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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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编号:
时间:
年月日
申
请
人
姓名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认
定
对
象
名称
地址及位置
产权单位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名称
结构或形制
年代
用途
照片:
备注说明:
年月日(公章)
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编号:
时间:
年月日
申
请
人
姓名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认
定
对
象
名称
质地
尺寸
保存状况
来源说明
照片:
备
注
年月日(公章)
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编号:
时间:
年月日
申
请
人
姓名
XXX
居住地址
XXX乡/镇XXX街道/村XX号
户籍所在地
平谷
身份证号码
110xxxxxxxxxx
联系电话
010-XXXXXX
电子邮箱地址
XXXX@XXX.COM
认
定
对
象
名称
XXX
地址及位置
XXXX乡/镇XXX街道/村
产权单位名称
XXX
管理使用单位名称
XXXXX
结构或形制
木质结构
年代
不详
用途
XXX场所
照片:
备注说明:
年月日(公章)
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编号:
时间:
年月日
申
请
人
姓名
XXX
居住地址
XXX乡/镇XXX街道/村XX号
户籍所在地
平谷
身份证号码
110xxxxxxxxxx
联系电话
010-XXXXXX
电子邮箱地址
XXXX@XXX.COM
认
定
对
象
名称
XXX
质地
陶
尺寸
高XX宽XXX
保存状况
残缺
来源说明
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现
照片:
备
注
年月日(公章)
国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审核
申请函标题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级别
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
现使用用途
变更后使用单位
变更后使用用途
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理由、使用期限、文物保护措施、负责人、文物安全责任人):
申请单位(印章)变更后使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意见:
1、(文委出具意见)
2、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变更后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文物建筑,确保文物本体及消防安全。
3、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制定的各项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4、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需有重新申请。
5、若在使用中对文物本体造成损毁、破坏,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6、若该项申请事项涉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迳由你单位联系办理。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变更后使用单位、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国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审核(范本)
申请函标题
关于将XXXX庙辟为村史陈列馆
申报单位
平谷区XXX乡/镇XXX村委会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XXXX寺庙
级别
区级
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
XXXX村委会
现使用用途
库房
变更后使用单位
XXXX公司
变更后使用用途
展示展览
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理由、使用期限、文物保护措施、负责人、文物安全责任人):
因XXX原因,将现为XXX库房的XXX寺庙,作为XXX村史馆使用,使用期限为XXXX天,使用期间我们已做好XXX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负责人:
XX
安全责任人:
XX
申请单位(印章)变更后使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意见:
1、(文委出具意见)
2、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变更后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文物建筑,确保文物本体及消防安全。
3、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制定的各项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4、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需有重新申请。
5、若在使用中对文物本体造成损毁、破坏,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6、若该项申请事项涉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迳由你单位联系办理。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变更后使用单位、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利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
申请函标题
主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申请内容:
(包括:
主办时间、具体位置、活动内容、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
主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1.(文委出具意见)
2.严格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预案实施,确保文物本体及消防安全。
活动现场的用电设备须按规范操作,对用电安全负荷提前予以确认。
并配备必要、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现场严禁使用明火。
现场必须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负责人。
4.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制定的各项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5.若对文物本体造成损毁、破坏,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6.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须重新申请。
7.申请内容若涉及公安、消防、园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迳由你单位联系办理。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999602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主办单位,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利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范本)
申请函标题
关于举办XXXXXX活动的申请
主办单位
XXX公司
联系人
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XXXXXXX寺
申请内容:
(包括:
主办时间、具体位置、活动内容、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
我公司因XXXX纪念日,在平谷区XXX乡/镇XX村/街道XXXXXX寺举办XXXX活动,此次活动内容为:
XXXXXXXXXXXXX.........
活动时间为:
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历时XX天。
活动负责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
主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1.(文委出具意见)
2.严格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预案实施,确保文物本体及消防安全。
活动现场的用电设备须按规范操作,对用电安全负荷提前予以确认。
并配备必要、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现场严禁使用明火。
现场必须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负责人。
4.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制定的各项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5.若对文物本体造成损毁、破坏,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6.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须重新申请。
7.申请内容若涉及公安、消防、园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迳由你单位联系办理。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999602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主办单位,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区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批准
申请函标题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文物级别
☑区级
□登记在册
项目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保护措施(包括:
1.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或文物建筑进行必要的加固;2.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同意保护措施;)的形式:
工程名称:
面积:
周边:
保护措施:
专家意见:
专家名单:
项目申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意见:
1、原则同意所报原址保护措施。
2、请严格按照所报措施及我局意见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3、建设工程如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
4、已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列入你单所报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原址保护等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6、(文化委意见)
7、(文化委意见)
8、你单位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
区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批准(范本)
申请函标题
对XXXX寺庙进行原址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XXX寺庙
文物级别
☑区级
□登记在册
项目申报单位
XXXX公司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保护措施(包括:
1.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或文物建筑进行必要的加固;2.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同意保护措施;)的形式:
工程名称:
XXXXX建设工程
面积:
XXX平方米
周边:
涉及XXXX寺庙
保护措施:
加建围墙,施工期间进行震动监测,采取外挂式加固措施。
专家意见:
........
专家名单:
XXX、XXX、XXX
项目申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意见:
1、原则同意所报原址保护措施。
2、请严格按照所报措施及我局意见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3、建设工程如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
4、已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列入你单所报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原址保护等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6、(文化委意见)
7、(文化委意见)
8、你单位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申请事由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建设控制地带类别
申请内容:
(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
申请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1、(文化委意见)
2、(文化委意见)
3、(文化委意见)
4、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
如有变更,需有重新申请。
5、请据此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申请单位、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市文物局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范本)
申请事由
X公司业务用房
申报单位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
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XXXX寺庙
建设控制地带类别
三类
申请内容:
(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
XXXXX公司业务用房,位于XXX寺庙的三类建控地带内。
规划建筑高度XXX米。
地上建筑面积XXX平米(地下面积XXX平米)。
整体建筑风貌采用XX装饰,协调文物整体景观风貌。
申请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1、(文化委意见)
2、(文化委意见)
3、(文化委意见)
4、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组织实施。
如有变更,需有重新申请。
5、请据此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本审批表一式五份。
审批机关、申请单位、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市文物局监察执法队、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修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批准
申请函标题
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级别
项目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工程概况:
1.近年修缮情况概述:
2.文物勘察现状情况:
3.文物修缮的必要性:
4.修缮范围、规模、内容及主要保护措施: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
6.专家论证意见:
①对文物保护的原则的评价:
②方案的可行性:
③结论性意见:
7.参加论证会专家(不少于3名):
项目申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意见:
1、文物修缮必须坚持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不得改变文物原状。
此项工程应以“最小干预”和“最大限度的保留历史信息”为原则,以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原则同意此工程,请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遇方案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3、(文委出具意见)
4、(文委出具意见)
5、文物建筑内部装修应遵守《北京市文物建筑装修暂行标准及管理规定》。
6、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前请及时办理开工等相关手续(注册登记表网上下载)。
施工中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
7、你单位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999602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
修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批准(范本)
申请函标题
关于XXXXXXXXXXX的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
XXX寺庙
文物级别
区/登记在册
项目申报单位
XXXX公司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XXXXXX
申报工程概况:
1.近年修缮情况概述:
XXX年至今已对该寺庙进行修缮,XX投入资金XX万元。
2.文物勘察现状情况:
文物古建筑XX寺庙位于XXX镇XX村,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投入资金约XXX万元。
该庙现状:
墙体酥碱开裂、大木结构走闪、屋面漏雨、油饰彩画脱落严重。
3.文物修缮的必要性:
从现在勘察情况看,应尽快对古建筑进行抢险加固修缮,以保证文物本体及人员安全。
4.修缮范围、规模、内容及主要保护措施:
(依照前期设计图纸)修缮范围:
山门、院墙、地面铺装、正殿、东西配殿及耳放。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
6.专家论证意见:
①对文物保护的原则的评价:
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原则。
②方案的可行性:
基本可行
③结论性意见:
原则同意设计方案。
7.参加论证会专家(不少于3名):
XXX、XXX、XXX
项目申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意见:
1、文物修缮必须坚持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不得改变文物原状。
此项工程应以“最小干预”和“最大限度的保留历史信息”为原则,以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原则同意此工程,请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遇方案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3、(文委出具意见)
4、(文委出具意见)
5、文物建筑内部装修应遵守《北京市文物建筑装修暂行标准及管理规定》。
6、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前请及时办理开工等相关手续(注册登记表网上下载)。
施工中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
7、你单位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999602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