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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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在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报名。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
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购买保洁、运送、洗衣服务项目。
2.服务期: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5.预算金额:
人民币3933402.92元;(包括员工工资、保险、物质物料、税金等一切费用。
)
6.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规定,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二、概况:
中山火炬开发医院(新医院)位于开发区逸仙路123号,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约180亩,建筑面积约11万余平方米,本项目服务区域为医院现使用区域:
住院楼1、9层各一半,2至8层全部楼层;门诊楼四五层各一半,行政楼1、2、3层各一半,4层全部楼层,宿舍公共区域;医技楼全部,地下车库约3000平方米,总共约73000平方米。
三、服务具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
2.洗衣服务
3.运送服务
(二)保洁服务要求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阳台、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地胶、门、窗、窗帘、床、床头柜、灯、开关插座、器具面板、办公桌椅、卫生间、洗手盆、电视机、电脑、饮水机、各类护理车、病历车、病历夹、冰箱、宣传栏、告示栏、标志牌、空调出风口、消防设备表面、管井房设备、垃圾桶(篓)、污物桶以及建筑物表面和其它摆设物品等所有要求进行清洁保洁和消毒的范围。
1.住院楼保洁部分: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阳台、楼梯间、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门窗、窗帘、床、开关、灯、办公桌椅、卫生间、电视机、电脑、饮水机、空调、告示栏、标志牌等。
2.医技楼保洁部分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阳台、楼梯间、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门窗、窗帘、床、开关、灯、办公桌椅、卫生间、电视机、电脑、饮水机、空调、告示栏、标志牌等。
3.门诊楼保洁部分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阳台、楼梯间、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门窗、窗帘、床、开关、灯、办公桌椅、卫生间、电视机、电脑、饮水机、空调、告示栏、标志牌等。
4.综合服务楼保洁部分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阳台、楼梯间、走廊、天台、飘台、天花、墙面(内外)、地板、门窗、窗帘、床、开关、灯、办公桌椅、卫生间、电视机、电脑、饮水机、空调、告示栏、标志牌等。
5.旧医院职工宿舍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
宿舍区地面、绿化区、楼梯间、天面、天花及清运垃圾等。
6.氧气站、垃圾房、停车场、外围公共区域等部分
区域:
全部
保洁范围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面卫生、墙面、门、窗、窗帘、卫生间、垃圾桶、绿化区、标志牌、宣传栏、办公桌椅等。
7.特殊区域:
包括ICU、产房、住院手术室、门诊手术室、内镜室、供应室、血透室、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等。
(三)保洁质量要求:
1.卫生保洁质量要求:
1.1达到采购人每月进行的全院卫生质控检查优良标准;
1.2符合国家、省、市、区、街道等各级进行的卫生检查标准;
1.3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不影响医疗工作;
1.4符合采购人规定的院内感染监控标准;
1.5严禁使用含氢酸的清洁剂和其它有毒或腐蚀性清洁剂;
1.624小时有人保洁,并负责每个病区的开水供应,一日两次为病人供应开水;
1.7保洁范围做到无烟头、无垃圾、无灰尘、无污迹、无积水、保持光亮洁净。
2.消毒质量要求:
2.1符合医院消毒隔离的要求避免交叉感染;
2.2清洁用具(地拖、抹布)分区域使用,保持干净无污染,防止交叉感染;
2.3便器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
3.保洁标准
3.1地面:
有较好的保养,无水渍、无污渍、保持干爽,有光泽。
3.2墙壁:
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污渍、斑点,保持洁净。
3.3天花:
无污渍、霉点、水渍、蜘蛛网。
3.4梯级:
无明显污渍、杂物、水渍保持洁净。
3.5各类镜面:
洁净、光亮。
3.6不锈钢器具:
无污渍、有亮泽,表面膜保持良好状态。
3.7玻璃门窗:
透明、洁净、无水斑渍、污点、油污、无明显手印。
3.8消防设备:
表面干净、整洁、无尘痕、有光泽,表面膜保持完好状态。
3.9垃圾箱:
外表清洁、无蚁等,无特别气味。
3.10卫生间:
无污渍、无积水、无臭味,定期消毒,保持通畅。
3.11空调系统:
出风口无明显灰尘、油渍、污渍,保持洁净。
3.12车场道路:
无杂物、无积水。
3.13办公场所:
无垃圾、无明显灰尘、地板光亮、明洁、走廊扶手无积尘。
3.14会议室:
桌椅、茶几无明显灰尘,光亮明净,地板光亮。
3.15电器系统:
无明显污渍、油渍、无灰尘。
3.16灯具:
无污垢、无油渍、无灰尘。
3.17垃圾收集站:
定期收集、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收集点四周干净,无明显异味,符合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求。
3.18地砖地胶抛光打蜡(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综合服务楼):
每年2次,地面清洁无污垢、地板光亮。
3.19外墙(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综合服务楼):
每年清洗一次,无明显污物.
3.20其它公共设施:
无污物、水渍、明显灰尘,渠道通畅。
4.消毒物品要求:
4.1使用的清洗剂必须是正规工厂所生产的合格产品(注明品牌、产地、价格),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量和环保标准,使用前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产品化验单。
4.2严禁使用含强酸、强碱的清洗剂。
4.3严禁使用易燃、闪点低的清洗剂,如天那水、汽油等。
4.4所使用的必须具有高防滑性,耐磨,适合机洗地面。
4.5不能使用可造成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的清洗剂。
任何由于使用清洗剂。
任何由于使用清洗剂造成的物品损坏,设备设施腐蚀、变色、变形等问题,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保洁人员配置表
序号
区域
岗位
保洁区域
岗位人数(单位:
人)
备注
1
门诊
一楼
中心大堂、门口、手扶梯、收费处
1
2
急诊科、B超门诊、急诊收费处
1
3
注射室、西面楼梯
1
4
西药房、发热门诊
1
5
二楼
防保所、内科门诊、儿科门诊
1
6
预防接种门诊、眼科、耳鼻喉科
1
7
三楼
妇产科门诊
1
8
外科门诊
1
9
四楼
口腔科门诊
1
10
11
五楼
体检中心
康复理疗科
1
1
12
住院部
一楼
大堂、收费处、药库、仓库,包括一楼楼梯
1
13
二楼
内科,包括大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4
三楼
骨科,包括大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5
四楼
外科、五官科,包括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6
五楼
ICU、外二科,包括大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7
六楼
产房、产一科,包括大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8
七楼
妇科、产二科,包括大堂及楼梯等包干
3
19
八楼
儿科,包括堂及楼梯等包干
3
20
九楼东区
消化内科,包括堂及楼梯等包干
3
21
医技楼
一楼
放射科、介入室
22
二楼
B超科、内镜中心
1
23
三楼
检验科
1
四楼
血透、病理科、供应室
2
25
五楼
手术室
2
26
公共区域
医技楼公共区域
1
27
行政楼
一、二、三楼
1
28
四楼
1
29
五楼、六楼
包括宿舍公共区域及行政楼楼梯
1
30
外围、车库
3
31
旧医院宿舍
旧医院职工宿舍
1
32
中班
急诊、医技、住院部
3
33
晚班
急诊、医技、住院部
1
34
专项保洁
包括玻璃、不锈钢、地面机械循坏保养、窗帘、床帘、出风口、排气扇等清洁;外墙清洗每年一次;地板地砖抛光打蜡每半年一次
4
35
顶休
8
36
班长
1
37
主管
1
38
项目经理
1
39
合计
69人
(四)运送服务要求
1运送范围包括:
1.1病人的院内运送:
1.1.1将门诊新收入院病人带送至病房。
1.1.2急诊收入院病人用车床(轮椅)运送至病房。
1.1.3接送病人到各科室做检查,如:
放身科、B超、胃肠镜、心电图、检验等。
1.1.4接送病人到各科室做治疗。
1.1.5接送病人到各科室会诊、转科等。
1.1.6接送各手术科室病人到手术室做手术。
1.1.7将手术后麻醉复苏的病人接送回病房。
1.2各类标本运送(应签名确认):
1.2.1各类标本定时巡回收、送。
1.2.2急检查标本和血气分析及急配血标本随呼随送,并即取回检验报告。
1.2.3取送各类标本容器。
1.2.4常规标本报告单的收取公发。
1.3各部门各类医疗文件的传递,包括:
收送各类处方、检查单、出院资料、会诊单、手术通知单等。
1.4临床科室日常用品的领用、收送:
1.4.1按计划至日用仓库和药库等部门领取物品并送回科室,与领用科室签收。
1.4.2大输液及药品下收下送:
每天按时将大输液送到病区各科室,护士确认签收。
针剂及口服应用封闭车运送,实行交接制度。
1.5小型物件及杂物收送。
1.6负责全院所有科室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并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医疗废物贮存点。
(要交接计量,双签名)。
1.7各类医疗设备、物品的借调、运送。
1.8各门诊下收下送工作(各门诊部所需各种物品、医疗设施、需上送的标本等)。
1.9随120急救车接送搬运病人。
1.10其它与运送服务有关的事项。
2.医疗运送服务质量要求:
2.1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叫随到,及时、规范、轻巧、安全、服务态度好,无差错,签收制度落实。
具体如下:
2.2病人的接送注意安全、舒适、保暖:
2.2.1接送病人根据医护人员评估病情后给予相应运送方法(车床或轮椅)。
2.2.2使用车床接送病人要注意上下斜坡头部方位的调整。
2.2.3有输液的病人使用车床或轮椅时应配备输液架。
2.2.4接送病人到各部门检查、治疗、会诊时应留人陪同,结束后应及时送回病房。
2.2.5协助病人过床。
2.2.6所有手术病人应使用轮椅或车床接送,不能让病人步行。
2.2.7大输液及药品下收下送:
每天按时将大输液送到病区各科室,护士确认签收。
针剂及口服液应用封闭车运送,实行交接制度。
3.标本运送(标本送到后由接受标本的科室签收)
3.1常规标本运送;按科室要求运送。
3.2急诊标本、特殊标本随叫随送并做好记录,有检验科签收。
3.3执行标本规范收集法,严格查对,无丢失、无损坏、无调换,不得随地乱放,准确送到医院检验科。
3.4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病区护士长和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4.处方、检查单
4.1运送的各种检查单和处方、预约及办出院等资料要及时准确。
4.2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单据(需进一步办理)要向病区护士交待清楚。
4.3对贵重药处方和记帐后的检查单,要做好记录并交由护士签收。
4.4各类医疗文件传递要准确、及时。
5.从仓库领取物品并送回领取科室,数目应相符,要有护士长或护士签收。
6.大输液等物品下送,科室清点确认,运送实行交接制度。
7.运送人员配置表
序号
区域
岗位
保洁区域
人数(单位:
人)
备注
1
门诊
急诊科
早、中、晚班
3
2
住院部
二楼
内科
1
3
三楼
骨科
1
4
四楼
外科、五官科
1
5
五楼
ICU、外二科
1
6
六楼
产房、产一科
2
7
七楼
妇科、产二科
8
八楼
儿科
9
九楼
消化内科
10
医技楼
一楼
放射科
1
11
三楼
B超科
1
12
五楼
手术室
1
13
医疗垃圾
全院医疗垃圾运送
1
14
标本
全院标本
1
15
晚夜班
2
16
顶休
3
17
主管
1
18
合计
20人
(五)洗衣房服务要求
1.范围包括:
1.1负责住院部的病服,床单、被套收送工作。
1.2手术室、妇产科产房、手术衣等物品收送。
1.3负责全院门诊及各科室床单收送。
1.4医务人员工作服及病人服,床单、被套及时缝补。
1.5报废衣物,每月及时与护长确认签名。
1.6传染病衣物要及时消毒。
1.7各类衣物要求清洗干净。
①衣服除了按感染与非感染的分类清洗外,还需按颜色进行分类清洗。
避免染色造成大量损耗。
②洗衣房主管每日查浸泡消毒液的浓度,并记录以备查。
避免衣服浸泡在高浓度的消毒液里时间太久,造成容易撕裂、损害。
1.8负责消毒剂、清洗剂、及其他耗材用品。
2.洗衣人员配置表
序号
区域
岗位
保洁区域
岗位人数(单位:
人)
备注
1
门诊
门诊5层
1
负责门诊部清点收发包布、被服等
2
住院部
二楼
内科
4
清点、收发病人被服
3
三楼
骨科
4
四楼
外科、五官科
5
五楼
ICU、外二科
6
六楼
产房、产一科
7
七楼
妇科、产二区
8
八楼
儿科
9
九楼
消化内科
10
医技楼
供应室、手术室
1
清点、收发病人被服
11
医护人员被服
1
清点、收发病人被服
12
洗衣机
机洗
1
13
缝衣机
缝补
1
14
合计
9人
(六)组织管理要求
1.负责物业管理的所有工种,中标供应商提供24小时服务。
2.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职责明确。
3.有健全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有明细的完成工作程序和措施,有可行的检查监督制度,有奖励惩罚制度,有良好的员工文化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4.做好与医院管理人员的协调沟通工作,服从医院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医院组织的对该项目的承包内容、质量、管理等检查,及时做好总结和改进工作。
5.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提供能说明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格的有关文件及具有相应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7.有明确的管理及服务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8.有各项服务具体方案设计,包括:
保洁服务、运送服务、洗衣服务保安服务等。
9.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
10.建立与保存采购人后勤社会化档案。
11.合同期内可提供给医院物业管理部的文件资料清单。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考核标准
保洁、洗衣、运送人员的标准:
1.保洁、洗衣及运送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每发现一名超龄人员扣除本月服务费的2%。
中标供应商应将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医院备查。
2.科室内的保洁人员要求全部是女性,每发现一名非女性,扣除本月的服务费2%。
3.医院每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①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扣除本月服务费15%。
②满意度调查>75≤80分,扣除本月服务费10%。
③满意度调查>80≤85分,扣除本月服务费5%。
④满意度调查>85分,本月服务费全额发给。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工作人员充足到位,医院不定期检查,每发现缺少1人,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
5.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按医院每季度卫生检查考核标准执行。
在市区卫生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要求整改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10%。
6.发现工作人员中有未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而上岗的,每发现一名扣除本月服务费的1%。
四、付款方式
1.按每月分期支付:
每月的上旬支付上个月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费用。
2.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