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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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3分)
一、建筑分类
●按使用性质分类
民用建筑。
按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民用建筑的分类见表。
计算建筑高度时一定要画图,先画出标高线,再画地面、顶层,这样不容易出错。
●计算建筑高度时一定要画图,先画出标高线,再画地面、顶层,这样不容易出错。
●计算建筑高度时,屋面坡度应≥3%才视为为坡屋面,<3%视作平屋面。
●台阶式地坪建筑分别计算高度时,除了满足防火墙、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要求,还要满足较低一侧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h-规范只说了三个点,但是图示新增了一个点。
●高度和标高是两回事儿,切勿混肴。
●住宅高度计算,切勿忘记2.2m、1.5m折减,但是公共建筑不能折减。
●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关于商、展、电、邮、金,注意该层楼板的标高大于24m,也就是至少有一个完整楼层在24m以上。
●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关于多种功能组合建筑,通常理解为“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的其他功能组合”,这样理解就容易产生歧义,正确理解为“该建筑为多功能组合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但在24m以上部分任一层建筑面积>1000㎡的一种或多种公共使用功能,并不要求必须在24m以上多功能组合,比如24m以下一种功能,24m以上一种功能,即可判定为一类高差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重要公共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防火规范》规定“重要公共建筑只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如党政机关办公楼、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或集会场所、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教学宿舍楼、重要的通信、调度、指挥建筑、广播电视、医院、城市供水、电力设施等,A、B类办公建筑”,《汽车库》规范中提到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的商场属于重要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提到“大型公共建筑指单栋建筑面积20000㎡以上且采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所以考试中遇到人密且建筑面积超2万㎡即可认定为重要公共建筑。
●各类名词不要混肴,比如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之间的关系;裙房、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老年人活动中心不是照料设施;≥5万㎡的商业综合体就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有消防特殊要求。
☆民用建筑的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坑王:
①>24m;②完整楼层;③>1000m2;④商展电邮财单功能或非住宅的商展电邮财多功能组合)组合不含住宅】
3.大于24m的【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独立或者贴邻】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3、4、5均为高层,>24m就是一类高】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之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24~50m)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注:
1.宿舍公寓为公共建筑
2.多功能组合不包括住宅
3.有住宅功能的公共建筑只有>50米以上才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4.民用建筑分类的表格里两个数据1000㎡/100万册都为大于,没有等于
5.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6.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包括老年人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
老年人照料设施,指床位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三种形式:
①独立建造②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③设置在其他建筑内
7.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注意第四条:
台阶式地坪、第五条:
局部突出的辅助用房(≥1/4)
8.住宅不计入高度的三总情况①≤2.2米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②≤1.5米室内外高差③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米
9.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①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②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③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10.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2020-1-5】某商场地上一层至五层为商业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为4000m²,室外设计地面至五层屋面面层的高度为24m。
屋面上设置有水箱间、电梯机房、风机机房、观光餐厅等用房,各类功能用房的高度均不超过5m,总建筑面积为900m²。
该商场的建筑分类为()。
A.低层公共建筑B.多层公共建筑C.二类高层公共建筑D.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答案】D
【解析】参《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B.0.1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7.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²的商店(商场)建筑。
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局部突出用房设有观光餐厅,局部突出用房高度应计入建筑总高度。
5.1.1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查表5.1.1可知,建筑高度为25m重要公共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故选项D正确。
2.按其结构形式和建造材料构成可分为木结构、砖木结构、砖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
3.按建筑高度可分为两类。
(1)单层、多层建筑。
(2)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
二、燃烧性能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四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三类,主要是指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
厂房仓库、民用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墙体
防火墙
不燃性/3
不燃性/3
不燃性/3
承重墙
不燃性/3
不燃性/2.5
不燃性/2
楼梯间墙、前室墙、分户墙
不燃性/2
不燃性/2
不燃性/1.5
疏散走道墙(民用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1
不燃性/1
不燃性/0.5
房间隔墙(工业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0.75
不燃性/0.5
难燃性/0.5
柱(承重墙)
不燃性/3
不燃性/2.5
不燃性/2
梁
不燃性/2
不燃性/1.5
不燃性/1
板
楼板
不燃性/1.5
不燃性/1
不燃性/0.75(民用0.5)
屋顶承重件(板)
不燃性/1.5
不燃性/1
难燃性/0.5(民用可燃)
疏散楼梯(板)
不燃性/1.5
不燃性/1
不燃性/0.75(民用0.5)
吊顶
不燃性/0.25
难燃性/0.25
难燃性/0.15
注:
二级耐火建筑采用不燃吊顶,耐火极限(时间)不限。
大于100m建筑,楼板耐火2h。
楼板2h的情况:
超高层。
地下汽车库与上部建筑的分隔。
二级:
1.吊顶:
不燃+不限
2.隔墙:
①难燃0.75h;②房间建筑面积≤100m2时,难燃0.5h或不燃0.3h
3.楼板:
多层+住宅+预应力+0.75h
【案例:
达不到特殊场所的分隔要求,当民用建筑中出现设备用房、特殊场所时,一定要校核房间隔墙、楼板。
】
1.不燃性。
不燃烧材料火烧或高温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
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2.难燃性。
难燃烧性材料火烧或高温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3.可燃性。
燃烧性材料火烧或高温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
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4.例子:
GB8624B1(B-s1,d0,t1)难燃B1级,燃烧性能细化分为B级,产烟特性s1级,燃烧滴落物为d0级,烟气毒性为t1级。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附加信息包含燃烧性能等级、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产烟特性、滴落物、烟气毒性- 但硬PVC地板属于铺地材料,无需给出滴落物信息。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A、B1、B2、B3)考试时可能不会直接给出,只给出燃烧性能细化分级,要清楚A1、A2代表A级不燃,B、C代表B1级难燃,D、E代表B2级可燃,F代表B3级易燃。
5.耐火极限是指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
其中,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耐火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
耐火完整性是指在一定耐火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的能力。
耐火隔热性是指在一定耐火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所用时间,用小时(h)表示。
建筑构件到达耐火极限的三大判定条件:
失去承载能力——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构件失去抵抗垮塌的能力。
失去完整性——分隔构件一面受火时,火焰和热气穿透构件,或在构件背火面出现火焰。
失去隔热作用——分隔构件一面受火时,背火面温度超过规定值。
失去完整性一定失去隔热性,但是失去隔热性不一定失去完整性。
6.破坏顺序:
耐火隔热性-耐火完整性-承载能力
7.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
材料本身的属性、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8.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
一级楼板1.5h,二级楼板1h。
一级柱3h,二级柱2.5h。
9.一二级厂房(仓库)屋面板采用不燃A材料时,屋面防水可采用可燃B2材料。
10.汽车库:
露天车场车数要计入,面积不计入。
11.一级耐火建筑屋承重构件自喷保护时,耐火不低于1h(原为1.5h),二级以上粮食平房可采用无保护的金属构件。
三、耐火等级
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也分为一、二、三、四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层数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危险性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下或半地下民用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耐火等级与最多层数:
厂房:
(二乙6,三丙2,三级丁戊最多3,四级丁戊最多单)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才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不低于三级。
使用和生产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明火、赤热表面的丁类厂房,不低于二级。
但上述厂房为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
(注:
戊类即使有明火也可三级)。
甲类厂房一二级,宜为单层。
乙类一级层数不限。
乙类二级最多6层。
丙类厂房一二级层数不限。
三级丙类最多2层。
三级丁戊类最多3层,四级丁戊只能单层。
仓库:
(丙类仓库1、2项:
51不3)乙类3151
【总结记忆表:
工业+民用】
建筑构件
名称
建筑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承重
承重墙
柱
不燃性3.00
不燃性2.50
不燃性2.00
难燃性0.5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2.50h和2.00h。
梁
不燃性2.00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难燃性0.50
脚踩
屋顶承重构件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工业、住宅难燃
公共、汽车库可燃
B1/0.50h
可燃性
疏散楼梯
不燃性1.50
不燃性1.00
A工业、住宅0.75
公共0.5、汽车库1.0
可燃性
楼板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仓(住宅)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上人同楼板住宅建筑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
A工业、住宅0.75
公共、汽车库0.50
工业难燃0.50
民用可燃性
墙
防火墙
一般全为不燃性3.00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
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
不燃性2.00
不燃性2.00
不燃性1.50
难燃性0.50
疏散走道两侧隔墙
不燃性1.00
不燃性1.00
不燃性0.50
难燃性0.25
非承重外墙
民用
可燃性
工业
除甲、乙仓库和高层仓库,一、二级非承重外墙,不燃墙体,0.25h,难燃墙体,0.50h
特殊:
4层及4层以下一、二级丁戊地上厂房(仓库)非承重外墙,不燃墙体,耐火极限不限
房间隔墙
不燃性0.75
不燃性0.50
难燃性0.50
难燃性0.25
二级厂房(仓库)房间隔墙,难燃墙体时,耐火极限提高0.25h(0.75h)
其他
吊顶
(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0.25
难燃性0.25
难燃性0.15
可燃性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汽车库A/0.25h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釆用不燃材料;当釆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调整
标准调整
①裙房:
裙房的耐火等级应与高层建筑主体一致;
②楼板: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③防火墙: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民用建筑
二级+顶、隔、楼
吊顶:
不燃+不限
隔墙:
①难燃0.75h;
②房间建筑面积≤100㎡时,难燃0.5h或不然0.3h
楼板:
多层+住宅+预应力+0.75h
三级+老、幼、学、医
吊顶:
应不燃或难燃0.25h
二、三级+门厅、走道
吊顶:
应不燃
工业建筑
一级+单、多层+自喷
屋顶承蓝降一级:
1.0h(减少0.5h)
二级+顶、隔、楼
吊顶:
不燃+不限
隔墙:
难燃0.75h
楼板:
多层+预应力+仓库+0.75h
一、二级+单层
柱:
分别为2.50h和2.00h
非承重外墙:
①不燃0.25h或难燃0.5h(甲乙类高仓库除外)
②≤4层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不燃+不限
●“全保护”并不是要求设置专门保护屋顶承重构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仓库)内全部设置了自喷就认为做到了“全保护”。
●当看到钢结构,就要考虑钢结构应采取有效防火保护措施提高耐火性能。
当看到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就要考虑梁柱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柱的耐火极限。
当采用难燃性非承重外墙时,务必不要忽略防火墙应凸出外墙≥0.4m,且防火墙两侧外墙左右2m内应为不燃性墙体且不得开设孔洞。
●防火墙应直接设在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案例中常常忽略,梁的耐火极限虽然满足建筑整体耐火等级的要求,但是当这个建筑是多层且每层要划分2个以上防火分区时,防火墙应该设在梁或承重结构上,通常是设在梁上,此时,部分梁的耐火极限不能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一级耐火等级的楼板要求1.5h-但超高层至少2h,尤其是遇到超高层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分隔应采用2+2,而不是2+1.5。
多层建筑采用预应钢筋混泥土楼板0.75-错,只适用于多层厂仓和住宅,公共建筑不可以。
每年必考
●金属夹心板材的使用限制
①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具有较高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的构件,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②对于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的,夹芯材料应为A级,且要符合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③对于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夹芯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也要为A级,对于上人屋面板,由于夹芯板材受其自身构造和承载力的限制无法达到相应耐火极限要求,因此,此类屋面也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口诀记忆表】
燃烧
性能
防火墙、一级都不燃,
二级吊顶难,其他都不燃
三级工业:
隔顶非顶【难】
民用:
隔顶【难】屋顶【可】非不燃
四级工业:
顶顶梯【可】
民用:
顶板非顶梯【可】
耐火极限
一、二级
疏散走道1.00h,核心筒2.00h,防火墙和避难走道两侧3.00h,
疏散楼梯、屋顶、楼板同时1.50hor1.00h;
三级
二级-0.5h(工业楼板和疏散楼梯0.75,房间隔墙0.5,吊顶0.15除外)
四级
难燃性0.5h(房间隔墙,疏散走道隔墙为0.25h)可燃构件无耐火极限
☆☆☆厂房仓库构件的主要调整:
建筑构件
特殊情况
防火墙
甲乙厂房、甲乙丙类仓库防火墙,4h(冰场)
屋顶承重构件
自喷全保护的一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1.00h
楼板
二级多层厂房、仓库和住宅建筑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0.75h
吊顶
二级建筑不燃材料做吊顶,耐火极限不限
柱
一、二级单层厂房(仓库)柱,其耐火极限分别2.50h和2.00h
房间隔墙
二级厂房(仓库)房间隔墙,难燃墙体时,耐火极限提高0.25h(0.75h)
非承重外墙
除甲乙仓库和高层仓库,一、二级非承重外墙,不燃墙体,0.25h,难燃墙体,0.50h
特殊:
4层及4层以下一、二级丁戊地上厂房(仓库)非承重外墙,不燃墙体,耐火极限不限
屋面板
一、二级厂房(仓库)上人平屋顶,屋面板分别1.50h和1.00h(上人同楼板)
☆☆☆民用建筑构件的主要调整:
建筑构件
特殊情况
房间隔墙
二级采用难燃墙体的房间隔墙时,0.75h
当房间≤100㎡时,房间隔墙0.50h难燃或0.30h不燃
楼板
1、高度>l00m的民用建筑,楼板2.OOh
2、二级多层住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0.75h
屋面板
一、二级上人平屋顶,屋面板分别1.50h和1.00h
吊顶
二级采用不燃材料吊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医疗、中小学、老年人、托儿所、幼儿园吊顶,应不燃,当采用难燃时,耐火极限0.25h
二、三级建筑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建筑钢结构防火:
①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确定。
②鞋间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柱相同,楼盖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梁相同,屋盖支撑和系杆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屋顶承重构件相同一《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3.1.1
③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经验算低于设计耐火极限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一《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3.1.2
④钢结构节点的防火保护应与被连接构件中防火保护要求最高者相同《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3.1.3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厂房、仓库、民建的最低耐火等级
●厂房的最低耐火等级
二级
三级
高层厂房
(半)地下厂房
▪
▪
▪
▪
单层丙类(固体)厂房、
多层丙、丁、戊类厂房【(固体)丙丁戊多人在厂里单饼】
甲、乙类厂房
▪
▪
甲、乙类厂房(独立单层S≤300㎡)仓库不适用
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发电厂的油浸变压器室不低于一级耐火等级。
▪
▪
锅炉房(燃煤且总蒸发量≤4t/h或热水锅炉总额定热功率≤2.8MW)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
▪
▪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单层且S≤500㎡)
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
▪
▪
丁类厂房(单层且S≤1000㎡)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建筑
▪
层数>6层的乙类厂房
▪
▪
▪
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
单层丁、戊类厂房
耐火等级和层数一定要校核
一级
四级
●仓库的最低耐火等级
二级
三级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
(半)地下仓库
▪
▪
甲类仓库
▪
多层乙类仓库
▪
▪
单层乙类仓库
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
▪
▪
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
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
▪
粮食平房仓
▪
多层丁、戊类仓库
甲类3、4项仓库
▪
▪
▪
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仓库
单层丁、戊类仓库
一级
四级
●民建及汽车库的最低耐火等级
二级
三级
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
▪
▪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
二类高层
▪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
▪
▪
除木结构外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Ⅰ类汽车库、修车库
▪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
▪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
▪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一类高层
▪
▪
▪
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木结构除外)
一级两高两低汽车运甲乙一起休
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