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采购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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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采购合同
中石化,采购合同
篇一: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物资需求,通过
公开竞争选择业绩优秀供应商,签订一时时期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是供需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
合同。
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履行物资供应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后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框架协议应约定物资品种、技术要求、供应商名称、数量(价格、量价、价
值)、质量及验收标准、付款及结算、交货及运输、有效期、供应商回购、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
框架协议价格包括具体价格、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
计价公式应进行科学、
周密论证,不断优化,保持适应性。
通用、采购频次高的物资必须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分工与职责
物资装备部负责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签订并执行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组织签订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签订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品种框架协议并提
出执行要求。
企业负责执行已签订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对企业自行采购物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负责签订执行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研究物资消耗规律,分析和集合需求。
根据物资需求特点,确定框架协议采购物资品种。
雨轩框架协议供应商,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搞
的SGS硬伤要现场考察,经综合评价后确定雨轩供应商名单。
建立新的优秀供应商引入机制,不断提高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质量。
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品种、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
选供应商名单、采购方式(招标或联合谈判)、定价机制(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供应份额分配原则等。
框架协议采购预案须由物资供应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审。
框架协议采购原则上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和价格。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必须
进行物资成本构成分析和价格测算,通过联合谈判确定供应商和价格。
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并签订框架协议。
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框架协议项下订单,经物资供应部门审批后,依据订单组
织供货或办理收货、结算。
跟踪分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份额、价格、进度、质量、服务等情况,加强过
程控制。
对框架协议采购操作程序、渠道选择、价格确定及执行情况仅需后评价,特殊情况下需续签框架协议的,须在到期前1个月按后评价要求组织评作为新一轮框架协议采购的依据。
估,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续签有效期不得超过原协议期限。
4框架协议采购管控重点
加强物资需求规律分析研究,整合同类需求,提高需求标准化水平,推进跨
企业和跨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原则上要有两家以上签约供应商,无法保持两家以上供应商的,
物资供应部门要出具书面报告并进行公示,经物资供应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装备部备案。
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或一个项目周期。
对已掌握价格成本
构成、有较好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预测能力,供应商价格、质量、交货、服务满足要求的物资,壳签订长期协议。
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和企业自行采购已签订框架协议的物
资,不得在框架协议外另行采购。
加强框架协议项下订单跟踪,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框架协议采购价格,根
据供应商业绩表现分配供应份额并适时进行调整。
价格确定时间及依据由经办和审批人员签字并存档备案。
建立框架协议采购风险通报机制,及时应对供应异常情况。
5监督、检查与考核
框架协议采购要从集合需求、浓缩渠道、提高效率、严格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督、检查和考核,提升框架协议采购质量。
物资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框架协议采购情况,对框架协议采购质量
和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6附件
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附件:
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篇二:
中石化质保购销合同
质保购销合同
甲方:
苏州华中石化有限公司(供方)
乙方:
(需方)
合同有效期:
鉴于:
XX年月日,截止到XX年月日。
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0#柴油的供需达成协议。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流程
1、乙方必须24小时电话预约或传真订单至甲方,甲方在收到电话预约或传真
视为订单有效,并于24小时内按时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非人为抗拒因素除外,如交通堵塞、中途运输机械故障、油库卸货、雨雪冰雹高温等天气原因致使路面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等)。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计量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国标0#柴油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油部门检测标准。
2、国标0#柴油密度使用范围~之间(可自备密度器检测)
3、计量方式:
实际数量根据国家检测计量表为准。
注:
实际数量根据乙方过磅数量为准。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真实性;
2、不管市场资源是否紧张都保证按合同及时给乙方供货。
3、有权通知要求乙方付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真实性;
2、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不予付款;
3、及时向甲方交付买卖合同货款。
第四条:
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甲乙价格由甲乙双方对比协商,具体价格甲乙双方及时协商按市场价格作出调整。
2、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买卖合同规定处理:
2、如果乙方机器设备用甲方提供的国标0#柴油质量问题导致故障,甲方给予经济赔偿;如经检测非油品质量导致的机器设备故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无故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柴油,如乙方中途使用其他供应商提供柴油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机器设备故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给乙方及时供货需要提前电话与乙方协商。
甲方因非人力抗拒因素,如交通堵塞、中途运输机器故障、油库卸货、雨雪冰雹高温等天气原因致使路面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等导致无法按时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
第六条:
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苏州华中石化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三:
建设工程合同(中石化标准文本)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
工合同
甲方: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乙方:
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于XX年月日在山东东营市东营区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需解释的名词)
项目经理:
是指发包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
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
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合同价款:
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
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方确认的增加合同价款。
费用:
是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图纸:
是指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方批准的,满足发包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工期:
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照日历总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
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开始施工的日期。
竣工日期:
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日期。
违约责任:
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小时或日:
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日,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二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胜科分公司各基层队
工程内容:
采油一队:
注汽放喷井连接放喷流程8口(C104-P13、C104-P16、C104-P17、C104-P23、C127-6、C127-7、C128-X9、C128-X14)采油二队:
注汽放喷井连接放喷流程15口整改套气流程6井次(11-X430、8-X326、13-X313、12-x412、8-X213、8-X219、7-X426、11-X422、13-X425、8-X324、5-X425、8-X314、7-X412、9-X312、9-X412)采油三队:
注汽放喷井连接放喷流程6口(109-P21、109-P7、705-P10、109-P6、109-P3、109-P4)输油队:
草南联7#自动放水玻璃钢管线穿孔1次。
采油一队:
C104-2井平台掺水阀组穿孔抢修。
C104站班组井场分离
器进口油管线穿孔抢修。
C112井口封闭拆除。
C104-3井平台至C104接转站Ф114油管线在过沟穿路处穿孔。
C104-2井平台计量间掺水汇管穿孔抢修。
C104-3井平台、C104-X19回压阀下部掺水管线穿孔。
采油二队:
C4-14井平台加热炉油管线进口加装温度计套。
C4-13井平台进计量间Ф89掺水管线穿孔抢修等穿孔应急维修。
采油一队:
安装队部及各平台防风拉线6套。
104-P19气管线穿路需安装护管。
104-P19、104-10#、104-P1炉子安装放空阀。
104-5#高架罐安装防风拉线3套。
104-5#井场路加护栏。
104-P11制作炉门炉条。
采油三队:
109-P15导热油储油罐护栏加装合页等零星维修工作量。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02-1-XX-03-0032/102-1-XX-03-0033/102-1-XX-03/0034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7月10日。
竣工日期:
XX年8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天。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
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因甲方工程计划、设计变更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更换而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本工程价款按方式确定:
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单位工程造价为/元。
此价作为拨付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书面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合同价款为195,元。
此价作为拨付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价款的调整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3日内,将工程价款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甲方工程计划变更、设计变更造成价款调整的。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招标工程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非招标工程经甲方同意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