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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前言

  1.1项目提要

  项目名称:

昌江区2008年防护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昌江区林业局

  项目第一责任人:

胡平华

  建设内容和规模:

营造人工林5000亩

  建设期限:

人工造林2008年完成,连续抚育3年。

  项目投资: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50万元,占50%,地方配套50万元,占50%。

  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产生经济效益8525万元,可起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等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可以解决210个农村剩余劳力的就业。

  1.2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江西省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08]869号)精神。

我们根据《江西省营造林作业设计规范(试行)》要求,以昌江区森林分类区划调查成果资料为基础,深入项目区各乡、镇、场开展工作。

本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自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8日,历时10天,参加内外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共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6人,技术员5人。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

  昌江区(含枫树山林场)位于景德镇市境内,东与婺源县接壤、南与乐平市相连、西与鄱阳县为邻、北与浮梁县交界,昌江区地理位置处于北纬29°6′—29°26′,东经117°1′—117°16′,全境东西长约3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

山脉属怀玉山山系,境内最高峰牛角岭海拔647.4米,地貌以中低丘和平原为主。

境内河流属饶河水系,主要河流是源于安徽省祁门县大洪山的昌江及其支流。

皖赣铁路和206国道纵贯南北,铁路、公路、水路兼备。

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适宜林木生长。

年平均气温为17.1℃,极端最高气温41.3℃(1967年8月29日),极端最低气温为—10.9℃(1965年1月13日),稳定通过10℃的全年积温5323℃。

年平均降雨量1900毫米,最大年降雨量2673.6毫米(1954年),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日照时数2000小时左右,年平均无霜期247天。

主要土壤有千枚岩、花岗岩、页岩、砂岩发育面成的红壤、黄红壤和黄壤,偏酸性,山区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腐殖质层厚,低丘土壤层厚、土壤肥力中等。

境内为分布亚热带次生常绿阔叶林,森林植物资源丰富,拥有木本植物96科257属646种,其中乔木树种以杉、松、木荷、樟、枫香及壳斗科植物为主,灌木有杜鹃、继木、白栎等,地被物有芒其、小山竹、芭茅草等。

  2.2社会经济条件

  昌江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现有耕地面积9.8万亩,林业用地26.9万亩,辖区环绕整个景德镇市区,辖有二乡、二镇、二街道,共有43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171个自然村,总人口16.3万,农业总人口7.27人,2007年农业总产值3.1亿,其中林业总产值474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5.2%,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900元。

全区按照“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发展昌江,奔向小康”的指导思想,逐步形成了“农业特区,工业强区,市场大区,城郊新区”的城郊型经济格局。

  2.3林业经济状况

  1、森林资源概况

  根据森林分类区划调查成果材料显示,昌江区现有林业用地26.9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57.4%,活立木蓄积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7%。

  其中:

 森林20.8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77.3%

  疏林地1.2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4.5%

  灌木林地1.0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3.7%

  未成林地1.6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5.9%

  无林地2.3万亩  占林业用地面积8.6%

  有林地中,乔木林19.6万亩,竹林1.2万亩。

乔木林按优势树种(组)划分,马尾松6.1万亩,国外松3.0万亩,杉木2.8万亩,硬阔类5.5万亩,软阔类1.7万亩,混交林类0.5万亩。

  2、目前林业存在的问题

  根据森林分类区划调查成果材料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树种单一,针叶纯林面积过大,树种比例失调。

近十几年来的人工林几乎全部都是针叶纯林,这类森林生态效益和综合防护效能低,我们要大力营造阔叶林,补阔改造针叶纯林,逐步加大针阔混交林的比重。

  ②林龄结构不合理,可利用资源较少。

现有森林近、成、过熟林面积不足7%,可利用资源已面临断档。

  ③林业产业值低。

昌江区林业用地占总面积的57.4%,但林业产值只占农业总产值的15.2%,这与现代林业的地位极不相称(社会和生态效益未统计)。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3.1编制依据

  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2、《关于加强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赣林生态[2006]4号)

  3、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江西省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08]869号)

  4、《江西省造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5、其它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3.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战略,以保护绿色生态优势,实现63%森林覆盖率,促进林农增收为总体目标,坚持工程建设与“一大四小”造林绿化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防护林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3重要意义

  国债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是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国债资金用于我国林业生态建设,通过新造、抚育、改造等多种营林方式,最大限度发挥防护林功能,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造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

因此,实施好这一项目,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4建设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

  2、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3、坚持科技兴林,集约经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原则。

  4、坚持各级目标责任制,下级向上级负责的责任制。

  3.5建设目标

  根据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昌江区实际出发,确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是:

以现代林业为宗旨,以分类经营为基础,以森林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防护林,从而达到提高生态效益,促进林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目的。

 

  第四章 建设布局及建设方案

  4.1项目布局

  根据省林业厅要求,选择了昌江两岸,206国道绿色通道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昌江区确定了四个乡镇:

鱼山镇、竟成镇、荷塘乡、丽阳乡。

  4.2建设内容

  根据省林业厅要求,昌江区2008年防护林工程项目建设通过人工造林,多树种配置达到优化环境,保护、恢复和发展森林植被。

其主要内容是:

营造人工针、阔混交林(阔叶树比例不得低于30%)5000亩。

  4.3建设期限

  人工造林2008年完成作业设计,在2008年完成造林整地及苗木栽植等营造林工作,并规划3年抚育管理;2009年、2010年每年完成人工造林抚育1万亩次;2011年完成0.5万亩次。

 

  第五章 项目实施技术设计

  5.1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根据各乡(镇)、分场上报的小班,经核实不与其它项目重叠后,可用1:

10000地形图对各项目地块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因子符合人工造林条件的确定为人工造林,不符合要求不得列入设计范围。

  5.2树种选择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项目树种选择的原则,确定项目营造树种包括:

湿地松、木荷、枫香、樟树、油茶、毛竹等。

  5.3造林方式

  1、人工造林整地采取大穴垦方式,不准炼山和全垦整地,在全面砍杂、清理山场时,均匀保留有价值的阔叶树。

造林在春季苗木萌动前栽植,除毛竹用母竹移栽外,其它树种造林均采取植裸根苗造林方式。

抚育方式为全刈扩穴抚育,每年2次,连续抚育3年。

在坡度较大的山场必须开设林道,林道宽1.5米。

在造林面积比较集中的地段在主山脊开设防火林带,带宽15米。

  2、在工程建设期间,严格做到“六有”和“五不准”,每1000—2000亩安排护林员一名进行巡护,并做标志性护林牌一块。

注意护林防火工作,及时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预测预报和森林法的宣传等工作。

  5.4造林技术模式

根据省林业厅树种配置要求和昌江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典型技术模式:

针阔混交型、毛竹型、经济林型、针阔混交型中阔叶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栽植密度:

荒山造林167株/亩,毛竹45株/亩。

  整地规格(厘米):

生态林50×50×40,经济林80×80×60,毛竹100×100×100。

 

  第六章 种苗生产和任务

  6.1种苗生产能力乐平绿盛苗圃面积共有150亩,每年能生产优质苗木300万株左右。

  6.2种苗供需测算

  今年昌江区的防护林人工造林任务是5000亩,预计需要苗木83万左右(一类苗在90%以上,三类苗不得上山),目前乐平绿盛苗圃已播种苗木70亩,预计可产苗木160万株,可满足昌江区防护林工程建设的需要。

  6.3种苗培育和组织

  乐平绿盛苗圃建场已有18年,该苗圃在实施NAP和FRDPP项目中探索出一整套培育优质壮苗的科学育苗方法,一级苗率保持在90%以上。

苗圃育苗种子均由省种苗站提供,种源、品质要以确保,乐平绿盛苗圃生产的苗木科技含量高,苗木质量好,能满足今年昌江区防护林建设的对苗木质量的要求。

 

  第七章 项目支持体系

  7.1项目第一责任人

根据江西省林业厅赣林计发[1999]49号文件要求“各重点生态林业工程项目县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有关人员,明确各自责任。

各县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为工程实施第一责任人”,经昌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2008年防护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项目第一责任人:

  胡平华 昌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胡平华 昌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叶长寿 昌江区林业局局长

  成员 徐礼勤 昌江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贤荣 昌江区财政局副局长

        董国金 昌江区审计局副局长

        徐海美 昌江区监察局副局长

        黄干劲 昌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雷良晨 昌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7.2经营机制

  1、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制。

施工单位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省林业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层层负责制,各负其职,共同把这个项目建设好。

  2、昌江区对项目承包进行招标,最后中标的是有世行造林经验的昌江区国营林场。

国营林场将承担人工造林及今后的管理工作。

国营林场与农户税后利益分成比例7:

3,同时区林业局成立质量监理小组,负责项目的监督和检查验收,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实行质量监理,坚持“195”工程即一次性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该项目经济林部分欢迎各企业、个体、林业大户联合参加,为了保证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

  7.3生产管理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标准化管理

  1、项目追求小组成员分片包干,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监督和检查验收,其经济利益与项目质量挂钩。

叶长寿分片负责鱼山镇、黄干劲分片负责荷塘乡、雷良晨分片负责丽阳乡、竟成镇。

  2、科学开展作业设计,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真正把计划任务落到山头地块。

  3、加强计划管理,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经申报省厅造林处的同意后才能变动。

  4、加强人员培训,分层次全面强化项目参与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员等)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项目建设队伍整体素质。

  5、以小班为单位建立档案,档案管理应专人专管,责任到人,规范管理。

  7.4资金管理

  本项目资金由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组成,地方配套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单独记帐,单独核算,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进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用,项目财务需接受上级项目管理机构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昌江区国债资金由景德镇市财政专户转到昌江区财政专户,然后进入昌江区林业局专户,确保昌江区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

  7.5科技推广

  项目建设全过程始终贯彻“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引入到项目建设中,林业科技人员直接与生产单位挂钩,分片包干,指导各生产单位,将先进的森林培育技术引进后进行试验、推广,科技应用和推广还应指定人员负责项目信息服务,及时采集,分析项目信息,建立项目档案。

 

  第八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

  8.1投资概算依据

根据省林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江西省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昌江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人工造林200元/亩(含三年抚育费)。

直接用于工程营造林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9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万元,地方配套50万元。

  8.2投资概算

  概算范围

  

(1)整地:

含全刈清山、开穴、回填表土等劳务费;

  

(2)栽植:

包括初植、补植等项劳务费;

  (3)种苗费:

包括初植、补植种苗,肥料及运输费;

  (4)抚育:

人工造林1—3年幼林抚育劳务费;

  (5)管护:

人工造林5年管护费;

  (6)设立固定监测样地;

  (7)其它:

含调查设计费、管理费、宣传费、施工质量检查费等调查设计费占项目总投资的2%,管理费占项目总投资的3%;

  (8)基本建设工程投资:

包括护林工棚、病虫害防治、封山育林固定牌设置等。

 

  8.3资金筹措

  重点防护林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综合生态林,按照上级的安排,项目资金投入由国家投入和地方配套组成,在总投资100万元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50万元占50%,地方配套资金50万元占50%。

昌江区县级配套部分由昌江区群众投劳解决。

 

  第九章 效益分析与评价

  9.1效益分析

  平均一个轮伐期按40年计算。

  1、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在经营期内可获生态效益2403.7万元。

  

(1)蓄水效益240万元,年平均6万元。

按每亩森林蓄水20立方米计算,在经营期内可蓄水400万立方米,以农田取水每立方米0.6元计算可获效益240万元。

  

(2)保土效益47.1万元,年平均1.2万元。

据计算经营期内可保土7.7万吨,泥沙输移比0.4元计算,沉得的土壤淤积库塘和农耕地终积系数0.3,可减少库塘淤积和农耕地排泥沙石土20.4万立方米,产生效益47.1万元。

  (3)保肥效益1476.6万元,年平均36.9万元。

按土壤含氮0.15%,含磷0.05%,含钾0.97%计算,则经营期内保肥效益为1476.6万元。

  (4)增产效益640万元,年平均16万元。

项目建成后,由于森林植被的增加,通过森林保土、保肥、蓄水及调节气候等作用,将使整个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大部分农田增收。

以农田增产5%计算,则经营期内可增产粮食0.4万吨,增产效益640万元。

同时还将净化空气,供给氧气,美化环境等效益。

  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在经营期内经济效益中达8525万元,其中:

可产木材12.5万立方米,获益8125万元;产松脂1000吨,获益400万元。

  3、社会效益

  

(1)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可解决210个剩余劳动力就业,可以解决部分农民长期的劳动就业问题,这对缓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

  

(2)项目的建设以培育、发展阔叶树为主要目的,打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重针轻阔”的思想观点,积极引导人们大力发展阔叶树品种,促进森林生态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

  (3)由于项目建设,可以大大减少旱、涝灾害的发生,可以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对社会的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9.2综合评价

  昌江区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本项目建设完成符合目前国家“分类经营、分区突破”和重点发展六大工程的林业发展战略,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阔叶树种类、数量,提高林分质量,可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可以解决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管理技术水平。

对调整林分结构,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方面分析,本项目符合现代林业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分有利于国家环境保护事业,本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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