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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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三篇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三篇

篇一: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

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二、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如果对金牌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三、合作细则

1、乙方与甲方共同编写广告短信,家长答问,课程设计,招生策划,乙方为甲方选派初中老师团队。

2、甲方为乙方提供高中老师住宿,高中辅导教室。

乙方可付5000元的住宿和教室费。

开课两日内付清。

3、前期招生方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制定,招生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初中招生不利,需甲乙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开课后一周时间,乙方为甲方选派老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如果乙方招生不利,无需甲方住宿和教室,甲方应付乙方前期策划和选派老师的除房租预付款的费用

5、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五位初中教师(语数理化英)要开课前说明薪酬即代课费,开课3天内做出评价,认为不满意的辞退按说好的代课费给付已上课时,乙方可以再推荐一位同科目教师顶替。

3天内甲方没有提出,则乙方认为教师合格,不负责更换教师。

如教师离开需推荐顶岗教师,否则按违规处理

6、甲方对外地初中教师的交通安全要特别重视,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由于外地初中老师对甲方服务不周或代课费没有按提前约定给付导致的教师流失,乙方不负责再推荐教师。

三、7、乙方选派教师有义务推广金牌教育北京四中网校网络课程和新学年精品晚辅班。

四、招生宣传方式

1、对甲方现有学生进行宣传,利用甲方现有信息对暑假课程进行电销,短信群发等

2、由甲方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在各小区发放,设置宣传位;在考试期间在考场附近散发传单对暑期初高中课程进行统一宣传,由乙方承担宣传品制作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选派教师信息,教学成就,方便甲方宣传(例如将乙方教师打造为辅导名师等)

4、由乙方承担后续宣传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四、收费方式

1、七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阅读写作,写字25天共四门600元单科300元

2、八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物理25天共三门700元单科350元

3、九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理化英25天共四门1000元单科400元

五、提成

甲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如因乙方原因,教学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则乙方只得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

六、合同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对方有损害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七.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二: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

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如果对【学邦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二、收费标准:

(一)招学员

1.小学学员:

元/每人次;

2.初中学员:

元/每人次;

3.高中学员:

元/每人次;

四.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三: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经商议后决定,乙方以现金形式购买甲方学校的股份成为项目投资主体。

现甲方出开办益嘉艺学校,甲方占出资总额的%;,现按100股计算,每股按照现金人民币折算

大写乙方出资出大写为股,现甲占股占总出资的%。

乙占股占总出资的%。

二、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出资方未参与工作(即招生和上课)但不享有该项分配,参与方则享受该项补贴,即课时费补偿,现就此项费用做以下规定。

课时补偿=该学生课时费总额*35%

2、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三、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且自愿退伙后不享受其他任何补贴,以及不带走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退伙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且退伙不享受其他任何补贴,以及不带走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四、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乙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六、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七、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XX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

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七、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

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八、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九、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4、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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