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加块节约型社会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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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加块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文件

苏发[2006]10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2006年4月5日)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资源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现就我省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九五”以来,我省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土地集约利用,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资源利用效率与水平偏低.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资源消耗较高,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资源等要素投入拉动的格局尚未实现根本转变。

全社会节约意识不够强,各方面的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加大。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的根本途径,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现实出路,也是顺利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障。

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约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明确一个理念、两大重点、四条路径。

一个理念,就是以发展促节约,以节约保发展。

两大重点,就是突出抓好生产环节和建设环节的节约。

四条路径,就是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节约,以加快科技创新促节约,以强化市场机制促节约,以完善法规管理促节约。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形成节约型的发展理念、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为我省“两个率先”提供资源和环境保障。

总体目标是:

到2010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470万公顷(7050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1.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

转变要素投入方式,由主耍依靠资金、自然资源转变到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和科技进步支撑经济增长。

改变资源利用方式,由单向利用向循环利用转变,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2.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

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调整部分产能过剩行业,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手抓国际制造业基地建设,一手抓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努力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大力推行集约型生产方式,推进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3.构建节约型的城乡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以大城市发展为主导,努力实现城市布局集中、城镇集聚和用地集约.加强城市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合理配置居住区绿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统筹城乡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重点中心镇与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构建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

积极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建设一批高效农业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菅,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

鼓励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节约使用土、肥、水、电、种、药等要素,提高农业精细化水平。

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5.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树立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鼓励合理消费,倡导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鼓励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和小排量汽车、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限制和减少一次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实施节能降耗董口点工程。

编制全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支持重点,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

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

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2.突出抓好工业节能。

以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高耗能传统行业为重点,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和高耗能产品生产。

依法加强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估。

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基础管理。

新上项目必须达到行业节能标准。

3.加强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

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节约型的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发展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管道运输,积极发展水运交通。

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

舶和落后农业机械。

调整运输企业结构,促进节能降耗.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鼓励发展大型车辆和大型船舶,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

研究推广燃油节约技术和替代产品,认真抓好我省部分地区使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载效率。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提高照明节约管理水平。

全省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摄氏度。

贯彻《能源效率管理办法》,加强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扩大节能产品认证,严格实施国家用能产品能效市场准入标准。

5.推动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城市(含县城)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节能50%的标准,有条件的乡镇参照实行,大城市积极开展建筑节能65%的试点。

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节能标准。

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鼓励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屋顶绿化节能措施。

6.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核电、风电,积极开发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

积极开展地热普查,促进地热开发利用。

调整电源结构,优化电源布局,提高机组效率。

实施能源产业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试点。

积极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建设秸秆气化站、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沼气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和户用沼气池。

7.加强节能管理。

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工作,建立、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节能型企业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电网节能。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加强节电管理和提高用电效率。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融资担保机制。

大力培育节能中介服务组织,积极扶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配套服务。

四、大力推进节约用地

1.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采取严格措施,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严格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

进一步清理整顿砖瓦窑业,严格控制毁田烧砖。

2.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实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回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并依据行业、产业用地定额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实行项目控制指标制度。

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苏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250万元,苏中地区一般不得低于160万元,苏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120万元。

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

统筹考虑公路、航道、水利建设土地的综含利用,合理安排公路建设用土与航道及水利建设弃土,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企业非生产性用地比例,严禁脱离实际的大广场、宽马路等项目工程。

3.强化用地的相关规划管理。

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

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强

化城乡居民点的科学布局和集约发展。

根据城市发展功能和条件,科学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

“十一五”期间,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新建村庄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4.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加强交通、水利工程沿线挖废地和煤矿塌陷地的复垦,科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加快黄河故道流域、丘陵山区、沿江高沙土地区等综合开发。

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鼓励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5.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地价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的公开竞价出让办法,全面推进国有土地使用租赁制,完善现行供地方式。

加强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五、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1.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根据水资源利用综含规划,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

按行政区域用水控制总量和用水定额,确定取水许可量和年度计划,并强化用水单位的定额管理。

逐步建立行政区域的用水计量系统,研究制定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用水总量节约奖励和超总量补偿办法。

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超采,继续巩固苏锡常地区地下水禁采成果,认真实施苏北、苏中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到2010年,全省超采区面积控制在6%以内。

2.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科学指导工业节水技术的应用,鼓励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0年比2005年提高8个百分点。

突出抓好火电、石油及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8个用水量大的行业节水工作。

实施800家高耗水企业(单位)节水技改示范工程。

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实施用水定额考核。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进行用水、节水评估,在工程设计中同时提出节水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

在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淘汰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

3.加强农业节水工作。

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节水工程建设,建立墒情监测体系,落实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措施。

因地制宜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在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建成30个节水型灌区、100个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建设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

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在徐州、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5市及宁镇扬丘陵山区建设一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建立高效旱作节水生产技术体系。

4.加强城市节水工作。

加快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

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重点抓好机关、宾馆、学校、医院等公共用水单位的节水型器具推广和使用工作。

逐步推行分质供水。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全部采用节水型器具,推广建设雨水、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设施,促进再生水利用。

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建筑施工、绿地浇灌、市政环卫、景观环境等用水,要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5.抓好节水型社会的载体建设。

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耍》。

切实抓好徐州市、张家港市两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组织无锡、南

通、淮安和大丰、泗洪、江宁、姜堰、句容、东海、淮阴、武进、高邮等地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进一步加快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到2010年,10个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40%的设区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建设节水型社区100个。

六、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

以高耗材的冶金、机械、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进一步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

在满足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抓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节约,积极采用可再生材料。

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建筑材料浪费。

建立完善原材料消耗控制标准,并积极开展推广试点。

大力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进建筑构件工厂化生产,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加强边角料的回收管理,提高重复使用率。

抓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材料消耗低的示范企业和项目,并积极组织推广。

2.鼓励开发和应用新型材料。

鼓励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替代高耗、易污染的传统材料。

积极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

逐步完善产品最低使用期限的控制标准,提高材料性能和使用寿命。

研究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技术,积极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和淤泥等制作新型建筑材料,逐步实现在乡镇以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加大对农作物秸秆人造板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3.节约产品包装材料。

提倡绿色、环保型消费,以保健品、化妆品、食品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商品过度包装。

加快包装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步伐,鼓励绿色包装,实行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环境标识制度。

大力推广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推行一次性塑料袋的有偿使用。

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

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在大中城市全面禁止、在县(市)城区逐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在农村鼓励使用散装水泥。

七、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1.加大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

鼓励开发利用矿山二次资源,加强共伴生矿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加强对冶金、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医药、酿造、印染、制革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监管,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

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稻、麦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积极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秸秆速腐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

禁止焚烧秸秆。

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加强对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大力发展沼气工程,加快沼气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3.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水平。

研究、探索环境价格体系,完善排污付费、治污收费制度,积极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

提高污水的集中处理能力,积极实施污水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实现供水、用水、排水的良性循环。

4.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重视并促进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使用。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扩建、改造现有垃圾和粪便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无害化处理系统,鼓励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垃圾发电厂。

扶持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和企业,逐步取缔家庭作坊式废弃物处置点。

探索建立家电生产企业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家电制度。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做好国家确定的循环经济试点省的组织实施工作。

抓好苏州高新区、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和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3个国家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扩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在100个企业、15个工业(农业)园区、15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现形式,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城市。

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轻工等行业为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工程.

2.鼓励实施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抓紧完成纳入强制审核范围的排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以太湖和淮河流域、长江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第一产业和服务业延伸。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建立清洁生产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责任制。

在化工、轻工、冶金、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企业清洁生产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在生产和消费等环节推广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通过建立物质闭路循环、重新利用废弃物资源、降低企业消耗性污染等措施,实现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资源协作。

各工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要求编制和调整项目规划,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延伸和拓宽以冶金、电力、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为主的产业链,通过产业链的连接,在企业、行业之间形成资源共享、副产品互用的循环。

九、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1.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我省科

教和人才优势,加大科技投入,集中突破一批有利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包括高耗能行业关键节能技术,湖泊、河道、湿地、土壤生态修复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等。

实施循环经济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关键技术工程化、产业化。

加快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油代油、洁净煤、绿色能源、建筑节能、农业节水灌溉、中水回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

2.加强企业资源节约的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研究开发资源节约型产品。

鼓励企业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原料和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设备、技术,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

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立资源节约技术、产品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

⒊制定和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对国家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遵照执行;对暂时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加紧出台地方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

达不到资源消耗控制标准的工业和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

加强对重点用能、用水单位的计量监管和服务,发挥计量的节能降耗作用。

4.大力发展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工业“三废”治理和污泥处理技术及设备、电子产品和家电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和设备、环境自动监测设备等的研发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100项具有比较优势的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筹建1-2个新能源产业化基地。

扶持发展符合循环经济特征的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高性能合成材料、节能建筑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的产业化。

十、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科学规划和组织领导。

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

加快编制《江苏省节约型社会建设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为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依据。

根据区域发展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兼顾。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成立江苏省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

梳理和修订现有的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一批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抓紧研究出台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共同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资源节约执法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行为。

3.加强对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考核检查。

要积极开展节约型社会的统计核算,加强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以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统计上作,健全统计网络。

加快研究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将工作目标、措施、成效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逐步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机制。

从2006年起,向社会公布各地区节能降耗统计指标。

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浪费资源的行为,耍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4.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

切实加强对节约工作的管理,重点抓好无纸办公、压缩会议、降低油耗、节约用电、节水省材等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办文、电视电话会议。

根据需要进行办公楼采暖、空调、照明系统等建筑节能和节水改造.制定机关资源节约规划和定额标准,合理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

严格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国产的节能、节水产品和节约型办公用品,降低费用支出。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资源节约的相关知识,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增强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消费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予以揭露和曝光。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大力开展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等活动,总结和推广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典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耍将节约教育覆盖到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开展富有特色、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从小培养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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