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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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一月

 

 

前言

《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12年2月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45号)批准实施。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马鞍山市行政区划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迎来了跨江发展的历史机遇,区位优势愈加突出。

同时,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6年修订》等规划的出台,对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定位进行了重新调整,使土地利用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现行规划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适应新形势下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布局,进一步确保全市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现行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马鞍山市实际情况,开展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形成了《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简称“规划调整方案”)。

此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行政区划调整后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三区、三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土地总面积为404913.15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期限与现行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

各县(区)须在保证落实本规划调整方案下达指标前提下开展本行政辖区内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保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完善区域交通路网、保障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上、下级规划衔接。

1区域基本情况

1.1自然环境条件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东经117°53'~118°52'、北纬31°24'~32°02'。

区域内长江东西贯穿,东邻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北接滁州市全椒县,西毗合肥市巢湖(县级市),南泊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县,东南连芜湖县、宣城市宣州区。

市区北距南京市区45公里,南距芜湖市区40公里,205国道、宁芜铁路纵贯全市,临江近海,紧靠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安徽省的东大门、南京市的后花园,是安徽省融入长三角、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前沿城市,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马鞍山市属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

江南片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平原、丘陵呈带状分布,自东向西从丘陵、岗地逐渐过渡到冲田、平原圩区、沿江洲地;江北片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西、北以低山丘陵为主,多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岗地,岭北沿滁河有一狭长型圩区,中南部和沿江为长江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并间分散着小片的低岗山地。

全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区内降水季节性强,时空分布不均,5~9月降雨约占全年降雨的60%以上,多年平均降雨量1096mm,年平均气温15.6°C。

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沟塘密布,主要的河流有滁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青山河等,均属长江水系,较大的湖泊有石臼湖等。

1.2社会经济条件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

将原地级巢湖市管辖的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2012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03号):

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

至此,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由三区一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调整为三区、三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土地总面积由168573.80公顷调整为404913.15公顷,市区面积由35309.62公顷调整为73305.48公顷。

201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27.7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60万人,农业人口146.10万人,户籍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5.84%;根据抽样调查,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2.9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42.50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3.93%。

近年来,马鞍山市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趋势,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多项人均指标位居安徽省前列。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57.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6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59.5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14.16亿元。

1.3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马鞍山市土地总面积为404913.15公顷。

其中:

农用地300513.8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4.22%;建设用地67914.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77%;其它土地36484.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01%。

(一)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174924.2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8.21%;园地1128.0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38%;林地58997.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63%;牧草地20.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65443.7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77%。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55346.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1.50%;交通水利用地11118.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37%;其他建设用地1449.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3%。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26789.3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45%;农村居民点用地28557.4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2.05%。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4313.8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35%;水利设施用地6804.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02%。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49.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3%。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滩涂32507.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9.10%;自然保留地3976.7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0.90%。

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现行规划主要指标情况

由于规划实施后行政区划的调整,全市现行规划指标是指与“二调”衔接后马鞍山市现行政管辖范围内规划指标(包括原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的汇总量,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73641.67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48946.00公顷以上;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2811.51公顷、林地面积为54798.39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29.68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260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240.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687.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360.00公顷以内。

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05.8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4217.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1355.8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不少于11851.36公顷。

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6.05平方米。

2.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2006~2014年,全市因新增建设占用减少耕地5971.20公顷、生态退耕等减少耕地718.2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增加耕地6891.33公顷,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截至2014年底,马鞍山市耕地面积为174924.29公顷,比现行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的173641.67公顷多1282.62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保有量目标。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马鞍山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48946.00公顷,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确定实际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50563.88公顷,比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1617.88公顷,超额完成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同时,全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综合运用生物工程等措施提高了耕地质量等别。

(三)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情况

2009~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从62040.41公顷增加到67914.71公顷,净增加5874.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51297.08公顷增加到55346.75公顷,净增加4049.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从21685.97公顷增加到26789.34公顷,净增加5103.3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10743.33公顷增加到12567.96公顷,净增加1824.63公顷。

和“二调”衔接后规划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指标相比,截至2014年底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还剩余4685.29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1106.75公顷、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突破2102.34公顷、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还剩余5792.04公顷。

(四)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2006~2014年间,马鞍山市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3088.4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8530.74公顷、占用耕地5971.20公顷,分别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占农、占耕指标的80.27%、60.00%、52.58%;和规划指标相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3217.34公顷、占用农用地指标剩余5687.16公顷、占用耕地指标剩余5384.66公顷。

规划实施以来,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占农、占耕规模均未突破规划指标,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五)林业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

2005年马鞍山市园地、林地、牧草地等主要生态用地总面积为55475.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0%。

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生态功能用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地空间不断扩大,生态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截至2014年,马鞍山市园地、林地、牧草地等主要生态用地总面积增加到60145.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例提高到14.85%。

(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情况

2014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142.5万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26789.3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188平方米,比现行规划目标的126.05平方米多61.95平方米,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建立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的引导控制模式,积极做好规划能源、交通、水利、旅游、环保等基础设施用地安排。

据统计,已实施的重点项目如下:

1、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规划安排20个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已实施的项目有13个:

马鞍山长江大桥、宁安城际铁路、东环路改造(马芜高速)、314省道改道、205国道改造、东部环路、慈湖港区、芜申运河、S105合马路改建一级公路、马巢高速、海峡大道、通江大道、S206滁芜路。

2、水利设施项目

规划安排8个水利设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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