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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作文之自由职业劳动合同

自由职业劳动合同

【篇一:

失业人员档案中是否应具备劳动合同书?

根据国家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件)第9条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7、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因此,如果是企业职工由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成为失业人员,其档案中应当有劳动合同。

在实际执行中,特别是根据失业人员的档案材料核定其失业保险待遇时,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件)第20条规定,失业人员的档案中必须具备下列证明和材料:

1、失业人员情况表;2、档案材料清单;3、参加工作时间证明;4、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还应有辞职证明或者自动离职处理证明);5、《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现已调整为“个人缴费记录”)6、《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7、《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管理卡片》或者《北京市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台帐》;8、其他档案材料。

根据本条第8项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转移失业人员档案的用入单位提供其与失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至少要提供本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合同书)。

另外,根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口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第10条规定,干部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是:

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等材料)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7、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干部的人事档案转移时,其档案材料中应有聘用或任用材料。

【篇二:

劳动合同】

xx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

(用人单位)乙方:

(受聘者)

单位名称:

xx公司姓名: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住址:

邮政编码:

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甲方:

(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甲方订立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一、已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登记

的人员且与原单位无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注册的独立核算的公司法人或组织机构;

或其他法律责任,或自由职业者;

2、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非违法在逃人员;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健康状况良好,无职业病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庆市颁发的有年月日乙方:

(签字并加盖手印)

关劳动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重庆市宏立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下述第种情况:

1、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其中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试用期共计个月。

2、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的周期为准,具体工作任务或项目内容由甲乙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岗位属于以下第类人员:

a、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

b、中层管理或中级技术人员;

c、骨干人员;

d、办公室职员;

e、生产人员及后勤辅助人员。

三、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的调整及工资待遇

第四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1、因甲方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乙方到甲方部门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驻外分公司工作;

2、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变更岗位;

3、甲方住所地调整或甲方公司搬迁的;

4、因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需要在乙方离职前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

5、其他原因导致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了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乙方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原岗位工资水平。

第六条劳动同合内容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期限不变。

第七条甲方以书面形式变更工作岗位或地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变更后的岗位就职。

不按时到岗就职视为旷工

第九条乙方同意执行甲方《员工考勤制度》。

连续旷工三天,累计旷工五天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变动乙方工作岗位和地点:

1、乙方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应按时到调整后岗位上岗,不按时上岗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视为旷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书面三十天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竞业禁止及保密事项

第十一条乙方受聘于甲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对因工作需要而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执行与甲方签订的《竞业保密协议》的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若违反签订的《竞业保密协议》约定,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条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解除乙方劳动同合。

第十四条乙方岗位若属于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岗位(即属于本合同第三条的第a类人员),则双方约定:

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任何单位谋职、任职、兼职、担任顾问,或者自行组建、参与组建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的企业等经营组织,或者变相自行组建、参与组建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的企业等经营组织。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的月均岗位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的20%,月平均工资的2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支付方式为离职后按月支付,总共支付时间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

第十五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含业主)与合作单位信息、招投标事项、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及其图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与控制方法、作业流程、技术诀窍、员工个人档案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应协商解决乙方泄露商业秘密所引发的争议,若协商不成,甲方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此项权利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此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误工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有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未经甲方允许私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八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对特殊岗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九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需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乙方在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休假的权利,甲方根据可实际生产情况调节休假时间。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乙方实行以下工资支付形式。

1、计件工资:

按各品种、规格产品的合格品计算单价计算;

2、计时工资:

按乙方日工资标准乘以出勤天数计算;

3、试用期(实习期):

按不低于重庆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加班工资(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乙方若担任甲方中高层管理职务时,鉴于中高层管理职务的岗位性质,双方约定计薪方式为综合计算工时制(通过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等,其中年度绩效工资以乙方的年薪标准为基数,按甲方制度规定的比例每月分摊提留,在年末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若中途离职导致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甲方有权不计发年度绩效工资。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婚丧假和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甲方将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待遇支付工资。

第二十四条甲方于每月20日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工资;试用期间工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80%计发。

第二十五条工资支付时间如因与薪酬结算有关的财务工作、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延迟三十日以内不为工资拖欠。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入职前应提供相应的健康情况证明。

若甲方要求对乙方进行入职身体健康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若乙方拒不提供健康情况证明,又不配合甲方进行入职身体健康检查的,甲方不予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环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公司的发展,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和乙方的个人福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承担的比例由甲方负责代在乙方工资中代扣。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并规定期限内交给甲方。

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齐资料,造成的延误参保,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乙方拒绝参加社会保险的,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九、规章制度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四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权制定或修订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员工考勤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正负激励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等,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甲方将以不同形式,把制度内容向员工进行公示:

1、企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内部电子局域网);

2、公司或部门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3、企业内部刊物;

4、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5、公司张贴栏;

6、部门主管口头传达;

7、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三十六条乙方同意执行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同意执行甲方《员工考勤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迟到早退按甲方《员工考勤制度》执行;连续旷工三天,累计旷工五天,按旷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严格履行所从事岗位的职责,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操作规程,工作失职或渎职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正负激励制度管理办法》有关管理处理。

4、乙方在履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执行甲方的《员工考勤制度》中连续旷工三天累计旷工五天按旷工除名的规定,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三十九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经双方协商,可通过另行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方式,变更本合同服务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

4、发生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四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十一条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脱岗或不辞而别,一次性连续旷工达3天、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新的工作岗位安排,从调整岗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天数达到5天(含)

【篇三:

两份劳动合同】

篇一:

可以同时签两个劳动合同吗?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以吗

对于需要钱的人来说,他们也许等不了一个安稳的职业,默默努力等待升职。

他们宁愿早晚打工来赚现钱。

随着自由职业者的需要,从事兼职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今天来探讨一下。

(一)同时做两份工作签两份合同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能否被允许,要看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分别参考,劳动者需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打工的你可能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注意劳动合同。

建议你有什么问题,要及时问律师解决。

易法通免费律师解答。

篇二:

劳动合同(样式)(一式两份)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商洛市信宇勘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商洛市信宇勘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为(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

作岗位。

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1-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元(大写:

元人民币)。

其中,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大写:

元人民币)。

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价为元。

3、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

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2、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2-1、劳动保护:

2、劳动条件:

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1、劳动纪律;

2、培训;

3、商业秘密;

4、竞业限制;

5、其它事项;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吗?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可以吗

对于需要钱的人来说,他们也许等不了一个安稳的职业,默默努力等待升职。

他们宁愿早晚打工来赚现钱。

随着自由职业者的需要,从事兼职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今天来探讨一下。

(一)同时做两份工作签两份合同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能否被允许,要看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分别参考,劳动者需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打工的你可能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注意劳动合同。

建议你有什么问题,要及时问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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