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道德法律与我们的社会生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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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道德法律与我们的社会生活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一、道德的起源
道德是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它是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道德的起源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客观唯心主义或宗教神学的“神示论”
认为道德起源于“天”的旨意或“上帝”的启示,或是某种外在的绝对观念的产物。
2、唯心主义的天赋论
他们认为美德是人类的天赋,与生俱来,道德起源和规范是人头脑中固有的“良知良能”、“善恶意志”。
3、旧唯物主义的“感觉欲望论”
他们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出发,从人的心理过程和生理需要分析道德的起源。
他们都认为,人的一切善恶都来源于感官上的快乐和幸福。
4、自然主义的生物进化论
这是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来证明人类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规范都来自动物界,认为道德起源于动物的社会本能或动物的合群性。
5、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起源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寻找道德的起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是历史的产物,其根源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从人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发生并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道德体现的是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道德是行为主体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的自觉认识和行为选择的结果。
它只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城市,并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
它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1)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道德产生的前提条件。
在最初的人类社会中,由于环境的恶劣和个体能力的限制,决定了他们不得不结成群体,与大自然抗争。
群体的劳动生活必然彼此交往,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产生出与之相适应的风俗习惯、行为规范,这就是道德的萌芽,为人作为道德主体创造了条件。
(2)社会关系的形成和意识的产生是道德产生的客观条件。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道德体现的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的自觉认识和行为选择。
只有当人类祖先脱离了动物界,由共同的劳动而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也因为劳动后向好警卫道需要,产生了意识和语言,这就为道德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3)社会分工的出现,促进人类自我意识的发展,是道德形成的关键。
随着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相互间的关系和相互交往就复杂化了,于是就出现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由此便产生了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这些矛盾的自觉要求和意识,以后逐渐形成简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求民族成员共同遵守,经世代相传,成为民族、社会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传统和风俗习惯。
随着生产和交往的发展,特别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工的发展,阶级出现,道德从风俗习惯中发挥出来,成为独立意识形态,这是统一的道德分化为阶级道德。
(二)道德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看来,道德的本质只能在社会生活中揭示,道德的本质是一定经济关系反映到人们思想上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决定道德发生和发展的基础是通过一定社会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物质利益关系。
它反映着社会发展的要求,也反映着特定阶级的利益。
同时,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在受制于现实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还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
社会的生产关系包括桑方面:
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以及消费资料的分配形式。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
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也在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具体形态,表现为社会道德的不同历史类型。
第二,社会阶级关系所表现出来的物质利益,直接觉得主导的大基本原则和规范。
物质利益是道德的基础,直接决定着人们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的调整,决定着一定社会道德体系的基本一种规范,也决定着各种道德活动的标志和方向。
第三,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机构中的不同的地位和不同的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社会地位和彼此之间的矛盾斗争。
阶级社会中的道德体系有着不同的阶级属性,它们各自的地位也不同。
特定阶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是否居于支配地位,从根本上决定于它的道德体系和伦理思想能否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
第四,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决定道德的变化和发展。
人类道德的发展史表明,道德随着社会的更替而变化为不同的类型,道德随着时代前进而不断发展,并解答不断产生的新问题。
(三)道德的社会作用
1、道德对经济基础有能动作用
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它对经济基础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既有推动作用,也阻碍作用。
每一种道德,究竟对社会起什么作用,主要看这种道德所反映的经济基础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代表先进阶级的利益,还是代表腐朽的没落的阶级的利益。
2、道德具有调节作用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是阶级斗争的主要武器,同时也是调节阶级内部矛盾的工具。
调节方式:
通过道德的宣传教育,力求提高本阶级成员的道德水平,使本阶级的每个成员都能认识本阶级的道德规范是符合本阶级利益的。
通过道德的宣传教育,自觉履行道德义务,自觉遵循本阶级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并以此用来调节本阶级的内部矛盾,稳定内部秩序,加强本阶级成员之间的团结,自觉为本阶级利益服务。
3、道德具有教育作用
道德具有重要的认识功能和育人功能,它不但能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教育人们不去做有害的事情,而且能净化人的心灵,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引人向善,助人发展。
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基本内容
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指中国历史长期积淀和流传下来的,对社会及其成员发展和进步具有深远影响的优秀道德遗产,它是中华民族优秀民族品质、优良民族精神、崇高民族气节、高尚民族情感、良好民族礼仪的总合。
概括起来,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强调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国家、民族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中国古代就有“夙夜在公”的价值观,即视公共利益为最高价值。
儒家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等整体称为“义”,而把个人的私利称作“利”。
在调整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整体的利益关系上,儒家强调“以义为上”、“先义后利”,主张“见利思义”、“见得思义”,而反对“重利轻义”或“见利忘义”。
历史上,以“义”至上的义利观的提倡,在中华民族长期发展中起了积极作用,也培养出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思想和为整体利益献身的奉献精神。
(二)推崇“仁爱”原则和人际和谐
“仁”是我国传统道德思想中的核心内容。
所谓“仁”就是“爱人”。
儒家强调“仁”是为了从“爱人”出发,以达到“人恒爱人”的人与人彼此相爱的和谐关系。
仁爱的形式有许多种,由此产生的情感多种多样,有骨肉情、手足情、鱼水情、故园情、友情、爱情、乡情等。
在我国传统伦理中,对亲亲之爱、骨肉之情特别强调。
因此,中华民族形成了尊老爱幼、孝顺、敬重、赡养父母的品德。
此外,在对待他人关系上也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
儒家把“仁”作为人际交往与人际关系的准则,这说明我国在在古代就有了人本主义思想。
(三)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把道德理想的追求看作人的高层次需要,注重提升精神境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
传统道德理论注意引发人们对道德需要的自觉追求,认为人应当把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实现道德理想作为人生最高层次的需要。
(四)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儒家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关键是要修身养性,修身践履。
儒家的道德理论以修身为基点、以切实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为终极关怀,从而成为中华民族逐步形成的传统美德中最可借鉴的道德内容。
中华民族有许多宝贵的优良传统,对待中国的道德传统的正确态度应当是:
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
同时吸收人类道德文明的优秀成果,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富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三、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一)为人民服务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主题
1、对“人民”的界定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为人民服务的科学内涵
“人民”这一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界定。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人民又有了新的内涵,人民包括一切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促进祖国统一的广大群众。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和法律上的公民和纳税人不同。
为人民服务不仅被写入党章,而且上升为国家意志,写入了国家宪法,因此,“为人民服务”与西方的“为纳税人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2、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征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是历史的主人。
这就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立身、待人、处事。
“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是毛泽东同志最早提出来的。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明确提出:
“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使革命的队伍。
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毛主席此番讲话正值抗日战争走向胜利的关键阶段,此时阐明党和人民军队宗旨,对鼓舞群众斗志、促进人民团结有着特殊的意义。
从此,“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流传开来,既为党和军队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和军队赢得了千千万万民众的信任。
后来我党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写进党的章程,使之成为共产党人的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鲜明价值导向激励着中国人民在普通的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就其是在经济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20世纪60年代,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王铁人精神等,以为人民服务和拼搏奉献为特征的高尚情操,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结合新时期道德建设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
每个共产党员不仅要身体力行“为人民服务”,而且还要大声疾呼和以身作则的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推广到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中间去,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
一切思想行为都应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道德价值的衡量尺度和标准。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的思想,更进一步强调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意义,指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
”“三个代表”归根结底是代表最高人民的根本利益,归根结底是为人民服务。
十四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一重要命题。
十五大报告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又一次次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和特征,从而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正确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继承了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
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道德建设的灵魂,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是一种社会道德区别于另一种社会道德的标志。
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进一步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本质特征,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点。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性,为“为人民服务”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各种关系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奠定了客观前提,同时使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信仰、奉行“为人民服务”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征在思想道德领域的具体体现,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特殊属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最高原则和发展方向。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就是从社会各个领域,到职业活动领域,到家庭生活领域,都坚持把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个人的独立性,人人都是服务者,人人又都是服务
的对象。
商品市场本身具有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属性,因此强调服务意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但也应该看到,市场经济对人们的道德观念也有消极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如果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行为,以及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很难抵御资本主义腐朽道德观念的渗透,很难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建设导向,是同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要求相联系的。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道德建设核心,不但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必然选择,而且是无产阶级政党党性特征的必然选择,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从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它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统一,应成为全民道德的准则。
四、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集体主义的科学内涵主要包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三个方面:
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从根本上说,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应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来说,是依赖集体利益的,是集体的个人利益,它不可能是脱离集体的纯粹的个人利益。
没有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固然得不到保障。
相反,没有个人利益,也无所谓集体利益。
这种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至上性,是人的思想觉悟的核心,也是集体主义能团结群众、发挥强大威力的根据。
2、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集体主义提倡个人的、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自觉服从集体的、长远的、全局的利益。
集体主义并不肯定任何牺牲,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无法保全集体利益的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
集体主义内含着个人利益,又超越了个人利益,上海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个人利益只有在社会集体利益的不断发展和巩固中才能实现。
3、重视和保障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是个人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
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承认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的实现。
这就意味着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来说,并不是虚化的、绝对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的存在,而是由组成的成员的个人利益汇总而成的利益实体。
也就是说,集体利益应体现最大多数成员的统一意愿,最大限度地成为尽可能多的个人利益的真实代表,成为真正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的力量。
集体主义要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促进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和谐平衡地发展。
4、追求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不断完善
个人和集体都需要不断完善,这是集体主义的基本要求。
个人的不断完善就是不断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集体方面的不断完善就是不断努力消除集体方面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更加真实地代表集体成员的利益。
五、诚实守信: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公民道德规范中最有基础性、根本性的规范是:
爱国守法、名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这二十个字的道德规范,概括了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正确对待生活、工作的道德要求,是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其中,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一)诚信的意义
诚实守信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使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
“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始终崇尚的一个基本美德。
孟子说: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意思是说,诚是天和人的最高原则。
“诚”就是真实不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信”是“五常”之一,其含义也是诚实不欺,主要是指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应遵守诺言,实践成约。
诚实守信是初始道德,是道德体系中的母体,一切道德规范都是在此基础上得以建立的,更高的道德规范是以诚信为基础的。
失去诚信,整个道德体系都要动摇;失去诚信,一切都得讲不成为道德。
换句话说,没有诚信就没有道德本身。
“人无信不立”,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应是我们这门课的重点:
1、诚信是对现实的基本素质要求
2、诚信是大学生成功走向的前提
3、诚信是大学生事业成功的保证
(二)目前在我们生活中还存在的一些出现问题
例1:
缺乏诚信,背信违约
据《中国青年报》的一次调查统计表明,在学校学生中未说过假话的平均只有6.2%。
其中,幼儿园小朋友占84%,小学生占51.3%,中学生占20.1%,大学生占0.48%。
例2:
抄袭成风,蒙混过关
在我们的学习中,经常可以看到作业、论文的抄袭,以及利用网络搜集资料的便利,随便拷贝一篇文章应付了事。
例3:
考试作弊,屡禁不止
例4:
求职履历,“掺水”成风
例5:
助学贷款,处境尴尬
《河南公告提醒223名拖欠国家助学贷款者欠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应由本人负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时偿还本金。
截止到2008年4月20日,已有7617名学生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尚有223名借款毕业生拖欠利息,约占2006年毕业的借款学生总数的2.8%,欠息总额约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一年。
(三)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1)加强诚信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建立良好的校园风气和育人环境。
(3)建立个人诚信管理机制,为诚信建档。
(4)加强自觉修养。
六、道德修养及其基本途径
道德修养是人们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道德要求在个人品质和情操方面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
一般来说,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一个人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要通过两个途径:
一是道德教育,二是道德修养。
而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因为它强调的是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道德修养的途径主要有:
1、学思并重的方法
主要指非观念的培养,即通过虚心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有意识地区分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树立正确的善恶观念,择善去恶,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判断力。
2、省察克治的方法
省察克治的方法及自我经营法。
修养主体自我关照、自我领悟、自己教育自己,其核心是反省精神。
主要有:
(1)“自省”法
自我反省,是儒家的自我修养方法。
(2)“省察”法
即让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警醒状态,严防不符合社会思想道德的思想和行为出现。
3“自讼”法
即自我批评。
在善恶观念的冲突中,自己跟自己“打官司”,正确地解决自己内在思想品质中新旧道德因素之间的矛盾,以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
4知行统一的方法
知行统一是指把提高思想认识、树立道德观念与养成伦理道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做到言行一致,知行统一。
5“慎独”的方法
慎独既是一种道德修养方法,又是一种道德境界。
就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凭着高度自觉,严格律己,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去行动,而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
它是我国古代哲人提出的一种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
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1、社会公德的内涵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亦称“公共道德”。
“公德”,列宁称为“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它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基本行为规范。
2、社会公德内容的发展
我们现在所遵循的社会公德: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社会公德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1)社会公共生活的空间越来越扩大,过去根本不具备道德意义的行为,现在成为道德调整的对象。
(2)社会公德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外部标志之一
(3)社会公德是社会正常运行的保证
4、法律对道德建设的支持
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
法律对道德建设的支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规定”,即通过立法的规定推动道德规范的普及;
二是“惩戒”,即通过法律惩治那些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扶助道德的制约作用。
5、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见课本117页)
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八、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1、职业道德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什么是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特殊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主体特定性
职业道德是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应当遵循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某一行业或职业的道德规范只对该行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约束力,对业外人士则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2)内容特殊性和多样性
职业道德的内容特殊性,首先表现为它的行为规范一般都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
职业道德内容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不同职业的道德规范在内容上亦各不相同。
(3)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稳定性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特别是随着行业或职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4)阶级性
职业道德作为道德的一部分或者说是道德在不同职业的具体表现,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因而是具有阶级性的。
即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2、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我国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是: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见课本131页)
我国与职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1)适合于广大劳动者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适合于某一特定职业的:
《公务员法》、《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
九、树立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我国提倡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有: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爱是什么
2、爱的真谛
(1)爱情之美的体现:
爱情萌动的朦胧美、爱情动机的纯洁美、表达爱情的含蓄美、爱情的和谐美、爱情的理智美
(2)爱情的内涵
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爱情——人类的高尚的情感,它具有:
★两个属性:
自然属性、社会属性
★四个基本特征:
强烈性、稳定性、专一性、平等性
★一个根本目的:
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二)爱情与道德
1、爱情对人生的意义:
(1)爱情是家庭社会幸福的基本保证
(2)爱情是战胜人生困难的支柱
(3)爱情是事业成功的推动力
2、爱情中蕴涵着的道德因素
在恋爱的过程中看中什么因素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从古至今,择偶标准不断
变化,但大致包括六大要素:
德、才、貌、物、势、趣(志)不同的时代突出的标准也有不同。
3、改变恋爱中的不良认知
大学生恋爱中的几种情况:
约好时间的爱情;书写爱情草稿纸;……
寂寞空虚谈恋爱、排解压力谈恋爱、从众驱动谈恋爱
4、遵守恋爱道德
恋爱自由:
▲建立恋爱关系的自由;
▲中止恋爱关系的自由。
严肃负责:
▲恋爱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