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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转让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转让

  篇一:

公租房房屋租赁合同

  公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xxxx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号,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不能私拉乱接线路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

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

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6、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

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

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区域内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10、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

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

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4、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经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

按全县公租房价格进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乙方结清水、电、物

  业管理等费用后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规费。

卫生局委托卫生监督所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交付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坏性拆除。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的供水、供电部分从水、电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保护和维修。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退租

  

(一)乙方严禁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租期(整月)计算,余额退还乙方。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超期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转让给不符合本单位公租房使用人员资格人员使用的。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经办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20年月日日期:

20年月日

  篇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宅座落小区楼区(县)街号房号胡同住宅状况楼间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平平方米租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月租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

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

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

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

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

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

本合同中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签订合同者甲方:

(签章)__________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附件1装修和设备保管单名称单位数量门窗玻璃块水表块纱窗扇玻璃窗扇纸窗扇玻璃门扇包箱门(板门)扇壁(吊)橱门扇白炽灯个日光灯个水龙头个洗菜池个墩布池个大便器(坐、蹲)个水箱(背、吊)个漏电保护器个澡盆(坐、卧)个脸盆个洗手盆个电视天线插端个门锁把暖气片组煤气灶具套附件2一、_________房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填写房屋所属区、县局、公司或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字头简称。

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房屋填“东”。

_________字填写具体管房单位的简称。

如东四房管所管理的房屋填“东四”。

第_________号首先填写房管员的代号,然后划一横线,再编写租赁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中间不得空号。

如第1-001号。

中途与原户解除合同,与新户签订合同时,仍用原号。

分户的一户用原号,另一户编新顺序号。

二、房屋产别写明房屋的产权性质。

如直管公房写“直管”;自管公房写“自管”;代管产写“代管”;托管产写“托管”。

鉴于有的代、托管的私人房产亦使用此合同,可在代管、托管的后面加(私)字。

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方:

填写房屋的具体管理单位名称,如东四房管所。

经办人填写办理签订合同人的姓名,一般为房管员的姓名。

乙方:

为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一并填写清楚。

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承租人有变更,一律更换新合同。

新合同仍用原编号。

四、住宅座落一律填空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全称。

如住宅小区楼房,填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号,街(胡同)的房屋填_______街(胡同)_________号,同时要把计租表上各房间的房号填写上。

五、住宅状况结构:

填写房屋结构类别简称。

如砖混结构写“砖混”,砖木结构写“砖木”,并按楼、平房写在“楼”或“平”字的前面。

总使用面积:

填写乙方承租房屋的全部使用面积,即房屋居室、门厅、厨房、厕所、壁橱和阳台等附属面积的总和。

其中居室:

即把房屋居室的间数、面积写明。

六、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填写拟定合同期满的日期,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如1995年8月15日签订的合同,填“自1995年8月15日始至1998年4月30日止”。

七、月租金按甲方核定的租金数额填写(房改分步提租的租额分步分期填写)。

今后,如承租人不变,因其他原因租金有变动时,可在双方合同变动的一栏中加盖变更章,再在新的一栏中填写新租金,并在附记中注明原因,双方签字或盖章。

八、签订合同者签字、盖章甲方经办人系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经办人,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由承租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姓名须与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上姓名相一致。

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签时,承租人可委托他人代签,受托人持承租人的委托书、房屋进住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甲方经办人查验无误,方可代签,并须在签名后,写清其身份证号码。

九、签订合同日期一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记合同厨房、厕所,新房新租、超标加租或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及变动情况均记入附记。

十一、装修设备保管单要填写齐全,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备注或合同附记中写明。

  篇三: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0XX年06月02日10时39分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九五年四月五日

  篇四:

公租房使用权转让合同

  公租房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

  根据《公房承租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

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公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房)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

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

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房所在地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日内,腾出该公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

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篇五:

《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合同编号:

  当年粮店房屋租赁合同

  中国.北京

  当年粮店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北京当年丰埠商贸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

  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否)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非居住;

  。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交验签

  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

  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到租金为元/年。

  第二期到租金为元/年,第三期到租金为元/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元整(¥:

)。

本合同

  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支付房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房屋租赁发票。

  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户号:

(户名:

)中信银行支行:

,各期租金支付

  日期:

,,。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

  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8,由甲方承担,1,2,3,4,5,6,7,9,10,11由乙方承担:

(1)

  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

  (11)车位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

  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

  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

  给他人。

若乙方擅自转租或转让本房屋而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以开发商交付标准为准)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

  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

  屋主体结构,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45日通知对方,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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