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168231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4.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docx

惠民鞍山新城安全规划

惠民鞍山新城小区一期工程

 

监理规划(安全)

 

编制:

邵雪岩

审批:

苍万年

 

黑龙江百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供公司

双鸭山项目部

2015年9月25日

安全监理规划审批表

公司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

日期:

致建设单位:

双鸭山市尖山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现上报惠民鞍山新城小区一期工程

监理规划请审查批准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

日期:

目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三、安全文明监理的依据

四、安全文明监理的工作目标

五、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内容

七、安全组织机构

六、安全与文明监理控制措施

八、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十、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惠民鞍山新城小区一期工程

工程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

建设单位:

双鸭山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施工单位:

江西广旭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黑龙江百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煤矿业工程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双鸭山市建筑勘察设计所

结构形式:

墙下条基和柱下独立基础,主体为底框结构和砌体结构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并依据相关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

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

凡是与生产有关的人、单位、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等都与安全生产有关,安全工作贯穿了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所以,即使建设单位没有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因为监理工作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的,对安全工作也就自然的进行了监理。

比如,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往往要对脚手架的搭设、对模板的安装、拆除,进行检查验收,这正是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

1、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认真监控,及时监督,随时提醒,认真落实。

2、项目监理机构按照企业拟定的工作原则,制定本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如下:

(1)、监控施工单位杜绝死亡事故。

(2)、监控施工单位控制重伤事故。

(3)、轻伤事故全年控制在36‰以内。

(4)、监控施工单位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5)、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6)、监控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噪声不扰民,不超标;粉尘不污染空气质量,不超标。

(7)、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力争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程或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到样板工程,以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声誉。

3、为确保监理目标的实施,安全监理任务是: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消除施工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五、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起重设备安拆、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及专业承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9、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用好用足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确保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要求。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现象。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六、安全与文明监理控制措施

1、总监代表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巡视,对违章作业情况进行处罚。

每月形成《安全月报》,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估。

每位监理工程师均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建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督促承建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4、监督承建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通过交流学习和讲评,不断提高项目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6、《现场施工奖罚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现场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达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进行奖或罚的数额;并对参加会议、监理通知单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奖罚,做到监理依据充分,奖罚分明;约束总承建商和独立分包商或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

7、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哪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一方,作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8、积极组织项目参加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争创优良业绩。

本工程力争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9、临时用电监理管理:

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工24小时维护。

10、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超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11、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建设局有关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 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因此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把施工用电安全监理作为自己的一项监理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承建商。

七、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监理人员安全责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的项目特征好工程特点,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设置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一名,配备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三名。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如下:

项目监理部安全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苍万年

 

 

安全理工程师

邵雪岩

 

 

八、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安全监理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代表参加,由监理单位负责主持;

(2)总监和信息管理员参加承包单位的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3)安全监理工作小结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由总监主持。

2、安全监理日记

(1)安全监理日记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天天记日记,当日发生的事故,应在当日的监理日记中记录,不得后补,监理日记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监理日记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将写好的监理日记放在桌上,供总监和信息管理员收查。

3、安全监理月报

(1)安全监理月报每月一份,时间每月25日发出,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2)安全监理月报一式两份,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各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建筑土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