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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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评审通过的工程,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同时进行。
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是钱江杯优质工程项目。
《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定的数额不超过80个,其中住宅工程不超过2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评选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省内的国家、省、市、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主要包括:
1、大中型工业、交通、市政、水利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的主体单位工程公共建筑。
项目划分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一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二千座以上的体育馆。
(3)一千座以上的影剧院。
(4)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饭店。
(5)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商场。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
(7)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
(8)建安工程量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
(9)长度一千米以上的桥梁;二千米以上的隧道。
(10)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住宅工程:
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的住宅工程。
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一千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4、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进行质量了验评。
4、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具有省内或国内工程先进水平,并已获得市(地)或省级专业厅、局评审的优质样板工程。
6、住宅小区:
(1)单位工程和面积的优良品率均达到60%以上,合格工程质量也较好。
(2)小区规划、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基本形成。
第六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浙江省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土建与设备安装工程的工作量均超过一千万元的工程项目,并以联合承建形式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可由土建与设备安装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4、住宅小区(或连片建设)的主承建单位为:
(1)在小区(或连片建设)承建建筑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一万五千平方米(连片建设不少于七千平方米),其中优质率达到80%以上。
(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
(1)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小区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建筑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在无主承建单位的情况下,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第七条申报参建单位的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的部分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土建(含装饰)参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的总工作量或总面积的20%以上;安装参建的工作量应在500万元以上。
2、参加小区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小区总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10%以上,且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参加连片建筑的施工单位,其承建单位建筑面积应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工程质量优良。
3、住宅小区在无主承建单位时可申报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外,有主承建单位的工程的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填写好《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
申报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的,经工程所在市(地)建筑业协会、建委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省建工集团下属企业也按上述规定上报。
申报材料(其中2、3、4、5各一式一份)一式二份报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秘书处。
第九条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2、经质监站验评为优良工程的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的复印件,有参建单位的,应提供参建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3、获市(地)或省级专业厅、局评审的优质样板工程证书(或文件)以及优质结构证明复印件。
4、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5、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
6、附文字说明和工程彩照(一式二份)。
7、拟申报《鲁班奖》的工程项目,还必须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二盒,内容包括:
工程简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竣工工程各主要部分的质量情况;播放时间为8~10分钟,供评审会人审阅和省建协留档。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
(1)审查申报表和有关申报材料。
(2)复查工程质量实况,并进行观感质量评分。
(3)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4)查阅工程有关的内部资料,主要有工程报建审批件、地质钻探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资料、沉降观察资料、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情况,开竣工报告和验收证书等。
(5)与施工企业座谈。
2、评委查看工程,召开评审会,经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获奖工程。
第四章评审纪律
第十一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到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二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委资格,直到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奖励和其他
第十三条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授予《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荣誉证书和奖杯,对主要参建单位(指参建部分的工作量达到一定比例,且工程质量评为优良者)以及对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颁发奖状。
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并通报表彰,编制当年《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专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执行。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工程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二○○年月日
企业名称(全称)、通信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单位盖章
施
工
承建单位
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
主要参建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参建内容及工作量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参建内容及工作量
设
计
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盖章:
监
理
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盖章:
建
设
单位名称(全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开工时间:
年月日
竣工时间: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时间:
年月日
竣工决算:
(万元)
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评定结果:
获市(地)或有关厅局优质样板工程的时间及授奖单位:
工程简介:
注:
申报住宅小区(连片建设),应另附每个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表。
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核定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地)建筑业协会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厅、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评委审定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