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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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
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
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
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
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
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
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
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
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13、健全校本教研制度。
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4、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
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
不举办复读班。
五、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6、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
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六、校园管理
17、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
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
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
七、后勤管理
18、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制订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19、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及时消除危房。
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检修、维护。
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八、档案管理
20、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附件:
中小学校园管理等十项基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一)
中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善,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
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和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
校园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
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
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三、搞好校园绿化。
种好管好树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
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
环境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
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200米内无网吧。
六、校内商店具有经营许可证,不强迫学生消费,不出售无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
(管理制度二)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
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
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
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
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
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
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
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
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
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
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
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
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
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管理制度三)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
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
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
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
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
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
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
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管理制度四)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
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
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
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
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
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
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管理制度五)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和为师生提供信息网络资源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
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
四、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六、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
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七、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
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规范上网行为,不打游戏,不进聊天室,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湎虚拟时空。
八、计算机使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姓名、日期、上机时间、上机目的、计算机工作状况等),清理桌上杂物,恢复设备摆放原貌。
管理人员应及时验看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管理制度六)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
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
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
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
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管理制度七)
中小学艺术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器材室等)供学校艺术课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
各室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桌凳、器材清洁,环境整洁美观。
四、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
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学及使用记录。
(管理制度八)
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
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
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
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管理制度九)
中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
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
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
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
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
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管理制度十)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
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二、学校章程
江阴市利港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保证学校和谐、稳定、健康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于江阴市教育局,为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校风:
从严求实
学校教风:
严谨虚心热忱勤奋
学校学风:
勤奋严谨守纪进取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奖惩考核制。
第六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力
1、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决定。
2、人事权:
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3、财经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审批制。
校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并在法纪允许范围内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
4、学校章程和校务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七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规范学校管理。
3、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理功能,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各类培训进修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5、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
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
6、带头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并把它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教育行为,并把它转化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7、廉洁从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顾全大局。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校长召集的、副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工、青、妇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务委员会。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决策机构,研究、审查、决定学校重大行政事项。
第九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除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生员工及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及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重大活动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十条学校党支部的职责是: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群团力量的作用。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4、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5、支持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的指挥和管理。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每学年举行一次,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听取教职工民主治校的有益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三章教师管理
第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倡导换位思考,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要做到: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全员聘任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鼓励、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校提供必要的途径和方便。
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和其它方面的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
做到:
不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参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不搞偿家教,不私订资料,不擅自向学生收费。
第十九条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在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条学校每年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建立教职工考核档案。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教职工予在批评教育或处分、处罚,与年终的考核和全年目标管理奖挂钩。
第二十一条学校成立教职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新进入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实行公开招聘,所聘教职员工除符合学校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进行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符合学校需求后方给予聘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享有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保险等福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退休教职工的管理由学校党支部、工会、退管小组具体负责。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开展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注重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追求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坚持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基本内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道德观、荣辱观教育,发挥学校育人的主导作用,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一体化教育结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工作管理机制。
政教主任负责德育工作,成立德育领导小组;年级设年级组长,统筹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每班设置班主任,协调各科任老师,联系家长,落实各项教育计划。
建立“团委——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少先队大队委——中队委”的学生管理网络。
学校全体人员增强育人意识,关心学生成长,做到领导管理育人,教师教书育人,职工服务育人”。
第二十六条学校制定并实施德育评价考核制度,按规定认真写好学生评语,定时发放学生德育手册。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狠抓科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立由“分管校长、教研组、备课组”的管理网络。
设置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教学研讨,并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落实教学、教研计划,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第二十八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规范课程设置,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坚持“科教兴校,持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