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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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
(一)
这是一个关于云边镇的故事。
那里没有大城市的繁华,却有自己独特的温柔和缱绻,可以代入每一位读者心中的故乡。
刘十三说,小镇人民怠惰,没法发展,可他喜欢这里,每个人不在乎未来,只看眼前。
我竟无比赞同这句话。
我生活的也是个小地方,我觉得自己或许是个粗鄙的人,去过那么多地方,大城市的纸醉金迷却让我没有归属感,只有回到小县城看到熟悉的一草一木,仿佛才可以找到我自己。
所以我喜欢云边镇,亦爱自己的家乡。
也愿意在家乡工作、生活。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才叫故乡。
全文最打动我的人物,无疑是外婆。
外婆是一个坚强的老太太,独自拉扯刘十三长大,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小卖部。
后来外婆慢慢变老了,曾经她轻而易举就能拎起刘十三,如今却要艰难地爬上驾驶座,接外孙回家。
“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
“外婆在的,一直都在。
”
“外婆真好。
”
“外婆长命百岁。
”
看到这里,热泪盈眶。
外婆多想永远陪着自己的外孙啊,可她还是走了。
从此刘十三再也没有了家,再也没有人拿着锅铲追着他打,再也没有人掀开被子叫他起床,再也没有人带着一壶水和一袋馒头,开着拖拉机接他回家。
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姥姥,她对我也是那样的好。
小时候我是典型的留守儿童,是姥姥把我拉扯大的,与她相依为命。
与外婆共度的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姥姥越来越老,上班忙碌的我,几乎一个月才能回去看她一次。
内心总觉得愧疚不已。
她无条件对我好,可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书中另一个印象深刻的人物是程霜。
她是那么好一个女孩,自己生着病却比任何人都活的坚强。
她爱刘十三,胜过爱自己。
如果四月份的那场手术成功了,她就可以嫁给刘十三了吧?
可是老天没有眷顾她。
世界上最爱刘十三的女孩走了,她留下了一幅画。
画中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孩和男孩手牵着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他永远得到了她,却也永远失去了她。
也许是他们的爱情来的太晚了。
但是没关系,人人都知道,刘十三爱程霜。
我真的特别希望世界上存在平行时空。
我说过,在平行时空里,柯景腾和沈佳宜一定在一起,也有八月长安笔下的那群人。
而属于我的那群人,永远停在灼灼年华。
现在我新增加一个希望,平行时空下,程霜的手术很成功。
她终于成为刘十三的新娘,球球正式成为他们的孩子,外婆长命百岁。
云边镇的秋天结束了。
不是秋天结束了,而是一个时代结束了。
生命中哪有什么事事顺遂,苦尽甘来。
挺过去了,就是新的一天。
谁不是一边擦干眼泪,一边继续前行。
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
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活成了一道光。
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我们都是心存感激。
不管在哪里,希望生活中的每一位“刘十三”都找到生命中那闪亮的一缕光。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人总是这样当失去去的时候才懂得了珍惜,这时多少的回忆也只能变成思念,好好珍惜所拥有的,活在当下,去享受慢生活,多陪伴我们身边人,要善待关心我们的人,把时间留给最重要的人,虽然陪伴很平凡,但陪伴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
(二)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
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一边单曲循环播放‘刘十三’,一边记录着我看过这本书后的拙见。
断断续续利用四五个晚自习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高中班主任的朋友圈。
XX了一下,了解大概故事内容之后,决定入手一本。
读过这本书后觉得很真实,刘十三和我们一样普通、平凡,为了生活奔波,爱情也不像大多数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般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并不是在家里排行十三)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已,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普通。
外婆王莺莺是一个要强的女子。
自己独自抚养刘十三,开着一个小卖部自己开着拖拉机进货。
就连已经确定得了肝癌,生命的日子所剩不多时也自己开着拖拉机去接外孙回家。
王莺莺喜欢打麻将,做的一手好菜,疼爱自己的外孙,一直希望外孙和程霜走在一起。
程霜在一个夏天闯入刘十三的生活,像梦境一般,马尾辫,眉目清秀的程霜让刘十三的人生变得不一样。
第一次的不辞而别程霜告诉刘十三:
要是我能活下来,就做你的女朋友。
第二次的相遇,程霜、智哥(刘十三大学的朋友)、刘十三在喝的大醉后连夜打车去找牡丹(刘十三的前女友)。
程霜第二次的离开依旧给刘十三留下一张纸条:
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不算。
程霜第三次的出现是在刘十三大概最落魄时候吧,保险卖不出去,生活变得一团糟。
程霜和刘十三一起努力,这时候球球也出现了,他们三个就像一家三口一样,一起为了生活奋斗着,度过了一段久违幸福的时光。
第三次的见面是程霜陪伴刘十三最长的一次了,但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最后,程霜也没有的做成刘十三的女朋友,很遗憾吧。
故事的结尾,外婆王莺莺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也被病魔带走了,球球被送去去了福利院。
一切的一切好像又回到最开始的时候一样,只不过这次只有刘十三一个人了。
第一次流泪是在刘十三去上上大学的那个早晨,说没钱买柴油、被刘十三叫做小气鬼的王莺莺偷偷在外孙的行李箱夹袋放了五百块。
而一毛不拔的刘十三在王莺莺的枕头下放了五百块。
原来,最深的爱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
第二次流泪是在王莺莺拖着喝的烂醉的刘十三回家的那个夜晚。
七十整的王莺莺,驾驶着拖拉机,连夜兜兜转转找到了外孙的地址。
喝醉的刘十三见到王莺莺像六七岁的小孩,满肚子的委屈全都爆发出来。
王莺莺跌跌撞撞的跑过去,抱着刘十三像小时候一样哄他。
原来,不论我多大,只要有你还在我就还是一个孩子,有人疼、有人爱。
第三次流泪是在年三十上山给王莺莺点灯(人去世后的一种习俗)的那个夜晚,大雪封山,刘十三在雪夜中爬了七八个钟头,在山顶为王莺莺点了一盏灯。
原来,你是我心里最放不下的人,我想尽我所有来保护你。
第四次流泪是在看到球球在福利院写的一篇作文。
球球说她最爱的动物是刘十三、太婆、王莺莺。
原来,付出真心的人同样会得到馈赠,小孩子的感情是那么的真挚,纯洁。
第五次的流泪是在刘十三找到程霜。
程霜离开了,最终还是没有做成刘十三的女朋友。
她留给刘十三一幅画《一缕光》。
就像最后一次分别时程霜对刘十三说:
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原来,那么平凡普通的我们也可能成为别人的那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却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出最真挚的情感。
平凡而又普通的刘十三仿佛是芸芸众生的一个缩影。
我们最终都会丢掉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承认自身的平凡,平静的过安稳的生活。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三)
南方小城镇的少年时代是我曾经熟悉却已远离的过往,《云边有个小卖部》用极具时代感的语言和生动的画面感,书写了一个充满江南味道的成长故事。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卖部,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村还要高,镇里有间小卖铺,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铺的印象。
这本书以细腻温存的笔触娓娓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和小镇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句话荡漾在脑海中,想起书中那坚毅可爱的女孩程霜,从小身患绝症,却一次又一次挺了过来。
小时候在小镇与刘十三邂逅,便再也忘不了那个傻里傻气却善良的刘十三。
她追寻自己所爱,帮助他,在他最需要时陪伴在他身边。
我感动于她的乐观,对死亡的蔑视和她的善良。
外婆说:
“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
”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爱抽烟,能打牌,一个人经营她的小卖铺,一个人拉扯十三长大成人,能开拖拉机把失恋又失业的刘十三从城市拖回小镇…在书中我最爱的就是他的外婆,他的外婆就是十三的超人,那样豪放,那样爱他的孙子。
我们慢慢明白,一些告白就是最后时。
当读到外婆去世,程霜也离开了人世,眼泪就止不住的流。
从此刘十三最爱的两人离去,只剩下他一人在这人世间。
他长大了总要独自面对,生者带着离世的人的祝福好好活下去,这样逝者才能安息。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飘向那个云边小卖铺,有个小卖铺,货边堆着岁月和夕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四)
我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普通人中的平凡人的?
出生在云边镇的刘十三,父母离异,从小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开了家小卖部,所以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作者是张佳佳。
是的,这周我终于发现了一本好书,就是这个咯。
张佳佳的文风一直都很符合我口味,尤其这本书——幽默不失内涵,富有深刻的哲理。
刚听开头,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于是开启了煎熬又愉快的听书之路。
都说好书在阅读的时候可以带给人两种体验——不够读和舍不得读完,我在读此书的时候就是典型的第2种。
书不长,内容万分优质,总担心一不小心听完了,快乐狂奔的太快,丢下我,一人独自在风中凌乱。
因此除非很闲很闲很想享受的时候,才翻出来享受那么一小会儿。
就这样痛并快乐着。
喜欢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应该就是主人公的人物设定了。
刘十三是一个很惨的人——童年灰暗,父母离异;简单单纯,儿时喜欢的女孩身患绝症;学习刻苦,成功的没考上好高中也没去到想去的大学。
就是这样一个屡屡碰壁的人。
他有一个记录重要事情的本子,习惯把自己要做的事一条一条一行一行全都写进去,完成后打个勾,到后来沟越来越少,本子上全是渴望。
尽管他如此努力,还是常常失败,揣着遗憾而归。
他全力以赴的倾尽所有,但还是平凡且平庸,一个个重要和坚持离他而去。
有时候我就在想,这位可怜的刘十三同学是不是和这个空间八字相冲?
挺惨的,确实挺惨的,我也挺惨的。
对呀,我觉得自己和刘十三很像,所以才如此钟爱这本书。
我也平凡,可是我缺少刘十三的那种乐观和如小强1班打不死的精神。
我站在清晨的阳光里,脚下是塑胶跑道,深侧是对手,鼻尖、怀里全是新鲜的朝气。
脚尖前面是雪白的起跑线,我以最标准的姿势弯腰,屈膝,双目死盯着终点。
发令枪响了,脚尖点地、摆臂、摆大臂、加速、在加速……我觉得只要一部我就可以……可以……不!
什么都没有,我失败了。
狂跳的心脏、沸腾的细胞,重回平静,我垂头丧气的走到终点,大家都在那里。
这是通过自己的感受脑不出的一个场景,也是稍稍夸张后的本周田径队训练的常态。
看吧,我和刘十三挺像吧?
这本书的节奏很快,是比较跳跃的,好在语言风趣,极富时代感。
我还没读完,不知道以后发生了什么,但现在来看这位命苦的主人公应该是一生不顺,一生坎坷,干啥啥不行。
在想想自己好像也这样——学习一班,体育一班,朋友不多,没什么格外出彩的地方……是的,我已经认清现实了,这是本周取的阶段性胜利的标志。
如果有那么一件需要你必须做的事,但任你使尽浑身解数也做不好的话,那你会放弃吗?
我想,但我不会,所以也不能想。
这周初中学校团委寄的团员证和其他一些资料收到了。
看着过去的老师同学对自己如此高的评价,恍如隔世。
真奇怪呢,好像那是一场梦,或是现在我在做梦,有些恍惚。
无论是不是在做梦,我已找清了自己的位置。
是啊,平庸啊,但我不甘平庸。
做不好那就放弃一部分好了,用更多的精力,更专注的针对于更少的一部分,那整体成绩会提升的吧?
就像现在我几乎放弃掉了解剖,虽然知道它很重要,但是这块骨头对现在的我来说有点难啃,可能是牙不好使吧!
重要,那就等用到的时候再去学吧,因为我真的尽力了。
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正确的,但我现在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也只有这个了。
据说再过两星期就要期中考试了,不知道如刘十三一班倒霉的我会不会中招,不过说实在的感觉自己还算幸运。
至少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学校,正在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我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个普通人的?
或许是在两个八句经络歌诀背了一下午还没背过的时候;可能是在万分努力成绩还平平的时候。
好吧,总有一些人要如愿以偿,那也总有一些人要承受失望。
我不知道自己会是那样的人,我也不知道在多年的努力背后会是怎样的结果在等我,我只知道一直向前就不会错。
可能到不了憧憬的地方,可能走得很慢,可能在不知不觉间会落到最后面。
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只要比从前进步,在挣脱平庸的路上就够了。
我不在云边镇,我家也没有开小卖部,我是刘十三,但我也不是刘十三。
我知道我将会成为想成为的样子,一如我已经成为了过去想成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