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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资料事业单位相关知识汇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一、人事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一)人事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中处于核心和关键地位

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管理职能中的首要职能,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处于核心和关键地位。

事业单位的一切管理活动,包括决策、执行、沟通、协调、监督等工作必须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

因此,能否科学地选人用人,是事业单位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事业单位要具备生机和活力,建立新型的事业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必须围绕“因事择人、因人任用、事得其人、人尽其才”这一中心展开,促进事业单位管理中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得到最佳组合和充分利用,而且还要通过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活动,提高管理的效率。

(二)人事管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首先,人事管理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是推动世界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

历史实践已证明,科学、合理的认识管理能够有效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其次,人事管理是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保证。

人事管理通过对人员的录用、考核、任用等制度的具体实施,可以确保一大批优秀的人才进人事业单位,优化事业单位的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

人事管理通过对优秀人员的升降、任免以及交流制度的事实,不断的调整着事业单位中人与事的结合关系,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是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之中,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做到人尽其才、事尽其人、各得其所,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首先,公平竞争原则表现为公开,也就是要公开所有的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人事管理的录用、考核、升降、奖惩、工资等制度的原则、标准程序、结果等内容,将人事管理自觉地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

其次,公平竞争原则表现为平等,这主要是指在法律上确认公民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不因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的不同而受到歧视或享有特权。

再次,公平竞争原则表现为竞争,竞争的前提是公开,它同公开、平等密不可分,要改变那种封闭、半封闭的神秘化方式,将竞争的目标、资格、原则、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布,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在竞争规则面前平等地参与。

最后,公平竞争原则表现为择优,也就是通过公开平等的竞争考试,把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出来,使其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从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结构,使得人事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功绩制原则

功绩是指工作实绩和贡献。

功绩制原则强调对人员的管理要注重实绩,按照功绩实施晋升。

它要求根据客观的标准来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才能及其素质,以此决定是否录用、升降、奖惩等。

以功绩作为考核、评价的标准,有利于对人员进行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评价,有利于激发人们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强化训练人员的竞争机制,克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弊端。

(三)依法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是人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人事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它力求指导人事管理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和方法等,通过立法程序规范起来,用法律手段确保人事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的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考核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的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

事业单位考核的范围包括事业单位的职员,即各类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的工人。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的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方面有不同要求。

考核结果将作为被考核者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

(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作为社会的分配方式,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是一个历史范畴。

现行的工资制度是1993年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十四大关于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和总结以往工资制度改革的经验基础上所制定、实施的工资制度。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责任、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

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主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四)培训制度

培训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

事业单位的培训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培养和训练。

四、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第一,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

国家制定统一的人事制度,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国家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国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国家运用行政与计划手段调配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第二,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工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区别。

第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从法律观点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制度。

(二)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发展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政事一体,按照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党政机关干部一并纳入国家干部范围,按照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各类事业单位人才,没有充分体现出事业单位特点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并强化了“官本位”意识,不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发展。

第二,缺乏科学的分类。

分类是管理的前提。

事业单位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既不能体现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的区别,也无法反映不同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技术、工勤等岗位、人员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因而无法针对上述不同建立不同的管理与激励模式,从而无法对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只能进行粗放的管理,不利于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成长与积极性的调动。

第三,国家统得过死,管得过严,事业单位缺乏用人权与自主性。

国家按行政计划与行政命令配置资源,既导致用人与知识的脱节,也不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事业单位缺乏必要的用人权,一切按行政计划与行政命令行事,事业单位缺乏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能进不能出的人事管理弊端。

第四,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机制缺乏活力。

事业单位套用行政单位管理方式管理工作人员,导致事业单位缺少完整而系统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与管理制度,人事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管理手段单一落后。

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思路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结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

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科学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适合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各自岗位规律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走“脱钩、放权、分类、搞活”的路子,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与党政机关的人事制度脱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

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实行分类管理。

在合理划分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责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机制。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制度。

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国家财政负担,加快建设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包括下面四个:

第一,全面推行制度改革,明确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新型的任用关系与用人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搞活内部分配为关键,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来不断深化制度改革。

第二,继续实行分类指导。

事业单位情况复杂,种类繁多,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机构体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相协调的原则,研究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特点,分类推进改革。

第三、加快制定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与聘用制相配套的其他人事管理规定,规范聘用合同的签订,制发聘用合同样本,研究未聘人员安置办法,加快建立人事争议处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

要积极研究配套政策措施,把握改革的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第四,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完善整体功能为目标,通过观念变革、制度创新、机制优化,调整、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

六、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

所有事业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

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建立解聘、辞聘制度。

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

通过建立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加强聘后管理。

通过建立和完善聘后管理,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重点是完善考核制度,研究修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2.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3.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对专业技术岗位,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执业准人控制。

通过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的机制,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

对工勤岗位,要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4.建立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

要制定具体的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5.逐步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二)建立形式多样、灵活自主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

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对国家逐步减少经费拨款的,经批准,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3.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

允许各地区、各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允许事业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4.发挥工资政策的导向作用。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和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继续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惠政策。

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分配办法时,对在关键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适当给予倾斜。

(三)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1.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精减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的要求,就是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探索多种形式给予妥善安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2.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农村和企业,使他们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

对专业技术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创办或进入企业的优惠条件,引导他们把专业技术应用到社会生产中去,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

3.要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创造条件。

事业单位的未聘人员为国家作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门的未聘人员安置指导机构,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提供信息、帮助指导、创造条件。

(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

1.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监督。

要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保证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用人自主权。

要发挥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度。

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工资调控体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及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办法,健全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的调控体系,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调控办法。

3.做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

要推进人事争议立法,积极开展人事仲裁工作。

要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4.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事业单位聘用条例》为基础的政策法规,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统筹规划,缜密实施。

2.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抓住重点,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为重点,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积极稳妥,稳步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的机构改革、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

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第三节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原则和财政运行机制,明确事业单位收支范围及权限的一系列制度。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

1.资金来源的多样性。

这是指其资金来源具有多样性。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这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变得比较复杂。

不同性质的资金来源,需要有不同的财务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务性。

这是指财务管理要从财力上支持符合规章制度的管理活动开支,这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无旁贷的义务;

3.管理程序的严密性。

严密性指的是财务管理必须坚决维护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资金使用的节约性。

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应该节约使用每一笔资金,反对铺张浪费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事业单位登记的对象

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科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这类组织具有两大特征:

一是服务性。

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一般不直接从事物质生产或者商品流通的活动,而是为社会化的大生产提供“后勤”方面的保障,包括人的能力培养、素质的提高、身体状况的改善、业余生活的多元化等等。

二是公益性。

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而不像企业那样只追求经济效益。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在成立后都需要进行登记。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几类事业单位无需进行登记,只要求备案即可:

一是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二是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三是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对这些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衔接。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可见,我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实行

3.责任与处罚

事业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主要有:

(1)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

(2)不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3)不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4)抽逃开办资金的;  (5)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6)违反规定接受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

此外,如果事业单位不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登记事项,那么,登记管理机关将责令其限期补办;逾期仍不办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有人事管辖权的部门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事业单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由相应的部门如财务、审计部门等给予处罚。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包括:

(1)滥用职权,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包括越权处理登记事务,在行使职权时有法不依,致使事业单位不能正常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其合法权益受损;

(2)玩忽职守,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的利益受损,包括对工作不负责任,放弃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职责,导致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3)徇私舞弊,破坏正常的登记秩序的行为,包括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等行为。

对上述三种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处分档次。

(七)证书使用与管理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事业单位进行下列活动时,应当向有关部门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2)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3)开立银行账户、贷款;(4)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5)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6)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7)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8)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9)法律诉讼、公证事宜;(10)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11)申办海关事宜;(12)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

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但废止而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完善登记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加强监管和登记制度化

1、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管理,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为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2、以年度报告为切入点,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做好初始登记后的年度报告工作和登记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3、加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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