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学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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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学资料
第一章导论
问题:
为什么要学习服务经济学?
●服务渗透在人们生活中方方面面,如餐饮服务、交通服务等等。
我们自己的福利和整个经济社会的福利都是建立在服务基础上的。
●制造和农业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消费的食物和产品总是有限的;然而,人们对体验性的服务的欲望是无限的。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经历着一场结构性的变革,美国经济学家富克斯在1968年称之为“服务经济”。
●新的工作主要由服务业提供,其中包括许多由高技术企业提供的高新职位。
不仅如此,服务业还对大学生提供了创业机会。
●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务经济的兴起
一、服务业的地位日益提高
二、服务业就业能力日益提高
工业化以来,英国和美国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的变动并不完全一致。
但仍然能够看出,服务业吸收就业所占比重表现为上升趋势,特别是在美国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三、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近30年来,随着世界各国服务业的迅猛发展,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流动逐步兴起,国际服务贸易开始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认为服务业和制造业有着显著的区别,两者存在泾渭分明的边界。
课程内容提要
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服务经济学研究对象
第三章服务业核算
第四章服务的需求与定价
第五章服务业增长
第六章服务业结构
第七章服务业竞争力
第八章服务业规制
第九章服务业对外开放与外包服务
第二章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一节服务和服务产品
一、服务的概念
“服务”既可以作为一个社会用语,又可以作为一个经济范畴中的概念。
就服务作为社会用语来说,一般的解释有两种,一是为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办事,二是任职。
作为社会用语,日本经济学家前田勇把它归纳为存在型用法和评价型用法。
存在型用法把提供某些方便的活动本身叫做服务,如送货服务、复制服务等;评价型用法把提供的做法叫做服务,这种服务一定和评价结合在一起使用,如这家商店服务很好。
就服务作为经济范畴中的一个概念而言,对服务的研究由来已久,但由于涉及到复杂的人类行为,即使在今天,给服务下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定义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其结果是国内外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能被普遍接受的权威观点。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来考察服务的含义,那么在经济思想史上,第一个阐明服务的特殊性质的重要经济学家当属亚当•斯密。
《国富论》中,斯密提出了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定义,“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
二、关于服务概念的各种观点
(1)斯密1776
(2)萨伊1803
(3)穆勒1848(4)巴师夏1850
(5)富克斯1968(6)希尔1977
(7)瑞德尔1986(8)佩蒂特1987
斯密(1776):
服务生产的易消失性是个现实问题:
“它们在其发挥职能的短时间内便消失”。
这个非物质方面使得它既不能贮存,也不能进一步交易。
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使从事的工作失去价值:
“服务很少留下什么痕迹和价值。
”
在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看来,服务无助于交易量的增加。
服务在这个意义上是非生产性的。
萨伊(1803):
无形产品是人类劳动的果实,同时又是资本的产物。
因为大部分无形产品都是这种或那种技能的产物,获得一种技能,总须先做一番钻研,而从事钻研就非预付资本不可。
萨伊是最早定义无形产品的,他所说的无形产品就是服务。
穆勒(1848):
服务是指劳动产生的效应并未固定或体现在任何物体中,即给予一种快乐,消除不便或痛苦,时间可长可短,但不会使人或物的性质得到永久性改善。
在这里,劳动是用于直接产生一种效用,而不是提供某种别的东西来给予效用。
穆勒指出,劳动生产的不是物品而是效用。
巴师夏(1850):
这(劳务)是一种努力,对于甲来说,劳务时他付出的努力,对于乙来说,劳务则是需要和满足。
劳务必须含有转让的意思,因为劳务不被人接受也就不可能提供,而且劳务同样包含努力的意思,但不去判断价值同努力是否成比例。
巴师夏认为,服务也是资本,是物。
劳动可以归纳为人们彼此提供服务。
富克斯(1968):
服务就在生产的一刹那间消失,它是在消费者参与的情况下提供的,它不能运输、积累和贮存,它缺少实质性。
富克斯最早对二战后美国的服务经济作经典型研究。
他的定义实际上是一种“特殊性”定义。
他于1987年出版了《服务经济学》一书,是西方经济学界第一部系统阐述服务经济理论的实证分析著作。
希尔(1977):
服务应定义为隶属于某一经济单位的个人或物品状况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事先经过该个人或该经济单位同意之后由其他经济单位实施的。
服务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这种变化是同一过程的变化。
希尔从“变化”的观点入手,切近服务的本质,避免单纯描述服务的特征,强调服务生产与服务产品的区别。
瑞德尔(1986):
服务是提供时间、地点和形态效用,同时给服务接受者或其所有物带来一种变化的经济活动。
服务是靠下列方式提供的:
生产者对接受者有所动;接受者提供一部分劳动;和接受者与生产者在互动中产生服务。
对时间、地点和形态效用的关注,标志着瑞德尔的定义超脱了将服务看做无形产品的传统定义。
佩蒂特(1987):
一种服务表示使用者的变形(在对个人服务的场合)或使用者的商品的变形(在服务涉及商品的场合)……所以享用服务并不含有任何可以转移的获得物,只是改变经济人或其商品的特征。
如果服务的一方对服务不拥有所有权,服务的商品化、市场化就无从谈起,因为产权式明确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
以上是西方经济学家关于服务概念的理解和演变,除此之外,马克思也曾对服务进行过论述,他关于服务的定义肯定了服务是使用价值,是劳动产品,是社会财富,可以投入市场进行交换。
如其所言,“收入的一部分同充当使用价值的商品价值,一部分同作为使用价值来消费的服务本身来交换。
”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斯密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观点,认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
”
马克思关于服务的定义肯定了服务是使用价值,是劳动产品,是社会财富,可以投入市场进行交换。
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了服务同其他商品的差别只是形式上的,商品具有实物的形式,而服务则体现为一种活动形式。
“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存在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
”
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对服务和服务经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陶永宽(1988),服务是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服务业可能体现在实物中;服务要从生产关系或服务关系上理解。
白仲尧(1990),经济的服务主要是围绕物质资料生产、流通和消费所提供的服务,在作为独立的专门活动的条件下成为服务产品。
高涤陈、白景明(1990),所谓服务经济,广义的说凡是为产品生产和消费提供服务的,都应属于服务经济活动之列。
黄维兵(2003),服务是一个经济主体使另一个经济主体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得使用价值。
袁春晓(2003),服务是“非实物形态的经济物品,或以无形形式提供的能够增加价值的活动。
”
黄少军(2000),概括了服务这个概念的模糊性主要产生自“无形产品”这个“古老的”对服务的限定词。
第二节服务的特征
一、各种商品与服务的比较
二、服务的特征:
1,服务一般是无形的,一方面,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明确的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在购买之后也只能觉察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本身。
2,服务的生产与消费时同时发生的,3,服务是难以贮存的,。
4,服务具有异质性。
同一种服务的消费效果和品质往往存在显著差别,这种差别来自于供求两个方面。
所以,服务质量标准也十分不确定。
第三节服务的分类
1、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
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Browning&Singlemann,1975)从服务的功能出发,将服务分为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
他们是最早提出了生产者服务业(Producer Services)概念的人。
2、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服务和政府服务
格鲁伯和沃克(1993)在研究加拿大服务业的增长时提出可以把现代生产中的一切服务分为三类,分别是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服务和政府服务。
其中,消费者服务是指消费者在私营市场购买的服务;政府服务主要是由政府为消费者使用而提供的服务;生产者服务是指生产者在私营市场购买的服务,用于商品和服务的进一步生产,也称作中间服务。
3,补充性服务、传统服务和新兴服务
根据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
4,从全球化角度对服务的分类
范德维克和查德威克(1989)按照全球化潜在的可能性以及全球化可能采取的方式将服务
5,分为六大类。
从两个方面着手对服务进行划分,其一是与商品的相关性,表示商品在服务传递中的重要性;其二是消费者与制造商的交往程度,表示服务传递过程中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相互作用的程度。
经济网络型、最终需求型、生产者服务、交易成本型服务
第四节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一般把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归纳为服务关系或交往关系。
●第三产业经济学以第三产业的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经济现象、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新学科。
●富克斯(1987)的服务经济学是第一部系统论述服务经济理论的实证分析著作。
富克国外学者对服务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理解更多是集中在服务本身或服务业发展的问题上。
●斯论述了美国服务业就业人数的增长规律、服务业生产率以及服务业工资收益、服务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的直接影响等问题。
●詹森(2006)的服务经济学将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于,服务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服务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服务经济的公共政策等内容。
二、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本课程我们的研究内容包括:
服务业核算、服务产品微观经济分析、服务业增长与结构变动、服务创新与服务业竞争力、服务业对外开放、服务业规制与公共政策等内容。
服务经济学与经济学是什么关系?
首先,服务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的分支,产业经济学是宏微观经济学的中间地带,称中观经济学。
因此,服务经济学与宏微观经济学均有不可割舍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服务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其次,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的科学,这也决定了服务经济学的内容。
三、服务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均衡分析与非均衡分析
●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
●建立经济模型等
第三章服务业核算
第一节服务业核算的原理和方法
一、服务业的定义
1、服务业的基本概念
美国经济学界提出了广义服务业和狭义服务业的概念。
狭义服务业是指排除流通部门即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等的非实物生产部门;广义服务业是指所有非实物产品生产的经济部门。
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的种类也在不断地增加,无论从定义概念还是从统计概念上,现代意义上的服务业都应该是广义的服务业。
经济合作组织(OCED)于1999年9月召开的工商政策论坛中对服务业作了如下定义:
“服务业是经济活动中一个门类分布广泛的群体行业,它包括高技术、知识密集型分支门类和劳动密集、低技能行业领域。
”简单的说,服务业与产品制作、采掘或农业没有直接联系,而是专以劳务、咨询、管理技能、休闲娱乐、培训和中介等形式进行的经济增值活动。
Jackson&Musselman都认为“凡是超过50%以上的收益由服务提供的企业,即可视为服务业”。
总结来说,服务活动由来已久,凡是不以有形产品生产和经营为主的经济活动都是服务活动,但是在大量提供服务活动的企业中,只有那些服务活动本事具有可交易特征,并且在整个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占有相当比例的企业,我们才认为其属于服务业。
正如“服务”最初是通过排他性来进行定义一样,作为承载服务活动的实体行业形式,“服务业”在经济学中也往往是通过“其他的”来进行界定的,服务业常被视为一种“非制造业产出的其他部门”。
而这种对服务业的排他法最为经典的定义莫过于“第三产业”这个概念。
经济学家Fisher于1935年在其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最先提出了“第三产业”的概念,并将这一概念用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划分,从而形成了三次产业分类法。
通常在统计服务业的各种统计量时,我们认为第三产业与服务业是一致的,其内涵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二、服务业的核算
1、服务业的核算起源
服务业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服务业生产核算也就是服务业的增加值核算,服务业使用核算也就是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进出口核算。
我国从1985年开始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服务业生产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那时开始。
我国从1989年开始试行、1993年正式开始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服务业使用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此开始。
2、服务核算的特点
服务的特点决定了服务业核算的特殊性。
根据服务业生产活动的性质,其产出分为市场产出、自给性产出和非市场性产出三种。
市场产出由市场生产者提供,市场生产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企业,包括商业饮食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广告和咨询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
它们的大部分或全部产品都要在市场上销售。
自给性产出是生产者自己生产并留作自身最终使用的货物或服务,如自有房屋拥有者为自身最终消费所生产的住房服务,企业自己生产并用于自身固定资本形成的货物或服务。
一般按照同类产品价格估价。
非市场产出由非市场生产者提供,由政党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机构组成,他们主要为全社会或部分居民提供免费或没有经济意义价格的服务。
联合国1993年做出规定,非市场服务的估价按照其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之和进行。
三、国际分类系统
目前,正在使用的最主要国际分类系统是《国际产业标准分类》,即ISIC。
联合国于1948年设计,58、68、90年三次修订。
其统计单位为活动类型,采用4级结构:
类别(categories)17个;类(divisions)60个;组(groups)159个;小类(classes)292个。
它还包括一项派生分类(NACE),以及两项相关分类(ANZSIC,NAICS)。
按照国际产业标准分类的原则,服务业的四大门类:
消费者服务业、生产者服务业、分配服务业,公共服务业
补充:
产业分类方法
《一》、三次产业分类法
1935年由费希尔首次提出,后来克拉克继承和发展了他的理论,建立了产业分类及统计体系。
Ø第一产业是指直接从自然界获取产品的产业
Ø第二产业是指加工取自自然界产品的产业
Ø第三产业是建立在第一、二产业基础上的非物质生产部门
《二》、生产结构分类法
1、两大部类分类法
2、农轻重产业分类法
3、霍夫曼分类法
《三》、生产要素分类法
Ø是按照劳动、资本、知识等生产要素的比重或对各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对产业进行分类的方法。
Ø具体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
《四》、标准产业分类法
1、国际标准分类法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是联合国为了统一世界各国的产业分类编制和颁布的《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索引》,1994年重新修订颁布。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实际上同三次产业分类法是一致的,且比后者更细致。
●根据国际标准分类法所作的统计有很高的可比性,为产业经济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并被广泛运用。
2,国家标准分类法
是指一国(或一地)政府为了统一该国(或该地)产业经济研究的统计和分析口径,以便科学地制定产业政策和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并根据该国(或该地)的实际而编制和颁布的划分产业的一种国家标准。
我国现行的标准分类法,是以三次产业分类为基础编制的。
自1985年以来经历4次修订,目前执行的GB2002版本。
《五》、战略关联方式分类法
战略关联分类法:
是指按照在一国产业政策中的不同战略地位划分产业的一种分类方法。
按照不同战略地位划分的产业主要有:
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基础产业、瓶颈产业、先行产业等。
四、服务业核算数据收集
从理论上看,服务业核算数据的详细程度取决于分类的详细程度。
从实践上看,则取决于统计局的资料来源状况和填报单位的填报管理负担。
服务业价格指数的测算比农业和工业更加困难:
a,服务产品是无形的,数量的观测有困难
b,服务活动本身很多是一次性的,缺少历史数据,如R&D;
c,服务质量很难量化
几种常见的构造价格指数的方法
投入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价格变动来代替产出价格指数。
绝大多数情况下,该指数都用服务业中相关行业的平均报酬率或是工资率来估算。
小时酬金法:
根据分产品营业总额除以总工时数编制的价格指数。
与投入法的区别在于营业额中包含有营业盈余、劳动者报酬及其他投入项构成。
收费率法:
反映的是标准类型的工作每小时或每天的支付率,它可以在计时或计天付酬的情况下使用。
如会计师或律师每小时的收费。
模型定价法:
要求取得各价格指数典型产品的报价,这种方法与前面方法的区别在于它是针对最终产品搜集报价,而前面的方法是针对最终产品搜集成本,有时填报单位很难提供。
奢侈品价格指数法:
是针对某一产品的一些可测度的特征进行测算。
这些特征进行加权得到某一产品质量变动的估算,应用于那些产品特征可以清楚辨认的领域。
但由于方法复杂,质量调整的因子确定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物量指标法:
直接测算某一特定产品的产出或支出,于是对应的价格指数等于现价产出除以不变价产出。
该方法比较适用于标准服务类型,因为其很难反映质量的变动。
产出价格指数法:
测算实际合同价格的变动。
理想的价格指数是实际服务价格,扣除了所有的折扣、税收,不包括工厂内交易的出厂价。
为了获取产出价格指数,统计部门首先需要与填报单位确定服务类型,并组织定期的特别调查来跟踪这些服务的价格,成本高不易组织。
第二节中国服务业核算的实践
一、服务业的范围
198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提出了三次产业分类和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必要性。
报告对三次产业作了如下划分:
第一产业:
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
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第一层次:
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
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
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
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2003年,国家统计局废止了上述划分,根据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三次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定。
新规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如下: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
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这15个服务行业均为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
1985年至1993年,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基本分类如下:
1.运输邮电通讯业,2.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3.金融保险业,4.房地产业,5.服务业,6.公用事业,7.科教文卫体育福利事业,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9.其他行业。
1994年以后调整后的产业部门分类是:
1.农林牧渔服务业,2.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4.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5.金融保险业,6.房地产业,7.社会服务业,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9.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2.其他行业。
二、服务业核算的现状
1、市场产出
市场产出是对营利性的企业进行核算,这些企业包括金融保险业、批发零售业、贸易、餐饮、交通运输、房地产、居民服务等。
计算方法是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作为基础资料来源,以营业收入作为总产出。
计算方法:
(1)计算出总产出和中间消耗,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消耗,得到增加值;
(2)计算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相加,得到增加值。
2、自给性产出
自给性产出包括企业或居民自产自用的产品,和拥有自有房屋的住户自己生产自己使用的住房服务。
其中,企业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其产出都统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价。
农民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在农业总产出计算过程中,也都统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了估价。
自产自用的住房服务,按照房屋的虚拟折旧计算。
3、非市场产出
服务业中非市场产出占有很大的比重,包括的行业有水利管理业和地质勘探业、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保障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由于这部分行业的基础数据不是很健全,没有详细的企业会计财务数据,因此,除第三产业普查年份以外,常规年份根据普查年份的增加值推算。
增加值核算主要是按照收入法,根据劳动工资统计的就业人数和工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统计的当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劳动者报酬和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以两项相加得到增加值。
三、服务业核算存在的基本问题
1、资料来源问题
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存在的资料来源问题,最主要表现在核算范围不全,即本应统计的东西却在核算过程中漏掉了,使得核算结果只能包括整个服务活动的一部分,最终导致服务业增加值得低估。
造成服务业核算范围不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许多服务行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没有建立起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制度,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从事的物业管理、计算机服务、租赁服务、信息咨询、会计师服务、律师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其经常性资料来源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二是有关管理部门的服务业统计一般仅限于本系统,范围过窄,而且重实物量统计,轻价值量统计,满足不了服务业核算的需要。
另外,由于人手严重不足,有些已有的部门统计资料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2、核算方法落后
核算方法问题中比较突出的是非市场产出核算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核算方法单一,增加值的核算仅仅采用收入法。
第二,推算系数使用时间过长。
大部分服务业没有常规的年度财务统计,因此,这些行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计算中,需要根据第三产业普查年份的系数进行推算,但是,两个普查年份之间时间是十年,时间过长,不能确切的反应服务业发展的实际。
第三,新经营方式的产出反应不全面。
服务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数据大多是系统内行政记录,系统外或者是个体私营企业,往往数据缺乏。
3、服务业计价过低
中国服务业增加值的估计主要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