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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全编.docx

医院管理制度全编

一、行政职能

1.院长职责6

2.业务副院长职责6

3.行政副院长职责6

4.院总值班制度7

5.请示报告制度7

6.会务管理规定7

7.会议制度8

8.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9

9.各种休假管理规定9

10.领导深入科室制度11

11.院外监督员会议制度11

12.社会监督制度11

13.重点部门管理规定11

14.接待工作暂行规定12

15.信访工作制度12

16.大事记载规定12

17.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守则13

18.院办公室职责13

19.院办公室主任职责13

20.公章使用管理规定14

21.人事管理工作制度14

22.人事管理工作人员职责14

23.离退休制度15

24.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15

25.微机室工作制度15

26.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职责16

27.图书管理员职责16

28.打字室工作制度16

29.打字员职责17

30.档案保管制度17

31.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17

32.档案统计制度17

33.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7

3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18

35.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18

36.档案借阅制度18

37.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18

38.照片档案管理规定18

39.收发室人员职责19

40.车辆管理制度19

41.医务办职责19

42.医务办主任职责20

43.质量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制度20

44.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20

45.信息工作员职责21

46.岗前教育制度21

47.健康教育工作制度22

48.健康教育工作职责22

49.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22

50.病案管理员职责22

51.病案借阅制度22

52.病历质量控制制度23

53.医疗登记、统计制度23

54.护理部主任职责23

55.护理部干事职责24

56.科教工作职责24

57.器械科职责24

58.器械科工作制度25

59.药剂科主任职责25

60.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25

61.药房工作职责26

62.药房工作制度27

63.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28

64.财务科职责28

65.后勤办职责28

66.后勤办主任职责28

67.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28

68.安全保卫制度29

69.院综治办负责人职责29

70.保卫科职责29

71.保卫工作人员职责30

72.安全防火制度30

73.联防队员职责30

二、党群部分

1.党支部职责

2.党支部书记职责31

3.党支部办公室职责31

4.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32

5.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措施32

6.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33

7.政治学习制度33

8.会议制度34

9.“三会一课”制度36

10.纪律检查工作制度36

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7

1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措施37

13.医德医风考评办法38

14.党支部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守则38

15.关于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措施39

16.团委会职责39

17.团支部书记职责39

18.统战工作职责40

19.院工会主席职责40

20.工会委员会职责40

21.计划生育管理规定41

22.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41

23.计生办工作制度41

24.关于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规定42

三、后勤部分

1.后勤办职责42

2.后勤办主任职责42

3.后勤值班制度42

4.(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3

5.仓库物资管理制度43

6.物资供应采购员职责44

7.物资供应保管员职责44

8.物资验收制度44

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5

10.电工职责45

11.电工工作制度45

12.水管理工作职责45

13.维修工作职责46

14.维修工作制度46

15.锅炉岗位工作职责46

16.锅炉班班长职责46

17.司炉工职责47

18.锅炉房工作制度47

19.锅炉房交接班制度47

20.洗衣工作职责48

21.洗衣房工作制度48

22.送氧岗位工作职责49

23.绿化工作职责49

24.卫生员工作岗位职责49

25.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9

26.污水处理员工作职责50

27.职工食堂卫生工作制度50

院长职责

一、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基建、总务等工作。

二、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六、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七、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十、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十一、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业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六、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人的入院情况。

八、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九、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行政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基建和总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审查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预决算,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医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八、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五、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六、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八、重大经济开支。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十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十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会务管理规定

一、院办公室负责承办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全院职工大会及院领导委托承办的其他各类会议。

二、院支部会议由支部承办。

三、其他业务性会议,分别由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有关部门承办。

四、院长办公室负责草拟下周会议活动安排表,报院长审定,于本周末发至各有关科室。

各有关科室据此按时参加或组织会议,承办会议者负责会务。

五、院长召集的各种专题会议,由院长办公室秘书跟踪记录。

六、会务组织程序:

(一)按每周会议安排表准备好会议室;

(二)拟好会议议程,开会前一天呈送会议主持人;

(三)通知到会领导,会前半小时加催;

(四)会议承办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室(会场),按时清点到会人数,及时催请未到者。

七、做好会议记录。

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及部分专题会议会后,要整理会议纪要。

纪要一般在会后一日内完成印发。

八、院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当同时召开的会议较多时,院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

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可邀请其他院级领导与会。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

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

每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

院周会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院长、书记联席会(党政领导联席会)

院长、书记联席会由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经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和院办公室主任参加。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由院长、书记商定。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决定医院发展建设、民主管理、人事调配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院长、书记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总结当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周任务。

五、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

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的工作。

六、医院工作信息发布会

医院领导每季度向全院职工或科室负责人发布一次院内信息,主要介绍医疗教学、物资供应、财政收支、基本建设、技术培训、思想工作、党团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信息发布会由院办、党办准备。

七、职代会:

每年举行一次,由工会筹备,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下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院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

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院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月工作检查测评;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千元以上设备的引进,500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对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三、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

院长、支书、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秘书,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院长办公会召开时间: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和主持,当院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召集主持。

六、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作好准备,认真填写议题内容,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长同意,在开会的两天前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汇集后送交院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七、院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

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重大问题请上级决定。

八、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

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院长办公室秘书认真作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科室贯彻执行。

九、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院长办公室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各种休假管理规定

一、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

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

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二)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三)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四)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六)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

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七)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八)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九)“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法定十天)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

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三)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

(四)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

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1)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务院国发(81)52号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

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

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

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五、丧假

1、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

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六、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

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院外监督员会议制度

一、院外监督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由院办负责安排,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内容:

通报医院工作和发展建设情况,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凡能办到的尽快落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取得谅解。

四、院办、党办分别做好会议记录,年终归档。

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二)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三)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四)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五)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六)公开重大检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七)公开张贴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重点部门管理规定

一、重点部门主要是指关系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职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财务科、档案室、电脑室、设备集中的科室、配电室等部门。

二、对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使用,不适合的要立即调离或撤换。

三、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四、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五、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以上规定由院综治办负责监督执行,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一、凡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应邀来院帮助工作和协作单位的客人,其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车票等接待工作,均由对口业务单位具体负责安排,院长办公室协助。

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办理。

二、来客尽量就近安排住宿。

住宿费由客人自理。

需院负担住宿费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安排。

三、来客就餐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上级领导或请来指导工作的专家,经院长批准,可安排接待餐,(其余人员由院办公室批准安排工作餐)。

四、严格接待审批手续,缩小接待范围。

接待客人一般不上白酒,易拉罐饮料和烟,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五、审批手续:

凡来客食宿接待,对口接待单位事先确定人数、费用限额,填写来客用餐申请单,报院长办公室经院长批准。

不履行批准手续,费用不予报销。

六、接待来客使用汽车,一般只在市区内使用,若需长途用车,需经院长批准,市区内用车由院办公室批准。

信访工作制度

一、医院党政领导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原则上每半月一次三、各科室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党办、院办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催办。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大事记载规定

一、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医院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需要结合日常工作,记载和保存医院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搞好大事记。

二、记载的内容:

(一)党委和医院行政的命令、指示、计划、决议、措施、会议及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

(二)医疗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医疗措施制订,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差错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三)科学研究工作的重大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四)医院基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五)购置重要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总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

(七)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集会、活动(包括业务性集会和活动),以及参与发表各种声明等活动。

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树立“三服务”思想(即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谦虚谨慎。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不能办到的应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四、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工作认真负责,对基层科室请示问题,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善始善终办好,不属于本职范围也要主动向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推诿扯皮。

五、坚持请示报度,凡遇到超越自己权限或按常规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请示联系,然后再做答复。

六、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讲卫生,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院办公室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安排各种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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