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内部控制业务流程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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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内部控制业务流程DOC
融资租赁内部控制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战略目标
1.1保证公司能使用行业先进设备,生产技术达标、产品质量合格,安全、高效地生产出让客户满意、市场需要的产品。
2经营目标
2.1租赁的期限较长,不会在整个使用期间都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能减少设备淘汰风险。
2.2充分利用租入固定资产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固定资产的实体和性能安全有效。
3财务目标
3.1在公司资金紧缺而又急需购置或更新设备时,通过融资租赁能及时获得需要的设备,筹资时间短。
3.2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分摊,不用到期归还大量本金,到期还本负担较轻,减轻公司的偿付压力。
3.3租入固定设备可计提折旧,享受税前扣除的好处。
4合规目标
4.1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4.2遵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评估
1战略风险
1.1租入设备不合格,导致生产能力低下,不能满足急速发展的需要。
1.2租入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导致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经营风险
2.1因租入固定资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发生被盗、毁损、事故等,造成损失。
2.2未及时办理保险,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3财务风险
3.1资本成本较高,租金一般要高于其他负债筹资的利息。
3.2租入资产只有资产的使用权,在长期的租赁期内不能任意中止租赁合同,不能及时更新本身设备,不利于提高企业的装备水平。
3.3计提折旧错误,造成成本费用失真。
4合规风险
4.1违反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受到处罚,造成损失。
4.2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规定,租入资产监管不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风险。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提出、审定融资租赁计划
1.1生产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固定资产需求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1.2提出、审定融资租赁方案
1.2.1计划财务部结合经批复的采购计划,分析长短期资金缺口,提出融资租赁筹资的初步方案,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
1.2.2计划财务部、技术质量部、生产部等部门对融资租赁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公司董事会审定。
1.3计划财务部、技术质量部、生产部等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分析评估意见,制定融资租赁方案,并报董事会。
1.4董事会负责审定融资租赁方案。
2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1计划财务部组织生产部和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审定的融资租赁方案,选择融资租赁公司,与租赁公司洽谈融资租赁有关事宜,报董事会审批。
2.2计划财务部、生产部、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与租赁公司在出卖方选择、设备类型、利率、期限、期满购买选择权、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初步洽谈,并确定出卖方,董事会审批。
2.3洽谈中如设备采购价款、租金、期限、利率、支付方式等关键要素与审定的筹资方案有变化的,计划财务部应及时向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并取得书面决策意见。
2.4计划财务部依据融资双方商谈形成的共识,草拟融资租赁合同。
2.5生产部对合同进行商务、技术复核,法律顾问依职责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2.6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定融资租赁合同,由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员签订。
4办理验货与投保手续
4.1生产部和计划财务部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向融资租赁公司具体办理融资租赁手续。
4.2资产使用部门、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计划财务部依据融资租赁合同,验收融资租赁资产,并将验收结果交公司计划财务部。
融资租赁设备到货后,生产部、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实物点交验收,填制《资产设备验收单》。
同时按照每项固定资产的分类、名称、编号、购入时间、使用/保管部门、存放地点等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卡),由生产部和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
进口设备应有进口报关手续。
验收重点是设备完整完好情况,工机具及配件情况,以及设备技术文件等资料的情况,要逐一登记,交接清单必须双方签字。
4.3计划财务部依据融资租赁资产验收到账资料及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单据,编制录入相关会计凭证,经复核后及时记账,并登记固定资产模块明细账。
融资租赁资产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还应建立租入固定资产卡片。
4.4计划财务部及时办理价值较大固定资产的保险事宜,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5管理租入资产
5.1资产使用部门和生产部应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计划财务部应按规定计提折旧。
5.2生产部应对租入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汇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支付租金
6.1计划财务部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按期计算应付租金,报经会计主管复核和财务总监签字后即可办理支付手续。
6.2计划财务部依据审核后的租金计算清单,及时支付租金,编制录入会计凭证,经复核后记账。
6.3计划财务部应定期与融资租赁公司核对租金支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4融资租赁合同到期时,计划财务部和生产部应按时办理租赁资产转移等手续。
6.5计划财务部依据上述凭据,编制录入相关会计凭证,经复核后作入账处理。
6.6融资租赁如需办理展期续租应报公司分管领导或财务总监审批后按新增租赁授权权限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6.7融资租赁资产发生中途毁损,资产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按照租赁合同组织技术质量部、法律顾问和计划财务部分析毁损原因,并与出租方洽谈退租或赔偿与索赔事宜,按新增融资租赁授权权限办理审批程序。
6.8融资租赁资产因故需要退租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或财务总监审批后,按新增融资租赁授权权限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7融资租赁管理监督及检查
7.1公司将不定期对融资租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7.2对融资租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7.2.1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融资租赁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融资租赁的提出与审定;合同的起草、审核与审批;资产保管与验收等。
7.2.2融资租赁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7.2.3融资租赁业务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2.4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7.2.5实物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验收。
7.3审计监察室应在融资租赁业务的全过程中进行监督与检察,并将检察情况上报董事会。
7.4董事会对审计监察室上报的检察情况通报各部门,对存在以下问题的部门,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4.1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支付外单位。
7.4.2在合同签订、招(投)标、采购、审计等业务中接受贿赂,影响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原则。
四、相关制度目录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2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形资产
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筹资》(财会[2001]41号)
6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7XX公司资产控制制度
8XX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9XX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10XX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五、主要控制点相关资料
1董事会相关记录
2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3融资租赁筹资的初步方案
4融资租赁方案
5融资租赁合同
6资产设备验收单
7租入固定资产卡片
8融资租赁项目分析评估报告
9付款审批表
第五章金融租赁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租赁资产风险分类管理
一、租赁资产分类涵义
(一)、租赁资产分类的基本涵义。
租赁资产分类是公司的信贷分析和管理人员、或监管当局的检查人员,综合能获得的全部信息并运用最佳判断,根据租赁资产的风险程度对租赁资产质量做出评价。
其实质是一套对公司的租赁资产质量进行评价并对公司抵御损失的能力进行评估的系统方法。
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是公司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贷风险管理中重要的内部控制系统,它为管理层提供对资产价值和全公司业绩的现实看法,以及与国内、国际同业更好的可比性。
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法为管理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来重新评价或制定员工系统和框架,根据业务增长、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来奖励业绩良好者。
这样的方法将帮助员工注重对企业业绩的贡献,并鼓励好的资本和资产的增长。
(二)、租赁资产分类的目标
1、揭示租赁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租赁资产质量;
2、发现租赁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租赁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3、为判断租赁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三)、五类租赁资产的核心定义
1、正常:
承租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租金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
尽管承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租金,但存在一些可能对租金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
承租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的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4、可疑:
承租人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
在采取所以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租金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部分。
五级分类的前两类租赁资产称为正常租赁资产,后三类称为不良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分类工作程序
一、租赁资产分类工作程序
(一)、租赁业务人员进行初分
1、审阅承租人资料
(1)、阅读租赁项目档案,填写项目状况报告表
A、阅读租赁项目档案,判断租赁项目档案信息是否完整
B、填写项目状况报告表。
2、审查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1)审查的基本内容
A、审查租赁目的,判断租赁资产实际用途与合同用途是否一致;
B、分析企业现实的资金来源与原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
C、分析资产转换周期;
D、判断租赁期限是否合理;
E、判断租赁目的与还款来源是否稳定、可靠;
F、审查还款记录,判断承租人的还款意愿及信用状况。
(2)初步判断分类结果
A、若承租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租赁款,则至少应划为关注类;
B、若承租人还款意愿较差,不与公司积极合作,则租赁资产至少分为关注类。
3、确定还款可能性
(1)财务分析
A、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B、分析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C、分析企业财务趋势及偿债趋势;
D、初步判断分类结果。
当承租人的主要财务指标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地下降,则租赁资产至少划分为关注类。
(2)现金流量
A、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B、分析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C、分析企业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D、初步判断分类结果;
a、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偿还租金,且现金流量是正值,是稳定的,应划分为正常类;
b、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偿还租金,且现金流量是正值,但不稳定,应划分为关注类;
c、不能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偿还租金,通过出售证券投资或减少固定资产维修、甚至对外融资还款,应划分为次级类;
d、如果投资及融资产生的现金流仍不足以偿还租金,应划分为可疑类;
e、如果投资及融资活动的现金流不能够偿还租金,应划分为损失类。
(3)信用支持分析
A、对抵(质)押品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分析;
B、对保证人资格及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
C、初步判断分类结果:
a、当抵押物价值下降,公司对抵押物失去控制,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疑问,一般应列为关注类;
b、通过拍卖抵押物还款或履行担保还款,一般应列为次级类;
c、以信用支持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租金仍然无法全额收回,一般应列为可疑类;
d、通过第二还款来源,租金仍然无法收回,一般应列为损失类。
(4)非财务因素分析
A、对承租人行业的分析;
B、对承租人经营风险的分析;
C、对承租人管理风险的分析;
D、对承租人自然社会因素的分析;
F、对承租人还款意愿的分析;
G、初步判断分类结果:
a、财务分析结论是判断分类的基础;
b、非财务因素分析对财务分析的结论进行修正,并对未来情况进行预测;
c、对影响租金归还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租金还款可能性。
4、确定租赁资产分类结果
5、分类人员将初分结果报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业务部门初审
1、负责人审核分类结果;
2、负责人对有疑异的分类结果提出意见;
3、分类人员与负责人对分类进行讨论,确定分类结果;
4、业务部门将确定的分类结果、信贷状况表及相关报表报审核会。
(三)、审核会认定分类结果
1、审核会审定人员对业务部门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查认定;
2、审定人员对有疑异的分类结果提出意见;
3、审核会审定人员与业务部对分类进行讨论,确定分类结果;
4、审核会对审定人员认定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七条主要的租赁资产风险预警(非财务因素部分)
一、行业风险方面
1、行业整体衰退或属于新兴行业。
2、出现重大的技术变革,影响到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改变。
3、政府对行业有严格的限制。
4、经济环境变化,如经济萧条或出现金融危机,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
5、国家产业、货币、税收等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如汇率或利率的调整。
6、顾客需求发生变化。
7、法律变化。
8、多边或双边贸易政策有所变化,如对进出口的限制和保护。
二、经营风险方面
1、经济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2、业务性质、经营目标或习惯做法改变。
3、主要数据在行业统计中呈现不良的变动或趋势。
4、兼管不熟悉的业务、新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5、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或顾客需求的变化。
6、持有一比大额订单,如果不能较好的履行合约,可能引起巨额损失。
7、产品较为单一。
8、对存货、生产和销售的控制能力下降。
9、对一些客户或供应商过分依赖。
10、在供应链中的地位的地位关系发生变化,如供应商不再供货或减少授信额度。
11、购货商减少采购。
12、企业的地点发生不同的变化或分支机构分布不合理。
13、收购其他企业或者开设新销售网点,对销售和经营有明显影响,收购只是基于财务动机,而不是与核心业务有密切关系。
14、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15、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的维护。
16、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的调整,如基建项目都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或概预算调整。
17、承租人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18、遇到台风、火灾、战争等严重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
三、管理风险方面
1、承租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如进行租赁、分立、承包、联营、并购、重组等。
2、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中的变化反应较为迟缓。
3、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的争论和分歧。
4、最高管理者独裁,听不进不同意见或者周围围绕的都是说好话的人。
5、管理层品行低下、缺乏修养。
6、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变动频繁。
7、管理层的核心人物突然死亡、生病或辞职,没有相应的继任者。
8、中层管理层较为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员工不足。
9、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的计划,或者计划没有实施及无法实施。
10、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如有的只有财务专长而没有技术
操作、战略、营销和财务技能的综合能力。
11、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极端的冒进或保守。
12、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利润为中心,并且不顾长期利益而使财务发生混乱,以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及法律问题。
15、承租人还款意愿差,对公司抱有傲慢不合作的态度。
16、管理层对公司的态度发生改变,即变得冷淡或不友善。
17、承租人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资料。
18、突然更换注册会计师或结算户银行,或对其他银行或当前的注册会计师有不满的言行。
19、外部机构对承租人的评级进行调整。
20、承租人违反与其他银行或债权人的协议,不能偿还其他对外债务。
21、承租人以非正常途径或不合理的条件从其他银行取得融资。
22、承租人向其他银行的信贷申请被拒绝。
23、承租人的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
24、接到许多其他银行的资信咨询调查。
25、承租人拖延支付租赁款的本金、利息或费用。
26、承租人不能提供公司所要求的信息资料,如供销合同、项目进展报告。
27、承租人拒绝银行与其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进行接触。
28、承租人提出再融资或重组租赁款。
四、公司信贷管理方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租赁款,如以贷收息、借新还旧、违规展期、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违反利率规定以及承租人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租赁资产。
2、对关系人的信用租赁资产,或以优于同类租赁资产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租赁资产。
3、承租人采取欺诈收到骗取租赁资产,或套取租赁款用于牟取非法收入。
4、承租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租赁资产。
5、偿付来源与租赁目的不一致。
6、违反公司信贷政策和租赁资产审批程序发放的租赁资产。
7、租赁合同等文件存在法律性方面的问题。
8、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对租金偿还有实质性的影响。
9、公司对租赁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不了解租赁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还款来源。
10、租赁资产抵押品价值下降或公司对抵押品失去控制。
11、公司无法与承租人进行正常的联络。
12、公司不能取得财务报表或报表延迟。
13、租赁资产需要重组或已经进行过重组。
14、公司已付诸法律来清收租赁资产。
第十八条租赁业务风险控制点
1、凡在我公司申请租赁项目的客户,业务人员必须对其所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验证。
2、业务调查人员要对承租人经营作风、信用状况、管理能力、经营业绩、所处行业地位、财务状况、承担风险能力,保证人、抵(质)押物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内容要真实、详细、客观、公正。
3、对租赁资产发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4、对租赁资产发放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估。
5、对租赁资产次要还款来源(担保)作充分的分析与评估,把握次要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6、租赁合同的填制内容要准确、清晰,不得涂改(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确认,并加盖经办人印章)。
7、租赁合同的签订,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统一格式。
8、租赁合同必须由各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
9、抵押物权证正本、质押物和保险单据(正本)移交我公司保管。
10、租赁抵(质)押物在有关登记部门办妥抵(质)押权利登记或登记备案手续后才放款。
11、在对逾期、呆滞、呆账租赁款清收起见,业务部门要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定期向承租人、保证人发送“催收通知书”。
并取得回执,以防止中断诉讼时效。
12、对租赁资产进行分类,必须以各类租赁资产的核心定义为确定分类结果的最终依据。
13、在租赁资产初分工作中,分类人员与经办员不能是同一人。
14、审核会的认定程序与初分的工作程序相同。
第四章租赁合同的担保
第十一条担保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设立的权利。
担保方式主要有: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十二条保证和抵、质押合同,随租赁主合同由业务部门负责签订、保管。
第十三条租赁保证管理
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保证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
如企业分支机构,必须有总部法人书面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具有清偿债务的经济能力,其净资产规模应超过担保金额,生产(经营)状况较好;
(三)、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出具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承诺书:
1、保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与担保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必须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期限。
3、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公司许可债务人转让或续签债务时,必须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公司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也必须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5、业务部门要了解、跟踪保证人资产变化以及经营生产情况,防止担保落空。
如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时,承租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6、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必须在保证人保证期限内。
保证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十四条租赁抵押管理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三、具有变现能力和良好使用价值的房屋可以进行抵押,抵押人必须拥有该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价值的40%。
房屋的价值评估可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在评估的基础上双方可进行协调,评估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五、必须与抵押人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抵押担保的范围3、抵押物清单。
六、订立抵押合同时,应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以房屋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市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房屋抵押必须办理他项权证,实行房产及土地抵押。
七、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保证担保的范围相同。
八、公司业务部门应检查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财产保险情况,确保在抵押期内足额担保,且投保期长于抵押贷款期。
加强对抵押物的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九、债务履行期满,而公司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租赁质押管理
一、公司办理下列权利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国家债券、财政部特种债券;
(三)、经公司认可的证券营业部实行指定交易的股票。
二、以上述权利出质的,应当由业务部门首先验证票证的真实性、合规性。
在部门初验的基础上,再向有关出票行、证券登记机构进行书面查询。
三、在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将权利凭证交付公司财务部保管。
四、以载明兑换日期的汇票、本票、国家债券等,兑换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公司可与出质人协议,并经背书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并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五、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公司应与其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有权机关办理出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