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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扬尘备案整套资料

宝丰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开(复)工申请资料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附件2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工地开(复)工验收申请报告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宝丰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完毕,申请复工,请你单位前来核查。

工地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位于盛宝路以北、昌盛路以西、于年月日正式开工。

本工程为公共建筑工程(博物馆):

建设单位:

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

6785.00平方米,工程现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现场防扬尘治理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二、人员安排:

建设单位“三员”配备到位。

三、“七个百分之百”采取的措施及完成情况

1、施工工地周边全围挡

2、出入车辆全冲洗

3、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全硬化

4、拆除工地全部湿法作业

5、土方、物料堆放全覆盖

6、渣土车辆全部密闭或覆盖运输

7、扬尘视频监控系统数量达标,布局合理。

我单位承诺:

复工后将严格执行《宝丰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扬尘防治。

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愿接受处罚。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宝丰纺织服饰博物馆项目

建设单位

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省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开复工意见

扬尘污染问题

及整改情况

 

年月日(盖章)

是否同意申请开复工

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单位

检查意见

扬尘污染问题

及整改情况

 

年月日(盖章)

是否同意申请开复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

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盖章)

扬尘治理

现场监督

人员意见

项目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盖章)

工程所在地

行业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盖章)

备注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程序检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监督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施工工地达标复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

项目地址

位于宝丰县盛宝路以北、昌盛路以西

建设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名称及总监

监督员验收意见

网格员验收意见

管理员验收意见

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宝丰县建筑工地开(复)工备案申请报告

县环境攻坚办:

位于宝丰县盛宝路以北、昌盛路以西的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项目施工工地经验收已符合《宝丰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单位同意复工,请县环境攻坚办备案。

工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位于盛宝路以北、昌盛路以西、于年月日正式开工。

本工程为公共建筑工程(博物馆):

建设单位:

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

6785.00平方米,工程现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现场防扬尘治理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二、人员安排:

建设单位“三员”配备到位。

我单位承诺:

该工程复工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宝丰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其进行监管,做好扬尘防治日常监督工作。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宝丰县施工工地开(复)工备案表

项目名称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项目

施工单位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核查项目:

“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落实情况

审批到位

施工工地周边围挡

报备到位

出入车辆冲洗设施

治理方案到位

施工主要道路及区域硬化

配套措施到位

拆除工地湿法作业

监控到位

物料堆放覆盖

监管人员到位

渣土车辆密闭或覆盖运输

禁止现场搅拌

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其他:

现场核查意见

 

年月日

县环境攻坚办备案意见

 

年月日(公章)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

扬尘污染防治

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河南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

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省豫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本工程结构体系:

博物馆主馆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配套用房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一层。

投入扬尘防治设施、设备情况

风送式远程喷雾机2台,洗车机一台,道路喷系统2套,现场绿化喷灌系统6套。

三、控制目的

本工程从砂石地基、基础、结构到装饰、总体工程结束,施工中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且本工程施工中的扬尘污染直接危害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环境保护,维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成为项目部切实抓好的环境保护工作之一。

四、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七个百分百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管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其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

工地围墙封闭,确保围挡严密、坚固、美观;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挖土作业区雾炮喷水压尘;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现场建筑垃圾及水泥、砂土等其它散碎性材料覆盖严密;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五、组织建立

本工程建立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落入到整个管理中,施工单位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工程施工员为综治员,分管相应专业工程的材料管理和现场防治。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生产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

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

必须按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施工围挡、污染点监控7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

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

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负责相关专业工程材料的进场覆盖。

 

6、资料员:

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污染点的全天侯监控。

 

7、材料员:

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六、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围,对现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七、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地坪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砼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0、结构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八、管理控制及扬尘控制点控制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栏,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拱围栏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墙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禁止紧靠围墙内侧堆填泥土、沙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2、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者在仓库内存放,现场任何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出厂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底、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需要,施工现场应设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

5、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严禁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建筑垃圾、渣土应采用袋装扎口封闭清运,并采用垂直机械清运或者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

6、当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6级以上时应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风力达5级以上时,严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扬尘的作业。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的场地,应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清理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者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8、建筑工程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建设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9、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

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罩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

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一水泥一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土方工程及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按照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安排保洁人员(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l~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

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

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袋。

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

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11、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

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12、脚手架清理、防护设施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脚手架顶部设置喷雾装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用2000目的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井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

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

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

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

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13、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4、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

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试行)》(环发〔2013〕111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检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

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

质监站副站长

成员:

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①指挥部:

主要负责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工业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

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

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

  橙色预警(Ⅱ级):

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

  红色预警(Ⅰ级):

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二)监测预报

  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

环保部门负责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

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预警调整与解除

  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

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

2.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Ⅱ级响应措施。

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

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

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

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限行。

健康防护措施。

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四)响应终止

  应急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

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评估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

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重污染天气: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

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

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建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两个禁止”承诺书

我作为宝丰县纺织服饰博物馆主馆、配套用房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两个禁止”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2、我项目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项目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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