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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1、企业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企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3、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4、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5、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6、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7、企业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制度

8、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

11、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适用本制度。

一、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

3.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持召开轻伤、一般事故相关会议,并记录。

4.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召集人记录。

5.各单位安全员和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并记录。

二、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

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3.紧急会议:

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三、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综合管理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单位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安全员或各单位班组长(工段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四、会议要求

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

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

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

 

2、企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

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

每月不定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

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

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部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1.项目部检查项目

对工程施工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作业班组和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思想意识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项目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项目部对其所在班组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项目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班组负责人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班组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经理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门全和生产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门负责复查。

2.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3.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

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4、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分场/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3.要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6.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

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7.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8.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9.安全科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0.安全科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1.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5、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二、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或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处理。

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劳资关系。

四、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

对于在预防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五、奖惩措施

1.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后操作,经查出根据情节罚款50-200元,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3.擅自拆动或损坏脚手架(板)、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者,根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4.施工现场浪费水电资源,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种材料乱堆乱放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300元。

5.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劳务班组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根据情节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勒令停工整改。

7.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未经考核合格而自行上岗者,勒令其停止操作,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8.凡患特种病者,禁止从事相关特种作业,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9.劳务班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违规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每次罚款200元,在高空危险区操作不系安全带(绳)者,一次罚款100元,并勒令停止作业。

10.高空作业时造成材料和工具等坠落,每次罚款50-100元,由于物体坠落造成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责任者承担。

11.作业人员有意将东西从上往下抛掷,每抛一次罚款100-200元。

12.模板工拆模时无有效防护设施和无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应勒令停止操作,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指定通道通行者,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14.攀登脚手架、起重机架或乘坐吊篮上下者,每次罚款200元,吊篮运行中进行装卸者,罚款500元。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或非专业人员搭接线路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16.操作易触电机器人员作业时不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严禁其操作。

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17.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专业人员离岗时未按规定关闭电源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经济损失和责任。

18.拆除脚手架的材料,不按规定用绳子放行,乱抛、乱丢者,每件罚款100元。

19.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赌博或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罚款2000-50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0.年龄不满16岁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罚款1000元,并勒令退场;如有意隐瞒而雇佣未满16岁工人的,追究劳务队伍负责人责任。

21.工地上所有公司资产,严禁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挪用、偷盗,一经发现按资产价值的十倍罚款。

22.购买伪劣防护用品的人员除责令其自行销毁外,并处以购买价值50%的罚款。

23.对在生产中管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

2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1000-20000元罚款直至开除;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交由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25对遵守安全纪律表现一贯良好的队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其它未出项目针对项目部的奖惩措施相对执行。

 

6、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一、培训对象

1.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区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公司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区建委组织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公司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并定期参加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计划

公司每半年应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

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区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施工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由所在项目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7.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三、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即:

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四、安全培训登记

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7、企业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三、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五、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

以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及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为计提依据经安全小组审议决定资金投入量,安全资金经安全小组批准提取

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重大危险源评估

7、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8、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9保障安全所需的其他费用。

 七、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八、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由生产经理及安全小组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提出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

  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十、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十二、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8、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现场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问效。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

6.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光脚作业严禁裙子和喇叭裤;禁止爬架子和乘坐吊盘。

7.施工中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8.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9.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行。

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

10.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和使用。

11.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脚手架的搭设、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的架设必须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现场道路要畅通,有良好的排水系统,料具堆放要整齐,不超高,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转栏及设备安全标志牌,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13.施工现场要设消防通道及消防水源,设置消防警示标志,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14.及时发放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1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各科室科长的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组织制订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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