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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理细则Word文档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2.1.1、工程概况
---------------------------------------------------------------------------------------------------------------------------------------------------------------------------------------------。
2.1.2、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3、《公路交通与环境保护》(人民交通出版社)
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环境保护监理》
8、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管理大纲;
9、本工程已批复的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2.1.3、环境保护监理目标任务
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和谁施工谁维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使环境受到的影响减到最低,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实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无事故。
第二节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2.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监理办在施工前对项目部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审查重点包括:
1、环境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及考核是否符合要求。
2、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按投标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制定。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施工中重要环境保护危险源的识别是否切合实际,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项目部中各自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是否明确。
此外,监理办还将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网络,确定环境保护责任人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并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承包人应签订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
根据业主及标化工地建设等相关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具体监理控制要点有:
Ⅰ、生活区,见下表:
生活区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2.能源消耗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2.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2.废物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1
空调
1.产生有害气体
2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3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2.噪声3.废物回收
4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2.废物回收
宿舍
1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2.废物处置3.有害气体
2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2.污水
3
厕所
1.水污染2.土壤污染
停车场
1
车辆
1.资源消耗2.有害气体3.污水4.噪声
供电设施
1
发电机
1.噪声2.资源消耗3.油料污染
对承包人驻地建设及生活区选址,监理应注意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并尽量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
影响1:
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干扰。
这些生态敏感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各种纪念地以及各种生物保护地,如植物园、果木园、种子基地、特产农业用地等等。
措施:
督促承包人采取避让的措施。
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生活区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并提示服务区内各员工,控制员工对附近生态敏感点产生潜在的人为干扰。
影响2: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生活区一般多设置在地势较平坦的地域,这些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另外还有可能临近水域或居民点。
措施:
建议承包人在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生活区选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
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选址确定后,对生活区环境影响的主要监理措施:
①督促承包人生活污水、洗车污水,严禁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Ⅰ、Ⅱ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机械和车辆设立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②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要求承包人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③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增设垃圾筒。
④施工单位生活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生活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
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柴油发电机,要求承包人将其设置在室内并加强门窗隔声,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应尽量远离居民点200m以上。
⑤对于施工人员自建宿舍,要求配套建设简易厕所,厕所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设冲洗设施,落实专人清扫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保持清洁卫生。
⑥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设置排风系统且无火险隐患,食堂必须卫生清洁,符合“食堂卫生法”各项要求,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白装上岗,同时应设置冰柜,做到生熟贮藏分开。
Ⅱ、临时施工道路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主要监理内容有:
①督促承包人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②督促承包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废气、尘土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③要求承包人做到保持施工便道平整,并进行养护,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④督促承包人申领夜间施工许可,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施工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Ⅲ、临时材料堆放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为符合材料的堆置要求,料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通常涉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或临近这些用地。
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监理人员应注意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并采取以下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
①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承包人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②督促承包人避免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因物料散漏而造成污染,仓库四周要求设有疏水沟等,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③督促承包人堆放油料、化学物品时,要远离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④严格要求承包人在水泥和混凝土运输时,必须采用密封罐车。
Ⅳ、搅拌场和预制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拌和场和预制场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2.噪声
①承包人的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②建立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以减少拌和站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③督促各个标段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临近居民区,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④督促承包人在大型拌和站及预制场处配有除尘装置,对砂、石料场及时洒水,砂、石卸料时要求尽量降低落差,以免扬尘。
施工人员要求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2.2.2、施工阶段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监理办落实施工环保责任人,配备专人管理,根据制定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进行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有关规定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到位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环境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的施工工序,加强巡视、检查和必要的旁站。
根据本工程基本为高架桥这一结构特点,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围绕桥涵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展开。
桥涵工程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1
河道开挖
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1.噪声2.漏油污染3.钻孔作业时拓放污水污染环境3.钻孔打桩对河床的破坏4.泥浆外泄对土壤污染和泥浆泄漏的水污染
3
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
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2.进出场运输时有机油泄漏和泥尘粉尘洒落
4
水泥混凝土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3.砼插入震捣机震捣噪声4.商品砼运输、泵送噪声5.震捣棒维修滴油、配件丢弃6.浇筑时砼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钢筋
1.装卸声、搬运噪声及扬尘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和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未及时回收
7
机械设备
1.漏油污染2.能源消耗3.废配件丢弃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9
钢模钢管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2.搬运噪声3.钢模施工噪声、扬尘4.支模架搭拆噪声、声尘5.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6.零星扣件散落
10
钻孔平台搭设
1.使用后的处置
11
工程船舶
1.船舶生活废物处置、水土污染2.抛、起锚的噪声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及控制要点有:
①检查各标噪声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居民区附近夜间禁止打桩。
②严禁各标施工期污水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水质处理。
③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要求承包人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④检查承包人水泥混凝土拌和站是否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Ⅰ~Ⅲ类水源地保护区。
⑤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⑥桥梁施工中的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须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⑦督促承包人制定水泥混凝土的搅拌、振捣、运输、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等环保措施。
⑧对于不可避免的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两栖动物生存环境受到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监理工程师在各类检查中,若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环保规定或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立即书面指令项目部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项目部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第三节环境保护监理预防措施
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扬尘以及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从而达到有效治理环境的目标,预防措施有:
2.3.1、文物保护
1、公路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不得移动和收藏,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时停止作业,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
在主管部门未结束处理前,不得重新进行作业。
2、土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借地、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承包人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2.3.2、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处理
1、防水排水
⑴在公路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⑵督促承包人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使土方工程免遭破坏。
⑶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筑成适当的横坡,使其不积水。
2、冲刷与淤积
⑴承包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施工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
⑵承包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道、水道、灌溉渠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⑶公路工程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
⑷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的功能,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
⑸承包人不管出于任何需要,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灌溉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以免导致冲刷与淤积的发生。
3、废料废方的处理
⑴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
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并对弃土进行整治利用。
⑵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
⑶挖方工程的大型弃方场地,应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
①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量不要压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
②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达到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环境的目的。
③尽可能对弃土方加以整治后用作耕地。
2.3.3、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
1、保护水质
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
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⑵公路工程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⑶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⑷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时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⑸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2、控制扬尘
⑴为减少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降尘。
⑵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
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2.3.4、环保监理工作中具体注意事项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还应遵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对环保的要求和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效执行,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和交通部及当地部门对环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中的环保条款。
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全面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形成全员全过程环保局面。
同时与地方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
2、搞好环保调查,了解当地环保内容与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建立环保检查制度,把环保措施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3、督促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案与环保问题同时考虑,对易污染环境的施工项目如场地布置、驻地建设、临时用地、施工垃圾、扬尘、施工噪音、特别是泥浆排放,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从施工安排上全力做到不用占用土地、减少植被破坏,不污染河流、道路,不随意堆放垃圾,减少施工扬尘。
4、督促承包人的废渣处理工作,在开工前到所在地的区环保局、城管局(环卫处)申领渣土处置管理证,办理渣土清运手续,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具有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清运,同时与清运单位签订协议,受委托方对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渣土泄露、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和乱倒渣土等影响环卫的行为承担责任。
同时施工场地配备专职的清运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处置设备。
5、检查承包人泥浆池是否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进行设置,尽量减少设置数量。
泥浆池设置是否在路线红线范围内,有无安全警示标志及维护措施。
确保泥浆池及时清运,运送过程中不渗漏、不抛洒。
泥浆池外运至经环卫部门批准的专用弃土点。
6、督促承包人施工结束后,对沿线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和泥浆池等临时占用耕地部分复耕,恢复成农用地。
在清理废渣和废料、拆除临时建筑、清除硬化层后,将压实的土地翻松、整平,适当布置土埂,回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7、为确保环境控制和安全监控需要,要求承包人对本合同施工场地设置铁丝网围挡进行全封闭,在公路或其他公用通道交叉部位设置出口,围挡确保美观、坚实。
8、责令承包人生产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掩埋,不随意裸露弃置,消除施工污染。
9、按需要配置洒水车,要求承包人对现场和运输便道进行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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