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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海淀区“十二五”时期

教育发展规划

2011年6月21日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1年9月

目录

一、发展基础………………………………………………

(1)

二、指导思想………………………………………………

(2)

 三、基本原则………………………………………………(3)

优先发展………………………………………………(3)

促进均衡………………………………………………(3)

育人为本………………………………………………(3)

改革创新………………………………………………(3)

提高质量………………………………………………(3)

四、发展目标………………………………………………(4)

教育普及水平更加领先………………………………(4)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4)

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4)

教育设施设备更加完善………………………………(4)

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健全………………………………(5)

五、重点工作………………………………………………(5)

(一)大力发展公办为主的学前教育…………………(5)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6)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7)

(四)发展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8)

(五)实施全纳优质的特殊教育………………………(9)

(六)加快发展惠及全民的继续教育………………(10)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11)

(八)积极引导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13)

(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14)

(十)支持区域高等教育发展………………………(15)

(十一)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16)

六、保障措施……………………………………………(18)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18)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19)

(三)依法增加教育经费投入………………………(19)

(四)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

(五)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21)

(六)加大教育督导力度……………………………(22)

(七)推进教育改革创新……………………………(23)

(八)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2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执行时期,是海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海淀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时期。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海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淀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素质教育有效实施,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不断完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成人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居民终身学习的能力显著增强,我区被评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目前,海淀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75%,47%以上的户籍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教育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主要发展指标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今后五年,海淀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必将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现在,海淀教育发展水平与首都和海淀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依然是海淀教育发展面临的基本矛盾;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择校现象依然比较严重;由于学生数量急剧增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工作还没有取得明显进展;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特别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体制还不健全;保证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鼓励更多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统筹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学习型海淀的工作任重道远;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的任务有待加快落实。

教育资源是促进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宝贵资源,人才优势是海淀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突出优势。

海淀区作为人力资源密集和教育事业发达地区,有条件、有责任在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实践中走在全市和全国前列。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增强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改革创新的发展意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领先发展、科学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海淀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和谐幸福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保障。

三、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促进均衡。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扶持困难群体,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努力为学生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优质教育,努力为居民提供方便多样的终身学习服务。

育人为本。

尊重和关心每个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主动、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教育发展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海淀教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提高质量。

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有效性、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升教育质量的实践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出优势和特色,创办更多名校、涌现更多名师、培育更多英才。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在全市和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城区,教育整体质量、教学基础设施、师资水平和教师待遇全国一流,北部地区教育质量达到南部地区平均水平,创办国内领先、世界水平的海淀教育。

教育普及水平更加领先。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3至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比例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7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以上,户籍人口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0%以上。

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

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20所以上,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达到40所以上,市区级高中示范校达到20所以上,建成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10所示范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各级各类特色校达到40所以上,70%以上的小学生在素质教育优质校就读,60%以上的中学生在示范校就读。

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统一,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教育设施设备更加完善。

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教学设施达到全国一流,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40%的中小学教室实现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20%的中小学基本建成数字校园,教师研修网、终身学习网等覆盖全区、便利师生和市民学习的教育网络平台不断完善。

  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实验取得明显成果,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

五、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公办为主的学前教育

1.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办园,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新建40所幼儿园,加大对现有幼儿园的改扩建力度,全区3至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

健全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市区级社区早期教育示范基地,为0至3岁婴幼儿教育提供多元、专业的服务与指导。

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合理确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和收费标准,保证公办园可持续发展。

完善对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幼儿园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和奖励的制度。

加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力度,健全配套幼儿园接收、承办和管理机制,保证配套园与住宅同步规划和建设并及时交付教育行政部门。

加大对民办园的支持和管理力度,制定引导支持民办园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办法。

实施全纳教育,基本满足残障儿童及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及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3.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规模。

创建8所市级示范园,全区市级示范园数量达到20所,占全区园所总数10%以上。

创建10所一级以上幼儿园,一级幼儿园达到园所总数70%以上。

将民办园、农村中心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

4.强化工作指导,提高保教质量。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全面推进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

落实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保教人员队伍建设。

优化幼儿园办园理念和课程建设,培育办园特色,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切实减少校际差距。

继续推进名校承办、委托管理、结对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相对薄弱学校跨越式发展。

充分发挥小学学区的统筹协调功能,促进学区内各小学教育发展相对均衡。

推进初中学校协作体建设,加快提升初中办学水平。

实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特级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按一定比例全职或兼职支教。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双向交流工作。

落实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教师职称评定和骨干教师评定制度,引导骨干教师向办学相对薄弱学校流动。

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减少校际之间教师收入差距。

加强海淀教师研修网和优秀课程资源库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推进“小升初”办法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办法。

加大对发展有实效、办学有特色中小学的宣传力度。

6.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资金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配置和教师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认真总结农村地区中小学提高办学水平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抓住北部地区建设和城乡结合地区改造的契机,在北部地区和城乡结合地区新建一批中小学,使农村地区成为优质教育资源新的聚集地,实现北部教育水平与南部城区基本相同。

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实施农村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

建立由教研、科研人员和特级教师组成的教学指导团,定期深入农村学校,指导农村教师专业发展。

7.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巩固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和区级高中示范校创建成果,开展中小学特色校创建活动,引导学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办出特色。

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达到40所以上、市区级高中示范校达到20所以上,建成40所以上中小学特色校。

8.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

加大公办校接收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已批准的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的支持和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未经批准的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工作。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9.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制定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评估标准,建立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和制度,为高中学校的特色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通过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引导高中学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建成15所具有比较稳定、独特教育风格和鲜明文化特征,育人效果突出,充满办学活力的高中特色校。

10.建立高中特色课程体系。

在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构建有利于高中学生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

赋予学校更大的课程管理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开发、建设特色课程。

创新教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设灵活多样、适合学生发展的高中选修课程。

针对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设计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

11.探索普职融通、高中与大学联合育人机制。

加强普职融通的研究,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学生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技能教育内容。

开展高中和大学联手设计校本课程、共同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共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试点。

建立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共享教育资源的机制。

(四)发展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

12.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北部地区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更好地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为高校输送合格新生、为中学提供技能教育、为居民奉献社区教育的作用,推进职业教育精品化进程。

建设国家级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衔接的探索,建成6个市级职业教育名牌专业和10个区级重点特色专业。

13.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校企互动、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机制。

以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建设一批与现代企业发展同步的校本教材,促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衔接。

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教育分级制度试验,建立以技能水平、创新能力和就业质量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4.建设产学研训一体化实训基地。

重点建设网络技术、媒体制作、计算机检测与维修、动漫制作、金融事务、电子商务、烹饪技术、财会、美容美发和学前教育等10个校企合作、产学研训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地的使用效益。

(五)实施全纳优质的特殊教育

15.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扩大培智学校办学规模,加强特殊教育中心建设。

完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在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工作,建立随班就读评价制度,开展随班就读个性化教育研究,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智障学生的职业教育。

16.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加大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学校。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

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全区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高标准完成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达标工作。

(六)加快发展惠及全民的继续教育

17.健全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大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

创新学习制度,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18.广泛开展社区教育。

完善以中关村学院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和职业学校为骨干、居民小区市民学校(村校)为基础的三级社区教育体系。

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开展“市民学习品牌”创建活动。

完善农村地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和村级社区教育学校的建设。

继续开展职业学校送教下乡活动,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学习服务。

充分发挥我区高校云集,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在建设学习型城区过程中的基础性、主体性功能和作用,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市民学习品牌”、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和教材。

创新学习制度、方法和手段,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

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建设,建成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志愿者队伍和工作信息库,为居民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内容和更为便捷的学习服务。

19.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

健全学习型城区建设统筹领导体制,完善工作分工、评估检查、总结表彰、工作研讨交流、队伍建设和信息统计等工作制度,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培育和表彰一批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先进单位和示范典型,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0.坚持德育为先。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

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工作体系,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和理想信念教育,形成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教育格局。

加强思想道德、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视多元文化理解教育、生命教育和生态教育。

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挖掘学科德育内涵,加强德育校本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突出实践体验,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喜闻乐见、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促进德育内化。

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德育工作,建好海淀德育之窗,建设德育主题论坛和校园网站工作室,充分发挥“数字德育”的育人功能。

以社会大课堂建设为载体,统筹海淀丰富的教育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营造全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环境。

加强以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和团干部为重点的德育队伍建设。

开展德育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推进德育特色学校建设,引导学校结合实际,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德育体系。

重视工读教育,改善工读学校办学条件,深化工读课程改革,不断提升工读教育水平。

21.不断深化课程改革。

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有序开展校本课程建设,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完善实验教材审查机制,健全学生选课、学分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健全课程管理、课程评价、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水平评价制度,建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管理制度,完善地方课程报审与备案制度。

鼓励教师主动开发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中小学与职业高中、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资源支撑。

深入开展坚持能力为重,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

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完善区校两级“双向立体互动”的教研模式,建立以校为本、校际联合、网络支持、研训一体的校本教研保障机制。

2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健康第一,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坚持和完善1+X体育模式,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加大学生食堂建设力度,实现80%的中小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改善学生体检条件,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增强学生体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提升心理咨询教师专业素质。

加强美育,丰富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和民族艺术进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以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为龙头,带动全区各学校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继续加大对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社团的支持力度。

重视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

推进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教育实验区各项工作。

建成海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加快教学辅助中心建设。

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汉字书写水平。

23.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切实减少课堂教学低效现象,提高教学有效性。

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小学生减负工作率先取得明显进展。

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报告制度。

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的课余生活,尊重子女有益的兴趣爱好,保障子女的休息时间,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

(八)积极引导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4.科学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结合海淀区实际,对民办教育进行科学规划和宏观统筹。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

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促进民办中小学办出水平、办有特色,鼓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加快精品化、集团化发展,创建10所示范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5.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探索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奖励资助力度。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26.依法完善对民办学校的管理。

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完善民办教育行政执法和督导制度,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变更与退出机制。

推进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做好民办培训机构组建工会工作,落实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探索建立民办培训机构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做好民办教育行业自律、质量评估工作。

(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27.广泛开展国际理解教育。

巩固奥运教育成果,推进中小学深入开展“一校一国”活动。

通过专题教育、模拟联合国、校内主题活动、研究性学习等多种途径,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适应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要求,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际规则、具备能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8.完善国际教育体系。

统筹区域国际教育资源,构建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相互衔接、机制灵活的国际教育体系。

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具有接受境外学生资质,促进中外学生共同学习的基础教育学校。

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办好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推进双语教学实验,在实验学校探索建立各学段纵向衔接的双语教育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举办国际部。

建成集学前、小学和中学教育为一体的国际学校。

29.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邀请境外教育专家到海淀讲学或交流。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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