88.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docx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经济公约

二、国际经济惯例

三、联大规范性决议

四、内国法

五、其他辅助性渊源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际经济主权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三、国际合作以谋共同发展原则

跨国公司中各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母子公司之间:

母子公司各自以其公司财产为限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总公司与分公司:

总分公司是一个法律实体,是一个权利义务主体。

跨国公司中各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MFN的定义

在对进口或出口、有关进口或出口或对进口或出口产品的国际支付转移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此类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有关进口和出口的全部规章手续方面,以及在国内税费及其法令规章的国民待遇方面,任何缔约方给予来自或运往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任何产品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领土的同类产品

MFN的使用范围

1、关税与其他任何费用的征收,凡是对进出口者,与进出口有关者,或者为进出口货物国际支付转移者

2、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

3、有关进口和出口的全部规章手续方面,

4、国内税费及其法令规章的国民待遇

5、优惠的对象仅限于相同产品

禁止数量限制

一、对于数量限制的评说

数量限制与关税的不同

1.关税是透明的,而数量限制则相反。

2.关税制度配合最惠国原则,灵活而优化。

3.关税经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公布,具有相对稳定性;数量限制极易掺入非经济因素,脱离国际经济的市场轨道。

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在实现经济全球化之前,根据各国的地理、历史、地位、经济关系等诸多因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之间签订一系列的协议或条约,将部分经济主权让渡给共同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而形成的局部范围内的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整合。

下列关于提单与运输合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

A.运输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体现,提单是一方当事人签发的

B.运输合同在货物交承运人之前就已成立,而提单则在货物交承运人之后由承运人签发

C.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提单可以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D.在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提单就是运输合同本身

托运人将一批货物交承运人,承运人于6月2日装船完毕后签发了没有任何不良批注的已装船提单。

在承运轮船起航前一天,船长发现货物有破包,且包内货物已发霉变质,随即暂停运输,要求托运人交还原来签发的提单,双方争议诉至法院,托运人主张交货时货物完好,有提单为正。

承运人则通过检验机构证明货物在装船时已变质,原提单记载不属实,法院是否可采纳承运人的观点?

提单的证据效力

某轮根据CIF条件将15,000袋咖啡豆从巴西运往中国上海。

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载明每袋60公斤咖啡豆,状况良好。

货到目的港卸货后,发现其中93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现象,经过磅秤约短少25%。

收货人提起诉讼,认为承运人所交货物数量与提单记载不符,要求赔偿。

承运人认为,在装船时,未对所装货物一一进行核对,所以不用赔偿责任?

承运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提单在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是初步证据还是最终证据

中国甲公司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凭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了货款,信用证开证行取得提单后,要求开证申请人(买方)付款赎单,但买方却已逃匿,银行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追索货物,承运人已将货物交给他人,银行以货物所有人的身份起诉承运人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问:

银行的诉由能成立吗?

珀西.多尔多公司的一批桔汁由布朗公司所代理的船东运往汉堡。

在装运港承运人发现装桔汁的桶是旧桶,且强度不够,承运人将该情况通知了托运人,托运人为了能取得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提单,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并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

保函上注明:

托运人无条件地承担船长和船东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结果,桶在到达汉堡时漏了。

承运人因签发了清洁提单,只能赔偿收货人未能交付完好货物的损失。

在赔偿后,承运人即依保函向托运人要求赔偿,托运人拒绝赔偿。

承运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托运人依保函的允诺赔偿其因签发清洁提单引起的损失。

提问:

(1)该保函是否有效?

承运人是否有权要求托运人依保函对其进行赔偿?

(2)在托运人拒绝依保函向承运人赔偿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应判托运人赔偿承运人因依保函而签发清洁提单引起的损失?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是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

倒签提单是种欺诈行为,为这种行为出具保函是无效的。

承运人倒签了提单,实际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应对收货人承担责任。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而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要求船方签发的符合信用证规定装船日期的已装船提单。

注意:

区别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关键是看货物是否已经装船。

练习1.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

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

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

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

丙公司赔偿了提出索赔要求的需方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

对于该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练习2.深圳甲公司从日本购进线钢4500公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

由于短途运输和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达目的港。

深圳甲公司凭副本提单加自己签署的保函提取了货物,之后该公司未去银行付款赎单。

银行于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下列主张正确的是()。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练习3.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练习4.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除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外,银行办理结汇时一般拒绝接受下列哪几种提单?

A.不清洁提单B.收货待运提单

C.已装船提单D.清洁提单

练习5.

甲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乙公司是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甲乙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是信用证付款。

乙公司付款后,凭提单却没有提到货物。

经查是因甲提交给银行的提单中,在收货人一栏中的填写上出了不符合提单填写要求的问题。

请你判断收货人一栏的填写错误可能是下列情况?

A.甲公司名称B.乙公司名称

C.凭甲公司指示D.凭乙公司指示

练习6.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

“SALA”号因故不能如期装货。

“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

由于船舶延迟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下列哪个是正确的?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ase1

我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订购彩电800台。

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宁波,2000年6月30日长崎港装货。

货物于2000年6月30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B公司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

船长应B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

B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

货物到达宁波后,A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B公司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B公司索赔?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为什么?

A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Case2

被告某土产公司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原告某远洋公司所属的A轮承运,货物装完后,被告申请测重,测得木薯片重量16443吨,并将其载入提单。

为了防止货物霉损,被告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舱晒货,船长担心晒货会发生短重,想要进行批注。

为取得清洁提单,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函,保证承担短重责任。

船方接受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

航行中船长多次开舱晒货。

船抵达目的港后,木薯片短重567吨。

原告向收货人赔偿70万法郎。

为此,原告依保函向被告提出索赔,但被告拒绝。

问,

(1)该保函是否构成对第三人的欺诈?

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判决?

托运人布里奇斯粮食公司出口一批棉花,由承运人墨西哥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

棉花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

   但船在开航前油管发生泄漏,致使棉花受到损害,经调查,油管发生泄漏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修理时疏忽所致。

托运人对未能交货造成的损失要求承运人赔偿。

【问题】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这一义务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准备好最新的航海图

  B.有足够的燃料和供应品

  C.对货舱进行清扫熏蒸

  D.开航时船员全部到齐

 

承运人的免责

主要二类:

过失免责、无过错免责

(1)过失免责: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注意是管理船舶,而不是管理货物。

(2)无过失免责事项:

1,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海上灾难,天灾,战争行为,公敌行为,船舶被扣留,检疫限制,罢工、关厂、停工,暴乱和骚动,尽适当的谨慎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3,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4,货方原因:

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性质造成的体积或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损坏,包装不当,标志不清或不当。

练习

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根据《海牙规则》,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

()

  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者财产所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

  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C.管货过失

D.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是由于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造成的

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的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的下列损失,承运人不可免责的是哪一项?

  A.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或停工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失

  B.承运人为多装货物,下令将船上的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造成的货物烧毁的损失

  C.承运的货物因本身湿度过大而发生霉变造成的损失

D.航行途中,船长超速驾驶,结果船舶触礁货舱进水造成的货物湿损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

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

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

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

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维斯比规则

修改的主要方面:

1、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限制,采用双轨制。

每件666.67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公斤2特别提款权。

2、明确了集装箱准则条款。

提单载明了件数的按件数,未载明的视整个集装箱为1件。

3、明确了不得否认原则,加强了提单的证据力。

当理单转让给单善意第三人时,不能以相反的证据证明提单的内容。

4、明确了侵权之诉不排除合同之诉。

5、诉讼时效:

1年,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对第三者的追偿诉讼在1年之后仍有90天的宽限期。

汉堡规则

1、实行承运人的完全过失责任,推定过失与举证过失相结合。

2、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期——从收货到交货

3、提高了赔赔偿限额——每件835SDR或毛重每公斤2.5SDR。

4、对活动物和舱面货作了明确规定

5、明确了清洁提单保函的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

6、增加了迟延交货的责任

7、索赔通知的时间有所改变

8、延长了诉讼时效:

2年,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对第三者的追偿诉讼在1年之后仍有90天的宽限期。

多式联运人的责任问题

关于责任制度:

采用统一责任制,即货损无论发生在哪一个区段都用一个责任原则、共同的一个赔偿限额赔偿。

但目前主要用网状责任制(由联运单证统一规则》确定。

责任期间:

接货——交货,但要对不是自己运输的那一段负责

赔偿责任基础:

推定过失原则

我国参加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是(D)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C.《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某国远洋货轮"亚历山大号"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

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生委付通知。

在此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A.必须接受委付

B.拒绝接受委付

C.先接受委付,然后撤回

D.接受委付,不得撤回

“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

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

(    )

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 

B.失火烧毁的货物

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      

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

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

分析

后来的550台拖拉机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货方、船方、运费方共同分担。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

船身一侧裂口,舱内乙方部分货物遭浸泡。

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

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

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

(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

问:

如何分摊损失?

(哪些部分损失,哪些共同海损?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问题:

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

为什么?

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

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损失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

“明西奥”轮载着散装的亚麻籽,驶向美国的纽约港,不幸在南美飓风的滂沛罗斯冷风区内搁浅而被迫抛锚。

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的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籽受潮膨胀有可能把船板涨裂。

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明西奥”轮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开动后退,终于脱浅成功。

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的检修,发现:

主机和舵机受到严重损坏。

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16英镑的费用。

货方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

货方是否有权拒绝?

分析

该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货方、船方、运费方共同分担。

货方应当承当相应的费用。

平安险

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施救费用(承保范围内,以保险金额为限);

(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

  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中国东方茶叶出口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出口茶叶90吨的合同,CIF条件,委托某船运公司下属“亚克力号”承运。

东方公司为该批茶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附加串味险。

运输途中,“亚克力号”遭遇台风,台风掀起的巨浪导致货舱进水,引起底层部分茶叶湿损。

在此过程中,台风又导致“亚克力号”与巴拿马籍货轮“波塞冬号”发生碰撞。

对于茶叶的湿损,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中国天津A公司(买方)与加拿大B公司(卖方)签订CIF合同成套设备。

在约定装船日期,B公司如数将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设备交予承运人。

在海上运输途中,由于风浪过大,有约三分之一的设备被海水浸泡导致质量降低。

该批货物的损失应由哪方承担?

中国浙江某茶叶公司与芬兰乙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茶叶的合同,并准备通过海运运往芬兰,为了防止茶叶串味,浙江茶叶公司应如何安排投保?

案例1

2009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

货物从我公司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⑴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⑵索赔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

⑶索赔人具有可保利益。

本例:

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虽有可保利益,但他不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拒绝买方是由于损失发生时他对货物不具有可保利益,虽然他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

案例2

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

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是,卖方明知海湾有战事公海上不平安,而没有投保战争险,致使买方利益受损。

买方无权索赔。

合同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投保险别,只需按最低险别投保,因此出口商只需投保平安险,无需投保战争险。

案例3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

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保险范围,不予赔偿,是否合理?

分析

合理

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属于战争险承保范围,而该公司没有投保战争险,自然不能得到赔偿。

案例4

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损保水渍险,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30包浸有水渍。

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分析

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30包浸有水渍,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该公司只投保了水渍险,所以得不到赔偿

案例5

有一批运输途中的货物已按发票金额的110%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载货的船舶于某年的3月5日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一部分货物遭遇到水渍损失;该船在继续航行中,又于3月11日与另一船舶发生了碰撞事故,又使该批货物遭受了部分损失。

保险公司对上述两种损失均负责赔偿吗?

分析

对两项损失均负赔偿责任。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1)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意外事故,不论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

货物在3月5日由于暴风雨(自然灾害)遭受部分损失,此后3月11日又由于碰撞事故(意外事故)遭受部分损失,所以根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条款

(2)、(3),该两项损失均需赔偿。

我国按CIF术语对外发盘,若按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进行投保,是否正确?

1、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战争险、罢工险

2平安险、一切险、受潮受热险、战争险、罢工险

3、水渍险、碰损破碎险

4、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

5、一切险、淡水雨淋险。

我国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L/C付款。

货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检,发现以下情况:

1、货物共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只收到998箱货物;

3、有15箱外表良好,但箱内短少60公斤。

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

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一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险“一切险”的货物发生了损失。

在此情况下,下列选项中哪些事故原因可使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造成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已经有虫卵,运输途中孵化而导致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驾驶船舶过失造成的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哪些原因造成货物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A、交货延迟

B、被保险人的过失

C、市场行情变化

D、货物自然损耗

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平安险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只包括实际全损

B.保险人的责任期间自保险合同订立时开始

C.与平安险相比,水渍险的保险范围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

D.附加险别可独立承保

中国公司与瑞典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

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

主要成交条件是:

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9月装船。

199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商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Qimen"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左右的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风。

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

依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

在运输途中"Qimen"轮与一日本籍"海城丸"号发生碰撞,导致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700箱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卡通动漫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