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第五章工程计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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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第五章工程计量

2016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第五章工程计量

大纲要求:

1、工程量计量的依据

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工程量清单规则与编制方法

4、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的编制方法。

具体内容

第一节工程计量概述

一、工程量的含义及作用

1、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数量。

2、工程量的作用

(1)工程量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只有准确计算工程量,才能正确计算工程相关费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工程量是承包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是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料分析,编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也是编制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向工程建设发包方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发包方管理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是编制建设计划、筹集资金、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预算、安排工程价款的拨付和结算、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施工图纸是工程量计算的基础资料和基本依据。

(2)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施工图纸主要表现拟建工程的实体项目,分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及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确定

(4)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规定在计算工程实物数量时,从设计文件和图纸中摘取数值的取定原则的方法。

我国目前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有两类,一是与预算定额相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原建设部制定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各个地方及不同行业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二是与清单计价相配套的计算规则。

2013年住建部公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九个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

(5)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三、工程量计算规范

《工程量计算规范》包括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三部分。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分部工程

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

例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等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例如,现浇混凝土基础分为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基础、设备基础等分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六项内容。

在清单计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各位数字的含义是:

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的设置或划分一般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进行命名,所谓实体是指形成生产或工艺作用的主要实体部分,对附属或次要部分均一般不设置项目。

对于某些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如“挖基础土方”,考虑土石方工程的重要性及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仍列入清单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中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表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是对体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价值的特有属性和本质特征的描述。

从本质上讲,项目特征体现的是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

项目特征是区分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如在施工中,施工图纸中特征与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不一致或发生变化,即可按合同约定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如010502003异形柱,需要描述的项目特征有:

柱形状、混凝土类别、混凝土强度等级,其中混凝土类别可以是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等,或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等。

2013计量规范对大多数项目提供了灵活地计量单位,但是也会造成很多项目特征描述的漏洞,一定要注意规范中规定的,同一个项目,不同计量单位,项目特征描述不同。

为达到规范、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为了减少合同争议,减少索赔机会,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描述的内容:

①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010801001木质门,当以“樘”为单位计量时,项目特征需要描述门洞口尺寸;当以“㎡”为单位计量时,则门洞口尺寸描述的意义不大,可不描述。

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使用C20还是C30或C40等,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综合单价也不同,强度等级也是混凝土构件质量要求,所以必须描述。

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油漆的品种,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是碳钢管,还是塑钢管、不锈钢管等;混凝土构件混凝土的种类,是清水混凝土还是彩色混凝土,是预拌(商品)混凝土还是现场搅拌混凝土。

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

(2)可不描述或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

①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

如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构件是按“m³”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

②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如清单编制人来描述是困难的,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自主报价比较恰当。

③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及特征可以不描述。

因为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石还是碎石,使用粗砂还是中砂、细砂或特细砂,除构件本身特殊要求需要指定外,主要取决于工程所在地砂、石子材料的供应情况。

至于石子的粒径大小主要取决于钢筋配筋的密度。

④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可以不描述。

因为同样的板或梁,都可以将其归并在同一个清单项目中,但由于标高的不同,将会导致因楼层的变化对同一项目提出多个清单项目,不同的楼层工效不一样,但这样的差异可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或在施工措施中去解决。

⑤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

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

⑥对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自行考虑决定报价的,

项目特征可不描述。

如石方工程中弃渣运距。

4.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规范中的计量单位均为基本单位,与定额中所采用基本单位扩大一定的倍数不同。

《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均为基本单位。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选择其中一个确定,在同一个建设项目(或标段、合同段)中,有多个单位工程的相同项目计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如010506001直形楼梯其工程量计量单位可以为m³,也可以是㎡,由于工程量计算手段的进步,对于混凝土楼梯其体积也是很容易计算的,在《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增加了以m³为单位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一一旦选定必须保持一致。

不同的计量单位汇总后的有效位数也不相同,根据《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根据《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³”、“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5.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原则是按施工图图示尺寸(数量)计算工程实体工程数量的净值。

而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则要考虑一定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6.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指为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要发生的具体施工作业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给出的是一个清单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工作内容,在确定综合单价时需要根据清单项目特征中的要求,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或根据常规施工方案,从中选择其具体的施工作业内容。

工作内容不同于项目特征,在清单编制时不需要描述。

项目特征体现的是清单项目质量或特性的要求或标准,工作内容体现的是完成一个合格的清单项目需要具体做的施工作业,对于一项明确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工作内容确定了其工程成本。

如010401001砖基础,其项目特征为:

①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②基础类型;③④防潮层材料种类。

工程内容为:

①砂浆制作、运输;②砌砖;③防潮层铺设;④材料运输。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如“砂浆强度等级”是对砂浆质量标准的要求,属于项目特征;“砂浆制作、运输”是砌筑过程中的工艺和方法,体现的是如何做,属于工作内容。

(二)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是相对于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

例如:

安全文明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列出了两种类型的措施项目,一类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一致;另一类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规范中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未列出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补充方法

当出现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补充应涵盖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相同的列表方式表述。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专业工程代码(工程量计算规范代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XB001起顺序编制。

例如01B001。

(四)与定额工程量计算的区别与联系

《工程量计算规范》是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特别是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可能多的与定额衔接,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主要是针对建筑产品而言的(也包括一部分措施项目),这一点与预算定额工程量有所不同。

1.在项目设置上区分实体项目和非实体项目,又有一定灵活性

实体项目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实体来命名的,是拟完成或已完成的中间产品,非实体项目主要是措施项目。

在项目的设置上也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如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

对此,可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含在实体项目中).

2.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可操作性强。

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扩充为九个专业。

增加了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可以不描述)与方法的说明,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3.综合的工作内容不同

《工程量计算规范》中的计算规则是根据主体工程项目设置的,其内容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项目以外的完成该综合实体(清单项目)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

一般来说,清单项目综合的工作内容要多于定额项目综合的工作内容。

如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90,10101004挖基础土方的工作内容综合了排地表水、土方开挖、围护(挡土板)支拆、基底钎探、运输等内容,而在预算定额中则将上述的工程内容都作为单独的定一额子目处理。

4.计算口径的调整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按施工图纸的净量计算,不考虑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预算定额项目计量则是考虑了不同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的实际数量,即预算定额项目计量考虑了一定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现场实际情况。

如土方工程中的010101004挖基础土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规定,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按规范规定应是净量(当然规范中也同时说明了,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也可以将放坡及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预算定额项目计量则是按实际开挖量计算,包括放坡及工作面等的开挖量,即包含了为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而增加的加工余量。

5.计量单位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如㎡、m³、m³、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为扩大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如lOO㎡、lOOOm³、100m等。

【2011】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的对象是()

A施工过程

B最终产品

C施工段

D施工方案

【答案】B

二、工程量计算的方法

(一)工程量计算的原则

1、列项要正确,严格按照规范或有关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避免错算。

2、工程量计量单位必须与工程量计算规范或有关定额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3、计算口径要一致。

根据施工图列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口径必须与工程量计算规范中相应清单项目的口径相一致。

4、按图纸,结合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要结合施工图纸尽量做到结构按楼层,内装修按楼层分房间,外装修按施工层分立面计算,或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分段计算,或按使用的材料不同分别进行计算。

这样,在计算工程量时既可避免漏项,又可为安排施工进度和编制资源计划提供数据。

5、工程量计算精度要统一,要满足规范要求。

(二)工程量计算顺序

为了避免漏算或重算,提高计算的准确程度,工程量的计算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

具体应根据具体工程和个人的习惯来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顺序:

1.单位工程计算顺序

单位工程计算顺序一般按计价规范清单列项顺序计算。

即按照计价规范上的分章或分部分项工程顺序来计算工程量。

2.单个分部分项工程计算顺序

(1)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法。

即先从平面图的左上角开始,自左至右,然后再由上而下,最后转回到左上角为止,这样按顺时针方向转圈依次进行计算。

例如,计算外墙、地面、天棚等分部分项工程,都可以按照此顺序进行计算。

(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法。

即在平面图上从左上角开始,按“先横后竖、从上而下、自左到右”的顺序计算工程量。

例如,房屋的条形基础土方、砖石基础、砖墙砌筑、门窗过梁、墙面抹灰等分部分项工程,均可按这种顺序计算工程量。

(3)按图纸分项编号顺序计算法。

即按照图纸上所标注结构构件、配件的编号顺序进行计算。

例如,计算混凝土构件、门窗、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均可以按照此顺序计算。

(三)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运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就是分析工程量计算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之间的固有规律和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运用统筹法原理和统筹图图解来合理安排工程量的计算程序,以达到节约时间、简化计算、提高工效、为及时准确地编制工程预算提供科学数据的目的。

1.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点

(1)统筹程序,合理安排。

(2)利用基数,连续计算。

常用的基数为“三线一面”,“三线”是指建筑物的外墙中心线、外墙外边线和内墙净长线;“一面”是指建筑物的底层建筑面积。

(3)一次算出,多次使用。

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有些独立的项目,如门窗、屋架、钢筋混凝土预制标准构件等。

首先,将这些常用数据一次算出,汇编成土建工程量计算手册(即“册”),其次也要把那些规律较明显的如槽、沟断面等一次算出,也编入册。

当需计算有关的工程量时,只要查手册就可快速算出所需要的工程量。

(4)结合实际,灵活机动。

用“线”、“面”、“册”计算工程量,是一般常用的工程量基本计算方法,但在特殊工程上,由于基础断面、墙厚、砂浆标号和各楼层的面积不同,就不能完全用“线”或“面”的一个数作为基数,而必须结合实际灵活地计算。

一般常遇到的几种情况及采用的方法如下:

①分段计算法。

当基础断面不同,在计算基础工程量时,就应分段计算。

②分层计算法。

如遇多层建筑物,各楼层的建筑面积或砌体砂浆标号不同时,均可分层计算。

③补加计算法。

即在同一分项工程中,遇到局部外形尺寸或结构不同时,为便于利用基数进行计算,可先将其看作相同条件计算,然后再加上多出部分的工程量。

如基础深度不同的内外墙基础、宽度不同的散水等工程。

④补减计算法。

与补加计算法相似,只是在原计算结果上减去局部不同部分工程量。

如在楼地面工程中,各层楼面除每层盥洗间为水磨石面层外,其余均为水泥砂浆面层,则可先按各楼层均为水泥砂浆面层计算,然后补减盥洗间的水磨石地面工程量。

2.统筹图

(1)计算程序的统筹安排。

①共性合在一起,个性分别处理。

②先主后次,统筹安排。

③独立项目单独处理。

(2)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步骤。

(仅供参考)

【例题】利用统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用工程量计算软件通常需要预先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

B.预制构件、钢门窗、木构件等工程量不能利用“线”和“面”基数计算

C.工程量计算应先主后次,只与基数有关而与其他项目无关的可不分主次

D.统筹法有主次程序线等构成,主程序线是指分布分项项目上连续计算的线

【答案】D

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面积的概念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的水平平面面积,即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组成

 

有效面积

使用面积

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

辅助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如:

楼梯、走道、卫生间、厨房

结构面积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墙体、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计量建筑面积总规则

计算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面积,总的规则:

凡在结构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及其相应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用量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二、建筑面积的作用

1.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

根据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所核准的建筑面积,是初步设计的重要控制指标。

对于国家投资的项目,施工图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的5%,否则必须重新报批。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单位面积工程造价=

单位建筑面积的材料消耗指标=

单位建筑面积的人工用量=

3.评价设计方案的依据

建筑设计和建筑规划中,经常使用建筑面积控制某些指标,比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等。

在评价设计方案时,通常采用居住面积系数、土地利用系数、有效面积系数、单方造价等指标,它们都与建筑面积密切相关。

因此,为了评价设计方案,必须准确计算建筑面积。

容积率=

×100%

建筑密度=

×100%

根据有关规定,容积率计算式中建筑总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屋顶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0%的也不计算。

4.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在编制二般土建工程预算时,建筑面积是确定一些分项工程量的基本数据。

应用统筹计算方法,根据底层建筑面积,就可以很方便地推算出室内回填土体积、地(楼)面面积和天棚面积等。

另外,建筑面积也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用的计算依据。

5.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基础数据

概算指标通常是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

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时,要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基础。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王双增

没顶一律不算。

有维护的先找围护结构外围,没维护(真的或假的)都是先找底后找顶。

层高2.2m,净高2.1m。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外墙外围,不包括外墙的勒脚,也不包括抹灰,装饰面等。

是结构外围。

2、平屋顶按照层高计算。

不足2.2m的,计算一半。

3、设计规范规定正常使用的最低高度是层高2.0m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1)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例如厂房内办公室:

注意:

1、首层不管多大面积都不算。

2、没有围护结构的不能视为完全没有维护结构。

要计算全面积(有顶找顶,没顶找底)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净高2.1m全计算,净高1.2m计算一半。

2、不足1.2m不计算。

3、“建筑空间”指的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3.0.4

(1)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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