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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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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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企业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 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主管安全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兼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下属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三、安全经理兼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各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整改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主要领导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每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主要领导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企业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经验。

11、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四、物管经理、工程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

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

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奖惩考核意见。

5、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部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部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六、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一岗双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5、本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部门。

七、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企业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职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对企业的设备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八、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要时刻重视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部门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较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进行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节假日期间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7、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

包括:

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

包括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

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

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

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辨识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

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10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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