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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必背考点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法重点必背考点汇总

考点一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立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学说

(1)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

犯罪控制模式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点是控制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主要机能,刑事程序运作的方式与取向,应循此“控制犯罪”之目标进行。

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

而正当程序模式则认为刑事诉讼目的不单是发现实体事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2)家庭模式

该模式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3)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

对于实体真实主义而言,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观。

它强调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将刑事诉讼法视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

对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结果,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別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实体真实主义可分为枳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前者是指凡是出现了犯罪,均应发现认左并加以处罚,后者则将发现真相和保障无辜结合起来,认为刑事诉讼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的意思,而不仅仅是无遗漏的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正当程序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的认识论基础是刑事诉讼无力发现客观真相,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活动接近它,并将在合法程序内认立的事实视作真实。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

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貝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弹劾式诉讼和纠问式诉讼两种诉讼构造。

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构造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采取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当事人主义。

日本二战后,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

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而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一个国家特泄时期的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他们都受到当时占主动地位的关于刑事诉讼的法律价值观的深刻影响。

考点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结案方法★★★

审查起诉阶段的处理

考点三%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左,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貝他文件。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各民族公民,无论当事人,还是辩护人、证人、鉴定人,都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陈述、辩论,有权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有关诉讼文书;

公、检、法机关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要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公告、布告和其他文件;

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公、检、法机关有义务为其指派或聘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一般情况下,翻译费用应由公检法机关承担。

考点四管辖

立案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案件

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二】:

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司法考试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法律职业所从事的是为了法的实现的职业,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教育、法律培训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者,应当用一种专门职业的方式,来理解法律的特点并用职业的方式运用法律。

法是由一立物质生活所决左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的现象,指能够凭借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具有维护有利于一立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可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

法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

既然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反对法律万能论

法的价值在法律规范体系中为人所重视的属性和作用。

法的价值判断某一特定的主体对某一特定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判

法的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原则、制度等进行的分析和评判

两者区别判断的取向不同(由于主观意识不同而不同:

基本相同的结论);判断难度不同(主观性较强;注重客观性):

判断方法不同(注重法律的理想状态;强调法律的现实状况):

判断的结果检验不同(长时间考验才能鉴别或判断结论的真伪:

相反)

区別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拓宽法学的评价角度和研究范闹:

平衡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正义(法的价值冲突)

法律规则一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左,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泄。

法律规则的结构一般指法律规则的逻借结构。

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也不是每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达一个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种类

1、按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2、按是否允许主体进行自主调整,即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左权利义务强行性、任意性规则

3、按法律规则内容确左性程度的不同分确左性规则、相对确左性规则

4、按法律规则所调整的关系是否发生于该规则产生之前分确认性(调整性)、构成性规

法律原则一在一左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左的法律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的种类

基本原则一体现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的原则,内容比具体原则更抽象、更稳立,通常可以适用于整个法律体系。

具体原则一是基本原则在不同领域或法律调整过程不同阶段的具体化,具体原则的适用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而基本原则的要求也只有通过大量的具体原则才能在不同领域中获取体现。

从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左性的角度分公理性原则一从一左形态的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成员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

政策性原则一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做出并被确认为法律准则的政治决策

法律槪念一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同为法律规范,但在内容、适用范用、适用方式和作用上有区别)

1、内容上,规则的规左是明确具体的,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中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个别性

2、在适用范圉上,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而和抽象性,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更广。

3、在适用方式上,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

原则的适用不是,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且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4、在作用上,规则具有比原则强度在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法的渊源一法的来源。

法的渊源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形式上),主要是各种制左法的形式

法的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左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

正式渊源主要为制左法:

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徳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一将不同国家机关制泄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按照一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或加工,使之统一、完整、明确和有序一一法律汇编、法典编纂、法律淸理

法律汇编一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圧标准(如制左机关、时间顺序、涉及问题性质等)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最常见的形式)

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三】:

司法考试第一卷必背知识点

司法考试第一卷必背知识点

一、法理学

1、法的规范作用一一指教评测制

2、归纳推理的规则一一多广大

3、法产生的根源一一私有商品,阶级社会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一一高权统备制衡全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一一本约上等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一国民正大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一一自爱泄力主义

二、宪法

1、宪政的要素一一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一一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一一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一一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一一乡大代表,保障人权:

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

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一一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一一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一一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一一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一一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一一管平自立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一一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一一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一一当道复制保赔

6、领上取得传统方式一一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一一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一一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一一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一一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一一拒火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I匕情形一一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一一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一一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一一公安主禁实权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一一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一一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

1、不适用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一一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

2、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一一本性自跌,迟短不发被罢战。

3、信用证欺诈一一造假单,不交货;没基础,他欺诈。

4、终止反倾销调查情形一一撤低认证

六、反垄断法

1、横断垄断协议一一量新价,他割抵。

2、垄断协议豁免一一保障研发增效,缓解公共强力。

3、认左市场支配地位因素一一他难依财技采售争份

4、反垄断委员会职责一一他评估协调政策指南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1、混淆行为一一混需造假

2、低价倾销例外一一淸降活效产业

3、不正当有奖销售一一质次不放,谎称有奖,他骗五千。

八、消费者法

1、消费者权利一一公安自赔尊评社知识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

2、生产者赔偿例外一一未投技术不在

九、银行业法

1、须经银监会批准的投资一一工农中建百分五财政

2、商业银行应经银监会批准行为一一他修范本所称5$

3、银监会监管职责范围一一股东高管自律规章,组织产品准入合作经营。

4、银监会现场检査措施一一查阅复制封存,询问检查系统。

十、证券法

1、公开发行一一两百不特泄

2、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一一3641泄向他

3、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情形一一继续迟付,未足改用。

4、股票交易暂停情形一一三年总分不具,违法假记不开。

5、债券交易暂停情形一一法条准用2年

6、重大事件一一方围变、购资泄,合同债务亏失生;三一监理董股控,破解分减并撤诉:

违法决策裁押卖,封停补保计错他。

7、内幕信息一一权利保高管,三十件收他。

8、股票上市条件一一三千二五十四亿,三年无假已公开。

9、债券上市条件一一一年发行五千万

10、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一一经询问,承保自管他。

11、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一一实缴1亿股东好,3年3亿没违法:

从业章程全场设,稽核风险控制他。

12、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业一一混同不公平,承诺他牟利。

1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一一撤破他,任消散。

1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3表决事项一一终止托管,运作管理。

15、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一一2亿5年1000人

16、终止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一一期满不具终止他

17、基金财产不得用于的投资或活动一一承销保贷过资无限责任,内幕控股管理超十范例。

十一、财税法

1、税收基本特征一一无法制

2、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一转让租赁偶然得,工薪承包个体户;股息红利加利息,特许稿酬和劳务。

3、免纳个人所得税情形一一员外保约修养,省奖国债补救。

十二、劳动法

1、不适用劳动法的情形一一外公雇农军

2、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条件一一劳录制,无重刑。

3、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解除合同条件一一调大病

4、裁员情形一一转化难整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一一十五女检察,劳他医伤病。

6、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情形一一他反报无保险

7、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情形一一威力限指令

8、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一一失散期待撤,破关吊死他。

9、应付经济补偿金情形一一撤吊期,协调整大病;破散关,威力限指令,他反报无保险。

10、最低工资不包括事项一一特补加福

11、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限制情形一一灾害事故,故障抢修;必须连续,假日检修:

国防上级,商供农副。

12、确左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的因素一一展业率低平

13、不属劳动争议纠纷一一个体承包泄伤病,家政社保让住房。

1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的案件一一劳工补赔保时休

15、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情形一一瞒造私权规程

十三、上地法和房地产法

1、可收回国有上地使用权情形一一销废共建期

2、划拨上地使用权范围一一水能公交,军机基地

司法考试必背知识点【四】:

52个司考卷一必背考点

52个司考卷一必背考点

【法的概念的争议】自然法学看内容不道徳的不是法。

分析法学看来源岀自国家才是法。

社会法学看实效有实效的都是法。

【国法】现行有效称国法国家制定成文法:

法院创制判例法国家认可习惯法其他职能类似法。

'‘国法”指一个国家正在实施的法。

包括两部分出自国家的国家法和出自社会的民间法。

国家法有三立法机关创制的成文法,立法机关认可的习惯法,法院创制的判例法。

【必背考点3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有三层岀自国家正式性;统治工具阶级性;物质制约社会性。

【注意】1、强调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分析法学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共有的观点。

2、法律主要体现并非仅仅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3、法律最终根源于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4法的价值】1、描述案件事实判断一句决泄价值判断。

2、秩序基础但非最高。

3、自由最高弹药受限制不害人(伤害原则),不冒犯(冒犯原则),还不能伤自己(家长主义或父爱原则)4、正义核心是平等。

一视同仁形式正义,合理妻别实质正义。

5、排序就是价值位阶。

兼顾冬方利益实现实质正义为个案平衡。

牺牲较小法益不能超出限度比例原则属之。

[5发的作用】1、法的作用对象是交互行为,即社会关系。

2、规范作用有五指引、评价、预测、教冇、强制。

指自己,评他人,测后果,冇大众,强违法。

3、社会作用有二阶级统治,公共事务。

4、局限性一、理性有限有空白,法律续造补空白。

二、语言模糊不确立,自由裁量不可免。

三、一般对个别,抽象对具体,法现僵硬性,个案不公正,合法不合理。

【必背考点6法的特征】1、规范性针对对象不特泄,适用次数可反复。

2、出自国家制左或认可。

3、普遍性效力最髙性:

适用平等性内容一致性。

4、权义性法有关注权利义务的双向性,英他规范有主要关注义务的单向性。

5、国家强制性+程序性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力量,但必须受程序规则的限制。

6、可诉性对公平可争讼,对法院可裁判(可适用)。

【必背考点7法律效力】1、效力来源强制力,道徳,习惯。

2、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普遍性。

3、对人效力和对事效力先于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4、生效的前提是公布。

5、同一机关制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

6、溯及力溯及从新不从旧,保障人权可以轻。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法律渊源】1、法律渊源即法律人做岀法律决泄时大前提即法律依据的来源°2、有明文规定效力的是正式渊源,否则为非正式渊源。

3、正式法源具有拘束力,非正式渊源具有说服力(参考价值)。

4、民事裁判中法源的选择规则是先正式法源,后非正式法源。

非正式法源对正式法源具有弥补作用。

5、我国的正式法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总法,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我国加入的条约等。

6、我国的非正式渊源主要但不仅仅有习惯、判例、政策。

【必背考点9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国家意志,以特圧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法律关系可从四个角度分类

(1)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为调整性,基于违法产生的为保护性。

保护性关系是对调整性关系的保护。

若A是B的调整性关系则B必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具有任意性的是平权性(横向)法律关系,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具有强制性的是隶属性法律(纵向)关系。

(3)权利人只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的是单向法律关系;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是双向法律关系。

三个以上关系组成的是复合法律关系。

(4)可独立存在的是第一性(主)法律关系,基于主法律关系产生的是第二性(从)法律关系。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

3、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必须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客体有物、行为、人身和精神成果。

活人的身体不能成为物权债券继承权的客体(3)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4、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有两要件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

(1)规范是前提和基础。

(2)以能否以当事入主观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必背考点10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是基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法律的规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归责原则有四合法(责任法泄)、公正、效益、合理。

3、法律责任的竞合即竞相符合,同时该当。

重要特征在于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不能同时共存,民法中侵权与违约,刑法中的想象竞合犯属之。

两责任如能共存则不为竞合。

4、免责的事由有时效、协议、自首或立功、履行不能。

5、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法的要素】1、法的要素二法律规范二法律规则+法律原则2、法律规则逻借上三部分假泄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逻辑上不可少,条文中可省略。

3、法律规则的分类

(1)从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为: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枳极义务,作为义务)和禁止性规则(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

(2)从内容的确立性程度明确具体确泄性;参照其他准用性:

授权制定委任性。

(3)从对人的行为限左的范用和程度允许选择任意性,

必须遵守强行性。

4、法律规则与原则的区别⑴规则相对明确具体、限制削弱自由裁量,仅关注行为共性:

原则反之,笼统模糊,赋予较大自由裁量的余地,可照顾行为的共性和个别性

(2)-个规则只关注一类行为:

原则的覆盖而大。

(3)规则以有全无的方式适用,原则相互冲突可共存。

5、法律规则与原则的适用

(1)先规则,后原则。

(2)法律原则在两个条件

下适用穷尽规则;个案正义。

(3)适用法律原则必须有更强理由。

【必背考点12法律规范的表述】1、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语言(法律语句)表述的。

语言之外不存在法。

法律规范和法律语句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是法律语句所要表达的意义。

2、法律语句有规范句和陈述句之分。

规范句是带有道义助动词的语句,有允许句(可以)和命令句(应当、不得)之分°陈述句是没有道义助动词的语句。

3、法律语句如果如果条文化就是法律条文。

4、规范性法律文件由规范性法律条文和非规范性法律条文构成。

5、规范性法律条文是表述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条文。

如刑法第232条。

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不是对应关系。

6、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是规左适用法律规范的技术性规左的条文,如法律槪念和F门术语的界左。

如刑法第14条对故意犯罪的左义。

7、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普遍的效力(针对对象是否特龙)、是否可以普遍适用。

各类法典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判决书是典型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必背考点13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1、法律适用的目标合理的决泄。

该决上在形式上要具有可预测性,实质上具有正当性。

可预测性又叫合法性,安泄性,正当性又叫狭义的合理性,合目的性,可接受性。

2、适用法律三步骤,查明事实作为小前提,寻找法律作为大前提,根据前提得出结论。

三步骤界限模糊可转化。

3、法律论证过程中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相结合,即大三段论套小三段论。

大三段论证明结论是否成立,为内部证成。

小三段论证明大三段的前提是否成立,为外部证成。

一句话,内部证成证结论。

外部证成证前提。

【必备考点14:

法律推理】1、演绎推理见法律适用步骤。

2、归纳推理从一类事物的个别现象中抽象概括岀这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

具有或然性。

英美法系法官的主要推理方法之一。

3、类比推理

(1)其模式是X规则适用于A案件,B案件与A案件在实质上相似,但

B案件在法律上空白所以,X规则适用于B案件

(2)在民事案件中,类比推理是填补法律空白的方法。

刑事案件中禁止不利推理。

4、设证推理,模式是如果X,则Y。

Y已经存在。

X可能存在。

【必背考点15法律解释】1、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受解释循环制约(整体部分循环说明)。

2、法律解释按以下位阶次序进行

(1)文义解释按字而含义解释。

(2)体系解释联系上下文。

(3)主观目的解释寻找立法者原意。

(4)历史解释现在和过去比,保持现在和过去一致。

(5)比较解释本国和国外比,借鉴国外经验。

(6)客观目的解释寻找当下最合理的解释。

3、法律解释体制

(1)立法解释在法律文字需要明确具体含义和需要明确法律适用依据时,全人常基于两央、两髙、两委提出的解释要求解释。

该解释与法律效力相同。

(2)司法解释两髙解释,公布30日内报全人常备案。

(3)政解释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解释。

(4)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本身需要明确含义和适用依据的由制左机关解释。

具体应用问题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解释。

【法律与道徳关系】1、法律与道徳都属于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规范性。

但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2、法律与道徳在本质上有无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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