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协议(调解)离婚律师业务操作技能》 孙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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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调解)离婚律师业务操作技能

主讲人:

孙韬

引言:

各位律师同仁,我们今天下午给大家讲一下协议调解离婚律师业务操作技能。

讲协议离婚或者说调解离婚律师业务这个专题对我而言,我是最愿意讲的,也是对这个的感触是最深的,对我而言挑战性是最大的。

为什么这么说?

这么多年来我都是给其他的实习律师,或者说其他律师来讲课,讲座办的比较多,但都是讲婚姻案件律师实务,我可以给他们讲一天,或者讲半天。

但是点睛网给我的命题就是协议或者调解。

离婚中的协议讲三个小时,这对我而言也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突破。

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我们共同来把离婚中的协议、调解工作所可能面临的方方面面的现象,我来和大家进行一个交流、沟通。

我看到这次我们的课程,我觉得协议离婚或者调解离婚在我们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我自己而言,我自己办婚姻案件,可以说80%到90%的经历,我的工作时间都是在协议和调解方面的。

诉讼大家都会,写个起诉状,到法院去起诉,开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每个律师都会,这是我们每个律师办理的最基本的民事诉讼技能。

但是民事案件调解,特别是婚姻案件的调解、协议并不是每个律师能够把它做得很好。

虽然我自己调解了很多婚姻案件,但是我知道自己肯定也有很多的不足和局限性。

今天来讲离婚中的协议和调解,就是把我自己超过300个以上的离婚案件办理经历,特别是超过150个以上成功的调解的经验跟大家来分享。

我自己办理婚姻案件50%是不到法院的,如果原告委托我,50%我是不用到法院的,我就把这个案子在讼前就解决掉了。

在法院诉讼这一部分,还有50%是在和法院一起共同调解下结案的,我做的离婚案件只有25%,甚至更少才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的。

一、协议的基础

下面我们就开始从协议离婚的各个角度掌握和把握如何能够在离婚中,把协议和调解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完美。

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这个已有的类型是婚姻案件,或者说更简单一点就是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和继承案件,这一类的家事案件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我们不能把它忽略掉,就是情感的因素在里面。

我们律师虽然是法律工作者,我们代理案子过程中绝对不能从法律一条线来做,应该两条腿走路。

要准确的把握、分析当事人的情感,分析把握对方当事人的心里因素,从中来协调、协议、谈判,才有可能把案件做好。

首先我们来看婚姻案件中感情基础是什么?

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就是夫妻离婚以后不可以做朋友,很少人做朋友的,为什么?

因为大家在离婚的时候,都互相伤害过。

同时他们分手后也很少做敌人的,为什么?

因此大家彼此深爱过,分手后又做不来朋友,因为大家在离婚时候又伤害过,我们的结果是什么?

一句歌词,他们就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正是因为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我们律师作为第三方、中间人,准确把自己定位好,从中间人这样的角度来立足、思考,我们就能够准确的定位,准确的把握上面当事人的心态。

我们也要注意到,时刻要把握住一点,就是离了婚的当事人,我们没有必要把他往敌人方面去引导,但是也没有必要把他往朋友方面去引导。

如果他们能够做朋友,他们就能够做夫妻,他们就没有必要离婚。

别指望当事人离婚后还像离婚之前,或者恋爱期间那种感情,这个只是出现在影视剧中,要么当事人的神经不是太正常。

现实生活中是很残酷的,作为夫妻离婚以后不可以做朋友,做朋友的也少,做敌人的也少,因为大家毕竟有着感情基础,所以虽然我们从事的是法律者的工作,但是感情因素一定要把握。

就像离婚案件一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还审查感情基础、婚后感情如何、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和好的可能?

这是法律工作吗?

这大部分是情和理的因素在里面,法的因素少的多,所以说感情基础、感情的因素是最重要的。

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在办理婚姻案件过程中,这一点绝对不能忽视。

忽视了就会造成很多笑话。

二、协议的现状

下面我们来讲一下协议的现状,调解离婚的现状。

如果我们作为律师代理婚姻案件,我们调解成功了,他会有哪些作用?

或者会有哪些优点?

我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

而且这六个方面都很重要。

第一,减小矛盾,这里面我说的是,我们代理婚姻案件不指望,也从来没有奢望当事人之间没有矛盾,或者完全化解矛盾,这个对我们要求太苛刻,对当事人的要求也太苛刻。

但是通过和当事人的沟通,我们最起码可以做到减少矛盾。

或者说是不激化矛盾,不增加矛盾。

我们在座的各位律师要注意到,如果说经过我们代理,本来当事人是没有矛盾,矛盾很少,被我们激化、扩大了,那就说明我们要总结,千万不要把责任往当事人身上推,我们在代理、协调过程中肯定自己出了问题。

要么是用语不当,立场不当,要么适用法律错误,要么方法有问题。

否则不会出现矛盾增大的情形。

第二个作用,即便我们经过律师的调解和协调,还没有把当事人所有的矛盾一一解除,但是这里面埋下了一个重要的伏笔,为当事人未来能力和解。

这个和解有可能是和好,也有可能是协议离婚创造了条件,促成了他们的调解,促成了他们的和解。

第三转移矛盾,大家一定要记住,婚姻案件是我们的委托人、当事人的事情,不是我自己的婚姻。

但是大家也要记住,婚姻对一个当事人而言,对任何一个当事人而言,都是人生一个非常重要的经过,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办理婚姻案件,又如同我们每天要喝八杯水、三顿饭一样再平常不过了,每个人都要吃它。

这里面就会形成一个巨大的悬殊,我们认为在平常不过的一个离婚案件,在当事人看来,是天大的事情。

这样就会造成一个什么现象?

当事人找到律师,跟你讲孙律师,我把我的婚姻经历讲过你听,我的痛苦、心声用三个小时向你倾吐,然后他跟你说,你觉得我该不该离婚?

很多没有经验的律师听到当事人的痛苦陈述以后,义愤填膺,这样的婚换成我早就离了,我都把对方给杀掉了,还能维系这样的婚姻,离婚。

当事人听律师这样讲更加觉得火冒三丈,离。

到法院去起诉,可是同样的事情对方口里面一讲、一分析,完全又是我们当事人做的不到位,然后讲你为什么离婚?

他就说我找这个律师咨询,这个律师叫我离婚的。

那好,矛盾在哪里?

矛盾就变成了我们一个正常代理工作,我们律师自己承担责任了。

本来很多时候婚姻案件,就是理不清、说不明、道不清的,现在律师成了替罪羊,我们会怎么看待自己的工作?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讲到就是转移矛盾的问题,在婚姻案件中,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现在有一些离婚案件,是发生剧烈、激烈的冲突、对抗,不仅是法律上的对抗,观念上的对抗,甚至是肢体上、言语上、两个家族之间这种暴力性的冲突,这是有的。

为什么法院安检?

当事人能跟法院对着干,对法院进行暴力攻击,对我们律师更有可能发生暴力性攻击。

我们律师是明白,我只是代理工作,我为当事人说话,但不是每个对方当事人都明白这点。

我们做婚姻案件,为什么要调解?

做不成调解也要让对方当事人明白,我只是代理律师,只是代理人,只是把我委托人的想法和观点表述出来,不是我律师要我的委托人离婚,而是我的委托人让我去帮他实现离婚。

必须要上对方当事人明白这一点,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看清楚这一点,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通情达理的,何况他在法庭上和你针锋相对。

我们如果能做到在法庭上你去和他辩论,庭下他能和你握手,那说明你转移矛盾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如果说还没有开庭,当事人已经跟律师作为代理人已经针锋相对干上了,说明你这个工作没有做好。

把对方当事人对作为委托人的矛盾转移到了律师身上,这就像个烫手山芋一样,处理不好就有可能点爆火药桶,把我们自己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所以对律师而言,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转移矛盾,或者叫转移视线,让当事人明白离婚不是我律师要求的,我律师只是代理我当事人实现他要求离婚这样一个目标、一个要求、一个诉讼目的而已。

这个我要强调一点,大家在接待离婚案件当事人,如果有当事人来咨询婚姻问题,当事人问到你律师告诉我,你听了我讲了这个感情经历,我该不该离婚的时候,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当对是否离婚这个问题给他提供建议。

因为这个问题不是法律上的问题,这是纯粹的感情上的问题,这是法律解决不了的,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问题婚姻好不好,不是作为一个外人,或者律师听当事人讲两个小时,甚至讲两天你就能给他下定论的,因为婚姻是夫妻之间每天油盐酱醋茶每天切实的感受,这就叫“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自己去下这个判断。

你的兄弟、父母、子女都不能代你做这个决定,只有你自己做这个决定,我们必须要告诉他。

我们做律师千万不能突破这一点,突破这一点,就是不正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调解的第四点作用减少工作量,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说一个婚姻案件,能够通过我们跟对方当事人去谈判、协商,大家就调解结案,我们就避免诉讼的烦恼,时间和精力。

我自己做的最快的离婚案件是20分钟,接受离婚案件委托以后,我到江苏的泰昌,跟对方约好中午在一个茶馆见面,那一天我做长途班车过去,我没有开车,到了那以后我跟对方讲,我们中午12点在茶馆见面,然后我又把回程票给买好了,买的1点钟的票,12点我准时到了茶馆,我说点个中午餐,各自说,我说自己只有40分钟,我1点钟票买好了,因为我要留20分钟路程时间,他说他先讲20分钟,然后我说你讲了20分钟,我再给你5分钟做总结发言,然后他又讲了5分钟,后面的15分钟,我就告诉他我的想法是什么,我作为一个比他们年纪轻的年轻人,我的想法是什么?

我作为一个第三者的角度看这个事情,我的观点是什么,第三个我作为一个律师看,从律师的角度看,这个婚姻又是什么。

讲完以后我跟他说,不需要你答复我,我的话你听进去了,我知道你在认真看,你认真考虑,我得走了,我打车去车站了。

他也很客气送我到茶馆的门口,他就说了,孙律师按照今天你谈的内容,写个离婚协议吧,然后发个邮件给我,我看一下,我说好的。

在回来的路上我在电脑里面写离婚协议,同时发给我的当事人看了一下,当事人没有意见,我就给他传过去,就见面谈是最快的。

在我们婚姻律师中不见面谈,就打个电话解决的,那太多的。

贾明军律师上个礼拜刚刚到北京来过,他办一个婚姻案件就是到北京来过,当事人付了他30几万律师费,让他去解决离婚问题。

然后贾明军律师觉得很重要,对方当事人就是在北京,他专门从上海坐了飞机到北京,到3号航站楼下来以后,他给当事人打电话,说我是上海的贾明军律师,我接受你的委托担任你的律师,我现在想找你谈一下,我从上海已经赶到北京了,我知道最近几天你在北京不是太忙,对方当事人一听,上海都专门派一个律师过来了,就问你什么意思,什么条件?

贾明军简单讲一下就几个大原则,大方案一说。

对方说我说有什么大不了,不就这样,离就离吧,这个方案也差不多,到法院也差不多,然后细节电话也讲清楚了,你回去吧。

贾明军律师就在机场买了回程的机票回上海去了,30多万律师费到手了,这是他最快的。

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也有,就是跟对方打电话就解决好了。

我们办理婚姻案件当事人,往往都会跟你讲,婚姻案件的代理合同,很多时候不是说你帮我打一次官司,打一次诉讼怎么收费,是这个离婚案件,这个事物委托给你,你怎么收费,往往都是这样的。

我自己告诉大家,我签的99%的案件,100个中只有1个我帮你代理诉讼,剩下的都是离婚这个事物交给我,我怎么收费。

你要说离我帮你离,你说不离那是你的事情,假如说今年两个人合好了,过五年以后还要离,我还不收你费用,我帮你做到底为止,实现你的目标。

如果你自己签了这样的合同,特别婚姻案件的独特性,我们如果能协调好,我们多省事,我们的工作就大大减少了。

第五个优点,经济、快捷。

协议离婚多少钱?

十块钱,跟对方当事人谈判多少钱?

上茶馆200块钱,已经很高了,如果我买单,因为很多当事人跟我见面,是他抢着买单,我还不要钱。

到我律师事务所来,不要钱,茶水免费,经济、快捷。

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十块钱,我们把协议起好,陪同当事人到民政局婚就离掉了,就OK了。

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了诉讼,对我们律师而言,搜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准备诉讼方案,拿传票,现在大部分法院遍地开花的就是调解,婚姻、继承、劳动、工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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