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293141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6.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docx

总结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

中国社会制度的演变

 

20年月日

A4打印/可编辑

第一章

现代产权经济学与产权残缺理论

本章对产权经济学的文献作了某些评价,探讨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系中产权残缺问题,以及产权残缺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的作用。

这篇文章最初是作者在1989年春天访问北京、上海、温州以及其他几个中国城市期间,为中国的学生、学者以及致力于产权理论的研究人员和产权理论的实践者而作的介绍性文章。

此后,该文被作者写进自己的博士论文,并且在热心于产权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的人们中广为流传。

文章首先概述了一个产权分析法的简单的框架,然后将产权经济学的某些文献引入这个框架之中来理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尽管这一框架与大多数研究市场经济中产权的经典文献是一致的,但它更偏重于研究从计划向市场转轨的经济体系。

在这个框架中作者发展出转轨经济的产权残缺理论,指出,转轨经济中的许多产权是残缺的(truncated),即控制权和收益权分离并分配给不同群体。

残缺的产权结构导致了转轨经济中的许多次优行为(second-bestbehaviors)。

作为例证,作者还简要地考察了产权残缺对中国企业的行为影响。

尽管在最近几十年之中,产权分析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对它的介绍仍然难以普及到教科书的程度。

对此,有人认为:

科斯、艾智仁、德姆塞茨所创立的产权学派仍然处于早期发展阶段。

但是,我在本文中认为,虽然在这一领域中的文献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如果将产权学派与其相关的各种学派相比;就可以发现,它们的相似点多于不同点。

在本文中,我勾画了一个产权经济学的简单的框架,其中包括了产权经济学的某些重要的以及有操作性的理论。

这一框架会有助于我们将产权经济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实践之上。

同时,这个框架对于学生和改革的实践者理解和掌握产权经济学文献及其基本理论,并且用这些理论来研究和实施有关的政策设计,均是有所帮助的。

与埃格松(Eggertsson,1990)对产权文献所作的广泛的评论不同,在文章中,我对产权经济学文献进行高度选择,并在一个简单的产权分析方法框架基础之上,对厂商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作一些评论。

1.产权分析方法

(一)产权概念

艾智仁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对产权的概念作了精确的表述。

他首先给产权下一条简单的定义:

“产权是一种社会强制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艾智仁,1987年,第1031页),然后他详细地阐释了各种产权,尤其是私有产权的性质及结构:

“属于个人的产权即为私有产权,它可以转让—以换取对其他物品同样的权利。

尽管产权的概念,尤其是私有产权的概念已经广泛地用于经济学中,但是要对一件具体物品的产权下一个定义,则存在着内在的困难。

这里所强调的困难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将资源、物品或劳务的各种公认的用途具体化是费力的;其二,将使用一件具体物品所得到的价值或者进行成本一收益具体化也是费力的。

但当产权在个人之间转移或进行分配时,对其部分或全部公认的用途及其使用价值(比如,使用财产的成本和收益)具体化,仍然是有必要的。

为方便起见,产权通常不以全部的用途来定义,而是以剩余的用途来定义[1]。

例如,屋主也许拥有房屋的使用、更换、转让等各种权利,但是,如果除去那些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或者不为习俗允许的权利、或者依租约设定的转让给他人获取租金的权利;那么,他就享有财产(房屋)的剩余使用权。

(二)产权分析方法的“瑞典国旗”框架

在下面的讨论中,我把产权分割为四个部分:

合同性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合同性收益权和剩余收益权。

在私有制社会之中,人们难以找到财产的收益权与控制权之间的界限;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如中国和前苏联,由于政府的各种限制,财产的收益权归属于某些人,而财产的控制权则归属于另外一些人。

因此,将产权分割为控制权和收益权两个部分,对于研究非私有财产制度是非常有用的。

合同性权利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权利,或者为不受正规制约的合同各方所默认的权利。

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不确定性的存在,合同并非总是尽善尽美的;非正规的制约在新的环境之中也可能变弱。

这样就产生许多难以明晰的剩余权利,这些权利常常不明不白地分配给某些人。

在下面“瑞典国旗”框架中,我们将具体说明产权中的这些内容。

合同性收益

剩余收益

合同性控制

剩余控制

图2.1产权的“瑞典国旗”式结构

图2.1上方的两角是合同性收益与剩余收益,下方两角是合同性控制与剩余控制。

尽管图中没有明示,但是收益与控制隐含地与某些资源,如物品、人、知识或三者组合相联系,并为具体人或群体所有。

收益严格地依赖于财产的实际贡献;而控制则内在地与操纵财产和机构相联系。

在本文中,收益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所以我只使用简单的“收益”一词以代表直接使用资源所产生的价值,而不使用“成本一收益”这一词组。

当合同性的和剩余的产权为一个人所有并使用,而不是分配给不同人时,它们之间的区别就不那么重要了。

不仅如此,当剩余部分与合同部分交易时,前者能够转变成后者。

例如,一个不受控制的人对他的劳动努力(effort)拥有剩余控制权,如果他为自己建造房屋,他自己会决定怎样去做。

但是此人的这种剩余控制权,在他变成一个受监管的雇工时,就会转变成对他的合同性控制权。

他的劳动努力现在要限定在监管者所划定的范围之内;如果监管者对雇工的劳动努力有怀疑的话,他可以纠正雇工的行为。

雇工只得到相应于合同性劳动服务的合同性工资。

雇工可以出点子或发明技术,这类行为在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被明确,但是它们可能带来厂商利润的增加或减少。

这些不为合同确定的行为便能被雇工视为剩余控制,由此带来的利润的变化也被视为剩余收益。

这样,雇工不要作出相应的劳动努力也能获得一些未预料到的奖金或者额外收益,这些收益也许是其他同类工人的创造性工作的产物。

这些不明来处的奖金、额外收益以及将来升迁的机会都可视为剩余收益。

这些剩余权利提高了监管费用、计量费用、履约费用、谈判费用和交易费用。

所有这些费用与产权制度中的信息结构有关;它们能导致实际产出、交易和财富的增加和减少。

在以下的评论中,我将广泛地探讨剩余收益控制的概念,用以证明它们是有用的和重要的[2]。

(三)团队协作与搭便车

艾智仁和德姆塞茨(1972)研究的团队协作与搭便车问题可以证明这些剩余权利在操作上的重要性。

在他们的分析中,剩余收益是团队协作生产的利润,剩余控制则是团队成员的努力。

总利润取决于团队协作劳动以及其他外部条件。

如果利润平等地分配给每一位成员,结果将是每个人都在劳动中偷懒,总利润就要降低。

另一方面,如果只有一名团队成员拥有利润,其所有他成员只获得固定工资以补偿他们在监管之下的劳动;那么,拥有利润的成员将严密监视团队其他成员的劳动,就会产生较高利润。

监管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么只有当协作生产的利润超过监管成本与全部个人努力所产生的利润之和时,受监管的团队生产体制才是可行的。

在这个分析中,有两种方法有助于减少搭便车行为。

第一,团队成员受雇佣同时也就受管制,将剩余产权变成合同性产权;第二,创立私有团队,将剩余产权的其他一部分综合在一起。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将某种财产制度之下的不同部分产权相对应便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四)专用资产和事后合同性投机行为

剩余权利结构的另一个分析例子是克莱因、艾智仁和克劳福德(1978)以及克莱因(1983、1988)所讨论的事后合同性投机行为。

在这个例子中,通用汽车公司与费雪车身(FisherBody)厂签订生产汽车车体的合同。

如果他们只签订短期合同,通用汽车公司可能改变对费雪车身厂生产的车体的需求,那么,费雪厂专门用于生产GM模型的铸造机器和模具的专项投资将无法收回。

这样,通用汽车公司就拥有了在不同制造者中改变专用产品需求的剩余控制权,而费雪厂则承担了剩余成本,这一成本就是专项投资的损失收益。

这种剩余控制与剩余成本的分离,使通用汽车和费雪厂建立短期合同的基础丧失了。

因此,这两家公司之间必须建立长期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期限和交易价格比率。

尽管如此,因为市场和技术会随时间变化而变化,通用汽车公司仍然会寻找改进汽车车体生产的方法。

但在长期合同之下,通用汽车公司不大容易实现这种剩余收益,因为费雪厂对如何实际地生产车体有剩余控制权。

所以,对这个例子来说,长期合同既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又是问题产生的原因。

显然,相互联系的剩余控制和剩余收益的垂直联合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难题。

但是,也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使在通用汽车公司内部,对生产汽车车体的剩余控制和改进设计与改善质量的剩余收益也不能较好地对应。

例如,垂直联合之后难以估价各个不同部门,包括新的车体生产部门,对改进通用汽车公司汽车整体质量的贡献。

这又回到上面所讨论的团队协作与搭便车所面临的状况上来。

三、交易费用、科斯定理与私有产权效率

R·H·科斯(1937、1966)在他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介绍了交易费用的概念,这个概念可以用来解释,当价格能在公开市场中有效配置资源时,企业存在的原因。

他的结论是:

在企业内部通过科层式地管理生产要素所发生的组织费用,比通过市场交换所发生的谈判费用要低。

企业和市场是为便于交易而创立的不同机制。

当交易费用超过组织费用时,所使用的交换机制便是企业;在交易费用低的情况下,通过市场来交换更富有效率。

因此,企业和市场之间的边界在于交易费用。

遵循科斯的思路,O·E·威廉姆森(1985)扩展了交易费用分析方法,并且提倡把交易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

交易费用分析方法激发起人们广泛并创见性地分析像厂商那样的经济组织。

然而,大多数交易费用的倡导者们并不讨论搜寻、谈判、签订合同以及运输费用等狭义的交易费用;相反,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我们一直在讨论的事后合同性投机行为之上。

狭义的交易费用分析方法所遇到的问题在于它假定在交换之前已经存在私有财产。

如果产权界定得不明确,那么研究财产的剩余控制和剩余收益的不同形态仍然是可能的。

但是,在这里分析的基本单位就不是交易了,而应该是产权或剩余控制权和收益权。

为了说明交易费用的重要性,科斯考察了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假想世界中,与资源配置相联系的责任分配的影响。

他由此得出的惊人的结论被施蒂格勒表述为科斯定理;在零交易费用情况下,制度对资源配置没有影响。

在他的例子中,农夫的庄稼遭到了附近养牛人失散牛群的毁坏。

科斯阐明,只要交易费用为零,无论损失的责任分配给农夫还是给养牛人,庄稼数量与牛的数量都是一样的。

在零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只要剩余部分产权与合同部分产权被交易,前者就转变成后者,而剩余收益与剩余控制的区别也就消失了。

尽管科斯定理只是关于零交易费用情况下产权配置的结论,但它仍然能直接应用于现实世界的分析。

在上述的“瑞典国旗”框架中,科斯定理暗示合同性控制和合同性收益的配置状况对效率没有影响。

科斯定理的产权解释是一种更有用的表述,它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控制和收益的剩余权利上来。

但是,科斯定理对说明与资源配置相关的剩余收益和控制权利的不同分配的影响则无能为力。

因此,理解关于生产性剩余权利分布影响的另一条定理是必要的。

结合上述产权理论中的一系列概念,可以证明私有财产制度的合理性。

几乎所有研究市场经济的理论都少不了私有产权这个假设。

究竟什么是私有产权?

这是一个既简单、直觉又复杂、抽象的问题。

简单地说,产权是被社会或国家机器强化用来决定如何使用经济资源的一种权力。

私有产权则构成一个社会系统,或称私有制,在此系统内,对于任意一个物品,决定如何使用该物品的权力是确定在个人手中。

他们有权将此物品用来换取别的物品。

在这样的交换中,他们自愿放弃对原有物品的私有产权以获得对新物品的私有产权,这在经济学里称为私有产权的可让渡性。

他们也可以自愿地将任何私有财产赠送他人甚至毁灭。

他们对私有财产所做的一切决定,别人无权干涉,这在经济学里称作私有产权的排他性(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在私有制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在很大程度上是融合一致的,且为同一个人所有。

这一融合既给私有制带来巨大生产力,而且使私有产权更易于转让。

这种巨大生产力导源于这样一种基本激励机制:

当人们承担努力的全部费用和收益时,他们就会不辞劳苦并富有创新地劳动。

私有产权制度的交易费用也较低,这与激励机制有关。

当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一揽子转让给其他人时,就没有搭便车的条件和激励。

相反,如果只是产权的部分地在个人之间转让,投机行为的条件和激励就具备了。

典型例子就是前面讨论的事后合同性行为以及团队生产中的搭便车。

这些行为会增加交易费用,它不是狭义的交易费用,如搜寻、谈判费用,也不是便于产权转让的定价费用,而主要是与界定、计量、监管与履行剩余权利的各部分相联系的费用。

在私有制条件下,相应的剩余收益权和控制权被捆在一起,节约了那些信息,从而也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

同时,易于让渡的私有产权承认个人在私有产权所有权方面拥有相对优势。

控制经济资源需要大量专业知识,适当地巧妙运用控制权将有助于释放生产力。

然而,即使有人能巧妙地运用剩余控制权,如果他没有剩余收益权时,潜在的生产力也不能实现。

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结合在一起,并使之在有技术、有知识的个人之间可以转让,私有产权便会遵循激励机制和相对优势规律。

其结果是,私有产权的价值在交换和管理中增长。

四、产权残缺

然而,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结合是困难的。

因此,许多产权是残缺的,其中更特别的情况是某些剩余收益分给一部分人而剩余控制权仍留在其他私人手中。

(一)产权残缺的出现是控制权与收益权的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产权残缺的概念,让我们再回顾一下私有产权的概念。

私有产权就像一个结合得非常巧妙的有机体,具有相当稳定的性质,如:

可让渡性、排他性等等,且有一定的功能,如:

维护财产拥有者的利益、引导他们的经济行为以及保证资源的最优配置。

这些稳定的性质和功能,只在私有产权中体现。

如上所述,产权是由收益权与控制权结合而成的一个有机体,去掉有机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破坏产权这个有机体的性质与功能。

这里的收益与控制是对同一物品或资源而言。

如果对于某一物品或资源,你有收益权,但无控制权,你对这一物品或资源的产权就是残缺的,或者说你对此物拥有残缺产权。

有收益权但无控制权的残缺产权的一个明显例子是中国国内企业中职工对其住房的残缺产权。

职工可以住在企业的职工宿舍,这是一种收益权,职工有权享受这样一种福利,但是,职工对自己的住房没有控制权,不能任意修整、买卖、调换等等。

所以职工对住房拥有残缺产权。

只要职工不离开这个企业,他们对住房的残缺产权就存在。

而且,职工对住房的收益权被规定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他们的残缺产权一点也不模糊。

谁掌握着对住房的控制权?

也许是企业的后勤副厂长,或笼统地说企业的管理人员,甚至可以包括企业的上级主管人员。

但是他们并没有与其控制权相应的收益权。

他们自己能住上好房子,那是因为他们也是职工一员,拥有收益权。

有时候他们所持的控制权使得他们的收益权更优越,但是,他们控制的是整个企业的住房,他们对自己个人住房的收益权相对整个企业住房的收益权来说几乎为零。

所以,这些管理人员也对住房拥有残缺产权,因为他们对整个企业的住房有控制权而没有收益权。

这些人的控制权倒是可以被看作是不清楚的,分房子,人人关心,谁也不敢说他一人能作决定,谁也搞不清楚房子最后是怎样分平的。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对住房都只拥有残缺的产权。

对于任一稀有资源,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建立一套对此资源的控制权与收益权。

两者的区别有时并不那么明显,但基本上是可以划分的。

如果收益权与控制权脱离,就只会有残缺产权,如果收益权与控制权被结合在一起并落在同一主体上,那就是一个完整的产权。

一组完整的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有稳定的性质,有特定的功能。

但一组残缺的产权却没有稳定的性质,也没有固定的功能。

为什么?

这也许是因人的自私本性决定的。

人类社会是不断进化过来的。

为了生存,人们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但是这种自私自利并不排斥合作与协调,只是迫使人们认识到,在任何合作活动中都不能忘记其组成人员的个人动机。

经验不断说明,当收入与工作表现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工作效率高;反之,效率低,其中的原因早被经济学家分析过。

用到残缺产权这个概念上,就是要求收益权与控制权不能脱节。

有收益权而无控制权的人就不会去考虑资源损耗的代价而会拼命追求收益;有控制权而无收益权的人就不会认真去改进控制方法而提高收益。

这样的结果是资源利用的低效率。

把产权分成完整产权与残缺产权只是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所谓的完整产权。

私有产权与完整产权最接近,这并不是说私有产权是最理想的产权形式。

完整产权有一定的功能,如最优分配资源。

为了实现最优分配资源分配,完整产权是必要条件。

但一个社会也会需要其他的功能,如平等、稳定等等,其他的产权形式或许会有利于其他功能的实现。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人们对效率功能的追求似乎占了上风,社会制度的演变都朝着建立与健全完整产权的方向发展。

(二)所有权、控制权的分离与现代公司制度

产权残缺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澄清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概念与理论理解中的混乱。

贝利与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名为《现代公司与私人财产》一书使存在于现代私人公司中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概念得以推广。

他们认为,由许多股东所有的大型公司,总是由少数公司的管理人员控制着。

这些管理人员只拥有公司很少一部分股份,其利益与一般股东有极大的不同。

每个股东只拥有公司非常少的一部分股份,因而实际上无法对管理施加有效的影响,这使他们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所以,控制权掌握在管理者手中,股东拥有所有权。

虽然这种两权分离的概念与理论受到了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严厉指责,但在资本主义国家这一理论依然十分风靡。

上述两权分离的确切含义并不十分明了,但可以肯定不是指的收益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如果我们把以前所提及的两权分离理解成金融资产的所有权与实际资产的所有权的分离,就不存在矛盾了。

股东对自己特殊的资产拥有完全产权,管理者对企业的实际财产拥有完全产权。

一般而言,人们述及所有权时,所想到的只是收益权,而没有管理权,因为大多数财产的管理都是十分简单而又琐碎的。

例如全自动相机,支票账户上的一笔存款。

当然也有并非每个人都能轻易管理的财产,例如一家鞋业公司。

你是否认为对鞋业公司管理者来讲,证券管理要更容易一些?

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着许多种财产形式,它们都能够为其持有者带来效用。

不同的财产形式,所需的管理方法也各异。

不同的个人对持有财产的形式有不同的选择,这种不同源于个人之间人力资本比较优势的差异和财产形式的差异。

每个人都拥有股票;只有管理者控制企业;工人“控制”自我劳动力;国家拥有货币、外汇及其他许多金融资产而非实际的公司。

(三)现代公司制度与金融市场是实现理想完整产权的有效手段。

货币的产生极大地促进了私有产权的发展,因为货币促进了控制权与收益权的紧密结合。

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历史事实是,货币已成为一种独特的资源,人们对货币最容易获得完整的产权。

这是因为,对货币的控制权与收益权是那么的简单,以致于我们无法想象对货币的控制与收益权怎样脱节(在这里我们不考虑由于国家对货币发行量的控制而造成的通货膨胀环境中的利益变化)。

然而,对形成私有产权,发展市场经济贡献最大的也许要数现代的股份公司了。

股票的发行使得个人或团体对企业资本的产权得以完整化,并且可以同时采用大规模机器生产方式。

因为人们对公司资产的产权所有变成了对公司股票的产权所有。

对股票的所有权可以具备可让渡性与排他性而丝毫不影响公司的大规模机器生产。

对一台机器的所有权却无法实现可让渡性与排他性而不影响正常的生产过程。

股票价格能综合并抽象出对企业资本价值进行控制所需的信息。

股票交换市场保证了这种信息的准确性。

这样的结果,股东虽然对企业的机器、人员越来越陌生,却对其资本价值的控制与收益越来越熟悉。

对资本的产权从来没有像在股份公司里那样既完整又不需付出太大的营运代价。

为什么会有货币?

为什么会有股票?

为什么金融市场越来越繁荣?

其中一个原因也许就是因为人们在不断地寻找将资本的收益权与控制权相结合的更好方法。

个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控制大规模机器生产的复杂程度却越来越高,对机器资本的直接控制所需的信息量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迫使资本所有者采取间接控制的办法,依靠专业的管理人员。

他们选择拥有股票而不是具体某个机器,因为控制股票价值(不是股票价格)所需的信息量比控制生产过程所需的知识与信息少得多。

对股票的产权能更好地结合收益权与控制权。

另外的问题是,在完全产权的框架下,在私人市场经济中,为什么金融资产和金融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开实际财产市场与商品市场而飞速发展?

一个最可能的回答是:

货币与金融资产能减少信息量,使对各种资源的控制与收益所需信息专业化程度提高,从而有助于建立对各种资源的完全产权。

人类的有限理性隐含着金融资产创新的无限性,金融资产可以像不动产那样用于提高人的效用,拥有依托在真实资源之上的票面价值,促进金融市场功能的更好发挥、完全产权在金融资产的形成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现代经济效率中的基础作用,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会言过其实。

(四)产权残缺与宏观经济波动。

最后,我再讨论一下产权残缺概念的宏观经济意义。

通货膨胀是个宏观经济现象,通常用宏观经济学方法来研究。

但中国最近的通货膨胀却十分特殊,可以用产权经济理论来解释。

在产权残缺普遍存在的社会里,不是物质短缺,就是通货膨胀,几乎找不到更好的结果。

当政府的财政与货币的行政控制松懈时,有收益权而无控制权的主体将会间接地施加压力扩大收益;而有控制权无收益权的主体则没有动机去压缩需求膨胀,其结果是通货膨胀降低效率。

当政府财政与货币控制收紧时,由于行政手段压抑住的需求膨胀将以物质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排队、配给等现象将成为解决短缺的办法。

 

五、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残缺

我们现在再反过头来,看看中国的企业资产是谁来控制的?

收益归谁?

我的结论是,对企业资产的收益与控制严重脱节,也就是产权残缺,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普遍现象。

如果我们再对企业中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人力资本问同样的问题。

其人力资本由谁控制?

收益怎样?

我们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产权残缺。

下面对此详加讨论。

(一)典型的国有企业

在有关中国工业改革的文献中,无论是西方国家的经济学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都明确指出:

劳动力、资本、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低效配置,是中国经济问题的核心,而缺乏相应的生产要素市场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在当今的中国发展要素市场。

这里运用产权分析方法对中国国有企业进行解剖麻雀式的剖析。

在代表性的中国国有企业中,主要行动者是工人、管理者和行政监督机构。

对三者行为的分析便成为正确理解国有企业的关键。

在典型的国有企业中,工人之间或工人与管理者之间几乎不存在工资水平的差异。

工资的大约50%以上的部分被用于食物消费。

工人所享受的福利却不受工资的限制,而是与其所在企业密切相关。

工人终生主要在一个企业里工作,并享受来自企业的公费医疗、住房和养老金;根据他们的工龄、职务、家庭人口的不同,多数工人都能分到一套质量不等的住房,而仅需交不到工资的5%的租金。

工人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家属享受半费或免费医疗。

医疗费用与美国相比极其低廉,但已能满足最基本的需要。

大企业一般拥有自己的医院与医疗队伍。

一旦工人有必要到地方医院去诊治,所需费用也全部由企业承担。

工人在退休后可以拿到相当于其通常工资的70%以上的退休金,仍可享用他在退休前所住房屋(但不允许交换、出售)。

在前几年,退休工人还可让其子女之一到该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工作。

工人还拥有包括娱乐设施(电影院、体育设施)、交通工具、子弟学校、百货商店等其他福利。

这些福利设施均由企业设置和管理。

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就像一个大家庭,竭尽全力为其成员提供所需。

因而,在中国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形:

企业从远郊购回许多桔子、西瓜甚至水产品,平均分发给每一职工。

如果该企业恰好是生产电视机、自行车或其他消费品的厂家,它们还会把本厂的产品分配给职工。

工人很少参与生产、分配的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